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12期
父亲逼我当小偷
作者:陈 宁
吃完饭张红民带着孙福去见我父亲,让我们三个先不要回去。张红民和孙福离开后,黑子首先笑了起来。黑子掏出烟对小乙说:“小乙,请给我点支烟啦。”小乙给黑子点上,黑子又说:“CC你啦。”小乙和我一起回答了服务员的那句话。三个人笑得相互搀扶,差点把刚吃到肚子里的东西都吐出来了。
疯够了,我回到家时,父亲正在客厅里喝着水,他穿着一件宽松的大背心和花格子裤衩,从他松弛而干瘪的皮肤上,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正在严重老去的老人。
这天晚上我们谈了很多,这是自从我做小偷开始以后少有的。
这次长达数小时的谈话,我和我父亲聊了很多,其中聊了孙福。孙福当年为了一个女人跑到广东,可是没几年,那个女人就跟一个有钱的大款跑了;孙福在广东飘荡了几年,只好又回来了。对于孙福,我父亲的评价是从三岁看到老。孙福十几岁就跟着我父亲,他有几根弦,我父亲心里最清楚。但孙福的手艺却是他三个徒弟当中最好的,可是现在他的右手废了,使他唯一的优点也变得暗淡了。我父亲对他的大徒弟王成志似乎没有什么可说的,但我隐约觉察出我父亲对王志成有一种痛心疾首的恨,这让我很惊讶。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我父亲对王志成的这种恨?我一时不好开口去问。父亲重点说了张红民,说他是大智若愚的一个人,只要在平时多加留意就会发现。并让我做事说话不要只看外表,要看一些更深的东西。
当我提到我母亲的话题时,气氛顿时紧张了起来,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我当时想,如果我父亲可以把关于我母亲的事情给我说明白,我可以原谅他所有的过错,甚至逼迫我做小偷。但他令我失望了。这个话题如一把锥子扎进了我父亲的身体,他猛地站了起来说:“以后能不能不说这个!”我说:“我只是想知道。”我父亲说:“知道了又能怎么样?能改变什么吗?”我不甘示弱地说:“我有权利知道。”我父亲说:“我现在就有权利把你轰出去!”
一切都戛然而止,我们的谈话不欢而散。
那一刻,我一下坠入了爱河
我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这样忌讳谈我母亲的事情,每次谈到这个话题他都会很激动。他越是这样,就越激发起我的好奇心。这并不是说我对我母亲有着多大的眷恋,我之所以想知道其中的原因,完全因为好奇,仅此而已。我猜测我来到这个世界,不是我父母有意为之,很可能他们当时追求的只是制造我的过程,但没有做好防范措施。我的到来,应该是一个意料之外的结果。
就在我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孙福,孙福十几岁就跟着我父亲,他一定知道一些关于我母亲的事,虽然我父亲肯定已经交代过他对我不许讲之类的话。
有机会我一定得问问他。
这么一想,我便安心地睡了。这一觉我睡得很香,还没醒手机就响了起来,是李梅打来的。电话一通,她就在电话那头迫不及待地说:“今天晚上有个好玩的地方。”我说:“晚上的事也不用大清早就打来吧,还正睡觉呢。”李梅说:“别睡了,起来跑跑步,锻炼锻炼身体。”
接了这个电话,我显得异常兴奋,一上午都在一种莫名的亢奋中。到了中午,天下起了雨,一开始就是大雨。我在房间里转来转去想需不需要给李梅打个电话,问她是不是要改个时间,但是最终我还是没有打,因为这种事情如果我提出来,未免显得自己不太男人。还好三点左右,雨已经变得小多了,我开始洗头,刷牙,刮脸等等。我父亲问我是不是要出去,我说,是,有约会。是个女的,你不认识。
我和李梅虽然见过很多次面,但每次都不是男女约会似的见面。如果说我们正式交往第一次约会那就应该从这次开始。
李梅带我去了一家很有档次的酒吧。做了小偷后,赌场、歌厅、的厅、酒吧等等摇头晃脑东游西荡之徒混杂的地方我经常光顾,所以我对李梅所选的地点并不陌生。酒吧里的唱台上一个丰腴而妖艳的女人正陶醉地唱着一首外国歌。我和李梅找了个台子坐了下来,我问李梅:“你经常来这种地方?”李梅说:“偶尔来一次,今天这个酒吧有一个特有名的乐队来演唱。”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最终诞生了音乐。音乐成了人们忘记痛苦,愉悦心情的一种工具。人们渴望幸福,寻求天堂,音乐正好为人们搭建了通往那里的桥梁。古今以来所有的音乐大师正好是这座桥梁的设计师。而对于现如今的流行音乐,我认为这只能称之为娱乐音乐;而且,这种娱乐音乐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转瞬而逝,根本经不起时间地推敲和打磨。真正的音乐不是用来娱乐的而是用来聆听的。比如莫扎特的《费加罗的婚礼》、《魔笛》;李斯特的《爱之梦》《第一钢琴协奏曲》;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月光》、《悲伤》;肖邦的《革命练习曲》、《波兰舞曲》……这才叫真正的音乐。当然,我也并不是说中国现在的流行乐一文不值,因为毕竟它娱乐了大众,满足了大众的低俗趣味。
李梅听我讲完,眼神中满是崇拜之情,这让我心潮澎湃,自豪不已。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李梅所说的特别有名的乐队终于登场了。乐队到底多有名我不知道,名字却相当的唬人——大头乐队。乐队主唱的形像和乐队的名字相当贴切,是一个脑袋与身体比例严重失调的大糙爷们,扯着大便干燥般的嗓门在台上声嘶力竭,在音乐强烈的节奏下,过肩的长发随硕大的脑袋四面八方摇摆,让我不禁为那颗脑袋随时会从细小的脖子上甩得不知去向而捏了一把汗。大头乐队的表演十分成功,酒吧的人给予了他们最热烈的掌声。
李梅问:“怎么样?好玩吗?”她显得很开心又像还在回味。我点点头。李梅说:“摇滚乐就是要人把平时压抑的东西释放出来。”我笑着说:“这也太释放了。”李梅说“这才是原始美。”我饶有兴趣地说:“你喜欢返古的?”她抿了一口酒点点头,她的这个优美的动作让我心里泛起阵阵涟漪,让我的心情难以言喻。我一本正经地看着李梅,久久地凝视她的眼睛说:“我也来点返古的,我想说……”她伸出了一只手指放在自己的嘴边轻轻地嘘了一声。“别说,做。”
这三个字如一根针,扎在了我的嗓子里,全身如有毛刺一样难受,让我手足无措。因为这话说出来容易,做起来实在不易。李梅挑衅似地看着我,眼神中还带着嘲笑,仿佛在说我在她面前实在是太嫩了点。我最受不了这样的眼神。正在我思量下一步该怎么办时,李梅又给我加了把火,说:“不敢?”我怔了怔,马上说:“不是不敢,是做出来怕吓着你。”她说:“我长这么大还没有被什么事吓着过,特别是被你们男人。”听她这话,她在这方面已经是老手了,我在她面前就像一个小学生一样。李梅一双锐利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看得我心里有些发虚。我深深地吸了口气,用空气填补了一下自己的勇气,然后双手支撑在桌子上,让屁股离开了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