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3年第3期
一些人寻找幸福并在笑声中死去
作者:西比勒·贝尔格
一伙年轻人坐在一家咖啡馆前,坐在那一家咖啡馆前。并不是任何人都会坐在那儿的,只有那些属于那儿的人才会坐在那儿。坐在贝蒂娜身边的是一个摄影师。他剃了一个光头,为的是使自己看上去像个有个性的人。这个人是昨天贝蒂娜在他的展览会上认识的。在一间很小的房间里挂了一些大幅照片,内容是一些正在性交的人。一位赤身裸体的女郎端着饮料在招待来宾。小房间里挤满了人。这些人都是与报纸或广告部门有关的。男人们穿着肥大的T恤衫,有的还戴着便帽。所有的人头发都剃得很短,打扮成二十岁出头的模样。绝大多数的人也确实才二十出头。女人们穿着紧身的T恤衫,长裤只穿到髋骨处。不管怎么说,她们的体形实在太难看了。女人们留着直发,化了妆,但却看不出是化过妆的。她们都很年轻。这儿是年轻人的天下。
昨天,所有挤在那个小房间里的人都像是在受罪似的。他们百般无聊地看着那些裸体照片。所有的照片都已经看过了,对那个端着饮料招待客人的裸体女郎他们也已经笑不出来了,因为这一切还不够酷。摄影师与贝蒂娜搭话,贝蒂娜允许所有看上去随随便便的人与她搭腔。现在,她与他并排坐在一个广场上。那位摄影师正在说:看,我的脚长得很丑。说着,他从低帮鞋子里抽出一只脚来。贝蒂娜望着那只脚说:“是的。”那只脚长得奇丑无比。一块白乎乎的东西,脚趾是斜的,上面长着黑黑的毛。接着,他们又陷入了沉默。摄影师把他的脚拿开了。
咖啡馆前的广场上坐满了年轻人。他们作出一副好像有什么东西把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样子。可是,除了无聊之外贝蒂娜想不出还有什么东西能把他们联系在一起。这时候,摄影师把他的一只手伸进了贝蒂娜的牛奶咖啡里。贝蒂娜无聊得实在难受。她看到薇拉穿过广场正在朝这儿走来。像往常一样,每当看到这么多放荡不羁的人薇拉就会表现出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摄影师明白,他已经错过了一个机会,今天不会有性交的机会了,所以他带着那双臭脚丫子离开了。为什么一个人只能爱少数几个人,贝蒂娜问她的女友。薇拉说:这是因为我们所爱的其实并不是人,而是一些复杂的思想。贝蒂娜点了点头,默然无语。她们俩望着广场,为自己有别于那些穿着丑陋的衣服、演奏丑陋的音乐并且希望过一种在政治上无可指摘的生活的人——被欺骗了的一代——而感到欣慰。“当你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你曾经想,到2000年我将会是几岁,到那时候一切将会是什么样子的。你还记得你当时对年龄的感觉吗?”贝蒂娜问道。薇拉说:我没有想到生命竟会如此短暂。“现在,我们相识已经有十八年了,”贝蒂娜说。她们变得更加沉默了。“我觉得,我又不幸地爱上了一个人,”贝蒂娜接着说道。对此薇拉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她知道,现在她最好沉默。贝蒂娜总是不断地陷入恋爱之中,而且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总是不幸的。每当这时,薇拉的角色就是倾听。贝蒂娜提到了她所遇到的那个最最英俊的男人,就是这个男人,他没有给她来电话。不过,这可能是他正好有事的缘故。薇拉叹了一口气,她知道,这样开头的故事往往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托姆坐在海边
太阳下山了。我从来没有觉得这有什么可激动人心的。那就让它下山吧。这种事情总归是要发生的。我坐在海边,喝着葡萄酒。我痛恨那些喜欢看日落的女人。追求完好无缺的世界,这是一种危险的嗜好。
我就这么地看着太阳,它只不过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而已。海滩上空空如也。这并不是什么漂亮的海滩。大海后面的那个地方甚至可以说非常丑陋。这个地方是他们不知什么时候为了吸引游客而捣鼓出来的。可现在他们得自食其果了。这些愚蠢的西班牙人,现在他们不再住在漂亮的西班牙小房子里自己做什锦炒饭①了,而是坐在新房子里吃现成的食品。我出门已经好久了,我觉得已经有好几年了。现在,我任凭自己的头发长长。我用海水洗自己的T恤衫。一个人出门在外,这对于我来说是生平第一次。只有我一个人。我和自己说话。我和自己睡觉。我和自己过性生活。这原本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只是这一切更加明朗化了而已。两个年纪大的男人走来。他们背对背地脱去衣服,把东西放在泥沼地上,然后下水去。我在这儿从未下过水。这儿的水可能与其他地方的水一样脏。不过,这儿的水看上去不仅仅是脏,而且还很危险。这儿的水看上去像腐烂了的皮肤。那两个男人站在那儿,水淹到他们的裤裆那儿。他们就这么站在那儿,望着地平线。也许,他们正在等待什么,等待海市蜃楼,等待一个裸体女郎,或者是在期待他们能重新变得年轻起来。我无法想象这一切。我也不愿意再变得年轻起来。到了一定的时候,你也许会觉得已经受够了,因为一切都已经经历过了。
我根本就不知道,在我的头脑中竟然还会有这么多的想法。我已经把什么都想到了。什么都不对劲。过些时候我的钱会花完的。我不知道那时候我该怎么办。我是不会回家的。我希望我不会回家。我根本就不知道家在哪儿。
卡尔闻到了一股难闻的气味
当我看到年轻姑娘的时候,我的尾巴还是会硬起来的,可在鲁特那儿则做不到。鲁特的年纪与我相仿。她的身体发出一股陈腐的气味。我是从我自己的身上认识这股气味的。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大约是从我四十岁左右开始的。那时候,我发现有股怪味。我给整个住房通了风,把床上用品都换掉,这股气味还是没有散去。这时候我想,一定是我自己发出的气味。不管是洗淋浴还是抹爽身液都无济于事。一股混浊而又潮湿的霉味。这是日积月累的毒素。谁知道这是什么气味。鲁特的身上也有这股气味。我们试着在一块儿睡觉,可是不行。有时候情况会很糟糕,以至于我不得不躲到厕所里去让自己平静下来。我知道,我伤害了她。我是多么想再得到一个年轻姑娘啊。但是,像我这把年纪的人得花很多钱才能得到一个年轻姑娘。我的钱不多。自从我认识鲁特以来,我一直在想性生活,几乎想得走火入魔,就好像是有什么东西被唤醒了似的,就好像是有一头睡足了的大褐熊被唤醒了似的。大褐熊会把它们的猎物撕碎。那种俄罗斯式的拥抱。大褐熊会从背后上来像撕开装了拉链的香肠似的把人给撕开。我也有类似被撕开、被撕碎的感觉。与鲁特在一起的感觉很好。在这之前,我总是独自一人呆在我的房间里。又能跟人说话了,又能想着别人了,这很好。要是她不是老是用手来触摸我就好了。我不喜欢触摸一个会使我想到一切马上就要结束的人。不过,也许我只是一个混账东西而已。
薇拉去参加一个派对
不知道还有没有真正在那儿干活的人,也就是说,那种真正在生产什么东西,然后再把它们包装起来的人。我不认识这种人。我只认识一些与非现实的东西打交道的人,一些与钱、与信息,也就是说,与一些也许根本就不存在的东西打交道的人。也许这便是为什么所有人的举止都显得如此稀奇古怪的原因。如果老是与那些根本就不存在的东西打交道的话,那么自然而然地会产生这样的问题:人究竟是否还存在。我站在一间屋子里,一家杂志正在这儿为自己举行葬礼。一本杂志如果不登一半广告的话,就会垮台。这便是法则。也许,杂志应该全部登广告。我想,即使真的有这种做法的话,也不会引人注目的。今天在这儿为自己举行葬礼的这本杂志与其他的杂志一样是多余的。不过,我并不是想说,我发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是贝蒂娜带我来的。否则的话,谁也不会邀请我这个无名之辈来参加这样一个派对的。贝蒂娜不知道到哪儿去了。我一个人闲站着。自然是没有人会来找我攀谈的。我想,这是因为我的穿着不上档次的缘故。我的衣服没有牌子,我用的香水也早就过时了。这儿的人穿的衣服很像是从收旧衣服的地方捡来的。但实际上,这些衣服都贵得要命。这一点我是知道的。他们穿着运动服,留着山羊胡子站在那儿,摆出一副随便而又宽容的样子。其实他们和我们大家一样都是些市侩。人不应该使自己相信他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贝蒂娜正在和一个特别让人恶心的女人说话。那个女人长得又矮又胖,早已过了最好的年华。那个女人扭歪了脸,望着我这儿。我看惯了这种女人的脸。当她们发现另一个女人比自己更年轻、更有魅力或更引人注目的话,她们便会摆出这副嘴脸。这张脸在说:你这个蠢货。那个小女人就是这么看着我的。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很想捉弄人。于是,我朝贝蒂娜和那个女人走去。我就这么矗在那儿,比那个女人整整高出一个头。贝蒂娜发现我们俩有点儿不对劲,连忙为我们作介绍。我立即就把这个女人的名字给忘得一干二净。她曾经负责过这本已故杂志的文学栏目。我明白她的问题在哪儿。她是一个正在衰老的、孤独的女人。她的一生平淡无奇,除了在一本杂志上为年轻人写书评之外一事无成。这反而比无所事事更糟糕。这是对别人的思想所作的思考。这个女人有意用充满活力的语调说话。她的脚拐①长得的确很丑陋。我盯着她的脚拐看。我看到自己倒在地上,咬住她的脚拐,把她的连裤袜撕个粉碎,把那些碎片塞进那张嘴巴里,再把那些无法塞进那张嘴巴里的碎片放在她的脸上擦来擦去,让那些化妆品嵌进她的皮肤里。倒退几步,起跑。跳起来用我的两条大腿把她的脖子钩住,让她的脸憋得通红。用两个手指伸进她的鼻孔,然后把它们任意撑大。从她身上下来的时候把她那件价格昂贵的连衣裙撕个粉碎,把碎片塞进她臀部的缝里。唱起一支歌。不管她多么恼火,把撕去了连裤袜和化妆的她赤裸裸地拖到冷餐桌旁。让她在冷餐桌上翻来滚去,把小黄瓜塞进她的耳朵里,把鸡腿放在她的腋窝底下,然后把她的手臂当作摇杆往下按,把鸡腿骨压碎。然后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地扬长而去。从地上跳到她的轿车上,把它弄出几个凹处,用脚把车门踹开,放火烧了她的车。那个女人问:我的腿有什么不对劲吗?我说:真他妈的丑极了。她的腿长得实在是奇丑无比。说完我走了。我在黑暗中走着,我期望自己能够平静下来。可我平静不下来。于是,我走进路边的一家酒店。我从来没有进去过,因为这家酒店看上去很像一个昏暗的仓库。那里面坐的全是一些浑身散发着陈腐气味的男人,一些摇滚乐音乐家。从这家酒店里传出了由ACDC乐队②演奏的相当差劲的音乐。我走了进去,因为这个晚上反正已经是糟得不能再糟了。
薇拉去参加一个派对
这个派对与所有的派对一样地累人,只要不吸毒不酗酒就会让人觉得疲惫不堪。再说,我仍然处在不幸的恋爱之中。我走了出去,在夜色中走着。我路过一个港口。我总是希望当我路过那儿的时候会有一艘船沉下去。这样我可以在一旁观看,也许我会救起一两个人。比如,救起一个长得像杰弗·戈德布卢姆③那么漂亮的水手。当他睁开眼睛看见我的时候,会变成一块冰碛层或类似的什么东西。我又进了一家酒吧。这时候进酒吧应该说有点儿晚了,因为大多数的人现在都在什么地方参加技艺派对。那种地方我也去过,不过,我觉得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傻了。显然,音乐和连续不断的跳舞能缩短等候的时间,而我则宁愿采取一种更为细腻的方式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于是,我坐在一家酒吧里,望着入口处。我曾经在所有的咖啡馆和所有的酒吧里坐过,我期待着他会从门里走进来。我等了又等。我不知道是否会有什么聪明人像我现在这样闲坐着,然后突然萌生出什么特别伟大的想法,比如萌生出像控制时间的机器这样的伟大想法。我想说的是,是否会有人在绝大多数的时间里根本就不需要分散其注意力,因为他不会觉得无聊得要命。在我的头脑中并没有什么伟大的想法。我并非绝顶聪明。我的聪明刚够我去认识许多事情,可我的聪明还不能使我去运用这些认识。最好是笨一点儿,不要提什么问题,反正也想不出答案。我渴望得到一个只属于我的人。亲爱的上帝,请赐给我一个属于我的人,一个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人。亲爱的上帝说,OK。等了一会儿,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坐在我的对面。他的嘴里流着口水,看上去像一头牛。
这个只属于我的男人头脑肯定有点儿不正常。亲爱的上帝说,现在他属于你了。噢,对不起,我说。请把他收回去吧。我并不是这个意思。那个白痴消失了。亲爱的上帝扬了扬他的一根眉毛,说:现在你一个人也得不到了。我望着窗外。皮特正好从外面走过。他,我的音乐家,我最最亲爱的人。他想引人注目,他在卖弄自己。他的身边有一个女人。她表现出一副对他不屑一顾的神情。我张大了嘴巴。这个女人是薇拉。天哪,你这个该死的东西。
卡尔出发了
我朝火车站方向走着。一个姑娘上来与我搭讪。我吓了一跳。这个姑娘穿得太单薄了。她很年轻。她问:你跟我一块儿走吗?我有点儿惊讶,因为我并不认识这个女孩。不过,我今天充满了冒险精神,所以我与她并排走着。我一边走,一边从一个橱窗里打量着自己。就我这个年纪而言,我的模样还挺不错的。一个仪表堂堂的男人。我对现在的女人并不了解。她们很自信。如果她们喜欢上一个男人的话,就会明说。也许我今天特别神采奕奕,因为我一直在想女人。我朝那位姑娘点了点头。她小鸟依人地依傍在我的身边,用她的胳膊揽着我。我们走了一会儿。那个姑娘喋喋不休地说着话。我的感觉很好。但愿所有的人都看到我和这位姑娘在一起。经常听人说起,姑娘们喜欢跟成熟的男人在一起。我们走进一栋不怎么干净的房子。我不喜欢这种房子。上了一层楼。我试着不让她听到我的喘息声。姑娘用钥匙打开一扇门。房间很小,被扯破了的窗帘半挂在窗子上。我坐在床上问她,我们是不是该喝点儿什么,或者是否该出去吃点儿什么东西。她有没有兴趣与我一起去看电影。她摇了摇头,问我有没有钱。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问这个。我想,也许是她想知道,我们能不能好好地到外面去吃一顿。我把钱掏了出来,又把它放了回去。她把衣服脱了。墙上有一面小镜子,我又看到了自己。我看上去挺像一位著名的法国电影明星。接着,我注视着那位姑娘。她的内衣不怎么干净,可是她的身体很美。她赤裸着身体站在我的面前,俯视着我。“好,来吧,”她说。我松开了领带。我试着与她攀谈:她是干什么的,从事什么职业等等,以便我们互相了解。
不过,我发现这时候她确实是只对性生活感兴趣。她帮我脱去衣服,把我推倒在床上。我赤身裸体地躺在那儿。她望着我的假肢。她把我的尾巴放进嘴里,使劲地使它竖起来。我闭上眼睛,不想看这种情形。然后,我突然发现它变得硬起来了。姑娘坐到我的身上。我睁开眼睛,一个多么漂亮的姑娘啊!我用那只健康的手臂抚摩她。姑娘从我的身上滑了下去。“你叫什么名字?”我问她。她说:叫丽丽。我想吻丽丽,可她转过身去。我想,现在我们该亲热一番,也许可以一起出去吃点什么东西,然后再在一起进入梦乡。我也想到,我会爱上丽丽的。我在想,这一切我该怎么向鲁特交代呢?丽丽穿好了衣服。她为什么要穿好衣服呢?然后,丽丽向我要一百五十马克。当我顺着狭窄的楼梯下楼的时候,我的心情糟透了。好几年来,我从未有过这么糟糕的心情。
有人与诺拉搭讪
诺拉到了巴塞罗那。一个小伙子过来与她搭讪。诺拉躺在一个教堂前望着太阳。这时候他过来与她搭讪。这个小伙子叫托马斯。他们说了一会儿话之后,他带她到他母亲那儿去。托马斯是在德国出生的。不过,诺拉对其中的来龙去脉并不感兴趣。他的母亲长得胖乎乎的。她想给诺拉弄点吃的东西。诺拉什么也不想吃。她肯定不会吃这个女人准备的东西。诺拉和托马斯一起到地下室去。他住在那儿。他把墙壁涂成黑色的,墙上挂了一个很大的十字架。他煞有介事地谈起施虐淫狂和受虐淫狂的话题。他问,她是否愿意在身上穿一些挂首饰的洞。诺拉觉得无所谓。那个小伙子拿出一把钳子,在诺拉的一根眉毛和肚脐上各穿了一个洞,然后穿上一个环。诺拉几乎什么也没有感觉到。她躺在托马斯的床上,他仍然在喋喋不休地说着。他说,施虐淫狂和受虐淫狂主义真是对人生的一种充实。他自己是一个施虐淫狂。此外,他还是一个巫师。然后,他又对她说,人们经常会对巫术作出一种错误的解释。其实,巫术并不是别的,只是一种控制自己和操纵别人的力量。诺拉望着那个小伙子。他长得很英俊,不过他的饶舌使她感到很恼火。托马斯把诺拉的沉默视为对他的言谈感兴趣,视为他对人具有无穷威力的又一个凭证。诺拉想,这个家伙是个疯子,不过,这儿比外面要暖和得多。也许我可以在这儿睡觉什么的。托马斯问诺拉,她是否对巫术感兴趣,并说他一眼便看出诺拉是个女受虐淫狂。女受虐淫狂确实是一些了不起的女人。因为她们扮演了女人所固有的角色。这需要勇气。诺拉点了点头,说:是的。心里却在想,这个男人真是个混蛋。随后,诺拉问,她是否可以在他这儿住上一阵。这并不是因为她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而是因为她觉得他这个人无所不知,很有意思。托马斯说:当然可以。
薇拉醒来
太阳刚好照在薇拉的眼睛上。她睁开眼睛,觉得有点儿疼,哪儿都疼。她环顾四周,这是一间极其简陋的房间,地上铺着石板,一张床垫。她躺在床垫上,衣服就放在地上。依偎在她身边的是一个留长头发的男人。他的皮肤柔软。她望着他,抚摩着他的头发,就像是在抚摩一个孩子的头发似的。昨天她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感觉。他还不是一个男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人。他叫皮特。薇拉想起来了,她与这个小伙子睡过觉。他曾经大吼大叫,极其疯狂。但是,当事情干完之后,他把自己埋在她的两个乳房之间哭了起来。薇拉挺喜欢他的,也许她还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男人。接着,薇拉又想起来,她是在一个小酒馆里认识这个小伙子的。她只知道这么多,其余的事情她一概都不知道。皮特也醒了,他向薇拉这边拱了过来,开始吻她。不像一个男人的吻。皮特的身体长得相当结实、漂亮。薇拉已经过了三十岁。她看得出他们俩在皮肤上的区别。薇拉抚摩着皮特。薇拉想,抚摩这样的人是美好的。有那么一瞬间可以忘却寂寞。时间仿佛停了下来,什么都不用去想。既不用去想应该如何使生活变得有意义这样的责任,也不用去想因为做不到这一点而产生的恐惧。抚摩一个人是美好的。薇拉希望永远不再起床,就这么抚摩,什么也不用去想。
诺拉走进一家性虐待狂的商店
假如把一个人关在这样一个笼子里会怎么样呢?把他关进去,用一个项圈套住他的脖子。笼子里有刺,上面有一个小孔,可以从那儿把食物放进去。可是没有人会这么做。除了人什么也不会放进去的。把装了人的笼子放在电视机旁。三十四个频道,已经自动调节好了。每隔三十秒换一个频道。当然是把音响开得最大。这样就听不见人的叫喊声了。他被囚在笼子里。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开玩笑。可这并不是什么闹着玩的,而是真的。当那个人渴了的时候,他才会发现这一点。他总得撒尿,然后再把尿喝下去。还有饥饿。他的身上有许多口子,是被用火烧红的铁钩子戳出来的。时不时地把铁钩子戳进笼子,为的是要使被关在里面的人转动。苍蝇在伤口上产卵。蠕虫在伤口上蠕动。诺拉望着托马斯。他正在看一条鞭子,像一个男人似的在试那条鞭子。可他并不是男人,才二十岁出头。诺拉想,要是我把他关进这个笼子的话,觉得好玩的心情会持续多久呢?假如他母亲来了又会怎么样呢?她们俩将在关他的笼子边上吃小饼干。已经腐烂了,骨头都已经露出来了。她和他的母亲,她们在那儿吃饼干,白色的饼干。接着,她站起身来,走到冰箱那儿,从冰箱里取出一些他的脚趾。她把它们放在肉冻里。他母亲尝了尝脚趾,龇牙咧嘴,摆出一副拉屎的面孔。诺拉环顾了一下四周,看见一件用橡皮缝制的连衣裙,看见一张牵引床和钉拇指用的螺丝。诺拉想到了动物,想到了猪。那些把自己绑在牵引床上的人并不比猪强多少。她望着那个小伙子,她与他毫不相干,她与谁都毫不相干。诺拉虽然置身于各种各样的印象、信息以及快速的音乐节奏之中,可她的内心却是冷若冰霜。那个小伙子买了几样东西。诺拉默默无语地走在他的身旁。她一点儿也不好奇,对什么都不好奇。她已经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经历过了,整个世界都已经经历过了。诺拉打着哈欠。他们沿着街道走着,这条街上的霓虹灯广告牌试图把人的灵魂切割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可他们俩现在是在加达湖①畔远足。上了年纪的人站在那儿卖淫。安妮·斯普林克尔②让男人们看她的子宫。这儿所有的人不是男性同性恋者就是女性同性恋者,或者是一些只能借助于牵引床才能性交的人。所有的人都在不停地说啊说的,为的是使自己相信他们有感觉,可实际上谁也没有感觉。因为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节奏实在太快了。回到家里,她穿上一件紧身的橡皮胸衣。那个小伙子穿了一件拳击运动员的短裤,还戴了一个面具。他用手铐把诺拉铐在床上。诺拉什么也没有想。那个小伙子打了她几下。诺拉想象着,他就是《13号星期五》③中的那个恶魔,或者还是把他想象成《万圣节前夕》中的迈克尔·迈尔④更加合适一些。
她的眼睛被蒙住了。她想象着,那个小伙子,就是那个恶魔,现在可能会拿一把电动链锯,先把她的手给锯下来,接着锯她的脚;再用带圆形转盘的自动电锯锯下她的膝盖骨,膝盖骨下面全是电线。然后是锯她的大腿和手臂。这样鲜血会溅在床上,松木上会留下一点血斑。然后是锯她的脑袋。一点儿也没有疼的感觉。事后他会把一切都擦干净的。诺拉看着那个小伙子用鲜血在地上写“永远的母亲”,她忍不住格格地笑了起来。然后,他们俩躺在床上。松木是浅色的。他们看连环画,电视机开着。他们没有说话,也没有什么好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