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幸福的建筑
作者:阿兰·德波顿
众多美的事物正是在跟痛苦的对话中获得它们价值的。历经一番苦痛竟成了欣赏建筑之美的非同寻常的先决条件之一。也许在所有其他的要求之外,我们须得具备一点悲痛才能真正被建筑之美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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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要想严肃认真地对待建筑,需要我们首先满足某些异乎寻常又艰辛繁重的要求。它要求我们认同我们的环境是能够对我们产生影响的这一观念,哪怕它们是由聚乙烯材料建造,而且维护起来既昂贵又费时。意味着承认我们易于受到墙纸颜色的影响,承认我们的人生态度会因为乱糟糟的床单而脱轨。同时,也意味着要承认建筑在解决我们的不满或防止罪恶在它们眼皮子底下发生这些方面的作用实在微乎其微。建筑,即便在其最完美的状态下,对事物的状态也只能构成一种微不足道、极不完善的(昂贵,容易损坏而且在道德上极不可靠)的异议。而且更加尴尬的是,建筑要求我们去设想幸福也许经常具有一种朴素无华、反英雄主义的特质,它可能就隐身于在旧地板上跑过或晨光倾泻在一面灰泥墙上的那一刻——那些平淡无奇、稍纵即逝的美的场景之所以能打动我们,正是因为我们认识到了它们上演的背景是多么灰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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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我们接受了这一问题的合法性,马上又会冒出一系列有争议的新问题。我们将不得不面对众多建筑史聚讼不休的那个中心问题。我们将不得不自问:究竟什么样的建筑才称得上是美的。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就深谙这一挑战的重大意义,他曾为了给维也纳的妹妹格蕾特造一幢房子放弃了三年学术研究。“你认为哲学很难,”这位《逻辑哲学论》的作者道,“可我告诉你,跟成为一个优秀的建筑师相比它根本算不得什么。”
二. 我们应建造何种风格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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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建筑是美的?现代以来这已经成为一个不尴不尬而且可能无法回答的问题,美这个概念本身就注定会引发徒劳无果而且幼稚可笑的争论。谁有资格宣称知道什么是美的?谁又能在相互矛盾的不同风格间做出裁决或面对别人不同的品位捍卫其中的一种?创造美,曾一度被视为建筑的中心任务,如今却早已从严肃的专业讨论中人间蒸发,引退为一种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私人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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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如何把建筑造得美并非一直都这么困难。在西方历史有所间断的一千多年中,一幢美的建筑就是一幢古典建筑的同义语,结构上要有一个殿堂的前部,有装饰性的廊柱,有不断重复的比例以及对称的立面。
古典式样诞生于古希腊,古罗马复制并发展了这种风格,然后,经过一千年的断层之后,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的受教育阶层重新发现了它。古典主义遂由亚平宁半岛向北向西传播,于是带上了各地的口音并以各种新材料表现出来。古典建筑遍地开花,从赫尔辛基直到布达佩斯,从萨凡纳一直到圣彼得堡。其精神更进一步应用至室内,出现了古典的椅子和天花板,古典的床和浴室。
虽然历史学家更感兴趣的是古典主义各种变形之间的区别,不过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其共同点。千百年来,对于如何造一扇窗户或一道门,如何建柱子和有山花装饰的正面,如何将各个房间与走廊连接起来以及如何铸造铁制部件塑造装饰线条都几乎没有任何疑义,文艺复兴时期的学者-建筑师将其定为法规,通过样本图册一直推广传布至普通的建筑工人之手。
这一共同标准的约束力是如此强大,结果每个城市都通过广场和林荫道的接续和延伸成为一个风格统一的整体。这种可追溯至德尔菲的阿波罗神庙的美学语汇一直泽及爱丁堡的会计师和费城的律师私宅。
古典主义的建筑师及其代理人极少有人会感到独立创新的动力。忠实于经典才是真正重要的;重复就是标准。当罗伯特·亚当设计凯德尔斯顿堂(1765)时,将君士坦丁拱门(约315)的精确复本插入其后立面的中央正是他颇值得自傲的一点。托马斯·汉密尔顿的爱丁堡文法学校(1825)虽由暗淡的灰色克雷格莱斯的砂岩筑成,坐落在阴沉的苏格兰天空之下并用钢梁支撑房顶,却因其高超地模仿了雅典的多利斯式帕台农神庙(约公元前438)的样式备受赞誉。托马斯·杰斐逊为弗吉尼亚大学设计的校园位于夏洛茨维尔,理直气壮地模仿了罗马的福耳图那神庙(约前100)和戴克里先浴场(公元302),而约瑟夫·汉瑟姆为伯明翰设计的新市政厅(1832)虽位于一个工业城市的中心,却忠实地复制了尼姆的罗马时代的卡雷神庙(约130)。
由是,近代早期人造世界的很大部分,至少从外表看来,都没有动摇罗马皇帝马可·奥勒利乌斯时代的众多建筑原则,神奇得简直像是借尸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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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相对来说较比简单廉价的房屋,也有一个最适合怎么造的一致原则,虽然这个原则并非源自任何一种共通的文化观,而只是由于受到一大堆限制非如此不可。
最重要的限制就是气候,要抵御它技术成本太高,所以通常由气候来决定如何最经济地垒起一堵墙、搭起一个房顶或粉刷外立面。运输成本的高昂同样也限制了风格上的选择,迫使大部分住户毫无怨言地就地取材,不论是石头、木头还是泥浆。旅行的困难还妨碍了其他建筑方法的传播。印刷费用的昂贵决定了极少有人哪怕是通过画片见识过世界上其他地方的房子是什么模样(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那么多早期北欧的宗教画中,耶稣的诞生地看起来就是间瑞士农舍)。
种种限制孕育了强烈的建筑地域特征。在特定的范围内,房子千篇一律全由某种特定的本地材料筑成,如此一来,只要隔一条河或是一座山,房子可能就会大不相同。也因此你一眼就能区分出肯特郡与康沃尔郡一幢普通住房,或是汝拉山里跟恩格丁山谷的农场的不同。在大部分地区,房子会按照一贯的方式继续造下去,就地取材,根本谈不上什么美学上的自我意识,只不过为住户提供一个遮风避雨的立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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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在1747年春,一位性喜奢侈生活、蕾丝衣领和小道消息,带点女性气质的年轻人买下了一位前马车夫位于泰晤士河畔退肯厄姆四十英亩土地上的一幢农舍——并着手为自己建造了一座小别墅,结果严重挑战了什么样的房子才算美的主流意识。
这位年轻人唤作霍勒斯·沃尔浦尔,是英国首相罗伯特爵士的幼子,面对他的新房产,一座帕拉弟恩式的宅邸,任何建筑师给出的方案可能都是因袭传统的,也许有点像他父亲的宅邸,位于北诺福克海边的霍顿堂。不过在建筑方面,沃尔浦尔也像在衣着、言谈和职业选择上一样以与众不同自傲。尽管他受的是古典教育,他真正的兴趣却在中世纪,他着迷于毁弃的修道院、月光皎洁的夜晚以及(尤其是)顶盔贯甲的十字军骑士的形象。沃尔浦尔因此决定要为自己建造全世界第一座哥特式住宅。
由于在沃尔浦尔之前从没有人尝试将中世纪的宗教风格应用于室内装饰,所以他一定得足智多谋、长袖善舞才行。他将壁炉做成坎特伯雷大教堂布希耶大主教的陵墓式样,他图书室的书架拷贝的是西敏寺“瓦伦斯的埃梅尔”的坟墓,而他正厅的天花板设计则取自亨利七世的礼拜堂的四叶式分格和蔷薇花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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