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7期

生死疲劳

作者:莫 言




  但老刁不再回答,我的眼里,终于流出了一串串热泪。这是悔恨交加的泪水。我反思,我忏悔,从表面上看,刁小三是死在老许宝那个杂种手里,但实际上它是死在我的手里。
   宝凤在互助的引领下,背着药箱子,急匆匆而来。而此时,金龙也许正坐在许宝家那把摇摇欲碎的红木太师椅上,用许宝的拿手好菜——辣椒炒猪蛋——下酒。女人的心,总是比男人良善。你看那互助,竟是满头的汗水,满眼的泪水,好像刁小三不是一头面相可憎的公猪,而是一个与她血肉相连的亲人。此时已是农历的三月光景,距离你们结婚的日子已近两个月。此时你与黄合作已经到庞虎的棉花加工厂上班一个月。棉花刚刚开花坐桃,距离新棉上市还有三个月。
  ——这段时间里,我——蓝解放——跟着棉花检验室主任与一群从各个村庄和县城抽调来的姑娘在那个广阔的院子里割除荒草,铺设垛底,为收购棉花作准备。第五棉花加工厂占地一千亩,周遭用砖头砌起围墙。砌墙所用砖头,是坟墓里扒出来的。这也是庞虎节约建厂经费的一个高招:新砖一毛钱一块,坟砖三分钱一块。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里的人都不知道我与黄合作是已婚夫妻。我住在男宿舍,她住在女宿舍。像棉花加工厂这种季节性的工厂,不可能为已婚职工特设单间。即便有夫妻房,我们也不会去住,我感到我们的夫妻关系形同儿戏,很不真实。仿佛一觉醒来,有人对我们说:从今之后,她就是你的妻子,你就是她的丈夫。这非常荒诞,简真无法接受。我对互助有感觉,对合作没感觉。这是我一生痛苦的根源。初入棉花加工厂那天上午,我就看到了庞春苗。她那时将满六岁,白牙红唇,双眼如星,肌肤亮丽,水晶人儿似的十分可爱。她正在棉花加工厂大门口练习倒立。她头上扎着红绸子蝴蝶结,海军蓝短裙,洁白的短袖衬衫,白色短袜,红色塑料凉鞋。在众人的怂恿下,她身体前倾,双手按地,两条腿举过头顶,身体弯成弧形,用两只手在地上行走。众人一起鼓掌欢呼。她的妈王乐云跑上去扳着她的腿将她倒过来,说:宝贝宝贝,不傻了。她意犹未尽地说:我还有好多劲呢……
  这情形又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眼前,但时光已经流逝了将近三十年……那时候,就算是诸葛亮再世,刘伯温重生,也算不出许多年后,我蓝解放竟然为了爱情抛官弃家,与这个小女孩相约私奔,成就了高密东北乡历史上一桩巨大的丑闻。但我坚信丑闻总有一天会转化成美谈。
  话说宝凤和互助来到树下,为刁小三诊治。我站在一边,像个老朋友一样泪流满面。起初她们与我一样以为刁小三已经死亡,但经过检查,发现这小子还有微弱心跳,但确实已经濒临死亡。于是,宝凤擅做主张,把药箱里本该给人使用的药品给刁小三注射上,强心剂、止血灵、高浓度葡萄糖什么的,统统用上了。特别应该一提的是宝凤为刁小三缝合伤口。宝凤的箱子里没有医用缝合针和医用缝合线,互助灵机一动,从胸前衣襟上拔下一根针——你知道那些已婚的女人们胸前衣襟上或者脑后发髻上总是有针别着——有针没线,互助略一思索,脸微微一红,说:
  “用我的头发当线行不?”
  “你的头发?”宝凤惊讶地问。
  “我的头发长,”互助说,“我的头发上有血脉。”
  “嫂子,”宝凤感动地说,“嫂子,你的头发,应该去缝合金童玉女,用在一头猪上,实在是可惜了。”
  “妹妹,瞧你说的,”互助也颇为激动地说,“我的头发,跟牛尾马鬃一样,一文钱不值,如果不是有那毛病,我早就一顿剪刀喀嚓了。我的头发,不能剪,但可以拔。”
  “嫂子,真的没事吗?”
  宝凤还在疑问着,互助已经拔下了两根头发。这是世间最神奇、最珍贵的头发,当时就长约一百五十厘米,呈暗金色——这发色在那个年代里被视为丑陋,放在现在就是高贵和美丽了——比常人的头发要粗壮许多,可以清楚地用眼睛感受到它的沉重。互助将一根头发引入针孔,然后递给宝凤。宝凤用碘酒清洗了刁小三的伤口,然后,用镊子夹着针,用针牵引着互助的神奇头发,缝合了刁小三的伤口。
  互助和宝凤注意到了泪流满面的我。她们对我的重情重义颇为感慨。互助拔下两根头发,缝合刁小三的伤口使用了一根,另一根互助随手抛掉后,被宝凤捡起来,用纱布包好后放进药箱。姑嫂二人观察了一会刁小三,说生死由它吧,我们已经尽了心,说完便结伴而去。
  不知是药物发挥了作用,还是互助那根头发发挥了作用。刁小三的伤口不流血了,心跳恢复了正常。白氏为它端来半盆纯精料熬成的稀粥。它跪在地上,慢慢地喝了。刁小三没有死,这是个奇迹。互助对金龙说全靠着宝凤的高超医术,但我却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是互助那根神奇的头发发挥了作用。
  术后的刁小三并没有像人们希望的那样暴饮暴食,迅速地被催成一个胖子——阉猪肥胖之日,就是被屠宰之时——它的饮食非常有节制,而且我还知道,它每天夜里都在猪舍里做俯卧撑,一直做到汗流浃背,浑身的毛都像水洗过的一样。我对它心怀敬意而又略感忌惮。我猜不透这个遭受了奇耻大辱、死里逃生、白天沉思冥想夜晚锻炼身体的兄弟到底想干什么。但我清楚地知道,它是一个勉从猪舍暂栖身的英雄。它原本就是一个英雄的坯子,许宝那一刀,使它大彻大悟,加速了它英雄化的进程。我想它绝不会贪图安逸,在猪圈终老一生。它心中,必有一个伟大计划,这个计划,就是逃离猪场……但一头几近全盲的猪,逃离猪场后,又能干些什么呢?好吧,放下这些疑问,接着说那年八月里的事。
  就在我那些母猪即将生产前不久,也就是1976年8月20日前后,在诸多的不寻常现象发生后,一场来势凶猛的传染病袭击了猪场。
  先是有一头名叫“碰头疯”的阉猪咳嗽、发烧、不吃食物,接着与它同圈饲养的四头阉猪染上了同样的病症。饲养员并没在意,因为以“碰头疯”为首的这几头阉猪一直是猪场里最令人厌恶的角色,它们都属于那种永远长不大的小老猪,远远地看,它们与那些出生3-5个月、正常营养状态下正常发育的小猪差不多,但近前一看,就会被它们枯槁的毛发、粗糙的皮肤、老奸巨猾的狰狞面相吓一大跳。它们饱经世故,每一个都有丰富的阅历。它们在沂蒙山时,大概每隔两个月就被转卖一次。因为它们食量巨大,但体重永不增长。它们是糟蹋饲料的老妖精,它们仿佛没有小肠,只有从咽喉到胃、从胃到大肠这样一条直直的通道,无论多么精美的饲料吃下去,不到一个小时就被它们恶臭熏天地拉了出来。它们似乎永远处在饥饿之中,它们疯狂嗷叫,小眼发红,食欲得不到满足就用头碰墙,碰铁门子,越碰越疯,直到口吐白沫昏厥过去,醒来之后继续碰。那些买了它们的人家,养它们两个月,一看它们体重依旧,恶习多多,便匆匆将它们弄到集市上,廉价出售。有人也发出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不宰了它们吃肉?你是见过这些“碰头疯”的,无需我多说,但如果让那些提出疑问的人见一见这些“碰头疯”,他们肯定不会再提杀了它们吃它们肉的事。这样的猪,这样的猪身上的肉,比厕所里的癞蛤蟆还让人恶心。于是这些小老猪们,便借以延长了它们的生命。它们在沂蒙山区被卖来卖去,最后被金龙买来,便宜,确实便宜。而且你也不能说它不是一头猪。在西门屯大队杏园养猪场的生猪存栏数中,它们都响当当地顶着一个数字。
  第二天,这些“碰头疯”们就呜呼哀哉。它们的尸身上,布满了铜钱大的紫色瘢块,圆睁着眼睛,一副死不瞑目的模样。如前所述,那年的八月阴雨连绵,闷热潮湿,苍蝇蚊子成群结队。等公社兽医站的兽医老管坐着木筏子渡过洪水暴涨的河流来到杏园猪场时,“碰头疯”们的尸体已经膨胀如鼓,并散发出扑鼻的恶臭。老管穿着高筒胶皮雨靴和胶皮雨衣,戴着口罩,站在猪圈墙外,往里一望,说:“急性丹毒,赶快焚烧掩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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