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十一种孤独

作者:陈新宇/译




  “噢,你真是太可爱了,”格蕾丝说,但她并没明白玛莎所指为何。直到吃过饭,洗了碗,直到玛莎飞也似地化妆、拎着行李,飞快道别,去赶火车后,她才有点明白。
  她放了一大缸水,意乱情迷地洗了个泡泡浴,又花很长时间擦干身体,还在镜子前摆出各种姿势,心中慢慢萌生出奇怪的兴奋。在卧室里,她在昂贵的白盒子内的薄纱堆中,从为结婚准备的衣衫中抽出最心爱的白色尼龙薄衫和配套吊带睡裙,穿上后,她又走到镜子前。她以前从没这样穿过,也从没有这样的感觉,想到待会儿拉尔夫将看到她这副打扮,她忍不住走到厨房喝了杯玛莎留着开鸡尾酒派对时用的干雪利酒。然后她把灯全关了,只留下一盏,端着杯子,走到沙发前,窝在沙发里等他来。过了会儿,她又站起来,把雪利酒瓶拿过来放到茶几上,还在那里摆了个托盘和一只杯子。
  
  拉尔夫离开办公室时,隐隐觉得有点失望。不管怎么说,他对婚礼前的这个星期五还是充满期望。奖金支票还好(虽然他私底下希望奖金数额多一倍),吃中饭时,办公室的小伙子们请他喝了瓶酒,开着有分寸的玩笑(“啊,不要难过,拉尔夫——更糟的还在后面”),但实在应该有个真正的派对才好。不光是办公室里的小伙子们,还有埃迪,还有所有朋友都应该有所表示。而现在只有去白玫瑰酒吧见埃迪,就像这年中的任何一个晚上那样,然后坐车回埃迪家取他的旅行包,然后吃饭,然后一路坐车回曼哈顿,去见格蕾丝,待上一两个小时。他到酒吧时,埃迪还没来,这更让他觉得孤独,心头隐隐作痛。他郁闷地饮着啤酒等埃迪。
  埃迪是他最好的朋友,理想的好男人,因为起初想追求格蕾丝的是他。就是在这间酒吧里,拉尔夫跟他说了他们去年的第一次约会:“喔,埃迪——好大一对波啊!”
  而埃迪咧开嘴笑了,“是吗?她那个室友长什么样?”
  “啊,你不会喜欢那个室友的,埃迪。那个室友是条狗、势利小人,我想没错。但是这个,这个小格蕾西——伙计,我是说,魔鬼身材啊!”
  每次约会后,至少一半——甚至更多的欢乐都来自于找埃迪倾述,还不时添油加醋、吹牛,要埃迪出主意接下来该如何行动。但从今后,这、还有许多其他的快乐,都将被抛在身后。格蕾丝答应过他,结婚后,至少每星期有一天可以跟他那帮朋友玩,但即使这样,一切也全变了。姑娘们是无法理解友谊这种东西的。
  酒吧里的电视在播一场棒球赛,他百无聊赖地看着,失落的感伤痛苦让喉咙都有点肿痛。他几乎将一生都投入了男人间的友谊,努力做一个好伙伴,而现在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结束了。
  终于埃迪用硬邦邦的手指戳了戳他屁股,算是打了招呼。“你在干嘛,伙计?”
  拉尔夫心中渐生厌恶,眯起眼睛,慢慢转过身来。“你怎么啦,滑头?走错路了?”
  “你干嘛——急什么?”埃迪说话时嘴唇几乎不动。“你不能等两分钟吗?”他懒懒地坐在高脚凳上,身子转了半个圈,对侍应生说:“杰克,给我来一杯。”
  他们喝着酒,盯着电视,一声不吭。“今天发了一点奖金。”拉尔夫说,“五十块。”
  “是吗?”埃迪说,“不错啊。”
  电视上三击不中出局;一局结束,广告开始了。“那么?”埃迪说,摇着杯子里的啤酒。“还是准备结婚?”
  “为什么不?”拉尔夫耸了耸肩。“听着,快点喝好吗?喝完这杯,我想走了。”
  “等会儿,等会儿,你急什么?”
  “快点,行不行?”拉尔夫不耐烦地起身离开酒吧。“我想去拿你的包。”
  “啊,包,不就是个包嘛。”
  拉尔夫又走回来,怒冲冲地盯着他。“听着,滑头。没人强迫你借我那该死的包,你知道。我不想伤你心或什么——”
  “好了,好了,好了。去拿包吧。别那么着急。”埃迪喝完啤酒,擦擦嘴。“走吧。”
  为了蜜月旅行向埃迪借包是拉尔夫的心头之痛;他宁愿自己买。他们每晚搭地铁都要路过的那家皮包专卖店的橱窗里就摆着一个大大的、茶色格拉德斯通旅行提包(注:(Gladstone),美国一种品牌的旅行包,款式为中间对开。),两边还各有一层拉链,39.95元——拉尔夫自从复活节起就看中了。“想想吧,我要买下它,”他随口告诉埃迪,就像那天他宣布订婚那样不经意(“想想吧,我要娶那个姑娘”)。埃迪的两次反应都一样:“你——疯了吗?”两次拉尔夫都说,“那又怎么样?”他还为这个包找理由,“结婚了,我需要这样的东西。”从那时起,好像那个包就是格蕾丝本人,象征着他追求的崭新而阔绰的生活。但在付完戒指、新衣服和所有其他开销后,终于发现他买不起了;他只好向埃迪借,两个包看上去一样,但埃迪的包档次低得多,也旧很多,更没有拉链。
  现在他们又经过这家皮包专卖店,他停下脚步,突然冒出个草率的想法。“嘿,等等,埃迪。知道我想怎么花这五十块钱吗?我要买下这个包。”他呼吸有点急促。
  “你——疯了吗?四十大元买个一年用不上一次的包?你疯了,拉尔夫。快走吧。”
  “啊——我不知道。你觉得呢?”
  “听着,你最好还是留着你的钱吧,伙计。你以后会用得着的。”
  “啊——好吧,”拉尔夫终于说。“我想你是对的。”他追上埃迪,朝着地铁走去。他一生中遇的事总是这样的;只有在涨薪水后他才能拥有那样的包,他认了——只有结婚后他才能得到他的新娘,这个事实他也只有无条件地接受,想到这里他生平第一次低声叹了口气。
  地铁吞没了他们,经过半小时的叮玲哐啷,摇摇晃晃,神思恍惚,最后地铁将他们扔在皇后区清凉的黄昏里。
  他们脱下外套,松开领带,让晚风吹干刚才因走路而流汗湿透的衬衣。“那我们怎么办?”埃迪问。“明天我们该什么时候在宾夕法尼亚的小乡村露面?”
  “啊,随便你们,”拉尔夫说。“晚上什么时候都行。”
  “我们到那里后做什么呢?在那见鬼的小山村里你能做什么,啊?”
  “我不知道,”拉尔夫辩解说。“我想也就是到处坐坐,说说话吧;跟格蕾丝的老爸喝啤酒,或干点什么;我不知道。”
  “天啊,”埃迪说。“那以后周末你时不时得去。这可真够你受的。”
  拉尔夫突然怒火攻心,在人行道上停下来,他把有点湿的外套团在手里。“嘿,你这个杂种。没人请你来,你懂吗——你、马梯或乔治,随便你们哪个。我把话说明了,我可不需要你们赏脸,懂吗?”
  “你怎么啦?”埃迪问道。“你怎么啦?难道不能开个玩笑?”
  “玩笑,”拉尔夫说。“你开不完的玩笑。”他跟在埃迪后面一步一步往前挪,十分生气,觉得自己都快要掉眼泪了。
  他们拐进那条住了多年的街区,街边有两排整齐划一、一模一样的房子,他们在那里打架,在那里游荡,玩棍子球,一齐长大。埃迪推开他家前门,催拉尔夫快点,门廊里花椰菜、套鞋散发出的家庭气息扑面而来。“进来吧,”他边说边用大拇指朝关着门的客厅指了指,然后侧身,示意拉尔夫先进去。
  拉尔夫打开门,往里走了三步,顿时惊呆了,好像下巴上遭到重重的一击。房里一片寂静,挤着一堆咧嘴笑的红脸男人——马梯、乔治,这个街区的所有小伙子,办公室的小伙子——每个人,所有朋友,都站那里,一动不动。瘦子马奎尔弓着腰站在竖式钢琴前,五指张开悬在琴键上方,当他敲下第一个欢快的和弦时,歌声脱口吼出,大家手握成拳打着拍子,一张张嘴咧得老大,歌词都走调了:
  
  "他是个溃(快)乐的哈(好)小后(伙)
  他是个溃(快)乐的哈(好)小后(伙)
  他是个溃(快)乐的哈(好)——小后(伙)啊
  没有人能否认!"
  
  拉尔夫虚弱地后退一步,站在那里,眼睛瞪得老大,咽了口唾沫,手里还拿着外套。“没有人能否认!”他们还在唱,“没有人能否认!”正当大家要开始第二段时,埃迪秃了顶的父亲喜洋洋地从卧室门帘后走出来,嘴里唱着歌,两手各端着一壶啤酒。最后,瘦子在琴键上砸出最后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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