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人物头儿
作者:陈铁军
不惟毛爷,有许多人都在为饥民做着善事。一个在北平做官的豫籍大文人,书写楹联、绘画山水数十幅,义卖后售得钱款五千余元,全部捐给故乡饥民。一个在西安演出的豫剧女艺人,后来成为著名表演艺术家,将义演所得全部购成杂粮,委托专人运回灾区发放给饥民。全国各地的慈善机构,如北平万字会、上海善团联合会、华北慈善联合会等,多次来豫施放赈衣赈款。其中上海善团联合会除放赈外,还施放了防疫治病的药物“雷及散”。据说罹患时疫之人只要将此散少许吸入鼻孔,几个喷嚏之后即可药到病除、重振精神。但是这一切个人的力量都是有限的,都没能阻挡住饥饿的深重,灾情很快由“人乏食”发展到“人绝食”。
饥饿在摧垮了人们的肉体后,紧接着摧垮了人们的尊严。昔日循规蹈矩的乡村,而今没有了任何道德禁忌。也就是说只要能吃到东西,人们什么出格的事情都干得出来。这都是毛爷亲闻、亲见、亲历的。一天早晨,毛爷刚刚起身就听得有人叫门,来人是一个叫做毛孩儿的本家侄子,头戴孝帽子腰扎孝带子一进门就哭开了,说他爹夜黑气喘病发作天快亮时人死了,他娘叫他来报丧并先借几块钱买点儿烧的。毛孩儿他爹患有严重气喘病毛爷是知道的,因此听他这么一说赶紧给了他五块钱。没想到当毛爷随后赶到其家准备帮助操办丧事时,竟看到他爹正连喘带咳地蹲在墙根儿晒太阳。而这时毛孩儿正拿着骗来的五块钱,在集市上吃烧饼喝丸子汤。还有一天,毛爷的一个婶子连哭带喊找上门来,一只手还揪着她的叫毛支楞的儿,让毛爷无论如何也得替她管管这个逆子,为了自己吃饱他把家里能卖的都卖了,甚至就连他媳妇仅有的一身破衣破裤,也趁媳妇半夜熟睡之际偷出去换了馍,以致于媳妇醒来之后由于赤身起不了床,又气又羞、险些自尽。到最后实在没啥可卖了,想起他爹死时嘴里还镶着一颗金牙,竟然把他亲爹从坟墓里又扒出来,用石头砸破口腔、敲下金牙,也拿去换了吃的。更有甚者,一天半夜一户邻居突然呼喊“救命啊”,毛爷和众人赶去一看,原来这一家刚刚遭到了抢劫,有数名蒙面盗匪越墙而入,用长刀将其一家老小逼到墙角,并把刀架在脖子上威胁他们“不许出声”。可是当问及他们被抢去了什么东西,回答竟是:“什么东西也没抢。”那伙强盗只是拥入灶房,将半锅稀饭争抢、分食一空,然后一声唿哨、扬长而去。一伙强盗如此兴师动众、铤而走险,目的竟只是为了半锅稀饭!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不觉得闻所未闻。
当一切办法都想完、用完之后,人们终于沦丧到了最后一步,在自己的同类——人的身上打起了主意。一开始还是卖人。几乎在所有集市上都可以看到,一个男人领着一大群女人和孩子。这个男人就是人贩子,而女人和孩子则是他从各村收购,带到这里摆摊设点、待价而沽的。人们看中其中的哪个女人和孩子,只要和人贩子略一讲价,就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卖人之风当然也刮到了毛村。那个卖了媳妇裤子的毛支楞,没几天就把媳妇也卖了。他对媳妇说:“没有你我也能过,可没有吃的不能过。”硬逼着媳妇自己去找买家儿,并且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三十块钱,如果不去他就要动刀子杀人。媳妇无奈只得辗转托人,最后找了一个走村串寨锔碗锢漏锅的老汉,岁数虽然大了好在人很本分,用二十九块钱(最后一块实在凑不出来了)买了她为妻。毛支楞一拿到钱即直奔集市饭馆而去,一连好几天都没回家,连媳妇何时走的、怎么走的都不知道。若在平日,哪个男人劝妻去跟别的男人过,或者哪个女人劝夫把自己卖给别的男人,人们肯定会觉得骇人听闻。但是这种事情也在毛村发生了。男人劝妻去跟别人,是不忍心让妻子活活饿死。女人劝夫把自己卖了,是为了给丈夫省口粮食。这对为了对方牺牲自己的夫妻就是毛金成两口子。这两口子在一起十几年了,一直好得就跟一个人似的,不管干什么都先想着对方。两人分手那天,媳妇都已经跟着人贩子走出村子了,又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拐了回来,对送她到村口的丈夫说:“我的裤子比你囫囵,咱俩脱下来换一换。”做丈夫的一听当时就哭了,一边哭一边说:“咱不卖了!咱不卖了!”当人也卖不出去的时候,人们开始吃人。对于毛村来说,起初吃人还只是传闻。人们只是听说哪儿哪儿有个老太婆,在路上拾了个死小孩儿,回家洗洗煮吃了;哪儿哪儿白天死了个人,晚上就被人从坟里扒出来,吃得光剩下一堆骨头架子;哪儿哪儿的谁因为杀人吃,被警察抓进县大狱,手和脚都砸上了镣;哪儿哪儿有一位年轻母亲,因为不忍心吃自己的孩子,竟和另一位母亲“易子而食”。没想到如此可怕的事情竟也在毛村发生了。有一对叫毛老大和毛老二的亲兄弟,到山上去寻找可食的草根和树皮,由于饥饿过度老大倒毙在了路上,做兄弟的不仅没为失去亲人而感到悲伤,反而十分欣幸地将人背回家,三下五除二地卸巴卸巴,用骨头烧火把肉煮吃了。直到愤怒的村人破门而入,这个兄弟仍没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伤天害理性,可怜巴巴地哭着辩解说:“俺吃的时候,人已经死了啊。”“这是俺哥呀,俺咋不能吃哩?”“俺吃了总比让别人吃了强吧。”
很可能正是此情此景,使毛爷觉得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
毛公奔走镇、县,为民请赈,并示灾黎所食泥饼,哭曰:“百姓皆食此,我等何忍坐视不救。”
《某县新志·人物(部)·毛金山(传)》
其实早在灾害发生之初,毛爷就开始为请赈奔走呼吁了。
那时候的毛村就像其它村庄一样,设有一个专门备荒救灾的义仓。这种义仓据我们考证,它的创始人是宋代大儒朱熹。据载这个朱熹在浙江担任主管荒政的官员时,看到两浙一带自然灾害时有发生,便从国家仓库中挪借了六百石官米,在其管辖内的一个村庄试办了第一个义仓,当时他叫做社仓。每当灾害发生或青黄不接时,将米贷给这个村的村民,等到秋天庄稼收获时再收回,每石本米收息米二斗,小灾减半大灾免息。试行十数年后发现效果出奇的好,不仅很快偿还了六百石官米,还积累了历年所收的息米二千石。由于有了这常备不懈的义仓,这个村庄在此后几十年里,“虽遇凶年,人不乏食”。后来朱熹到中央政府任职,他将这一经验总结成一个《社仓事目》,奏请皇帝推行到全国各地。这个“事目”被后人称做“朱子社仓法”。从那时起这种义仓就在广大的乡村普及开来。
毛村的这个义仓建于何时,由于年代久远已经无法考证了,我们只能说大概就是前朝的事情。据说是由当时村里的几位长者牵头、自愿设立的,最初的仓谷也是这几位长者动员村民自愿捐献,捐献的数量则“不拘升斗,听民自便”,以后逐渐积少成多、囤满仓实。义仓设立后,即在德高望众、正直无私的村民中推选仓首、仓副各一人,负责仓谷的贷放、回收,以及仓谷的新陈更替等日常事务。以后,仓首的职务就一直在一辈儿一辈儿的有德之人手中传递着。而到了毛爷这一辈儿,这一接力棒便自然而然、理所当然地传到了他的手中。
义仓虽是完全民办的,但在使用时却要接受官府的监督。从朱熹的《社仓事目》开始,所有历朝历代的义仓章程都明文规定:义仓之谷的每一次贷放和收回,都要事先报经县级政府批准;贷放和收回时,由县级政府派官吏到场监视,并用标准度量衡——官斗平量;县级政府对义仓的存储和收支情况,每年审核一次,任何人不得擅自开仓、贷放仓谷。而对那些擅自开仓放粮的人,历代在处罚上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都“以盗论”或者“以准盗论”,判处流徙、充军、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直至死刑立即执行。而在毛爷那个时代也不例外。所以早在灾害之初,毛爷就开始往返奔波,呼吁官府开仓放赈了。实际上不惟毛爷,其时其它村庄的仓首们,也都在为他们的乡亲做着同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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