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3期

一些人寻找幸福并在笑声中死去

作者:西比勒·贝尔格




  鲁特化妆
  
  我是一直化妆的。唇膏是大红色的。只是嘴唇已经没有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嘴唇就这么消失了。也许是嘴角把它们给赶跑了。嘴角变得越来越硬,渐渐地往下挂。我化好了妆,化妆品都嵌在我脸上的皱纹里。我看见了我当初的脸。这是一个早晨。那时候,在巴黎。沃尔夫冈就躺在我身后一张旅馆的床上。这是我们俩在一起度过的第一个周末。外面是那种只有秋天才会有的雾色。我望着锌色的屋顶,幸福得不知所措。于是,我穿好衣服,走了出去。外面很凉。我坐在街上的一家咖啡馆里,一边喝咖啡,一边望着楼上旅馆的那个房间。那儿睡着我伟大的初恋。奇怪的是,绝大多数的事情我只有在回忆时才能真正感受到。天气慢慢地暖和起来了。法国人在我周围走来走去。因为我喜形于色的缘故,所有的人都喜气洋洋地望着我。一切才刚开始。我坐在太阳底下,喝着牛奶咖啡。我想,我是唯一能体会到这种幸福的人。楼上躺着沃尔夫冈,他在睡觉。我再也没有像那一次独自坐在咖啡馆里那么幸福过,我真的是这么想的。我有过其他的幸福,不过,再也没有这么幸福过。在以后几次幸福的感觉中,我已经知道幸福是有尽头的。可那时候我却以为,从现在开始我将会永远这么幸福。以后,我离开了沃尔夫冈。我想,还有很多更加伟大的事情在等着我。但是,我发现,对于这些伟大的事情来说,我的生命太短暂了。现在,我每天早上都站在那儿给我的嘴唇化妆。嘴唇已经不存在了。我不知道为谁而化妆。
  
  薇拉什么也不信
  
  薇拉坐在布尔查德太太的房间里,什么也不信。可也并没有出现什么能使她相信的事情。不过当你去找一个占卦婆时,那么什么也不信就是一个很好的基本态度了。所有去找占卦婆的人都会说:您知道,这些东西我当然是不会相信的。这个占卦婆看上去像一个不修边幅的银行女职员。后来才知道,她确实是一个银行女职员。她一支接一支地抽烟。薇拉坐在她的对面,坐在一张丑陋无比的桌子旁,坐在一间丑陋无比的屋子里。趁那个女巫婆一边拼命抽烟一边洗牌的当口,薇拉浏览了一下放在架子上的书。托尔瓦尔德·德特勒夫森的《疾病即道路》①,还有《阿瓦隆的雾》②。这就是说你好,我也好。又是托尔瓦尔德·德特勒夫森的书:《命运即机遇》。薇拉心里打了一个嗝儿。一只冰凉的手攥住了她的心。看托尔瓦尔德·德特勒夫森书的人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
  衣衫不整的女银行职员嘴里叼着烟蒂开口说话了。在整个这段时间里,薇拉一直盯着那个烟蒂看。它是否会在她说话的时候掉下来?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薇拉会感到尴尬的。那个女人说:您目前的处境确实不佳。您的女儿出走了,去了很远的地方。我想,她不会再回来了。是的,她说对了,薇拉想。这个女人竟然知道她的女儿。对此薇拉并没有感到什么惊讶。那个女巫婆丝毫也没有发现薇拉有什么疑虑。她继续说:您的丈夫很受同性的吸引。是的,薇拉想,尽管他每天换一个女人。不过,他可能搞错了,以为她们都是男人乔装打扮的。女巫婆说,不久您也会出走的,跟错了一个男人。接着,占卦婆在她的牌里看到了什么东西,她张大了嘴巴。这时,烟蒂掉在了桌子上。薇拉不禁笑了起来。占卦婆没有笑,她马上告辞了。到了外面,薇拉想,为什么不走呢?薇拉坐在一个咖啡馆里,看到自己在理箱子。然后,楼下的门铃响了,鲁特格尔站在那儿。他说,好,走吧。接着,他们俩便坐上了一辆出租车。
  
  黑尔格独自一人
  
  所有的人都走了。诺拉在海边的某个地方疯,她也许会抽大麻或和着吉它的琴声唱歌。我根本就不知道像她这般年纪的年轻人如今都唱些什么歌。肯定不会唱“传声头像”③或凯特·布什④的歌曲。我不知道今天的人是如何用吉它来演奏“技艺”乐曲的,又是如何和着吉它的琴声唱歌的。我真的不知道。
  薇拉不知道到哪儿去了。今天我休息,可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先是睡了一觉,当然是一直睡到晚上。一直到晚上,一切都挺好。然后,我在空荡荡的屋子里转来转去,心想,现在,我们得设法过得愉快一点。可我什么点子也想不出来。不一会儿,夜幕降临了,还剩下那么一丝天光,湛蓝湛蓝的。假如我的身子再探出去一点儿的话,就会摔下去。即使摔下去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空气那么稠,仿佛有生命似的,不会伤人。鸟儿在发疯。它们唱得飞快,为的是赶在天黑之前把歌唱完。然后它们得去歇息。天黑之后,空气好像变成了肉,鸟儿得费很大的劲才能穿过去。空气中有一种使它们、也使我发疯的东西。可谁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缘故。也许是夜色,是我窗外的夜色。夜在呼气,它把气吐在我的身上,暖洋洋的。我独自一人,呆在我的窗边,呆在夜的边缘。我很想有一个可以说话的人。可谁也不在。只有我在自己的房间里走来走去。我坐不住了,既无法入睡,也不能思想。天太热了。鸟儿唱得很欢。外面城市里有什么东西在等待着我。假如我出去的话,我会去寻找。什么也找不到。于是,我走了出去。鸟儿的歌声非常刺耳。应该把它们的舌头烧成酱,把它们拔光了小身体上的毛烤来吃。
  我路过一个酒吧。这个酒吧被漆成了一片黄色,很像那个伤心的男人所作的一幅画。他老是画一些空荡荡的酒吧,酒吧里的人毫无思想和感情。在我路过的这个酒吧里的人就是这样的。这儿汇集了一批不知姓名的、性格内向的人。他们站在酒吧的吧台边,一个个挺英俊的。我走了进去,然后站在吧台旁,与其他所有的人一样望着入口,好像幸福会从那儿进来似的。进来了几位姑娘,她们都不是单独来的。她们那年轻的脸上带着许多期望。她们进来时的样子很可爱。姑娘们和小伙子们好像进来战斗似的。他们叉开双腿,似乎那儿的肌肉阻止了肉的会合。那些小伙子一副对周围世界熟视无睹的样子,他们的脸上没有笑容,径直朝吧台走去。他们像骑马似的跃上吧台边的凳子。因为肌肉的缘故,他们叉开双腿,把双手撑在腿上,拇指朝外。接着,他们又表现出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仿佛在看着一片北美洲中部的大草原。
  只身呆在这样一个酒吧里,很像独自一人呆在另外一个国度里。沉默使我转向内心深处,可那儿同样也了无生气。
  有一个金发女郎走过来站在我的身边。她穿着一件薄薄的、不收腰的吊带连衣裙。她的头发从中间分开,头发上夹着发夹。这位女郎将身子伏在吧台上,要了一杯凉的饮料。这时,她的一只乳头从连衣裙里钻了出来。金发女郎对此毫不介意。她扬了扬眉毛,喝了一口饮料,朝四处张望。很快就有一个男人走了过来。他挤到女郎的身边,开始与那只乳头搭话:“天气挺热的。”“嗯,”乳头通过女郎的嘴说道。他们的谈话就这么继续着。一阵悲伤和倦意向我袭来。这个值得诅咒的夜,它逼着我从家里出来,在这个酒吧里去听陌生人这种无聊的对话。我喝了一些饮料,为的是用喝东西的声音盖过身旁的谈话声。我喝着,喝着,脑袋瓜变得越来越沉,也许,现在应该把一只袜子塞在空杯子里,或者应该对那位女郎说:对不起,你的一只乳头跑到连衣裙外面来了。不过,像这种事情我总是想想而已。我默默无言地走了,也就是说,我默然无语地离开了。外面正下着清新的雨。也许,走得远一点更好。比如,去曼谷东方酒店的游泳池,那儿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发了霉的金属味。也许,我会出汗,会喝一些甜味的混合饮料。然后,我走进一间冰凉的、有空调的房间去看书。或许,我应该坐在威尼斯,坐在运河旁的一家咖啡馆里。运河里的水浑浊而略带有咸味。空气里充斥了一股死亡的气息。我喝一杯牛奶咖啡,随后走进一间令人窒息的旅馆房间去看书。在这样一个夜晚,我似乎愿意去任何别的地方,就是不愿意呆在现在这个地方。在这儿,我就像是一个没有归宿的人那样在夜色里到处游荡。
  年轻人坐在敞开的高尔夫轿车内从我身边驶过。姑娘们金黄色的头发随风飘动,小伙子们戴着便帽。他们爽朗地笑着。我想,即使没有金发、没有持续不断的笑声,也已经是够好的了。我继续走着,这时雨已经停了。一股五月雨的气息。这是一个五月的夜晚,雨水打在我的脸上往下淌,湿漉漉的。我真想扑倒在对面那片草地上打滚,朝着夜色,朝着所有的愿望滚去。现在,要是有一个漂亮的女人在我身边一起走该是一种什么感觉?她看上去就像……但是,我想不起来她应该是什么模样的。我只想到了那些已经不再属于我的女人,想到如何与她们一起在这样的夜色里散步。她们走在左边,我走在右边,不管怎么样中间总是夹着误会。现在,走在我身边的这个女人必须是一个我从来没有遇见过的女人。一个我可以对她无话不谈而又无须对她作出任何解释的女人,这样我的反应就相当敏捷。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这个女人总会提出恰当的问题并作出恰当的回答。不过,我确实无法想象这个女人应该长什么模样。我更情愿去看一个加油站。也许,每个人不知在什么时候都会去点燃一个加油站的。我想象着自己是怎么来做这件事情的。我将一根火柴塞进加油枪里,然后跑开。接着在一定的距离外倚在一棵树上抽烟。这时候,加油站爆炸了,火光冲天。我在一旁观看。我终于在我的一生里干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可现在我并不想干这件事,因为我身边没有火柴。我不知道该如何用打火机来点燃加油枪。当我回到家里时,我的屋子向我狞笑。我被雨水淋得湿透,也没有找到幸福。当我躺在床上时,我看到墙上反射出来的轿车灯光。这些灯光就像一条吞食了磷的蛇所留下的痕迹。突然间似乎有人把我的眼睛给拨正了,让它们在一张三维的图像上看到了什么。我看见夜对我说话,它说:“听着,期待一种未知的东西要比拥有你在等待时所想象的、但却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更让人激动。”随后,夜去睡了。外面大都市发出的嗡嗡声犹如母亲或其他什么人为催我入睡而唱起的一首歌。
  
  贝蒂娜起床
  
  我认识那些女人。我一点儿也不同情她们。世界上有的是这样的女人。我对这个世界一点儿同情心也没有。我了解这些女人。我讨厌她们,因为她们准备去应付一场必输无疑的战争。失败者使我感到厌恶,所有的失败者、那几百万的女人都使我感到厌恶。每天早晨,她们拖着衰弱、颤抖的双腿从床上起来,摇摇晃晃地穿过她们的房间。她们因为害怕而挺直了身体,拖着沉重的脚步向战场走去。从这些女人瘦弱的手臂上看得出她们心脏的颤抖。她们摸索着朝房间的角落走去。这些女人聚集起一切可能的力量向敌人扑去。这些女人拉开通往地狱的门,怀疑这个王八蛋吐着口水向她们袭来,疑惑这条毒蛇也跟着扑上来扇了她们一巴掌。她们站在那儿,在同样的战争中总是受到侮辱,即使在地狱里也不会变得更加聪明。她们只配在战争中失败。每天早上摆在大衣柜前的总是同样一钱不值的东西。头脑中还装满了梦中的裸体人,她们试图决定如何在新的一天里向世界展示自己。还没有刷牙她们就想知道,天气是否会有什么变化,而她们自己的心情是会变得更加无拘无束呢,还是会变得更富有女人味。那些她们在晚上无法回答的问题却要求在清晨得到实实在在的回答。真是愚蠢之极,所以她们这些女人才注定要失败。她们也确实一败再败。在选择穿什么衣服时她们总会出错,总会在战争中失败。又白白地过了一天。
  没有比整天穿着袒胸露腿的连衣裙到处跑更丢人现眼的。自己的感觉是,这连衣裙很不合适。所有人的目光都在鞭挞着这个没有任何保护的女人的身体。连这个女人自己也觉得下贱、失身份、肥胖和丑陋。错误的抉择。
  在突然出太阳的日子里,没有什么比穿着长袖和长裤在外面跑更让人觉得难堪了。像鬼一样地出汗,发出难闻的气味,化妆品被汗水弄湿,流得满脸都是。错误的抉择,又打输了一仗,又糟蹋了一天。
  这些女人妒嫉肤色黑的人什么呢?搞不清楚究竟该叫他们黑人、有色人种,还是该叫他们弗里茨。反正,她们是妒嫉那些只需在肚子上围一块布就完事的人。她们也确实妒嫉那些长得漂亮的人。对于那些长得漂亮的人来说,穿什么都无所谓。她们早上醒来,无须装饰就已经够体面时髦的了。这些女人也同样会妒嫉动物,嫉妒那些只要早上一刷牙、捋一捋头发就算完事的动物。
  女人,所有这些可怜的女人都相信新的事物能改变她们早上无法决定穿什么衣服的情形。什么都不会改变,永远也不会改变。这种女人必须生活在这种真正的地狱中,直到她们死去然后有幸作为男人或作为一条狗重新投胎为止。那几百万女人每天只要出门走上几步或遇到第一批目光便马上知道她们的样子看起来很糟糕,这是因为她们穿了这条该死的裙子,穿了这条该诅咒的长裤或者是穿了这件令人讨厌的衬衣的缘故。因为穿了这件针织内衣而心情不好,又白白地过了一天。她们总是郁郁寡欢,白白地度过了一生。我一点儿也不为她们感到遗憾。我根本就犯不着浪费时间和精力去轻视她们。我找到了自己的路。我在与大衣柜、与自卑感和与因为穿错衣服而白过一天的感觉搏斗的这场战争中打赢了。这一切曾经非常简单,现在仍然还是那么简单。我不再出家门。我去外面干什么?那儿是马路、轿车和陌生人。全是一些毫无意义的东西。我无须出门。我无须穿衣服,无须像别人那样为穿什么衣服而犯愁。我可以在早晨把睡衣换成运动衣,可以在天色朦胧的时候去面包房。于是,必须在屋外做的事情就做完了。我拖着踢踢踏踏的脚步穿过我那遮得很暗的屋子,脸上长满疱,头发上全是油。我把自己的连衣裙烧了,连衣橱也一起烧了。卧室里留下一大堆灰烬。墙壁变黑了。这是打了胜仗的标志,敌人留在天花板上了。我知道,越来越多的女人会效仿我的榜样。马路会变得空荡荡的,只剩下一些拈花惹草的男人像灰老鼠似的到处乱窜。可是,马路上已经没有女人了,她们都躲在家里,躲在阴暗的屋子里,穿着肮里肮脏的运动衣。她们都躺在床上看电视。她们吃夹心巧克力糖。她们非常、非常的幸福。
  
  鲁特遇到了一个男人
  
  我真的有过这么一种感觉,今天会发生什么事情。昨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腓力普·诺伊雷特一起骑自行车出去。这是一个夏天,我们穿过一片田野,闻到一股只有在夏天穿过田野时才能闻到的特殊的气息。腓力普从自行车上摔了下来。我跑过去托起他的脑袋。他的头倚在我的怀里。腓力普的脑袋还与他的身体连在一起。我们开始接吻。我在梦中坠入了爱河,以至于醒来后的心情特别好。这种感觉持续了整整一天。我好像真的在恋爱似的。傍晚时分这种感觉有所减弱。当我走进饭厅看到那些老头老太时,心里有点沮丧。我想,这只不过是一个梦而已。接着,我环顾四周,突然,我看到了他。那儿坐着一个男人。用这儿工作人员的话来说,一个新来的人。我知道,这听起来一定会让人觉得奇怪,可他确实长得像腓力普·诺伊雷特。不同的只是,他的一只胳膊是假肢。我立即开始心跳,不过,这与他的假肢没有任何关系。我一定是直勾勾地看了他好一阵,因为饭后他朝我走来,与我攀谈。然后,我们一起去了花园,坐在一条长椅子上说了好一会儿话。当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时,我的感觉就好像是一个年轻姑娘。我久久不能入睡。我想,这是几年来最美好的一天。
  
  托姆躺在床上
  
  我已经三十出头了。我躺在自己的床上,身上放了一只驼鹿形状的热水袋。我的床边放着一本书,一本打开了的书。外面的月光洒在书上,把书中那只兔子的耳朵照得闪闪发亮。我感到很累,也许是因为年龄大了的缘故。男人究竟什么时候会进入中年危机时期?
  我穿着能使自己行动自如的衣服。本来,我现在就得开始交税了。银行和税务局寄来了信件。我把它们给烧了。有时候,我坐飞机飞到某个地方,在旅馆里过夜。每一次我都穿着鞋子在床上跳来跳去,把房间里小冰箱里的东西一抢而光,然后我把枕头塞进去。我这么做并不是因为这会给我带来什么乐趣,而是出于一种义务。四十岁的人才算是成人,我从老远就能把他们认出来。与我一样年纪的人都还不知道生活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很多人都试着去挣大钱,因为他们觉得这样很酷。他们把钱花在玩具上,花在滑雪板上,花在衣服上或花在轿车上。我也同样如此。假如我的冰箱里装满食品的话,我总是打开冰箱一看再看。有时候,我也会用一次成像的照相机把装满食品的冰箱拍摄下来。装满食物的冰箱无疑是一种明智的标志。我的住房很贵。我有好几间房间,里面空荡荡的。大的家具会使我感到恐惧,会给人一种已经定居的感觉。我总是躺在小房间里的一张床垫上。我喜欢一边看电视,一边吃土豆泥。白天我去上班,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说一些一本正经的话。我有时候忍不住想笑。于是,我便跑到厕所里去大笑一通,因为我把自己的角色扮演得很好。我的同事们年纪都与我相仿。他们穿着西装,在会议上大谈什么会谈、场所、动力等等。不工作的时候他们便开着有排挡的快车,因为这样很像运动员。他们去跳伞,去玩滑雪板。如果我问他们为什么要活在世上的话,他们便会谈到钱,谈到自由、兴趣和未来的家庭。这当然是我们长大成人以后的事情。我躺在自己的床上。我想,我明天起来后将要开始一种新的生活。真的,我想,我会这样去做的。
  
  贝蒂娜坐出租车
  
  我脑子里糊里糊涂的。我坐上出租车,说了声:去火车站。车开了。大约开了十分钟,我觉得有点儿不对劲。我有主意了。我对出租车的司机说:唉,还是去飞机场吧。司机看了看我。在他的目光中有那么一丝恐惧。OK,我觉得,飞机场似乎离我一直还没有搞清楚的那件事情要近一些。好了,不一会儿我们便到了飞机场。我仍然懵懵懂懂的。我走到保留机票的窗口,安静地提出了请求。那儿的女售票员微笑着递给我一张去杜塞尔多夫的机票。我终于想起来了。我该去那儿听一个很糟糕的乐队演奏的音乐会。太好了,我又记起来了。今天是星期五。最近两个星期我去过巴黎、伦敦和柏林。我想说的是,这样我当然会糊涂。现在,我飞往杜塞尔多夫。我恨音乐会。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并没有什么惊人的理由。或许是出于一般的广场恐惧症①,或许是我看了太多恐怖电影的缘故。我喜欢看恐怖电影。在恐怖电影里,人的头会裂开来,从里面钻出动物;或者会突然起火,把人烧成焦炭;长着一身肉疙瘩的尸骨会手握斧头到处乱跑。不过,这对我恐惧灾难的心理很不利。我站在一个人头攒动的大厅里,恐惧得直冒汗。乐队出来了,实在太差劲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所有的男人都想去搞音乐。反正,我不明白男人为什么总是想干些什么。更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来听这么糟糕的东西。音乐会之后我在旅馆里见到了那些音乐家。这是一个极其丑陋的饭店,与这些人丑陋的音乐正好相配。那些小伙子样子都很酷,他们真以为自己是明星似的。我想,明星们肯定不会把烟灰弹在地上,肯定不会把他们的长腿搭在沙发的扶手上。随后我发现了那个男人。当我望着他爱上他时,我心里想,其实我对此一点儿兴趣也没有。这是一种病,一种不断恋爱并不断感到不幸的病。真的,当我望着那个男人的时候,这两种感情同时兼而有之。
  
  皮特感到生气
  
  又来了一个女人,总会出现这种女人的。今天来的这一个还带了记者证。我跟她去了。这个女人年纪有点儿大了。其实我对她一点儿也没有兴趣。不过,我也不想独自一人。于是我便随她而去。这个女人像一条狗似的激动不已。她在我的身边跳来跳去,为我脱衣服,所有的事情都是她一个人做的。这些事情本来我是可以和她一起做的。可是,我没有兴致。接着我与她一起上了床。因为我反正已经到了那儿。说真的,干到一半我的感觉很不好。我看到自己躺在这个女人的身上,突然间我不知道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幸亏我又想起来了。天哪,是摇滚乐,是我的工作。于是我把那件事干完了。我敢肯定我有成为明星的能力。这种能力除了我还有谁会有呢?不过,到目前为止还不太顺利。我已经在许多乐队干过,都是些半瓶子醋,没有一点儿明星的气质。有一次我们都快拿到灌唱片的合同了。不过,那个唱片商又把合同给撤了。这都是些黑手党干的。今天,想要干出一些有个性的东西几乎是不可能的。我只要看看我自己就明白了。我拿的是失业救济金,住在一个很小、很差劲的屋子里。这是因为没有人明白我所搞的是真正的艺术。所有的人都是一些混账东西。到处都是一些混账东西。
  
  鲁特看到床头柜上有件东西
  
  前一次他拉着我的手。上一次我们接了吻。今天我们手拉着手。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们喝了咖啡,然后喝了又浓又甜的葡萄酒。他送我回房间。他进了我的房间。我们喝了开胃酒,坐在床上,然后我们开始接吻。他把灯给关了,我听到他的衣服发出瑟瑟的响声。我已经有二十年没有与男人上床了。我感觉到了他的手。他解开了我衬衣上的纽扣,替我脱了衣服。我们赤裸着身体。我们俩并排躺在床上。我听到了一种响声。他把他的假手取下来,放在床头柜上。我用身体贴着他,身边有个身体的感觉是多么的美好啊。他躺在我身上。这些我还知道。我知道,他的那个东西软绵绵的,这样是没法在一起睡觉的。他又从我的身上下去了。我抓住他的那个东西,它还是没有挺起来。他又躺到我的身上,试着让它进入我的身体。进去了一点儿,但愿它不要再滑出来。外面花园里的路灯亮了起来。灯光照在床头柜上。那儿放着一只假肢。我望着这只假肢,变得浪漫起来。我想,放在我床头柜上的是我情人的一部分。我慢慢地抚摩着这只假肢,确实对它产生了一种真挚的感情。
  
  诺拉在路上
  
  灯光不亮,也不暗,正好介于这两者之间。有一点儿雾,或者是有一点儿尘埃。
  马路上飘着纸片。有一只狗。天比我预料得要冷得早一些。我在马路中间走着,都是一些新建筑。三十年前它们是崭新的。这儿整个地区的人都曾经梦想发大财,梦想从生活和旅游者身上大发其财。可是,已经没有人来了,这儿只剩下一些老人。
  他们已经没有任何梦想,也不再抱有什么希望。年轻人走了,进城去了,在那儿继续做梦。只听见咯咯的响声,那是百叶窗发出的声音。已经有好久没有人用了。马路的尽头是大海。大海就在那儿。在奇异的灯光下,大海与这个地方所有的东西看上去一样是那么的古老,那么的平淡无奇。在那后面朝着地平线的地方,有两个男人站在水里,海水一直淹到他们的腿部。他们就这么站在那儿,朝着不同的方向眺望。
  我放下我的双肩背包,坐在上面。这儿还能听到咯咯的响声。大海是那么的死气沉沉。
  我很累。我不想再继续走了。所有的东西我都看到了。这个地方很诚实。我已经走了一个多月。每当天黑我便在外面露宿,醒来后再继续走。我的身上有股臭味。我的东西有股臭味,包括我的头发和牙齿。所有的东西都在发臭,都有一股我喝的葡萄酒味,有一股尘埃和轿车的味道。
  我想,昨天是我的生日。我已经十七岁了。
  我曾经想,只要我离家出走,一切便会好起来的。可这是一个错误。这儿并不比家里好,这儿的一切看上去更加丑陋。
  我坐在背包上,看着天色渐渐地暗下来。那两个男人走了。我没有看见他们离开。愿上帝保佑他们去极乐世界。
  有一个家伙站在我的身旁。他狞笑着,他的嘴里缺了好几颗牙。他的头发是黑色的,他说的是西班牙语。他在劝说我。我很少说话,一个月来一直是这样。我几乎不怎么说话。我也不会和他说话的。他拉着我,我让他拉着。他狞笑着,我看到了他的嘴巴里面。
  我当然跟他走。迄今为止,我谁都跟,不然的话我干什么呢?我们默默地并排走着。又是那一条死气沉沉的马路。这个地方只有一条马路。咯咯的响声停止了。现在,风在咆哮,路灯发出咯吱咯吱刺耳的声音。我跟在那个小伙子的身后走进了一栋房子。房子的过道很脏。照明灯忽闪忽闪的。二楼。一套被漆成黄色的住宅。我站在过道里。房间里放着一张床垫,一张桌子上罩着防雨布。
  一盏盏霓虹灯。百叶窗当然是破的。整栋房子里没有一丁点儿声响。
  我坐在桌子边上,呆呆地望着墙壁。我在想,是什么使人在粉红色的墙纸上印了那么多的小帆船。那个小伙子走了进来,在我面前放了一个盘子和葡萄酒。我们吃了一些东西。我不想知道吃的是什么东西。然后他站起身来,把我拉到床垫上,扯着我的衣服。我躺在那儿,我看着他的嘴巴。
  那张嘴说的是西班牙语。他没有把我的衣服全部脱光,这也许是因为灯开着他能把我的气味看得很清楚的缘故。他只脱掉一部分衣服。我数着墙上的船只:十艘,十一艘,十二艘。当我数到三十艘的时候,他干完了,滚了下来。我站起身来,有东西顺着我的大腿流了下来。我终于把那盏讨厌的灯给关了。这样我可以躺在黑暗里。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我躺在那儿,看夜色有多长,看天色是怎样开始蒙蒙发亮的。然后我走了。我觉得身上黏糊糊的。这个早晨什么也没有改变。那条马路一直通到下面的大海。
  那两个男人站在水里,海水一直淹到他们的腿部。他们俩谁也不看谁。我的嘴巴里有一股葡萄酒的味道。我冻得直发抖。
  一辆卡车把我带走了。我不知道车是往哪儿开的。一个又胖又老的男人。我们开过了荒芜的地方,开过了死气沉沉的地方。我想,我根本就无法说话,连对我自己都说不出话来。那么寂静。一切都冻僵了。我回不去了。我知道家里也不会有什么两样。我无处可去。我坐在卡车上,我怕车会开到终点,我怕不得不下车。我一点儿也不想动弹。我身上的一切都冻僵了。那个胖男人有时会说上那么几句。他的目光不对劲。他在说谎。他想要我,他以为我不愿意。他不知道,我根本就没有任何意愿。他完全可以要我。每个人都可以要我。我对什么都无所谓。总比一个人好。这些男人,在那么一瞬间他们替我作出了该去哪儿的决定。
  卡车停了下来,停在一栋快要倒塌的房子前面。房子的前面是一堆废料,还有几只狗。
  边上是一个旧工厂。我们走进那栋房子。天气很冷。床垫有点儿潮湿。当那个胖男人进来时,我不知道是他真的进来了,还是我在做梦。我的反应越来越迟钝了。又是一个新的早晨。我走过那个堆废料的场地。一点儿也没有意思。继续走。
  为的是不让自己冻僵。
  夜里,外面越来越冷。
  我觉得很冷。我一点儿也不想动弹。每一个动作都很费劲。
  每一天都过得很累。我不想再走了。我坐在一条马路边上。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离家很远。没有一辆轿车从这儿经过。附近连一栋房子也没有。黑暗,严寒,还有我。我感觉到,我的身体在汲取空气中的温度。空气是冷的。这很好,我们彼此间的温度是一样的。
  
  贝蒂娜觉得自己很傻
  
  我们是被欺骗的一代。我不知道是受了谁的骗,也不知道被骗走了什么。也许,他们骗走了我们的纯洁无瑕,骗走了我们对某种东西的信仰。也许这是科学的过错,或者是某个银行职员在他的业余时间里搞了什么试验的缘故。我们必须对所有的事情作出解释,现在我们可得自食其果了。连爱情也不再是什么秘密了。我们知道,这是荷尔蒙的缘故,是交配,是人类的演进。我并不认为事情因此而变得简单了。我恋爱了,即使知道这是化学过程的话,对我又有什么用呢?他没有给我来电话,那个音乐家。我并不傻。我很明白,所有的男人,所有的激情都是可以替换的。不过,我还是无法改变这一切。每一次我都以为这是某种解脱。我在马路上闲逛,好像我会在那儿碰到他似的。我在地铁的玻璃窗上观察自己。我总是试图装出一副幸福的模样。这样假如我遇见他的话,我的样子看上去挺幸福的。可我并没有遇见他。与大城市里所有和我年龄相仿的人一样,我爱逛酒吧,爱去咖啡馆。八十年代过去了。我有时候想,其实八十年代并不赖。那时候,所有的人都穿黑衣服。在广告部门工作也没有什么不好。在八十年代我们至少可以崇拜金钱。我们可以对自己说,做个单身汉挺好的,因为这样有利于事业的成功,而事业的成功则是为了赚钱,真是太好了。现在,挣钱的机会过去了,事业也过去了,可事情并没有因此而变得简单起来。只要关系还叫关系的话,那么这一切就不会有什么改善。这些我都明白。可尽管如此我还是在等待。等待那个家伙给我来电话。当然,他并没有打电话给我。我四处闲逛,找他,可并没有找到他。等了两个星期,我快要发疯了。这期间我知道了,在整个世界上只有这个男人能改变一切。两个星期过去了,他还是没有给我来电话,于是我给他打了电话。
  “哈,我是贝蒂娜。”
  “是哪个贝蒂娜?”
  “就是你最近认识的那个贝蒂娜。你一定知道,就是那次采访。”
  “啊,对了。那个采访搞得怎么样了?”
  “我还需要一些素材。”
  “还需要什么素材?可以在电话里谈吗?”
  “哎,还是面谈好一些。”
  “现在恐怕不行。你再给我打电话吧!”
  “OK。我明天再给你打电话。”
  我颤抖着坐在电话机旁。也许是因为他身体不舒服,也许是因为他那儿有人。让他去身体不舒服吧。第二天我又给他打了电话。
  “嗨,我是贝蒂娜,你知道……”
  “是的。你还想知道什么呢?”
  “我真的还有很多问题。你不能来一次吗?”
  “真糟糕。什么时候来呢?”
  “今天行吗?”
  “那什么时候呢?”
  “你什么时候能来呢?”
  “我在5点与6点之间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晚一点不行吗?”
  “不行。”
  “OK。5点钟到我这儿。”
  
  过一个小时他就要来了。今天晚上他一定是真的有事。他会来。他爱我。我换衣服,换了又换。香水,粉饼。幸亏5点钟天色便暗下来了。这样我可以点蜡烛,气氛好一点。我点了蜡烛,又摆上葡萄酒。然后又把葡萄酒拿开。不能让他有什么想法。我再很快地提一下,我不想知道什么化学啦,荷尔蒙啦等等。我要的是纯洁的爱情。
  他该来了。五点过十分,他还是没有来。到五点二十分他才来。他站在我的门口,没有微笑。他走进来,坐下。“对我提问吧,我还有急事。”我向他提问。都是一些毫无意义的问题。我装出作记录的样子。我写道:讨厌,讨厌,讨厌!我真想放声痛哭一场。他把我看穿了。我的声音在颤抖。他望着我,说:“你想和我上床吗?”
  我什么也没有说。我该说些什么呢?他站起身来。“来吧!”说着,他打我身边经过走进卧室。我跟在他的后面。我还能做什么呢?他躺在床上,穿着靴子。我站在那儿,从上面俯视他。他很英俊。他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把衣服脱了。”我只是站在那儿。他站起身来。“那就算了。”说着,他想从我身边离去——他停在那儿,离我太近了。我扑倒在他的胸前。他的胸膛是那么的宽阔,那么的温暖。可惜它并不属于我。他把手伸进我的裙子,把我扔到床上。我躺在那儿,听到他在解他的长裤。我等待着事情的进展。可他又把长裤的扣子给扣上了。
  我听到他关门的声音。
  
  托姆开车走了
  
  这是一个星期一。大约在十一点钟的时候,托姆站起身来,走进他上司的办公室。托姆的上司三十岁左右,与托姆的年纪相仿。在公司里大家都用你来称呼他,这样看上去挺随便的,给人一种平等的错觉。但是,不管怎么说,托姆的上司都是一个混蛋。托姆走进去,脱下他的长裤,把屁股对着他的上司。这并不是什么别出心裁的新鲜事,不过这也不是托姆的目的。他只是想干净利落地离职而去。可他的上司,那个混账东西,甚至拒绝了托姆的辞职。他看了一眼托姆的屁股,说,您的屁股上长了一些包,看着让人觉得挺不舒服的。接着托姆回家了,把仅剩下来的一点儿东西打点起来。他已经把所有的西装都给扔了,包括领带和布达佩斯牌子的皮鞋。他带着剩下的些许东西上了路。他站在一条马路边上想搭车。一直等了很久才有一辆轿车停了下来。不过,这对托姆来说根本就无所谓。我们可以这么说,他并不着急。轿车载着托姆去瑞士。在整个行驶过程中,他一直默不作声地坐在轿车的后面,等待着某种感觉。不过,他并没有产生什么感觉。在去瑞士的路上他一直这样默默无声地坐在轿车的后面。他们通宵达旦地开车。清晨,托姆站在瑞士高速公路旁的一个饭店前。有时候,瑞士高速公路旁的饭店漂亮得就像宾馆一样。托姆心想,这个加油站漂亮得像宾馆。托姆望着群山,空气里有一股汽油味和一股陌生的味道。加油站旁的饭店总是带有一股休假的气息。接着,托姆搭上了一辆卡车。他仍然没有产生什么特别的感觉。他望着群山,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晚上,他们已经到了法国中部。下一辆卡车载着托姆经过法国边境开往西班牙。托姆坐够了卡车。他在一家旅馆要了一间房间,洗了澡,坐在一个小小的阳台上。阳台下面是一个村子的广场。在一家小酒店前坐着一些上了年纪的男人。托姆坐在阳台上。他微笑着,他一直在微笑,直到脸上感到酸痛为止。他的脸部不习惯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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