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语法与修辞之间(上)
作者:屈承熹
见《文章讲评》)“‘笼罩’和‘罩住’是前后过程。似乎这两个词在这里没有什么高低之分。但就语感上说,‘笼罩’还在持续,而‘罩住’,‘罩’的动作,那个动的过程已经结束。这里不是重在说大地‘罩住’没有‘罩住’,而是重在说大地正被夜色‘笼罩’着,还要继续‘笼罩’下去。改句略胜。”(李、黎,2004:148)
就语感而言,“笼罩”和“罩住”都不是动作,但两者也确实有差别。不过,其基本差别并不在于前者“还要继续笼罩下去”,而后者就不继续了。从结构上讲,“笼罩”是个复合动词,而“罩住”则是一个“动词罩+补语住”的动补结构。现代汉语中,动词有两大类:静态与动态,也就是表情态与行动/事件的两大类。“笼罩”属静态类,故不代表行动或事件,仅代表状态。如果是状态,那就一定具有持续性,所以有“还要继续‘笼罩’下去”的意思。而“罩住”这个动补结构,表示“住”是“罩”的结果,其重点在结果,而不在“罩”这个动词。但是,由本无结果到产生结果,就有转变的意思,也就给人予“那个动的过程已经结束”的印象。因之,两者的真正差别是:“笼罩”言其当时情状,“罩住”言其情状之产生。如果该文是描写性的,则以用“笼罩”为优;如果是叙事性的,也许应该用“罩住”较为合适。
(17a)飞机转了两圈,把干粮、大蒜和药品投到楼梓庄的空场上。(《在洪水包围中战斗》从朱德熙《评改<在洪水包围中战斗>》转引,朱文见《文章评改》)
b)飞机转了两圈,把干粮、大蒜和药品投在楼梓庄的空场上。(朱德熙《评改<在洪水包围中战斗>》)“‘投到’是投的方向,指往哪里投;‘投在’是投的地点,物资所落的场所。先有投‘到’,后有投‘在’。改者可能认为,‘投到’还没有落地,也就‘投在’好。而一般用语习惯,‘投到’哪里,也就‘投在’哪里了。再则讲‘飞机转了两圈’,一种动作行为在进行,用‘投到’显得连贯。”(李、黎,2004:148-9)
“投到”与“投在”的不同,固然可以勉强用“事理的先后关系”来说明,但如此却无法将之纳人语言形式与功能的系统之中。所谓“‘投到’哪里,也就‘投在’哪里”是以现实世界的眼光来判断的结果。然而,语言为了表达而要求的,是在现实世界中,由某个特定的视点观察,然后从整个事件中选取最合宜的部分来表述,以达到其预定的目的。显然地,“投到”和“投在”是一件事件的不同部分,如何选取,应由当时的需要来决定。现在先说两者真正的不同。此两者都是动补结构,差异完全在于其补语“到”和“在”之间。“到”的重点在“目标”,而“在”的重点在“地点”。例(17)以“飞机”为主语,也是以之为话题。换言之,整句的观点是从“飞机”出发的。那么,重点应该把“空场”当作“目标”,而不应该仅仅将之当作一个地点而已。也因此,“用‘投到’显得连贯”确实是一个准确的评语。
(18a)妹妹把钢绑到腿上。(杨朔《海市》,见《杨朔散文选》)
b)妹妹把钢绑在腿上。(《海市》,见高三)“上例[屈注:指例(17)]分析说,‘投到’哪里,也就‘投在’哪里了,那么此例同样可以说,‘绑到’哪里,也就‘绑在’哪里了。这话没错,但这里并不是要强调那个‘动’,不可一概而论。”(李、黎,2004:149)
此处的“不可一概而论”,显然有避重就轻之嫌。根据例(17)中的讨论,当然“到”与“在”的区别,同样可以在此适用。然而,由于观点的不同,选取也就相异。“妹妹”并不是着重在要将“腿上”当作“目标”,而是着重在要将“绑”后的“结果”确定“在腿上”。所谓“并不是要强调那个‘动’,不可一概而论”,其故在此。
3.5词的繁简
所谓“繁简”,乃“相对而言,简之至便是省略不说。……省是简,不省就是繁。省略与否,基本上的评价标准是各有所当而已。”(李、黎,2004:196)本节仅讨论词的繁简,其他如语法成分的省略,由于篇幅关系,不拟涉及。
3.5.1动词
(19a)石间有细流脉脉,如线如缕;林中有碧波闪闪,如锦如缎。(梁衡《晋祠》,见《光明日报》1982年4月14日)
b)石间细流脉脉,如线如缕;林中碧波闪闪,如锦如缎。(梁衡《晋祠》,见初五)“原文有‘有’,是存在句;改句将它删掉了,变为描写句。原文说‘石间’有什么,‘林中’有什么,符合实情;改句就夸张了,以‘细流脉脉’描述石间,石间就全是‘细流脉脉’了。以‘碧波闪闪’描述林中,林中就全都‘碧波闪闪’了。夸张与典型化,本是文学的特质之一,不会有人用逻辑的观点对这里的改句评头品足的。”(李、黎,2004:202)“也可以有别的分析,视‘细流’和‘碧波’为主语,‘石间’和‘林中’为状语,此所不论”(同上,注一)
句中有了“有”,是存在句,这话一点不错。改句将“有”删掉了,变为描写句,也非常准确。但是,作“石间全是细流脉脉”及“林间全是碧波闪闪”那样的评语,则未免画蛇添足了。存在句的功能是引介新的人、事、物;而描写句的功能,则是将作者认为是已经引介了的一个人、事、物作为对象,再加以描述。如果要将例(19)的第一个分句作语法分析,可以发现“石”无论在(a)或(b)中,都充当状语;其后的“细流脉脉,如线如缕”应该作如下分析:
(19’)[s[np 细流][vp脉脉][vp如线如缕]]换言之,“细流”是主语,“脉脉”和“如线如缕”是两个并立的谓语。这个分析,对(b)句而言,应该是非常明显的。但是对(a)句而言,从表面上看,似乎会有困难。但是如果假设其中有一个“零形回指”的话题,则问题就迎刃而解。(19a)第一分句的语法结构,可以用下列图解表示:
(19a’)[sl[adv石间][vp有][np细流]] [s2[NPφ][vp脉脉][vp如线如缕]]也就是说,其中实际上还有两个分句,各以[sl][s2]表示。而(19b)第一分句的语法结构,则可图解如下:
(19b’)[s[avd石间][np细流] [vp脉脉] [vp如线如缕]]这是仅含一个小句的单句。当然,这样的分析,恐怕不太容易为人接受,因为将“细流”与“脉脉”分割成两个不同的语法成分,再将“如线如缕”认为与“脉脉”处于同等的语法地位,这样就打破了两个四字格的韵律节奏。但是,无论从语义或语法的观点来看,这样的处理是合情合理的。
最后,例(19a)与(19b)在修辞意义上究竟有什么分别呢?简而言之,(19a)将“细流”先当作新事物引介,然后再加描述,而(19b)则并不先行将“细流”当作新事物引介,一开始就径直地将之描述。所有不同,仅此而已。在例(19)中,这样的分别也许不会发生很大的影响;因为在描述自然风景时,“石间”与“细流”之间的关系并不偶然,因此是否将“细流”当作新的事物来引介,也不会显得有很大的差别。如说:“石间有洞穴二三”,则较之没有“有”字要好得多,就因为“洞穴”在这样的语境下,不是一般读者所期盼的,乃有将之作为新事物而引介之必要。
然而,下面这个例句,虽然在表面上看,其两句间的分别,应与(19)无甚差异,其实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