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3期
赎罪(上)
作者:伊恩.麦克尤恩
他从风景画册书堆中抽出了一册凡尔赛风光,那是他从塔利斯家的藏书室里借来的。借书的那天,他头一次注意到了自己在她面前的窘态。单膝跪在前门口脱掉工作鞋时,他意识到了自己袜子的破旧——袜尖和袜跟都有窟窿,而且还臭气熏天。在一阵冲动下,他把袜子也脱了。接着,他发觉自己光着脚悄无声息地跟在她后面穿过大厅走进藏书室,简直像个白痴。当时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尽快离开那里。他穿过厨房逃了出来,然后只好让丹尼 · 哈德曼绕到前门去取回了他的袜子和鞋。
塞西莉娅很可能不大会去读这本由一位十八世纪的丹麦人写的关于凡尔赛液压装置的论文集。这个丹麦人用拉丁文赞美了圣母马利亚的超凡才能。凭借着一本字典的帮助,罗比一个上午看了五页,然后就放弃了阅读文字,而是只翻了翻插图。这本书不适合她看,实际上对任何人都不适合,但她从藏书室的台阶上把这本书递给了他,在书的皮封面的某个地方留下了她的指纹。虽然他不想这么做,可他还是禁不住把书凑近鼻孔闻了起来。他闻到了尘土味、旧纸张的气味和他手上的香皂气味,但没有她的气味。他什么时候也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恋物的高级阶段——崇拜情物的呢?弗洛伊德在《性三论》中对此肯定有高见。另外,济慈、莎士比亚和彼特拉克还有其他人也肯定都发过宏论,而且《玫瑰传奇诗》中也有论及。他花了三年的时间干巴巴地学习症候,它们似乎只是文学老套而已,而现在,孤孤单单的他就像某个戴着轮状皱领、装饰着羽毛的谄媚者来到森林边凝视一个被丢弃的信物。当他在情人的奚落中憔悴时,他却在崇拜她的遗痕——不是一方手帕,而是指纹!
尽管如此,当他将一张纸装入打字机中时,他没有忘了装复写纸。他打好了日期和称呼语,然后开门见山地对他的“笨拙和不体谅的行为”俗套地道了歉。然后他顿了顿。他在想是否应该写些表露心声的话;如果要写,写到什么程度呢?
“如果这是一个借口,我最近才注意到在你面前我表现得相当愚蠢。我是说,我以前从没有光着脚走进过人家的屋里。这一定是因为太热的缘故!”
这自我保护用的调侃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啊!他就像一名肺结核晚期患者却装作得了感冒一样。他回了两次车又写道:“我知道这几乎不能成为借口,但最近在你身边时,我似乎表现得非常愚蠢。光着脚走进你家,我这是在干吗呢?再说了,我以前掰掉过古董花瓶口吗?”他的手停在键盘上,这时他又想重复打一遍她的名字。“西,我认为我不能责怪天气热!”这下滑稽让位给了通俗闹剧或痛苦了。反问句中有一丝不安的味道;感叹号是那些大叫大嚷、想让人们听得更清楚的人的首选方法。他只是在给他母亲的信中才用这个标点符号,一行五个连续的感叹号标志着一个欢乐的绝妙笑话。他转动滚筒,然后打了一个“x”。“塞西莉娅,我认为我不能怪天气太热。”现在幽默感消失了,一丝自我怜悯油然而生。那个感叹号本应该再用一次的。 很明显,音量不是它惟一的作用。
他又花了十五分钟修改草稿,然后装上了几张新纸把修订稿打印了出来。信上关键的几行现在变成:“你认为我疯了——光着脚晃进你的家,或弄破你的古董花瓶——我不会怪你的。其实,西,在你面前我觉得非常愚蠢。我认为我不能怪天气太热!你会原谅我吗?罗比。”接着,在片刻的幻想之后,罗比向后翘着椅子,想着这些天来他的《解剖学》常常翻开的那一页。他向前坐平,一阵冲动中,在纸上打下了“在梦中我亲吻你的阴户,你那甜美湿润的阴户。在我的脑海中,我整天与你做爱”。
完了,完了——这草稿作废了。他把稿子从打字机里拽出来,把它放在一边,开始用草书写信。他确信亲笔信颇合这种时宜。他看了看手表,想起在出发前应把皮鞋擦亮。他从书桌旁小心地站起身来,以免头撞到椽子上。
他对社交得心应手——在许多人眼里,这样是不正确的。有一次,在剑桥大学里就餐时,在餐桌旁一阵突如其来的安静中,某个讨厌罗比的人大声地问起他父母。罗比看着那人的眼睛,欣然回答说,他父亲很久前就离家出走了,他母亲是个女佣,时不时靠给人算命来贴补收入。他当时语调随和,对提问者的无知粗鲁表现出了宽容。罗比详细讲述了他的生平,讲完后又彬彬有礼地询问了对方父母的情况。有人说是天真或对世界的无知保护了罗比免受了它的伤害,还说他是一个圣明的傻瓜,能健步穿过烫煤般灼热的客厅而不受伤。就塞西莉娅所知,事实比这更简单。在孩提时代,他自由自在地穿梭于平房和主楼之间。杰克 · 塔利斯是他的资助人,利昂和塞西莉娅是他的好朋友,至少在去文法学校前是如此。在大学里,罗比发现他比自己所认识的许多人都聪明,他的思想得到了彻底的解放。即使是他的自大也无需卖弄。
格蕾丝 · 特纳很乐意为他洗衣服,否则当她的独生子到了二十三岁,除了给他做热饭热菜外,她该如何来展示母爱呢?但罗比喜欢自己动手擦鞋。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色汗衫,下面系着西裤,脚上套着长袜,手拿一双粗革黑皮鞋,踏着短直的台阶从楼梯上走了下来。在起居室的门边有一小段狭窄的走道,尽头是正门入口处的毛玻璃门。透过毛玻璃门,一片橘红色的漫射光在米色和橄榄色的墙纸上投上了火红色的蜂窝图案。他对这种变化感到吃惊,愣了一下,一只手放在门把上,然后开门走了进去。房间里的空气温暖而潮湿,略带咸味。 一次会议一定刚刚结束。他母亲躺在沙发里,跷着脚, 脚尖上悬荡着毛布软拖鞋。
她说:“莫莉来过了。我很高兴地告诉你,她会好起来的。”她挺起身子以便谈话。
罗比从厨房里拿来了鞋油盒,在离他母亲最近的一张扶手椅子上坐了下来,在地毯上铺了一张三天前的《每日画报》。
“你做得好,”他说,“我听到你谈到了点子上,然后我上楼洗澡去了。”
他知道自己应该赶快离开,应该擦亮皮鞋,但他没有那么做,而是坐在椅子里向后靠着,伸展四肢伸了个懒腰,还打了个哈欠。
“去它的吧! 我在拿自己的青春做什么呢?”
在他的语调里诙谐的成分要比苦恼多。他抱起胳膊,凝视着天花板,同时用一只脚的大脚趾按摩另一只脚的脚背。
他母亲凝视着他头顶上方的空间,说道:“说吧。遇到了什么事了?你怎么了?不要告诉我说‘没事’。”
格蕾丝 · 特纳在欧内斯特离家出走后一个礼拜就到塔利斯家当起了清洁工。杰克 · 塔利斯不忍心拒绝一位少妇和她的孩子。在村子里,他找到了一个不需要契约屋的替换花匠兼杂务工。那时大家猜测格蕾丝在平房里住上一两年后就会搬走或再嫁到别处去。她的温厚和擦亮东西的本领——她在东西表面上花的诸多功夫,成了塔利斯家的笑料——赢得大家的欢心,但正是六岁的塞西莉娅和她八岁的哥哥利昂对她的敬爱才拯救了她,并造就了罗比。在学校放假期间,格蕾丝被允许带着她六岁的儿子一起来上班。罗比在庭院以及婴儿室和宅屋中其它允许孩子们去的地方中长大。利昂是与他一起爬树的玩伴,而塞西莉娅是信任地牵着他的手的小妹妹,这使他感到自己充满智慧。几年后,当罗比获得了当地文法学校的奖学金时,杰克 · 塔利斯便开始了对他学业的持续赞助。他为罗比支付了校服和教科书的费用。这一年,布里奥妮出生了。难产使得艾米莉此后长期生病卧床。格蕾丝帮了塔利斯家的大忙,因而巩固了她自己的地位:1922年那一年的圣诞节——利昂戴着大礼帽,穿着马裤,冒雪把一封他父亲写的绿信封的信送到了平房。律师在信中通知她,不论她在塔利斯家中地位如何,平房的所有权现在属于她了。可是即便孩子们长大了,她还是照旧去做家务,肩负起擦亮器物的特殊责任。
她认为欧内斯特是冒用了别的名字,报名参军去了前线,再也没有回来。否则他对于自己的孩子不闻不问就太不人道了。在她每天从平房走到大房子去的路上,在属于她的那几分钟里,她常常思考人生中的那些没有酿成恶果的变故。她总是有点害怕欧内斯特。如果他们住一起,也许就不会像她一个人和她的天才宠儿住在属于她的小屋里那么快乐了。假使塔利斯先生是另一种人……有些对未来略抱憧憬的妇女被丈夫遗弃了,更多的则是丈夫在前线阵亡了。她们过着困苦的生活,而这差一点就成了她的命运。
“没啥。”他回答道,“我根本没碰到什么事儿。”他拿起一把刷子和一支黑鞋油,说道:“那么莫莉的前途一片光明了。”
“她打算在五年内再婚。她会很幸福的。从北方来的某个人符合条件。”
“她应该得到幸福。”
他们舒适安静地坐着。她看着他用一把黄刷子把他那双粗革皮鞋擦亮。他英俊的脸颊上的肌肉随着擦鞋的动作而颤动,而他前臂的肌肉也在皮肤下以复杂的方式呈扇形展开和改变着位置。欧内斯特必定是有某种优点才和她生了这样一位男孩。
“那么你要出去?”
“我要下班时遇到了刚到的利昂。他带着他的朋友,你可知道,就是那个巧克力巨头。他们非要我和他们一起去参加今晚的晚宴。”
“哦,我整个下午都在擦洗银器和收拾他的房间。”
他拿起鞋,站了起来。“当我看勺子里我的映像时,我将只会看到你。”
“快点吧,你的衬衫挂在厨房里。”
他收拾好擦鞋工具箱,把它拿了出去,又从晒衣架上的三件衬衫中选了一件米色亚麻的。他走了回来,穿过房间正要出去,但他母亲还想多留他一会儿。
“另外,还有那些昆西家的孩子。那男孩尿床,东西都被弄湿了。可怜的小羊羔。”
他在门口站住,耸了耸了肩。他刚才朝里望了望,看到他们在临近中午的酷热中又叫又笑地围在游泳池旁。要不是他在那里走过,他们会把他的手推车推进深水池里。丹尼 · 哈德曼当时也在那儿,斜眼瞟视着他们的姐姐。他本应该在干活的。
“他们会安然无恙的。”他说道。
因为急着出去,他三阶并作一步地跳上楼梯。回到他的卧室后,他匆匆地穿戴完毕,一边吹着不成调的口哨,一边弯腰在他衣柜里的镜子前梳理头发并上油。他根本没有音乐细胞,无法区别高低音调。现在他只想着晚上。他感到既万分激动,又莫名其妙地自由自在。情况总不会变得比既成事实更糟糕了吧。他对自己的高效深感满意,仿佛就像是在为一次危险的旅程或是军事行动做准备。他有条不紊地做完了熟悉的杂务——摸出钥匙,在他的钱包里找到一张十先令的钞票,刷了牙齿,在围成杯状的手里闻了闻自己哈的气,从桌子上抓起写好的信,把它叠好放入信封,在烟盒里装上香烟并试了试打火机。末了,他在镜子前振作起精神,照了照牙龈,然后侧过,扭头看了看镜子里自己的侧面像。最后,他轻轻拍了拍口袋,再三阶并作一步地下了楼梯,对母亲说了声再见,就踏上了那条两边是花圃、通向尖桩篱栅大门的狭窄的砖铺小路。
后来的几年里,他会时常想起这一段时光:他沿着穿越橡树林一角的捷径小路漫步行走。小路在和主干道汇合后,拐向湖泊和大宅子。虽然他还有时间,但他发觉无法让自己放慢脚步。许多直接的和其它一些不那么直接的快乐在这充裕的几分钟里交织在了一起:红彤彤的薄暮正在消退,暖融融、静谧的空气充满了干草香气和被太阳烤过的土的芬芳,他的四肢在花园里劳作了一整天后得到了松弛,他的皮肤洗了澡后光滑无比,他摸了摸衬衣和他惟一的西装。他期待着见到她,又害怕见到她,这也是一种感官享受,这愉悦的外面就像被拥抱一样包了一层兴高采烈——这也许会伤害到他,这非常不方便,这也许不会给他带来好处,但他为自己找到了恋爱的真谛,这使他激动不已。其它种种事件也增加了他的快乐;他还沉浸在被告知他第一次获得年级第一给他带来的喜悦中。况且现在杰克·塔利斯也确认了会继续给他资助。他突然明白,在他前头等待他的是崭新的探险,而根本不是放逐。他应该学医,这错不了,而且好得很。他无法解释自己的乐观——因为他快乐,所以他必定会成功。
他的所有感觉可以用一个词来归纳,那就是——自由自在,这也解释了他为何后来总想起这一时刻。他的人生,他的四肢都是自由奔放的。很久以前,在他还没听说过文法学校这个字眼以前,他就参加了一场考试,使他得以跨入了文法学校的大门。虽说他非常喜欢剑桥大学,但这所名校是他就读中学的那位雄心勃勃的校长替他选的。甚至连他所修的科目也是由一位魅力十足的老师为他挑的。现在他终于按照自己的意愿开始了成人生活。他在编织一个故事,在故事中他是主角,而故事一开头就已经令他的朋友们刮目相看了。从事园林工作不过是波希米亚式的幻想,只是小小雄心而已——在弗洛伊德的帮助下,他曾对此作过如此分析——来代替或超越他离别的父亲。做个中小学教师——十五年后,罗比 · 特纳先生,剑桥大学文学硕士,英语教研室主任——也不是故事中的内容,在大学里教书也不是。回顾过去,尽管他拿了第一,学习英国文学似乎是一场引人入胜的室内游戏,而读书论道仿佛是文明生活可取的附庸。但无论利维斯博士在讲堂上说了什么,这都不是核心所在,也不是通往神职的必要途径,也不是好奇的头脑最重要的追求,也不是首次或最后一次抵御野蛮的游牧部落,更不是研习绘画或音乐、历史或科学。罗比在毕业学年里,在各种不同的课上,分别听到一位心理分析学家、一位共产党工会官员和一位物理学家像利维斯那样充满激情地、令人信服地为他们自己的领域摇旗呐喊。也许有人也这样宣扬医学,但对罗比来说,选择医学的理由更简单、更个人化:他天性爱实践,他献身科学的抱负曾受挫折,这一切要得到宣泄,他要获得比在实践批评中所获得的技艺精巧得多的技艺。最重要的是,他可以自己做决定了。他会在一个陌生的城镇里住下来,然后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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