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期

拥抱逝水年华

作者:[英] 阿兰.德波顿 余 斌




  
  ——他是里兹饭店的常客
  虽然家里很舒适,有个能干能做可口的饭菜的仆人,饭厅也足够他设宴待客,普鲁斯还是常常外出用餐,到旺多姆广场的里兹酒家大请其客。他会为朋友点上昂贵的饭菜,给两倍的小费,当然还少不了用细长的酒杯喝香槟。
  
  ——他赴过的宴会数不胜数
  真是数不胜数,安德烈·纪德起初甚至因此拒绝让他的小说在加里玛出版社出版。纪德的理由不可谓不充分,他相信这小说系出自一个社交狂之手。如他后来对普鲁斯特解释说的那样,“在我看来,你不过是个频频光顾X、Y、Z夫人府邸,外加专给《费加罗报》
  写无聊文章的人。坦率地说吧,我把你看成一个喜好风雅、趋炎附势的社交名流。”
  普鲁斯特无意遮掩,坦诚相告。没错,豪奢浮华的生活对他确有吸引力,他的确屡屡想方设法要做X、Y、Z夫人的座上宾,也确实费心费力交结出入她们府上的显贵人物(在普鲁斯特的时代,贵族风头之健,只有后来的电影明星可以比拟,对公爵之类冷眼相向不屑一顾,实在难免有自视清高之嫌)。
  然而,关键还是故事的收场,普鲁斯特最终对自己追寻到的浮华失望了。他去Y夫人家,给Z夫人送花,对康斯坦丁·德·布朗克万亲王曲意奉迎,然而他终于悟到,这一切只不过是个谎言。贵族生活的华美迷人令他生出追逐的欲望,然而那华美只是一个幻象,与贵族生活的实情颇有距离。现在他算明白了,还是呆在家里为好,与女仆闲话家常,其乐不下于和卡拉曼-西美亲王夫人为伴。
  《追忆逝水年华》中的叙述者也有从希望到幻灭的类似经历。从一开始他就被盖尔芒特公爵和公爵夫人周遭的氛围迷住了,在他的想象中,他们属于优等的种族,他们的姓氏散发着诗意,那姓氏往前可追溯至法兰西最古老最高贵的家族,那时巴黎的教堂和沙特尔市甚至连影子都没有。盖尔芒特家族笼罩在梅洛旺加王朝谜一样的氛围中,令他想起中世纪挂毯上林中围猎的情景,这个家族的人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在世间就像教堂彩绘玻璃上的传奇人物。盖尔芒特公爵的领地上开满鲜花,到处是小溪、泉水,有朝一日能与公爵夫人盘桓竟日,垂钓于此,那将是多么美妙。
  未料当真有幸识得盖尔芒特家的人,叙述者的幻象却自行消散。盖尔芒特们看来与凡夫俗子并无两样,要说有何不同的话,只能说他们格调更低,脑子更蠢。公爵是个粗鲁、冷酷而俗气的人,公爵夫人倒不笨,但只晓得卖弄聪明,刻薄他人,不知真诚善意为何物,至于公爵府上的座上宾,他过去可是把他们想成巴黎圣堂里的使徒的,事实上这些人却只对流言蜚语津津乐道,说来说去尽是些无聊之事。
  如此这般觑得贵族真容,实在是大煞风景,既然亲炙其人只不过让他们俗鄙的本相毕现,也许我们会就此弃了追逐所谓的名流之念。急吼吼攀龙附凤似乎大可不必,好好面对自己的现实才是正经。
  然而从叙述者的幻灭我们也可得出不同的结论。就此放弃对人的判断识别决非上策,想想应该怎样形成正确的判断才是正理。优雅的贵族并非全然是向壁虚构,糟糕的是人们对这形象的理解太简单化了。世上出类拔萃的人当然是有的,然而以为有高贵姓氏的人自然而然就有一份与生俱来的高贵,则未免把判断识人之事,想得太轻而易举。势利的人不肯相信这一点,倒相信阶级是不可逾越的,是某阶级的人则必会毫厘不爽体现出所属阶级的特征。可是,虽说有那么几个贵族颇能符合人们心目中“贵族”的概念,更多的却是盖尔芒特公爵之流,高人一等者,惟贵族的头衔而已。“贵族”这样的分类标签如同一张网眼太大的网,捞不起美德、优雅这类并非与生俱来的东西。也许有人当得起叙述者对盖尔芒特公爵怀有的那份期待,不过这人没准是个电工、厨子,或者律师,——是不是出乎你的意料之外?
  普鲁斯特最终感受到的,恰恰是这样的意外。在其晚年,有位赛特夫人给他写信,莽撞地问他这么个问题——你是否是个专喜攀龙附凤的势利鬼。普鲁斯特的回答如下:
  现在常来看看我,问问我的情况的朋友没几个,这里面就算还有某位公爵或亲王时不时露个面,他们大体上也被其他朋友取代了,我说的其他朋友,一个是男仆,一个是司机……很难在他们当中做取舍。这些下人比公爵们更有教养,法语说得更好,可是他们繁文缛节的一套太多,更世故,而且比较敏感。想了一天,还是感到难以取舍。还是那司机更好些吧。
  此话在赛特夫人听来也许是有些夸张了,不过意思很清楚:教养或是很好的自我表达能力这一类资质并不依循某种简单的路径,所以我们不能仅根据大而化之的分类即对人遽下判断。夏尔丹给那忧郁青年的启迪是,美并非总是在耀目之处,同样地,那位能说一口优雅法语的男仆也给普鲁斯特(也许只是给赛特夫人)提了个醒,优雅未必就附着在通常被人视为优雅的形象之上。
  然而简单化的形象正因其简单明了,来得很是诱人。尚未见识夏尔丹的画作之前,那位郁郁寡欢的年轻人至少会有某种确信,相信中产阶极的住所比不上宫殿,由此也就会认定能住在宫殿里就等于有了幸福。未与贵族交往之前,普鲁斯特至少不会怀疑确实存在着一个应仰视的阶层,且相信能与此阶层的人相过从即等于在社交生活方面修成了正果。对奢华的中产阶极厨房、讨人厌的亲王,或是比公爵大人来得更有品位的司机详加分解,实在是太费事。简单化的形象提供了某种确定性,比如人们心目中定型的贵族形象就对我们打保票说,花钱如流水一定可以带来快乐:
  我们会怀疑有些人是否当真喜欢看海景听海浪,可是一旦看见他们愿意为了看海景听海浪每天掏一百法郎在酒店开房间,我们便改了看法,相信他们必是喜欢无疑,同时也就相信他们的趣味真是不一般。
  同样地,也有这样的人,他们起初怀疑某人是否真有才学,然而一旦发现此人合于心目中才学之士的形象,又或听说此人受过正规教育,如何见多识广,拿过大学文凭,马上便将怀疑收起,相信他必是不凡。
  这种人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认定普鲁斯特的女仆是个白痴:她居然以为拿破仑和波拿巴是两个人,而且普鲁斯特告她是一人,她还要过一个星期之久才肯相信。然而普鲁斯特知道她聪明过人(“我从未教过她拼写,她也从无耐心把我的书哪怕读上半页,但她确有过人的天赋”)。他这么说并非是附和庸人之见(更不是刻意唱反调),暗示教育没有一点价值,或是认定自“坎波伏米奥和约”到滑铁卢战役这一段的欧洲史没什么重要可言,都是学院中人蓄意故神其说,他真正要说的是,知道皇帝姓甚名谁以及会读会写都并不足恃,以此为据判断一个人是否有才具,未免过于简单。
  阿尔贝蒂娜从未学过艺术史。普鲁斯特写到某个夏日午后她与德·冈布梅尔夫人、夫人的儿媳、一个律师朋友及叙述者在一处聊天的情形。彼时他们坐在巴尔贝克饭店的台阶上,忽见一群原本浮在海面上的海鸥飞起,带来一阵喧闹之声。
  “我喜欢海鸥。我在阿姆斯特丹就见过,”阿尔贝蒂娜说道,“它们身上有大海的味道,即使飞过石头的路面,它们也能嗅到海的咸味儿。”
  “啊,那么说你去过荷兰。你知道麦维尔吗?”德·冈布梅尔夫人问。阿尔贝蒂娜回答说,很遗憾,她不认识这些人。普鲁斯特于此不动声色地暗示读者,阿尔贝蒂娜更应抱憾的是,她竟以为有一批荷兰人叫“麦维尔”,岂不知冈布梅尔夫人说的是荷兰国家美术馆中收藏的一幅画。
  幸运的是,德·冈布梅尔夫人的艺术史知识有限,未能觉察到阿尔贝蒂娜闹出的大笑话,我们可以想见,若是她发现了阿尔贝蒂娜出的错,必是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冈布梅尔夫人谈到艺术总是小心翼翼,生恐一语不当惹人讪笑,对像她这样的艺术上的势利眼说来,显得对艺术有感觉比对艺术真正有会心更来得重要。社交场上的势利之徒只知以头衔、名声取人,根本没有自己的判断,艺术鉴赏上的势利眼也一样,他们只知四处搜集相关信息,以为掌握了信息便是懂得了欣赏艺术——虽说为弄明白自己缺了点什么,阿尔贝蒂娜倒真该再到阿姆斯特丹走一遭,来个文化之旅。或许她会比德·冈布梅尔夫人更懂得欣赏“麦维尔”,至少在她的天真里还有那么点诚实的根芽,而从德·冈布梅尔夫人对艺术夸张的崇拜中我们看到的,除了矫情还是矫情。不幸的是,阿尔贝蒂娜却把画作当成了应当慕名拜访的一族荷兰市民。
  这一课又告诉我们些什么?我们应该知道寻常如餐具柜里的面包,也自有其美;我们应该瞄准的是画家,而不是春天;我们该怪罪的是记忆,而不是记住的东西;如若有人将我们介绍给某个伯爵、公爵或是亲王之时,切不可期望太高;还有,拼写有误不必耿耿于怀,读法兰西帝国史不要尽挑那些头衔吓人的人物看。
  
  八.享受爱情
  
  Q:普鲁斯特能教我们怎样谈恋爱吗?
  A:也许吧——虽说没什么证据。他倒是在给安德烈·纪德的一封信中历数他当恋爱导师的本钱。
  虽说我从自己这儿什么也得不到,甚至最微末的病痛我也拿它没办法,但我却拥一种力量,常能帮他人祛除痛苦,带去欢乐(我肯定这是我惟一的天赋)。我能让仇人化敌为友,也能助情人重修旧好,我能让病人康复,却只能看着自己的病一日重似一日,我能令懒人变得勤奋,自己却懒散如故……这些品性(我说这话毫无自赞自夸之意,因为在其他方面我对自己多无好评)加上与人周旋的本事,再加上一种浑然忘我,一切替朋友着想的能力,使我能够给他人带来好处。这些品性往往很难求之于一人……写这本书时我真的感到,要是斯万认识我又肯接受我的指导,我应该能有办法让奥黛特回到他的身边。
  Q:斯万和奥黛特?
  A:将小说中某个虚构人物的不幸当成作者对人类状况概括性的预言,实在大可不必。这些倒霉人物都陷在小说里,不能跳出来看自己,书外面的人就不同了——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Q:普鲁斯特认为爱情可以天长地久?
  A:那倒未必。不过难以永久的事多了,不独爱情这一项。要做到对身边的人与事保持一种欣赏的态度总是很难的。
  Q:怎么个难法?
  A:就拿电话这么个不相干的东西做例子吧。贝尔发明电话是1876年的事,到1900年,法国有三万人用电话。普鲁斯特很快也有了(电话号码是29205),他特别喜欢一种叫作“剧场电话”的服务,打这电话,就可听到巴黎各剧院的歌剧、戏剧演出。
  他想必是喜欢电话的,但是他注意到有电话的人很快对电话就再无新奇之感了。早在1907年,他就在文中提到过这种装置:
  (电话)是一种神奇的东西,过去我们拿着电话只觉惊喜不已,现在却不当回事了,操起电话想也不用想,就叫裁缝或是要店家将冰淇淋送上门。
  然而,如果电话老占线或是给裁缝的电话里尽是嗡嗡声,败了我们的兴,我们多半会孩子气地对电话暴跳如雷,全不念这技术的进步是如何令人赞叹:
  我们好似都是些法力无边的孩童,对神奇之物只知享用,视若当然;我们只知电话“来得便当”,或者更糟,用得不如意,我们便如同被宠坏了的孩子,怪它“一点不便当”,你看吧,《费如罗报》上尽是这一类的抱怨之词。
  从贝尔发明电话到普鲁斯特愤愤地发现法国人对电话已视若寻常,中间不过隔了三十一年。三十年多一点的时间,人们的新奇感即已荡然无存,奇妙的发明沦为家中的日用品,稍不如意,比如巧克力冰淇冰迟来了几分钟,我们立马就会数落电话的不是。
  即此一例,已可见出人的毛病,要他们对较平凡的事物永久保持新奇感,或至少是终其一生持欣赏态度,几乎是不可能。
  Q:一般说来,人的新奇感能维持多久?
  A:很投入的欣赏?长不了,通常也就一刻钟。叙述者渴望与漂亮、活泼的吉尔伯特交朋友,他是有次在香榭丽舍游玩时遇上她的。这愿望后来实现了,吉尔伯特真成了他的朋友,并且常邀他去家里喝茶,她给他切蛋糕,问他有何喜好,待他殷情又周到。
  他很快乐,但很快习以为常,没想象的那么快乐了。有很长时间,到吉尔伯特家与她一起喝茶像个可望而不可即的梦,在她家客厅里只呆了一刻钟,他就感到认识她之前,甚至她为他切蛋糕、殷情相待那一刻以前的事在记忆中已开始褪彩落色,记不真切了。
  结果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既然因生活中缺少吉尔伯特而感到空虚的日子已成过去,他很快就忘了感激,——梦想既已成真,他便再无所待。吉尔伯特的笑容,她的讲究的午茶,她的温柔亲切,最后都成了他生活中再熟悉不过的部分,结果是习焉不察,熟而相忘,就像我们对触目皆是的树、云或者电话那样不以为意。
  叙述者何以如此麻木迟钝?在普鲁斯特的眼中,叙述者和我们所有人一样,都是习惯的奴隶,对任何事物,总是容易一经熟悉即不再当回事儿。
  我们只对新鲜事儿感兴趣,只有突然闯入我们意识、令我们大吃一惊的陡然变调才会令我们动容。一旦习惯取代了新奇,我们便掉头不顾。
  Q:何以习惯会使人麻木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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