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9期

张云飞打官司

作者:臧勇强




  朱之容平时蒙惯了那些老实巴交的工人,神气地接过小册子找了起来。他埋头翻了几遍,惊呼道:“咦,怪了,怎么找不到呢?”眼神好像在说,这本《劳动法》不会是盗版书吧?!
  张云飞脸上掠过一丝冷笑:“你口口声声说依法办事,你的法律依据在哪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朱之容口气软了几分,狡黠地笑了笑:“对你的处理又不是我一个人的意见,是厂领导集体研究决定的!要想推翻它,除非走法律途径,只要法院把这份处理通知撤销了,法院判10万,我给你10万!”
  想拿法院吓唬我,不就是打官司吗,谁怕谁呀!张云飞斩钉截铁地说:“是你叫我打官司的,打就打!
  晚上,张云飞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越想越憋气,就算给资本家打了这么多年工,最后也该给点什么吧,况且又不是自己要离厂的!气头上谁都会嘴硬,可活到四十多岁还从未打过官司,起诉书怎么写?证据呢?就凭一张嘴,法院能支持你吗!他不由陷入苦闷之中。
  
  法庭打擂
  
  周国荣托人向朱之容求情,结果仍是没用,只好垂头丧气来找张云飞。两人商量了一番,决定还是先去找劳动局试试。两人来到劳动局仲裁科,一个女办事员懒洋洋地答道:“这事要问贝科长,他有事还没来!”
  他们在走廊里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看见戴眼镜的贝科长,满脸酒气,慢吞吞地来了。
  贝科长往皮椅上一靠,打着饱嗝说:“不好意思,中午来了个朋友,多喝了几杯!”
  张云飞连忙掏出那包刚用15元钱买的好烟,递给贝科长一枝,他接过烟随手往桌上一扔,手伸进抽屉摸出一枝叼上。张云飞朝抽屉里瞄了一眼,原来是60多元一包的软壳大中华。
  张云飞刚说了几句,贝科长眉头一皱,挥手打断:“你不必多说,我全知道!实话告诉你们,这种案子在我手上少说也碰到过一百件,最后没一个能赢的!你们也不用脑子想想,我是靠县政府发工资吃饭的,买断工龄是县里的政策,我怎么可能帮你们说话?没办法,只能深表同情!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不比美国、英国……”
  贝科长一通胡吹海侃,根本不给他们说话的余地,坦诚得让人觉得他脑子有病。但仔细一想,他说的话句句是真,让人无法辩驳。贝科长见他们愣着不肯走,便站起来伸出双手友好地搭住两人的肩膀,一边说道:“解铃还得系铃人,我看你们还是去找厂方交涉为好!”一边很自然地将他们推出门外。
  两人一时没了主意,只好找其他同事商量该怎么办。好不容易招集到六个人,挤在周家七嘴八舌议论开了。
  张云飞竭力主张集体上法院,周国荣却不赞成,他早被贝科长那番论调吓懵了,愁眉苦脸道:“自古‘民不与官斗’,权在他们手上,你能打得赢他们吗?就怕到时候连打官司的钱都拿不回来!即使打赢了又能怎样?朱之容硬是不给,法院能为这点小事把他抓起来吗?”
  小辫子吼道:“你们婆婆妈妈什么,干脆都坐到朱之容家里去吃饭!他再敢不办,看老子不把他家砸个稀巴烂!”
  有人讥讽道:“小辫子,你只会吹牛说大话,就怕朱之容请你去,你都不敢踏进他家大门一步!”
  小辫子一把揪住那人,恼怒道:“走啊,有本事现在就跟我一起去!”
  两人叫骂着扭成一团,差点儿打起来。周国荣急忙喝住:“你们都别吵了,说废话有个屁用!私闯民宅是犯法的,别事情没办成反倒先进了拘留所!依我看还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大家分头托人去求求情,该送的还得送,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只要有人先打开口子,其他人就有话好说了!”
  大家认为周国荣说的有理,这年头只有装孙子才能办成事。他们反对打官司,请律师那要花多少钱?万一败诉咋办?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例子,报纸电视说的还少吗?几个同事怂恿张云飞:“你先去打,等你打赢了我们再去!”
  真是一盘散沙!张云飞气得扔下一句话“有你们后悔的那一天!”扭头就走。
  几个好朋友都替张云飞打抱不平:“当年你为企业挑重担带头下岗,现在他们怎么可以翻脸不认账!即使不为钱,为口气也要跟他们斗到底!”也有朋友劝道:“算啦算啦,官官相护,你斗得过他们吗?有这点儿精力还不如想办法去多挣几个钱!”还是老婆通情达理,鼓励他说:“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人格问题!我支持打官司,赢了最好,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长长见识也好!”
  朋友帮张云飞介绍了一个姓胡的知名律师,他拿了那三份旧协议书去律师事务所找胡律师。胡律师听完事情原由,告诉张云飞:“你必须先去申请劳动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张云飞这才知道,据有关规定:当事人得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在劳动争议发生60天内必须申请劳动仲裁,否则视自动放弃。他一算剩下的时日不多了,急忙回家写仲裁申请。
  第二天一早,张云飞再次来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看罢申请书,指出上面的毛病:“前三年你与厂方签有协议,后三年厂里虽然基本停产放假,但你没有续签协议,厂方也只是口头同意,空口无凭!如果只算在厂18年工龄,岂不是自己承认早与厂方脱离了劳动关系?应该写到全厂买断那天为止。”
  张云飞觉得有道理,忙把申请书上的18年改成24年,随即找文印社打印好材料,直奔劳动局。
  仲裁科门虚掩着,里面空无一人,张云飞在门口等了半个多小时,仍不见人影,心里不由冒出一团火。这时忽听对面门里传出椅子移动声,姓贝的会不会躲在里面?推门一看,果然,贝科长正躲在里面玩电脑游戏。
  贝科长雅兴被人打断,满脸不悦,头也不回地接过申请书往桌上一扔:“回去等通知!”
  按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必须在15天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通知,张云飞这一等就是一个月,等接到仲裁科电话,去交了100元特快专递费,连张发票都没有。之后,他在焦虑中度过一天又一天。再去厂里已毫无意义,除非翻桌子打架,打闹能解决什么问题?报纸、电视天天在叫依法办事,你去一闹,反被他们抓住了把柄。
  好多天过去还是没消息,张云飞等不及了,便硬着头皮去劳动仲裁催问,贝科长开门见山:“你和厂里的纠纷是1997年的事,现在已经是2000年了,别说超过60天,就连600天都不止了,早就超过了仲裁时效!”
  张云飞辩解道:“他们直到现在才告诉我,我也是刚知道的,怎么就超过了时效呢?”
  贝科长不耐烦地说:“这我就管不着了,案子太复杂,你还是上法院吧!”不由分说,在一份印好的仲裁书上填了几个字:本案已超过仲裁时效,本委不予受理。
  张云飞对他早就不抱希望,只好拿了这张“通行证”,再去找胡律师。
  胡律师说:“打官司总得要有证据啊!“
  张云飞愁眉苦脸道:“人事档案在厂方手里捏着,就连那份处理通知书也只给我看了一眼,当时就被他们收了回去,哪有什么证据!”
  胡律师想了想说:“1997年后你跟厂里有没有过联系?比如说去开个证明?”
  张云飞顿觉眼前一亮:“1998年,我老婆参加单位房改,我去厂里开过房改证明!”
  胡律师点了点头,解释道:“既然1997年厂方已将你辞退,一年后怎么又证明你仍是他们的职工?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你赶紧把它找出来!”
  张云飞急忙托人去找那份房改证明,好不容易才从房改办的破纸箱里翻了出来。
  新建的山水县法院,高大巍峨,透出一种豪华气派。立案大厅里一排窗口,让人觉得像是进了医院。张云飞去审查窗口递了起诉书,回答了几个简单的提问,交了1200元诉讼费,回家等候开庭。
  离开庭的日子越来越近,他想跟胡律师办理一下委托手续,胡律师老是说“不急不急,到时候再说。”他担心到了那天胡律师突然推说没空,那自己岂不是大姑娘上轿,上了法庭该怎么开口?他花400元买了两条烟和水果,晚上找到胡律师家里,恭维了一番,弄得胡律师不好意思了,这才道出实情:“实不相瞒,我怕得罪县里的头头!既然你这么相信我,好吧,明天就去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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