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幸福的建筑
作者:阿兰·德波顿
这么说来,也就难怪建筑师们会如此坚持不懈地想将自己的手艺跟时尚划清界线,难怪他们挖空心思(自然是徒劳)想创造出历经数代都不会显得可笑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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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美的认识为什么会变?
1907年,一位名叫威廉·沃林格的年轻艺术史家发表了一篇题为《抽象与移情》的论文,试图从心理学的角度对此做出解释。
他开宗明义,提出在人类历史中只有两种基本的艺术风格:“抽象的”与“现实的”,在特定社会的特定时期,两种风格中总有一种会占上风。数千年来,抽象艺术曾在拜占廷、波斯、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刚果、马里和扎伊尔风靡一时,后来,又从二十世纪初开始在西方占据统治地位。这是一种由对称、秩序、规则和几何精神支配的艺术形式。不论是以何种艺术样式出现:雕塑或地毯也好,镶嵌工艺或陶艺也好,不论是韦瓦克篮筐编制匠还是纽约画家的作品,抽象艺术均有志于创造一种以单调、重复的视觉平面为特征的平静气氛,对现实的世界没有任何指涉。
通过对比,沃林格指出,在古希腊和罗马时期占主导地位而且从文艺复兴直到十九世纪末一直统治欧洲的现实主义艺术,致力于唤起人们切实经验中的活色生香。这一派艺术家努力想抓住一棵感受到威胁的松树的气氛,表现人血的质地,再现一滴眼泪的咸味以及一头狮子凶残。
沃林格的理论中最令人信服的一面——亦可完全应用于建筑作品——是他对一个社会为什么会从忠实于一种美学范式转而信奉另一种的解释。他认为,关键的原因在于这个社会缺乏什么样的价值诉求,因为一个社会本身欠缺什么,它就会喜爱能体现这种价值的艺术。抽象艺术因为饱含和谐、平静和节奏,自然主要会吸引渴望宁静的社会——那些法律和秩序失序、意识形态不稳而且因道德和精神混乱加剧了人身不安全感的社会。处在这样喧嚣的背景之下(在二十世纪美国的众多大城市以及长期遭受民族内部自相残杀之害的新几内亚村庄中就弥漫着这种气氛),居民会体验到沃林格称作的“对宁静的强烈诉求”,因此他们就会求助于抽象艺术,转向编结出抽象图案的篮筐或南曼哈顿地区的极简主义画廊。
而在那些已经成就了高度内部和外部秩序的社会中,生活已经完全按部就班而且得到过度确保,一种相反的渴望就会应运而生:市民会希望逃离日常规范和按部就班那简直令人窒息的束缚——因而就会转向现实主义艺术以解精神之渴并重新体验那些稍纵即逝的强烈情感。
我们可以藉此得出如下结论:我们之所以会被某物吸引,以美称之,是因为我们察觉到它包含了可以体现某些品质的浓缩形式,而这些品质正是我们个人或更宽泛地讲我们的社会所缺乏的。我们尊重那种可以带我们远离我们害怕之物并接近我们渴望之物的风格:一种包含了我们缺失的价值的合适剂量的风格。我们之所以需要艺术,首先就是因为我们几乎一直处于不平衡的危险状态中,无法在极端中寻得中庸,无法把握住人生中相对的重大极点——厌倦与激情、理智与想象、单纯与复杂、安全与危险、朴素与奢侈——间的黄金分割点。
假若婴儿或小孩子的行为可作参照,我们可以认为我们一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已经发展出了很强的不平衡性。在我们的婴儿围栏和婴儿椅子上,我们已经表现出大量歇斯底里的兴奋或野蛮的失望、爱或愤怒、狂热或衰竭——而且,尽管成年后我们的外表越来越有节制,我们其实极少能成功地做到持久的平衡和平静,我们的生活就像波涛汹涌的海面上左倾右倒的帆船。
我们先天的不平衡又因实际的需要变本加厉。我们的工作不断地只要求我们非常单一的某种才能,导致我们越来越无法成就丰满的个性,以致于我们会怀疑(经常是在某个暮色四合的星期天的傍晚)我们大部分的个性与理想都已付诸东流。结果这个社会中多的是各种缺乏平衡的族群,每个族群都渴望满足其特别的精神缺憾,我们经常出现的对于到底什么是美的激烈争论的背景即由此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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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了了这一点,对特定风格的选择自然也就揭示出了其倡导者喜欢什么又缺乏什么。我们也就可以理解十七世纪精英阶层对镀金墙壁的热爱,因为我们同时会想起这种装饰风格之所以发展起来的时代背景:当时每个人都不断受到暴力和疾病的威胁,哪怕是富人也难逃例外——也就难怪人们开始感激高擎着花环和彩带的众天使给大家带来的补偿性许诺了。
我们也不该相信现代社会,经常以拒斥文雅、墙壁连灰泥都不抹就那么光着自傲的现代社会缺憾就少了。只不过现代缺的东西不同了而已。礼节和文明已经不缺了。至少在大部分西方国家的城市中,最糟糕的贫民窟也都已被干净整齐的街道取而代之。绝大多数发达国家中的生活已经变得秩序井然、物质丰富、谨小慎微、按部就班,以致于人们的向往转到了另外的方向:转向天然和朴拙,向往粗糙和真诚——于是中产阶级的住户就会以不用粉刷的墙壁和煤渣砖来缓解这种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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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家经常提到西方世界在十八世纪晚期曾在其所有主要的艺术形式中兴起一种着力表现自然的趣味。当时对非正式的服装、田园诗、描写普通人的小说以及朴素的家具和室内装饰产生了一种全新的热情。不过我们不能因这一美学趣味的转向就简单地得出结论,认为西方居民在此时自身开始变得更加“自然”了。他们之所以在他们的艺术中爱上了自然恰是因为他们在自己的生活中跟自然脱了节。
借助于技术与商业的快速发展,欧洲上层阶级的生活在这个时期已然变得过于安全和循规蹈矩,受教育阶层于是指望通过在村舍度假和吟诵描写鲜花的诗歌舒解这种过剩。弗里德里希·席勒在其论文《论天真的诗与感伤的诗》(1796)中论道,古希腊人因为大部分时间都在户外度过,他们的城市规模很小并被森林和海洋包围,所以他们极少感到需要在他们的艺术中赞美自然世界。“因为希腊人自身并未丧失其自然本性,”他解释道,“因此他们并无很大的渴望要创造外在于他们的对象以藉此重获自然。”而回到席勒的时代,他由此得出结论:“然而,因为自然开始逐渐从人类生活的直接经验中消失,所以我们看到它作为一种理想在诗歌的世界中出现。我们可以预料,朝非自然走得最远的国家将最能被天真的表现所打动。这个国家就是法兰西。”——这个国家的末代皇后几年后就以实际行动完美地证实了席勒的理论:她在自家花园边上特意建了个农庄,周末就消磨在观看给奶牛挤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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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6年,瑞士画家卡斯帕·沃尔夫画了幅画,表现的是一群登山者面对高踞在瑞士伯尔尼阿尔卑斯山上的巨大的劳特拉尔冰河在休憩。有两位登山者坐在一块岩石顶端,仰头凝望着面前陷落的巨大的冰隙。他们穿的长袜,戴的帽子的形状,他们高贵的派头以及雅致的雨伞在在证明他们的贵族身份。而在他们底下,在画布的左下方,对壮观的景色浑不在意的是一个山里的向导,握着一根很长的手杖,穿着件粗糙的长外套,戴一顶农民帽。这幅画正是一个绝佳的个案,可用以研究不同的精神不平衡可以导致怎样对立的美的观念。
虽然向导肯定比出钱雇他的登山者更了解这些山脉,他对眼前的景色却丝毫没有这些贵族所具有的兴致。他像是被一块大石头的边给遮住了。我们可以想象他巴不得这次远足尽快结束,而且会在心里嘲笑这起绅士老爷,他们前一天去敲他的门,要求他把他们带到云彩里去进午餐,作为酬劳付给他一笔对他来说很可观的报酬。对这位向导而言,美更有可能体现在低地上,在草地和小木屋中,崇山峻岭是很可怕的去处,非不得已,比如去营救一头牲畜或是筑一道雪障以阻断雪崩的狂暴,他们是不会冒险去攀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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