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第9期

张云飞打官司

作者:臧勇强




  第二天一早,张云飞来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一见他开口便问:“钱带了吗?”
  张云飞答道:“带了1500元。”
  胡律师不悦道:“这点钱怎么打官司,至少2500元!”
  张云飞不敢讨价还价,连忙再去银行取钱。
  案子被列为普通程序,六个月内才能结案。四月初递上的起诉书,直到七月底才开庭。开庭那一天,张云飞紧张地等在法庭门口走廊上不停地吸烟。直到离开庭还有几分钟,胡律师才姗姗而来,两人在原告席上坐下,对面被告席坐着法人代表朱之容、厂里的法律顾问和一个律师。随后进来三位法官,审判长姓杨,四十来岁,瘦瘦的,戴着一副高档眼镜,看上去很精干。
  杨审判长宣布开庭,双方律师宣读完起诉状和答辩状,接着开始质证。原告张云飞的证据很简单:三份协议书和一份房改证明。被告却像卖废报纸似的,捧出厚厚一堆“证据”。张云飞十分紧张,深怕当年在某个不利文书上签过字,等一份份仔细看完,结果发现这堆“证据”无一跟自己有关联,这才暗暗松了口气。厂方对张云飞出示的证据,无法提出异议,因为上面都盖着厂部公章。
  庭审开始进入高潮,杨审判长举起那份处理通知书:“原告,你什么时候见到这份通知书的?”
  张云飞谨慎地答道:“以前从未见过,厂里买断后才见到的!”
  杨审判长转向被告:“被告于何时何地,将这份通知书送达何人?”
  被告朱之容回答说:“我们曾专门派人送给原告的,请求法庭允许证人出庭。”
  出庭作证的是厂人事科长,姓姜,五十来岁,看上去一副胖乎乎傻乎乎的样子。
  张云飞心开始怦怦狂跳,证人证言一旦被法庭采信,此案必败无疑。
  杨审判长目光咬住证人,严肃地问道:“证人于何时何地将这份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证人不假思索地答道:“我记得是通知书上写的那三天之内,也就是1997年1月3日至5日,是我亲自送到人民路十八号原告的住处。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上午九点多钟,我敲门时原告还在睡觉,是从床上爬起来的。当时原告拒收,不肯签字,我只好丢在他家的桌子上走了,所以没有回执!”
  证人说得活灵活现,让人深信不疑。杨审判长将时间、地点、收件人,重复询问了三遍,见证人一口咬定不会有错,便把目光射向原告:“原告还有什么话要说?”弦外之音是你自己不肯签收,换言之,你早就知道了这件事,也就早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属于自动放弃。
  气氛忽然凝固了,所有目光投向张云飞,他觉得自己此时就像擂台上一个弱小的拳手,挨了对手重重一击,踉跄着就要倒下去,倘若再不还击,将会一败涂地。忽然他脑海里闪出一道亮光,终于发现对手的软肋,激动地大叫一声:“证人在做伪证!”
  话刚落音,如石击水,所有的人都瞪大了眼睛盯住原告,就听张云飞激动地说道:“当时由于老公房拆迁,我们一家人租住在城南路39号,人民路18号还是个工地,直到1997年8月才完工,证人怎么可能把通知书送到工地上去?不信可以查房产证!”
  杨审判长感觉到自己被证人骗了,脸色陡变,冲证人喝斥道:“你脑子有没有毛病?!想清楚了再说!做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证人见阴谋被戳穿,说出的话已覆水难收,不由泄了气,咕哝道:“时隔这么久,谁还能记得清楚!”
  就算张云飞当时确已收到,也肯定会和厂方打官司。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岗位是法定义务,你们不安排工作,叫他去哪儿上班?即使本人不愿在单位上班,厂方必须书面通知限期回厂,无法通知本人的,可以登报通告。确实要辞退,也得通过厂部和厂工会集体研究决定,并记录在案,才可以正式发出通知。厂方什么证据都没有,想当然地瞒着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三份协议书表明原告自谋出路是经被告允许的;虽然后三年双方没有续签协议,但被告拿不出限期回厂上班的凭证,签不签合同,权在被告手上;被告辞退原告一年之后,又在房改证明上表明“我单位职工张云飞同志从未享受过住房改革政策”,更是自相矛盾。这样一来,加上那份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通知书没有送达,也就毫无法律效力可言,因此直到2000年1月全厂职工买断工龄之际,双方仍延续着劳动关系。
  杨审判长见案情基本查明,便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两个月后再次开庭,被告仍拿不出原告触犯厂规厂纪的证据,胡编了一通谎话和歪理来搪塞法庭。
  庭散人尽,张云飞正想离开,被胡律师拉了一下,他见杨审判长磨磨蹭蹭地收理着案卷似有话要说,便站着不走了。只见胡律师冲杨审判长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杨审判长皱起眉头,态度暧昧地说了句:“案子有点麻烦,不过我会尽量往你们这边靠!”夹起案卷走了。
  张云飞觉得脸上像被人用右手打了一巴掌,左手又来抚你的痛处,不由担心地问胡律师:“你估计案子会怎么判?”
  胡律师模棱两可道:“可以判你输,也可以判你赢。你最好还是去活动活动。”
  张云飞惘然地看着他:“活动?怎么个活动法?”
  胡律师瞪了他一眼,做了个抽烟的手势:“两条好烟不就摆平了吗!”
  张云飞明白他指的好烟是大中华,价值800多元,苦笑着点点头:“我听你的!可我不知道他家的地址!”
  胡律师掏出通讯录翻了翻,报了杨审判长家的电话号码和住址,让张云飞自己拿笔记下,还特别交代:“他若问起来,你就说向我打听的!”
  判决书要一个星期后才能拿到,烟到底送还是不送?张云飞为此犹豫了三天,想来想去觉得还是送为好,就当买个保险。这天傍晚,他趁天黑下雨摸到杨审判长家,一问还没回来,只好拘束地坐着等。等了将近两小时,肚子饿得咕咕叫,才见到杨审判长喝得醉醺醺地回来了。杨审判长进门一见张云飞,顿时一愣:“你怎么来了?”见他正想开口说事,连忙打断:“对不起,家里不谈工作!”
  张云飞寒暄几句,识趣地起身告辞。杨审判长酒醉心明,指指茶几上那包用黑塑料袋裹住的长方型东西:“东西别忘了!”张云飞卑恭地笑道:“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就当交个朋友!”急忙转身往楼下逃去。
  
  空心汤团
  
  几天后,张云飞忐忑不安地从书记员那里拿到判决书,急着去翻看判决内容:一、被告于1997年1月单方面对原告作出的自动离职处理无效,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合法存在;二、驳回原告所有诉讼请求;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他顿感哭笑不得,起诉书明明写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二十四年工龄两万多元安置补偿金,并予补办养老保险及下岗手续。如此判决结果,岂不是给自己吃了个空心汤团?虽说官司赢了,能不能拿到钱和养老卡,还得看朱之容的脸色。再看判决书落款日期,他忍不住一阵哀叹,早在送烟前三天就写好了,即使不送那两条烟,也是这么个结果。他觉得被胡律师从中玩了一手“借花献佛”,感到有点气恼,忍不住去找杨审判长询问:“我在诉讼请求中写得清清楚楚,法庭为什么不一判到底?”
  杨审判长不置可否地笑笑:“去问你的律师!”
  张云飞见他不肯说白,只好离开法院去找胡律师。胡律师一见他,高兴地叫道:“恭喜恭喜,到时候别忘了请客!”
  “赢了几张纸有个屁用!”
  “怎么没用?!法律已经承认你还是厂里的职工,你随时可以找他们去要钱!”
  “能要到钱,我还上法院干吗!”
  “他们再不给,你就再起诉!到时候申请强制执行!”
  胡律师解释说,法庭这样判自有道理,先把劳动关系确立下来,后面的事就好说了。张云飞不由长叹一声,事已至此,也只能一步步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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