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5期
遗产
作者:菲利普.罗斯
我就没这么运气了。我可想不出任何往事驱散我心头不祥的预感。一想到他八十六岁的年纪还要动可怕的手术我就受不了。就算他顺利挺过手术,还有康复的过程呢--万一手术出什么差错......我连六分钟都睡不着,几个小时坐在床上逼自己看书,第二天一早就打电话给我朋友C.H.胡威尔。他退休前几年是我在康涅狄格的家庭医生,几次治好了我的病。我把脑瘤和手术的事情告诉了他。
“你想想,”他听我讲完后说,“事情就是这样发展的。要是他死在手术台上,你可以说,死在八十六的岁数上也不算最糟。要是照那个家伙说的成功率有75%,手术很成功,他活了下来,那就最好。我能想到的唯一的坏结果是,手术留下的神经系统疾病更严重。这种可能性不大,但不是没有,你得考虑到。"
“我也得想想如果不动手术情况会怎样。脑科医生跟我说那样情况肯定很快就变糟。我想他的意思也就是你所说的神经系统疾病吧。”
“就是这个意思。会有很多问题出来。”
“所以,”我说,“不管哪种方式都会很痛苦。动手术可能会引起这种可怕的后果,不动呢又引起那种。”
“但是,”他说,“动了手术,最终避免所有可怕事情的可能性更大。”
“可我不想在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让他经受这种手术。给一个四十岁的人动这种手术都是谋杀,何况他八十六岁了,绝对不能接受,是不是?"
“菲利普,你再好好想想,如果你还觉得需要,给我打电话,我们再谈谈清楚。记住:你既无法阻止你父亲死,可能也无法让他不受折磨。像你这样面对父母问题的人我见过几百个。对你母亲,你没有碰到这样的问题,她也没有碰到。可对他,显然不是那么容易。”
我让自己到中央公园走走,想点别的事。十点左右再给父亲打电话。“植物人”——这个词,我想打我小时候在欧文顿和哥哥去雷克斯剧院看恐怖电影以来,就没听过了——它让我头脑中老是浮现出教人不安的医疗场景。回到宾馆,还是跟去中央公园前一样忧心忡忡,我打电话问他想不想坐车出去逛逛。我常想象他在家坐在沙发角落里,收音机关着,百叶窗也不拉起——我原本是为了暂时忘却父亲和他的瘤,在纽约四处走走,或是和朋友吃午饭,或是到电影院看电影,可这么想的时候,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我只想到伊丽莎白去陪他。
不,他说不想出去兜风。
可是今天春光明媚,我们可以开车去奥兰治山区,可以到格兰宁斯餐厅吃午饭。
不,他说呆在家里更舒服。
那我过来,可以一起出去走走。
他也不想走。
我说那我买点熏鲑鱼和硬面包圈,开车过来和他、丽莲一起吃午饭。丽莲在吗?
她在楼上。
那就叫她下来,请她一起吃饭。
不用。
“你不要,”我想,“我要。”于是我到第六大街上的食品店买了熏鲑鱼、硬面包圈和奶酪,驾车向泽西城驶去。
这回从收费公路下来,我特别留神驾驶路线,免得再次错开到通往墓地的路上去。我并不为前天那次开错路而觉遗憾,但养成习惯就没意思了。本来,我无法解释那天究竟有什么好的意义——那并不是一种安慰;要说有,只能是我对他病情不祥预感的验证——可我还是为曾拐到那里去感到高兴。我想知道的是,我的这种满足感是否没有归结为这样一个事实——这次墓地之行在叙述上是正确的:因为矛盾的是,它给人一种感觉,觉得某件事情不完全是偶然或者不可预见地发生的,它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让人在所有无法预料的可怕事情的重压下,获得一种奇怪的放松。
如我所料,我到的时候他正独自坐在沙发上,神情沮丧。百叶窗关着,听音乐的收音机也没有开,看样子他也没费心去问哪个奢侈的邻居借昨天的《纽约时报》。我刚拿出买来的食物,他就说不饿;我说现在不吃的话就出去走走?他咕哝着表示他不想出去。
“丽莲在哪儿?”我一边问,一边打开灯。此时是上午十一点。
“在楼上。”
“你不想见她?”
他耸耸肩:见不见都无所谓。
但愿他们没吵架,虽然我知道,就算是在最需要她的时候,他仍然可能要先忙着改正她的这个那个缺点,消灭她的缺点成了他的任务。她吃得太多,人太胖;她很小气,一个子儿都不舍得花;她拿着电话和她某个令他讨厌的姐妹聊上几个钟头;她还到处乱跑——不是到这个跳蚤市场买一堆垃圾,就是到那个跳蚤市场买一堆;他告诉她把钱变成定期存款,可她就是要愚蠢地拿这些钱去投机;她开车从未开得让他满意……要列出她的缺点可以列出很长一串,甚至可能列不完,尽管在他们这段恋情一开始,他就已经知道这些缺点,正如现在我们大家都知道一样。82、83年,他到佛罗里达度过了独身以后的第二、第三个冬天,而她还在新泽西守着自己的工作。他每天给她写一封信,大体上就是写一天当中除了睡觉以外的各种杂事。这些热辣辣的情书洋溢着他轻快、调皮的心情和羞答答的性暗示,有时候还配上乐呵呵的打油诗(有抄来的,也有他自己想出来的),以及他手法硬梆梆的画,画的内容,要么是他俩手拉手拥抱、接吻,要么是肩并肩躺在床上;信的开头总是"亲爱的百合"(注:百合(lilium)与丽莲(Lillian)音相近。),"你好,宝贝儿",或者"我最亲爱的丽莲"--他曾带着点自嘲的口吻得意地说他给丽莲写信就像"由布道、哲学、诗歌、艺术汇聚而成的湍流小溪"。信里也温柔得很,他写道:"希望这个冬天不太冷,你上下班要保重自己......";"没有你,日子过得真乏味......";"这是我的手,你要握紧......"这句下面以三年级小学生的水准画了一只手;"整天想你......";"我打电话的时候,眼前就看到你美丽的脸上浮起的微笑,听出你声音里的幸福,我得说,我也笑了......""收音机里有人在唱《今夜你孤单吗》,你孤单吗?我很孤单......"他复印了《爱上一个人》、《爱让世界旋转》、《爱情多么美好》《L-O-V-E》和电影《爱情故事》里的《我从哪儿开始》等等情歌的乐谱第一页,统统塞在一只普通信封里寄给她。他每天事无巨细通通汇报,吃了什么,什么时候游泳了,游了多长时间,到哪儿散步了,走了多远,和谁打牌了,有谁在旁观,离下次见到她还有几天,甚至还要说他穿了什么衣服。"我穿得一身白,鞋子,袜子,裤子,衬衫,至于外衣嘛,要么是你说无所谓的那件红白色衣服,要么是黑白色那件。既然亲爱的你不在我身边帮我挑,我就自个儿决定了。我两件都试了,红白的这件我穿着很棒,可我还是选了另一件,因为大多数时候我都坐着,而且那件更薄,所以......"每个星期他都要三番四次哀求她相信(显然她并不信),他在佛罗里达第一个冬天结识的那些迷人的有钱寡妇现在只是普通朋友,难得见上一见(这和事实略有出入),还说,她,只有她,才是他的"可人儿"。他还老是向她汇报自己如何日复一日和比尔·韦伯作斗争,让后者的眼界更开阔。"比尔真是个规规矩矩、只吃肉和土豆的犹太人,我都没法让他一块儿出去吃中国菜......""终于说服比尔去吃中国菜了......"没有一件事他不想告诉她。那时的她真是完美,连皱纹都是美的,用来形容她身材的词儿也要比现在好听得多。"她就像那个什么画家,"他曾对我说,"你知道我指的是谁......"那时我还没见过丽儿,就猜:"鲁本斯?""就是他,"他说。"嗯,丰满也很美,"我说。"菲利普,"他害羞地说:"我现在做的事情可是从小到大都没做过的。""我们真该感到幸运。"我告诉他。
不过,决定她命运的并不是她的身材体重怎样,而是她的温顺,一种对吹毛求疵找她缺点的他的牛一般耐心的包容(没准儿这反而是她高尚的天赋)。当然,有几次他的指责太过分,她的怒火会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爆发。她跑上楼去,一天甚至两天不下来。他就自言自语,“见鬼,我有几百个女人,用不着她。”然后抄起电话机给住在巴尔港的这个或那个寡妇打电话。还有住在犹太人联合会大楼的伊莎贝尔·伯克维茨,有时候会趁丽儿一年两次和她姐姐外出随团旅行的时候来看他。他每星期都给她打电话(就算他和丽儿闹别扭的时候也是如此)。但实际上,他所通话的这些女人既比丽儿有钱,也更世故,作为成功商人的遗孀,她们习惯过着比她更阔绰一些的生活,也能激起我父亲对社会地位更强烈的向往——总之,她们不像和他生活的这个女人这么能屈能伸,他就算每天纠正一百遍,可能也无法改变她们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