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水门事件的最后一章
作者:[美]卡尔·伯恩斯坦
本届总统、副总统以及他们的助手(经过占领伊拉克后的种种灾难),对待战争的那种不够真诚坦率的态度不可避免地引起人们将其与越南战争年代的尼克松、林登•约翰逊、罗伯特•麦克纳马拉、休伯特•汉弗莱和亨利•基辛格等人所说的虚假不实的言辞进行比较。
也许与尼克松相比程度要轻一些,但布什也试图小心戒备地对宪法加以歪曲。当他的手段和诚实受到怀疑的时候,他用报复、谎言以及所有尼克松式的暗示作出回应。
“总统究竟知道什么?他什么时候知道的?”共和党参议员霍华德•贝克在参议院水门事件委员会的听证会期间郑重其事地问道。就尼克松来说,是共和党人——特别是由巴里•戈德华特、众议院少数党领袖鲍勃•米歇尔、参议员少数党领袖休•斯科特领导的特别保守的共和党以及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中的共和党成员——他们认定尼克松必须为所犯的各种重罪和轻罪负责,不宜于再担任总统。可是远在尼克松辞职以前,不少忠实的共和党人就暂时抛开党派偏见,开始探询了解尼克松的白宫及总统的政策和活动。民主党人在越南战争时期针对约翰逊还和他的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也曾采取同样的行动。
可是如今在共和党人中间,似乎并无什么兴趣提出棘手的问题——或对勇敢的国会领袖作出的榜样表示敬意,他们不久以前,挺身而出,把原则放在党派之前,认为各位总统都应对其所作的行为负责——这倒并非打算弹劾总统,而是认为他应对宪法和事情的真相负责。
首先使用“事情真相的最好的可获得的说法”这个用语的是伍德沃德——最初是在《总统班底》中为了描述深喉对尼克松的白宫所了解的情况,其后1978年,在夏洛茨维尔的弗吉尼亚大学为了回答人家向我们提出的一个问题,他几乎作为题外话而对真实的新闻报道作出定义的时候。正像出自我们两人中的一人之口、又被对方所挪用的许多用语和想法一样,我同意这种说法,已经说了不少次。“事情真相的最好的可获得的说法”仍是出色的新闻报道的基本目标。
1992年,在水门事件发生二十周年的时候,我用“愚蠢的文化”这个并不巧妙的标题试图就水门事件以后新闻工作的变化情况写份类似形势报告的文章。回想起来,我为《新共和》周刊写的这篇文章也许有一点夸大其辞,自命不凡,但也预示了如今环绕在我们周围的那种格调俗艳的传媒文化。当时我写道,“最低形式的通俗文化——缺乏信息、错误信息和虚假信息,并对大部分人生活的真相或实际情况不屑一顾——压倒了真实的新闻工作。”
2005年,我们生活在一个像温室一样的传媒气氛中,在这种气氛中,围绕深喉的爱国主义、丹•拉瑟的“错误”或《新闻周刊》有关关塔那摩的穆斯林囚犯待遇的“错误”(后两项是新闻工作差错的真正的实例)那过于激烈的争论被白宫及其意识形态的盟友用来掩盖新闻报道试图讨论的更大的问题。2004年总统选举中最值得注意的“新闻报道”就是(在候选人本身的大力协助下)帮助击败约翰•克里的竞选运动的那阵势不可挡(大半也是不真实)的针对斯威夫特船上越南士兵的事实真相所发起的攻击。
在我们证实马克•费尔特就是深喉的三天后,我来到我在长岛的那个生活区,到大街上去购买报纸,碰到了《纽约时报》的新闻记者朱迪丝•米勒。“你们的时间选择得很好,”她招呼我说。“也许深喉的报道会有所帮助。”但结果并不是这样。
过了几个星期,在最高法院拒绝审理她的案子后,她因拒绝在联邦大陪审团前作证而被关进监狱,该陪审团正为白宫助手确定一名中央情报局的秘密特工人员是否违反法律而展开调查。据报道说,中央情报局的雇员瓦莱丽•普拉姆和其他人一样,被卡尔•罗夫确定了她的身份,因为她的丈夫——以前的大使——为《纽约时报》的专栏版写了一篇文章,对布什总统声称萨达姆•侯赛因为了满足拥有核武器的野心,曾经试图取得尼日尔的铀表示怀疑。(同时,专栏作家罗伯特•诺瓦克,非但不作真实的报道——白宫官员不顾一切地设法捣毁中伤那个对布什在开战前那段时期言辞的真实性及其行政当局侵入伊拉克的理由作出批评的专栏版文章的作者——反而急切地站在白宫一边,诽谤中伤。)
我们对下面这一点必须完全清楚明了:即如果我们不使用匿名的消息来源的话,那就可能无法完成有关水门事件的报道。事实上,在我们撰写的最初一百篇报道文章中,没有一个列出姓名的消息人士披露出任何有关尼克松的白宫所进行的秘密活动的材料。只有几篇报道依据的是由深喉所证实或提供的消息。而尼克松行政当局中少数几个被提名道姓地引述他们所说的话语的人士几乎总是说谎欺骗或加以误导。
在华盛顿进行新闻报道——好的新闻报道和坏的新闻报道——的基本方法就是凭借你对匿名的消息人士的使用。确实,在这种文化中有一点十分可惜,但也不可避免:即连最合乎人情的错误、失误或失态都会使一个人失去工作,无法重新当选或保持原来的气派身份。2005年7月17日,在我们证实费尔特本人就是深喉后不到两个月,我和伍德沃德出现在《会见新闻界》(注:全国广播公司所办周末新闻时事访谈节目。)的电视访谈节目中。伍德沃德说在所谓卡尔•罗夫案件中的特别检察官“已发现在华盛顿有一条传播信息的地下通道。依我看……这场调查,尽管经过正规的授权,却是对我们不光在华盛顿,而且在我国任何其他社区都享有的程序的侵犯,我们在全国各地都享有宪法修正案第一条赋予的权利,但是特别检察官却迫使新闻记者来到大陪审团前,以此来最终破坏这种程序。我不知道他和法官是否会真的坐下来说,‘哎,与我们所失去的事物相比,我们究竟会得到什么呢?’损失可能是巨大的。”
是否每个提供消息的人士,不管他在品德上多么令人憎恶或甚至犯有罪行,都应受到新闻记者的保护?一点不错,只要他始终信守他那一方的协议条件,并且忠实坦率地与新闻记者相处。即使对卡尔•罗夫也一样如此。
1972年,当尼克松争取连任委员会向《华盛顿邮报》派出传票送达人的时候,凯瑟琳•格雷厄姆的行动跟《时代》周刊总编诺曼•珀尔斯泰恩在2005年所采取的行动截然相反。她正式掌管了我们的笔记,并且(像我们一样)毫不含糊地宣称她宁可入狱,也不愿把这些笔记交上去或披露其中的内容。珀尔斯泰恩却把《时代》周刊的记者马特•库珀的笔记交了出去,让库珀在特别检察官和大陪审团前独自照料自己,无法得到他的上司的支持。珀尔斯泰恩的行动表明他负责首先保护时代华纳公司的收益和公司权益,其次才是新闻工作的原则。《邮报》的财政前景曾受到约翰•米切尔的刁难,但新闻工作的原则却是格雷厄姆的基本论点。
当时代华纳的传媒联合大企业为罗夫一案而收到传票时,该企业正在等待联邦通讯委员会对其与康卡斯特联合收购一家破产的有线电视公司进行审核——与《华盛顿邮报》在1972年为电视许可执照而面临的审核类似的联邦通讯委员会的一种审核。
“这到底是一家新闻业的公司还是一家娱乐公司呢?”戴维•哈伯斯塔姆在另一个时代谈
到时代公司时张大其辞地问道。在时代华纳公司的珀尔斯泰恩时代,这个问题已经得到了明确的回答。
大部分了不起的新闻报道都是由材料充足的记者完成的,他们所依赖的是匿名的消息来源,同时又对其加以保护,其中包括哈伯斯塔姆从越南所作的新闻报道。当我们1976年出版《最后的日子》时,我们因为如此广泛地使用匿名的消息来源而受到不少新闻业同事的抨击。他们断言我们在从事某种不负责任的“新式新闻工作”。我们怎么可能知道尼克松和基辛格确实在总统办公室里跪倒在地,一同祈祷?也许这种情况是我们编造出来的,或者我们听说的是转了好几次手的材料,于是采用匿名的消息来源的花招来遮掩我们的粗疏轻率或虚构捏造。(后来,尼克松和基辛格在他们所写的书里都证实了我们的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