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3期

赎罪(上)

作者:伊恩.麦克尤恩




  很快,是这种动作本身吸引了她。伴随着挥击的节奏,她修正着报纸上的报道。这项运动世界上没有人能做得比布里奥妮 · 塔利斯更好了。她明年就要代表国家去参加在柏林举行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并且肯定会拿金牌。人们仔细地端详她,对她的技术和她喜欢赤脚都大为惊奇,因为赤脚增强了她的平衡——在这项高要求的运动中这是多么的重要——每个脚趾都发挥着作用;她用手腕出击,然后仅在她击出的最后时刻快速将手腕一转的招数,她摆放重心,并用臀部的旋转来获得额外力量的技巧,她伸展空着手的手指的独特习惯——没有人能与她匹敌。她是一位高级公务员的幺女,这一切全是自学的。瞧她脸上的专注劲,她判断角度,出手决不敷衍,以超人的精确度击中每棵荨麻。要达到这一境界需要毕生的奉献。而她差一点就成了一个剧作家,将此生给浪费了!
  她突然意识到身后来了一辆双轮轻便马车,当啷当啷地驶过第一座桥。利昂终于来了。她觉得他在凝视着她。如今她已是国际比赛精英选手中的一员。她还是那个仅仅三个月前他最后一次在滑铁卢车站见过的小妹妹吗?她执拗地强迫自己不要转过身去向他打招呼;他必须明白,现在她不再依赖别人的意见了,即便是他的意见。她是一位大师,沉醉于她的复杂精巧的技艺之中。况且,他一定会停住马车,跑下堤来,而她也不得不欣然地忍受中断。
  车轮和马蹄的声音从第二座桥上退了下去。她猜想,这证明她哥哥懂得距离的意义和对职业的尊重。尽管如此,当她绕着岛上的庙宇向远处一路劈砍过去,直到消失在路的尽头时,她的心里仍然觉得有一丝酸楚。草地上一行参差不齐、被抽打碎的荨麻以及她的脚和脚踝上被蜇起的白色肿块标志着她一路的进展。细长的榛树枝条的尖头弯成弓形歌唱着,叶子和梗茎四下飞散,但这很难唤起观众的欢呼。她色彩斑斓的幻想渐渐褪色,动作和平衡感带来的自我怜爱的快乐正在消失,她的手臂在隐隐作痛。她成了一个拿着树枝挥打荨麻的孤独女孩。最后她停了下来,将手中的树枝朝树林掷去,然后环顾四周。
  使人忘怀的白日梦的代价总是在这一刻返回,过去与现在的重新结盟仿佛更糟了。她那一度充盈着貌似真实细节的白日梦,在实实在在的现实面前已成了一阵烟消云散的愚昧。回到现实是艰难的。“醒一醒,”她姐姐过去常对她轻声耳语,把她从恶梦之中唤醒。布里奥妮已经失去了她神一般的创造力,但只有在这清醒的一刻到来之时,这一失去才昭然若揭。白日梦的部分诱因是她面对梦中的逻辑有一种不由自主的错觉:国际比赛的竞争迫使她在最高级别的比赛中与世界顶尖选手们一决高下,并接受她的领域中——她的劈砍荨麻的领域中——伴随着卓越而来的挑战,也驱使着她超越自己的极限,平息怒吼的人群,去夺魁称雄,并且最重要的是,要独领风骚。当然,梦想全是她的——她做的是她自己的梦——而现在她回到了现实世界。这不是她所能创造的世界,而是创造了她的那个世界。她觉得自己在傍晚的天空下变得日渐渺小了。她已厌倦了待在户外,但她还不打算回家去。不是身居屋内就是置身户外,难道这真的就是生活的全部了吗?难道没有什么别的地方可供人们去了吗?她转过身,背对岛上的庙宇,缓慢地徘徊在兔子们啃就的完美草坪上,朝着桥走去。在她身前,一群昆虫被西沉的太阳照耀着,每一只都像是被固定在一根无形的橡皮筋上,在漫无目的地上下飞舞——这是一种神秘的求爱舞蹈,或纯粹是昆虫精力充沛的表现——她看不出这有任何意义。在桀骜不驯的反抗情绪支配下,她爬上了通往小桥的绿草茵茵的陡峭斜坡。她站在车道上,决定待在那儿,等候重大事情在她身上发生。这是她自己一手布置的挑战——她才不会挪动一下呢,不会因为晚饭而挪动,即使是她母亲叫她回家她也不会挪动。她就这么平静而固执地等在桥上,直到重大事件,真真切切的事件,而不是她自己的幻想,来接受她的挑战,并且驱散她自己的卑微感。
  
  第 八 章
  傍晚时分,高处的云在西边的天空中形成了一抹淡黄的云彩。随着时间的流逝,云彩的颜色越来越浓,最后成了挂在草原上那些稀稀拉拉的树木巨大树冠上的橘红晚霞。树叶成了坚果般的褐色,在树叶中隐现的树枝抹了油似地乌黑发亮,干燥的草地染上了天空的颜色。一位推崇奇异色彩的野兽派画家也许会想象出这样一副景致,特别是当天空和大地成了一片红晕,而那老橡树肿胀的树干黑里泛青之时。尽管夕阳西下时光线在变暗,但气温似乎由于那吹了一整天而带来一丝解脱的微风的停止而升高了,此时空气变得凝稠了。
  如果罗比 · 特纳愿意从他的浴缸里站起来,弯膝曲颈地从封闭的天窗里凝望出去,他是可以看到这幅风景,或者说一小部分风景的。他的小卧室、浴室和夹在它们之间的他称之为小书房的小房间整天在这所平房南边的房顶下被太阳暴晒着。下班回家后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他躺在温热的浴缸里,而他的血液和他的思想仿佛在温暖着浴缸里的水。当他在滤除掉陌生的感觉,并且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某些记忆片断时,他头顶的天窗中那一方天空的颜色在它有限的光谱段里慢慢地从黄色变成了橘黄色。一切都兴致盎然。当他回想起另一个细节时,在水面下一英寸的地方,他胃部的肌肉时不时地不自觉地绷紧了。她的上臂挂着一滴水珠。湿漉漉的。一朵花绣在她的文胸中间,那是一朵未加修饰的雏菊。她的乳房小小的,分得很开。她的背上有一颗痣,被一根吊带半掩着。当她从池塘里上来时,他瞥见了她的短裤本应隐藏住的黑色三角形。湿漉漉的。他看见了,他又迫使自己看了一眼。她的盆骨将布撑得透出了皮肤,她腰身曲线深深,她的玉体白皙得令人吃惊。当她伸出手去抓裙子时,她那不经意间抬起的脚露出了粘着土的脚底板。她的脚趾是那么小巧甜美。她大腿上也有一颗法寻币大小的痣,而她的小腿上也有略呈紫色的东西——是一个草莓状红色胎记,一个伤疤。它们不是瑕疵,而是饰品。
  他们俩自小时候起就认识了,但他从没有注视过她。在剑桥时,有一次她和一位与她同校的戴眼镜的新西兰姑娘到他的住所里来,当时他从唐宁来的一个朋友正好也在场。他们不自然地闲聊了一个小时的笑话,转圈递着香烟。偶然在街上碰面时,他们会相视一笑。当她漫步街头时,她会轻声对她的朋友们说,那是我家清洁女工的儿子。这么做她似乎总觉得很别扭。可他愿意人们知道他并不在乎——有一次他对他的朋友说,那个走过去的姑娘是我妈雇主的女儿。他有自己的一套自我保护的策略和基于科学的阶级理论,他有被逼出来的自信。我就是我。她就像是一个妹妹,几乎隐而不见。那张又长又窄的脸,那小小的嘴巴——假若他曾经稍稍想过她,他可能会说她的相貌有点儿像马匹。可现在他认为那是一种奇特的美——她的脸庞棱角分明,沉静木然,尤其是在她颧骨斜面的附近,她的鼻孔直直地向外展开,樱桃小嘴丰满而有光泽。她有一双沉思的黑眼睛。那是一幅雕像般的面容,但她的动作快捷而急躁——如果不是她突然从他的手中一把将那个花瓶夺去,它还是完完整整的一个。她躁动不安,这是显而易见的。她被囚困在家里,感到百无聊赖。很快她就会离家出走的。
  他很快就不得不跟她说话。他终于从浴缸中站了起来,浑身打着颤。毫无疑问,他正在发生很大的变化。他光着身子,走过书房,进入卧室。凌乱的床,四处丢弃的乱糟糟的衣服,扔在地板上的一条毛巾,屋里被太阳烘烤后的温暖,使他提不起一丁点儿性趣。他伸展四肢,倒在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呻吟了起来。她这位他童年时的好友是那么可爱,那么雅致,而现在却变得那么遥不可及。那样脱衣服——是的,她总想惹人怜爱地标新立异,她无不风风火火,大胆无惧,带有一种夸张的、自编自导的性质。现在她会因为后悔而感到痛苦万分,她不可能明白都对他做了些什么。如果她不是因为那个在他手里打碎的花瓶而对他暴跳如雷,一切都会好好的,一切都是可以补救的。但他也喜欢她的愤怒。他侧过身去,定住了眼睛,对东西却视而不见。他沉浸于电影般的幻想中:她捶打他的衣服翻领,然后消了气,抽泣着扑进他安全的怀抱里,任凭他狂吻她。她没有原谅他,她只是放弃罢了。在他回到现实之前,这一幻想在他脑海里闪了好几遍:可现实是,她还在生他的气,而且当她得知他将是晚宴的客人之一时,她会更加生气。当初,在外面的时候,在刺眼的强光下,他脑子转得不够快,因而没有拒绝利昂的邀请。他连想都没想,一个“好”字就脱口而出了。现在,他将直面她的恼怒了。想到她是如何在他面前这般若无其事地脱去衣服,好像他是个婴儿似的,他又呻吟了一声,并不在乎被楼下的人听见。当然,他现在很明白了。这个举动是为了羞辱他。不可否认的事实摆在那儿。那是羞辱。她就想羞辱他。她不仅仅是可爱。他绝对不能对她低声下气。她是一种力量,她能把他逼得走投无路,甘拜下风。
  可是,他翻了个身,仰面朝天——也许他不该认为她要侮辱他。这不是太做作了吗?想必即使是在她生气时,她的用意也一定比这要好。即使是在她生气时,她也想让他看见她到底有多么美,也想使他依恋她。他怎么能相信这样一个出自自己的希望和愿望并为自己利益服务的解释呢?他不得不相信它。他交叉着双腿,两手交叠放在脑后,感觉着皮肤变干时的凉爽。弗洛伊德可能会说什么呢?他会这样说吗?——她在发脾气的背后,隐藏了她无意识地要向他袒露自己的欲望。多么可怜的希望!那是让人失去男子气概的一个判决,而这——他现在正感觉到的这种折磨——是对他打碎她那只可笑花瓶的惩罚。他再也不应该见她了。但今晚他不得不去见她。无论如何,他没有选择的余地——他得去。他去,她会看不起他的。他本应该拒绝利昂的邀请,可当时他一时冲动,脱口就答应了。今晚他将与她同处一室,而他所见过的那玉体、那痣、那白皙的皮肤、那草莓状红色胎记将隐藏在她的衣服里。只有他自个儿知道,当然艾米莉也知道。但只有他才会去想它们。而塞西莉娅既不会和他讲话也不会朝他看。即使那样,也总比躺在这里呻吟强。不,不会的。那会比这更糟糕,但他还是想那样。他必须那样。他想破罐子破摔。
  最后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衣服穿了一半,走进他的书房,坐在打字机旁,思考着该给她写封什么样的信。与卧室和浴室一样,这间书房也挤在平房的屋顶下,比连接卧室和浴室的过道大不了多少,仅有六英尺长,五英尺宽。与卧室和浴室一样,这里也有一个用粗糙松木做框的天窗。他的远足装备——靴子、登山杖、皮背包——堆在一个角落里。一张刀痕累累的厨房桌占据了大部分的空间。他向后翘起椅子,仔细打量着书桌,仿佛就在综观人生。在桌子的一头,一直堆到斜面天花板上的是近几个月来他为期末考试复习而用的本子和练习册。他不再需要那些笔记本,但它们记载着太多的作业,太多的成功,他还不能忍心把它们扔掉。半搭着它们,摊在桌上的是他远足用的地图,有北威尔士、汉普郡、萨里的地图以及放弃了的计划去伊斯坦布尔远足要用的地图。桌子上还有一枚刻度镜上有裂缝的指南针,他曾靠它不带地图就走到了卢尔沃思湾。
  指南针的前方放着奥登的《诗集》和豪斯曼的《什罗普郡的少年》。桌子的另一头放着各种历史书、理论文集和有关风景园林的实用手册。十篇打印好的诗稿躺在《标准》杂志社寄来的退稿通知单下,在通知单上签着艾略特先生本人的缩写签名。离罗比坐的地方最近的位置上放着他新近爱好的书籍。《格雷解剖学》翻开着,旁边放着他自己画图用的对开便笺簿。他为自己布置了描画手骨并把它们一一记牢的任务。此时,他试着过一遍手骨的某些组成部分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他低声说着它们的名称:头状骨、钩骨、三角骨、月骨……迄今为止他画得最好的一张图,是一幅钉在桌子上方椽子上的用墨水和彩色铅笔画的食道和气管剖面图。他所有的铅笔和钢笔都装在一只掉了手柄的白镴大啤酒杯里。打字机是新款的奥林匹亚牌,它是杰克·塔利斯在藏书室里举行他二十一岁生日午餐会时送给他的。当时利昂和他父亲都发了言,当然塞西莉娅也到了场。但罗比对他们之间可能交谈过的事儿却一件也想不起来了。多年来,他一直忽略了她,难道她是因为这个才生他的气吗?又是一个可怜的希望。
  桌子的外缘上放着各种各样的照片:在大学草坪上上演《第十二夜》的剧照。他出演了马伏里奥,戴着十字勋章。多么恰如其分啊。还有另外一张集体照。照片上是他本人和他在里尔附近的寄宿学校里教的那三十个法国小孩。在一个贝勒时代的生了铜锈的金属相框里放着他父母——欧内斯特和格蕾丝的照片。那是在他们结婚三天后拍的。照片中,他们的身后有一辆车的前侧身——那当然不是他们的车。再远一点,是隐现在一堵砖墙后的烘干室。格蕾丝总是说,和她丈夫的家人一起采摘了两个星期的蛇麻,在一辆停在农家场院里的吉普赛大篷车里过夜——那次蜜月棒极了。罗比的父亲穿了一件无领衬衫。绕在他裤子上的围巾和绳带展现了吉普赛人的轻松幽默。他的头和脸圆圆的,但这没有带给照片真正的快活效果,因为他在照片中没有开心地咧嘴笑,也没有牵着他年轻新娘子的手,而是双手抱臂。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她斜倚着他,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两手笨拙地抓住他衬衣的肘部。格蕾丝性情温和,总是十分乐意配合。在照片中,她负责堆出笑容,她丈夫就无须解颐了。但乐意帮忙和心存友善还是不够的。欧内斯特的思绪似乎已在别处,飘向了七年以后的那个夜晚。那天夜晚,他想放弃他在塔利斯家做花匠的工作,离开那座平房,什么行李也不带,甚至不在厨房桌上留下一张告别便条,就辞别了妻子和他们六岁的儿子,任凭他们在余生追寻他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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