首页 -> 2007年第3期

语法与修辞之间(上)

作者:屈承熹

表不:
  (9)我看过这本书一这本书我看过一我,这本书看过这两次移位,都是把一个名词组移至话题位置。所以,(8c)这种句式有两个话题,然而其功能则各异。通常而言,其中一个是“焦点话题”,带特别重音,标示对比,故亦称“对比话题”;另一个则是一般的普通话题,不带特别重音。当然也可能两个话题都带特别重音,都是对比话题,但是,这种情况较少出现。一般情况,在句首位置的话题更可能作为“对比/焦点话题”。所以,前面所谓的“强调主体”,也许就是“作对比/焦点话题”的另一种说法。
  3.2.3定语及状语的后置与前移:
  修辞书籍中对于定语和状语的后置或前移,一般的评语均认为是:为了使“语势加强”、“加重语气”、“强调”或“突出”某一词语、不致使主语与谓语离得太远等等。本节将首先从修辞学书籍中摘录实例,并在每个实例之后,以双引号形式引述该书作者对原文及改文之解析。然后另起一段,针对各例语言形式之结构,作语法及语用上之分析及解释。最后,再作一个综述,以为本节之结束。
  (10)状语后置:
  a)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鲁迅《伤逝》)“‘为子君,为自己’移到述宾短语……之后,意在强调‘写’的目的和动机,同时也决定了下文所要叙写的主要对象:子君和‘我’。”(李维琦、黎千驹,2004:91)
  b)然而现在呢,只有寂寞和空虚依旧,子君决不再来了,而且永远永远地!(《伤逝》)“状语‘永远永远地’置于句末,充分表现出了我的沉郁和悲哀的感情。”(李、黎,2004:91)
  c)i. 三个女郎谦让着,为了一个座位。(巴金《雨》,良友1936年出版)
  ii.三个女郎为了一个座位谦让着。(《雨》见《巴金文集·三》)
  d)i.几家灯烛辉煌的店铺夹杂在黑漆大门的公馆中间,点缀着寂寞的街道,散布了一些温
  暖与光明,在这寒冷的冬日的傍晚。(巴金《家》开明书局1933年版)
  ii.几家灯烛辉煌的店铺夹杂在黑漆大门的公馆中间,点缀着寂寞的街道,在这寒冷的冬
  日的傍晚散布了一些温暖与光明,(《家》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汉语里状语的位置通常是在主语之后和谓语之前,句首者亦有之。如果不是特殊需要,最好还是不要把它放在句末。这样会更符合汉民族的语言习惯。上述两例,都以改句为优。30年代出版的东西,那时在接受外来的新鲜句法,什么都得尝试一番。尝试之后,那种句法未为大众所接受,故而作者自己又把它改回来。”(李、黎,2004:93)
  e)i.对于穷人说来,除了当兵以外,修道院几乎是唯一的出路了。(郑文光《火刑》,见<科学大众>1957年2B号)
  ii.修道院,对于穷人说来,除了当兵以外,几乎是唯一的出路了。(《火刑》见高一)[屈注:此处“高一”指高一课本所用经修改后指文本,下同。]“原文状语‘对于穷人说来,除了当兵以外位于句首;改文把这两个状语放到主语与谓语之间。[高一课本中的]改句主语‘修道院’,接下来是必须断句的两个不短的状语,就嫌离谓语太远了。”(李、黎,2004:92)[屈按:其实此段评语的最后一句中,主语离谓语也不近啊!]
  以上(10a-e)共五例,均涉及状语的后置。但几位学者对此五例的解析,却各各不同:例(a)中的状语后移,“意在强调”句中主要事件的“目的和动机,同时也决定了下文所要叙写的主要对象。”例(b)中状语后移了,则“充分表现了”作者“的沉郁与悲哀的感情”。至于(c)和(d)中的状语后置,却不甚“符合汉民族的语言习惯……未为大众所接受”。最后,(e)中的两个状语,从句首后移到句中,放在主语与谓语之间,因为这两个状语不短,而且必须断句,所以“主语……就嫌离谓语太远了。”
  其实,如果仔细观察,则不难发现,所谓“强调目的和动机”、“充分表现作者的沉郁与悲哀的感情”等等,虽然与状语后置有关,但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是透过某种共同的机制,配合各该句的语境,间接地引申出来的。那么,这种共同的机制究竟是什么呢?
  简而言之,这个机制,就是状语后置所产生的语言结构。所谓状语后置,其实并不仅仅是单纯地从句中或句首移到句末,而是该状语移到句末以后,又自行构成了一个新的结构,这个结构是一个小句,是从属于前面的主句的一个分句。以(10a)为例:
  (10a)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其中“为子君,为自己”自成一个小句。这个小句,就结构而言,只有谓语而没有明显的主语,但是它有一个隐性的主语,那就是前面已经提到的“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这个意念。不过,这个意念因为前面刚刚提到,就没有再重复一次的必要,故而以“零形”(记作φ)出现。再者,这个小句在形式上固然是一个从属句,它所带信息的重要性,却并不低于其前的主句;原因是在信息处理上,前后两个小句,如果没有特别的标记,则其排序应该是“后景在前,前景在后”(background before foreground)。因此,这样的状语,在经过后置之后,既然已经变成了一个独立的谓语,它所带的信息,就比原来深藏在一个小句内部的状语,要显得重要,也容易受到读者、听者的注意。这也就是一般将之认为是“强调”的原因。
  除此而外,还有两点必须提出讨论:李、黎(2004)对(10a)的解析认为,该状语后置(1)所强调的是“目的与动机”,(2)“决定了下文所要叙写的主要对象”。实际上,所强调的是什么与后置并没有直接关联,因为无论后置与否,这两个状语所表达的还是“目的”与“动机”,不会因而改变的。至于究竟是否“决定了下文所要叙写的主要对象”,当然在没有下文的情况之下,是无法妄加臆测的。不过,有一点倒是非常确定的,那就是:谓语中的中心语较之其中的状语,更易于在下文中接续下去。那么,在一个状语后置,成为另一个小句的谓语以后,当然就更容易成为“下文所要叙写的主要对象”了。
  上面仅对(10a)中的状语后置,以语言结构及功能为起点,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其余各例(b)-(d),虽然个别情况多有不同,但其基本条件却并无二致,以同样的方法,也应当可以获得进一步的了解。例(b)与(a)基本相同,不必再行赘述。(c)、(d)所涉及的问题是:是否有这样后置的需要。至于(e)则性质完全不同,因为该状语并未后置至句末,故不能自成小句,不涉及后景变成前景的问题,所以无法与其他例句作同样处理。
  (11)状语前移: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徐志摩《再别康桥》)“前一句‘轻轻的’前置于主语之前,后一句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这一对比,更显出前置于主语之前的强调意味。”(王,2004:231)
  如以例(10a)与例(11)相比,前者的状语后置可以使“语势加强”,“给人以强烈的印象”;而后者的状语前移,却也同样有“强调意味”。那么两者是否完全相同?如果是,能否互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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