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个税自行申报遭遇尴尬

作者:谐 敬 盈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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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期已过,目前人们最关心的是。税务部门下一步会怎么做。那些还在“潜水”的高收入者会不会被查出、曝光并受到严厉处罚。法律的刚性与震慑性张力到底有多大?人们非常想知道。
  国税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司长孙瑞标表态说。不能一概而论的说不申报的就一定要受到处罚。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4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李林军曾向记者透露,未申报有很多复杂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他列举了三种情形: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这种情况不受任何处罚;平时已经缴足了税,但是没有申报,这种情况受到的处罚会轻一些;如果平时税款没有缴纳,又没有按照期限来申报,处罚会重一些。除了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还要处0.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税务官员的态度。让人们产生了怀疑。他们说法律法规弹性过大会影响纳税人的情绪。原定于3月底的申报截止期后来推延至4月2日。已经让人感到了不严肃,现在惩处时也分三六九等。更让人们怀疑法律在实用主义的绥靖倾向下成了面团。这无疑对社会公众产生一种强烈的心理暗示。据法,对逾期未申报者将依法严惩。《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表述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两个模棱两可的“可以”。便给了税务机关相当的自由裁量权。会不会又是一场雷声大雨点小的运动?好在李林军又掷地有声地对公众说。“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绝对不会有任何留情。”
  
  一张张罚单
  
  果然,个税申报检查工作随后在全国各地全面铺开,国家税务总局派出督察组赶赴各地,对各地自行申报工作进行检查。各地税务机关也全员行动。一张张罚单相继从税务部门飞出,飞到了一个个符合申报条件而未申报者的手中。
  4月3日,沈阳市地税局东陵分局开出第一张罚单。被罚对象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人员,罚款金额为50元。此人是当天一大早就赶到当地税务局进行个税申报的。但因为错过了法定自行申报期。所以他接到了一张罚单。他可能是全国首名被罚的纳税人。在随后的一周里。沈阳市地税局东陵分局又对另外4名纳税人进行了罚款50元的处罚。
  4月6日,长沙市一个公司高管陈某因逾期申报个人所得税被雨花区地税分局罚款200元。
  4月11日。在成都温江区经营沙石生意的个体户杨德忠。急匆匆走进温江区办税大厅。由于杨德忠延迟了9天申报,地税工作人员向他开出了一张100元的罚单。
  4月17日,广东省市地税局稽查部门开展专项税务检查时发现,广州一股份制银行以隐蔽手法偷逃个人所得税300万元。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并处以0.5倍的罚款,该银行人均补税近万元。经查。该银行偷逃个税主要是以现金形式通过福利费、工会经费、管理费用等科目向员工发放,合计1800多万元。另外还以钞币运送费、差旅费、路桥费、住宿费等名义和以各种渠道取得的发票入账,套取现金用于发,放补贴。且补贴金额标准明显高出行业同类支出的平均水平。
  4月19日。湖北省荆州市开出该市的首张罚单。一名从事钢琴培训业者被罚款1000元并补税2.06万元。在很短的时间内,荆州市地税部门开出27张罚单。罚款共计2.9万元。
  襄樊的首张罚单出现在枣阳。一黄姓企业老板因逾期申报,受到了500元的处罚,并补税1.56万元。
  5月1日,萍乡市地税局开出当地首张逾期申报罚单。被罚对象是一名私营企业主。罚款金额为500元。
  兰州市两名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因逾期申报个税,每人被处罚100元。
  5月26日。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首次公布年所得超12万元个人自行申报个税专项检查的情况,在对1822人进行的检查中,有129人被查出没有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共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279万元,现已有230万元入库。
  各地罚单如雪片般飞出。让人感到一种山雨欲来之势,但最多只交千来元这种“和风细雨”式的处罚,显然和先前预计的2000到10000元的罚款。甚至更重的处罚有很大差距。这样的惩罚力度让人们普遍感到失望,违法成本明显与违法可能带来的利益不成比例。这很难培育全社会对纳税的敬畏之心。好在更厉害的处罚也有了先例。
  日前有媒体报道,北京易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耿坚因偷漏个人所得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耿坚以报销发票、虚列费用的方式获取提成奖金,不缴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也未按规定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耿坚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只有271362.99元,但加上所需缴纳的罚款和滞纳金等,他需要补缴的费用最后达到了837168.78元。
  无独有偶,湖南常德市澧县澧阳镇居民刘某因涉嫌采取低报价格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以偷税,7月中旬也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据地税部门介绍,这是湖南省首次对个税逾期未自行申报者动用最高处罚标准。据澧县地税局介绍。刘某自2001年起在当地从事房地产开发,收入可观。今年年初即被该局确定为高收入个税自行申报纳税对象。在个税申报期内,税务人员曾多次动员刘某主动申报。但刘某总以种种借口拒绝。申报期满后。澧县地税局通过详细调查,核实刘某存在采取了低报销售价格、少报销售面积、售房以白条替代正规发票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的事实。后经澧县公安局税侦大队立案查实。刘某偷逃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等共计20.6万元。初步认定属于一起典型的偷税案。见事情已败露。刘某随即主动向澧县地税局补缴了部分税10万元。目前,此案已移送至当地检察机关审理。
  
  黑名单有待曝光
  
  最近,有媒体报道,一些城市正准备将不按时自行申报个税者的黑名单进行曝光。成都市地税局局长石恩祥表示,税务部门已经掌握了一些重点人物的收入情况,将在近期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广州市地税局方面也表示。对欠税大户除了在媒体上公告之外,还将严格加收滞纳金,限制欠税大户的法人出境,甚至依法对其公司资产进行查封拍卖。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个人所得税是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体现的是公平与效率的平衡。针对自行申报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专家学者与普通公民都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有人说,应该适时公布已查处个税违法案件中的偷逃手段,以此加大对心存侥幸者的威慑力度。我国虽是在今年才实行高收入的个税申报。但对个税的专项检查却由来已久。对一些已查处完毕的违法案件。除了在税务部门内部传达、交流外,有必要通过分析、总结向社会公布。
  
  建立个人收入档案
  
  有人建议将个税自行申报的税务检查程序公开透明。一是应验证已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二是对已发生纳税义务却没有申报纳税的行为加以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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