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在切瑟尔海滩上(上篇)
作者:译/黄昱宁 文/[英]伊恩·麦克尤恩
至于她父亲的观点,不过就是生意人的那点觉悟罢了。若是灌下半瓶酒,他遣词造句就能显得尖锐一点:哈罗德·麦克米伦一点儿劲都没使便放弃了帝国,他是个傻瓜;没有强行对工会限薪,他是个大傻瓜;对欧洲佬卑躬屈膝,求着加入他们那个用心险恶的俱乐部,他真是个可怜巴巴的大傻瓜。弗洛伦斯发觉,跟杰弗里对着干更难。在她幼时享受的种种特权中,最突出的就是那份热烈的、原本也许该倾注在一个兄弟、一个儿子身上的关切。去年夏天,她父亲下班后定时开着他的“汉堡”车来接她,好让她一过二十一岁生日就能拿到驾驶执照。可她没通过。从五岁开始上小提琴课,暑假里在一所专业学校里进修,还有滑雪课、网球课和被她断然拒绝的飞行课。除此之外,还有那些旅行:就他们两个人,在阿尔卑斯山、内华达山和比利牛斯山远足,那些特别招待会,那些到欧陆城市里住一晚的商务旅行——在那些城市里,她和杰弗里总是住在最高级的的饭店里。
正午刚过,弗洛伦斯跟母亲闹了场无声的别扭,起因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家务事——维奥莱特对女儿使用洗衣机的方式有点不以为然,于是弗洛伦斯说她要去寄封信,不在家吃午饭了,然后扬长而去。她在班布里路口向南拐,直奔市中心而去,心里隐隐冀望着在装着顶棚的露天市场里逛逛,没准儿能撞见中学里的老同学。也可以在那里买个面包卷,跑到基督堂草坪,在树阴下、河水边吃掉它。她在圣吉尔斯大街注意到那块招牌时,比爱德华早了十五分钟,然后心不在焉地漫步进门。当时她满脑子都在想自己的母亲。在学生宿舍里和那些可亲可爱的朋友们厮混许久,再回到家里,她发觉,自己和母亲在肢体上是何等疏远。即便在弗洛伦斯小时候,她也从来没吻过她,没抱过她。维奥莱特几乎从来没碰过自己的女儿。或许这样也挺好。她这人瘦骨嶙峋,说实在的,弗洛伦斯对她的爱抚没什么渴望。即便从现在开始,也太迟了。
在几分钟时间里,弗洛伦斯从阳光下走进大厅里,她发觉,显然,走进门来是犯了个错。就在眼睛适应光线的当口,她用那种漫不经心的、仿佛在“阿什莫林”博物馆看银器的目光将四周打量了一番。突然间,一个北牛津的男孩从黑咕隆咚的地方冒出来,把她给困住了,此人二十二岁,戴一副眼镜,形容憔悴,名字她已经不记得了。他连句开场白都没有,就冲着她描述起来,说只要有一颗氢弹落在牛津,就会出现怎样怎样的后果。约莫十年前,他们俩都只有十三岁,他曾经邀请她去过他位于帕克镇的家(与此地仅隔三条街),让她膜拜膜拜一个名叫电视机的新玩意儿,那是她头一回看电视。雕花的桃花心木门板上嵌着一方小小的灰蒙蒙的屏幕,上面有个穿着无尾礼服的男人坐在一张书桌前,看起来整个画面上都飞舞着狂风暴雪。弗洛伦斯觉得这是个毫无前途可言的荒唐的新发明,不过自此以后,这个小子——约翰?大卫?迈克尔?——似乎认定她欠了他的情,喏,现在他又来讨债了。
他夹在胳膊下面的两百本宣传册宣布了牛津的命运。他想让她帮着在镇上散发散发。他凑过来的时候,他发乳的香气整个儿裹住了她的脸。在昏暗的灯光下,他那纸一般薄的脸上的黄疸微微闪光,双眼被厚厚的镜片一遮,成了窄窄的黑缝。弗洛伦斯不想显得很无礼,只能把脸扭做一团,用力做了个鬼脸。瘦高个的男人总有点叫人着迷的地方,他们的骨头和喉结如此一目了然地在皮肤底下抽搐,还有长得像鸟一般的面孔,俯下身子、如同饿鸟扑食般的姿势。他正在描述的弹坑有半英里宽,一百英尺深。放射线会把牛津弄得一万年都没法靠近。话说到这份上,已经越来越像一份判决书。然而,事实上,屋外,城市在初夏的树叶中美得如火如荼,太阳晒暖了蜜色的科茨沃德石,基督堂草坪也正是光彩照人的时候。而在这个大厅里,她的视线只能越过小伙子窄窄的肩膀,看到几个人影在昏黄的光线里动来动去,一边窃窃低语,一边摆椅子,然后,她看见爱德华,向她走来。
隔了好多个礼拜之后,又是炎热的一天,他们在“切维尔”租了艘平底船,顺流直上到“维基装备”码头,然后回过头来向下漂回船屋。半路上,他们靠着一丛山楂泊好船,然后躺在岸上的一片浓荫里,爱德华仰面嚼着一根草茎,弗洛伦斯的头枕在他胳膊上。话说到一半,他们停下来,听到细浪在船底下轻轻拍打,那浪撞上泊船的树桩,发出闷闷的声响。时不时地吹过一阵微风,带来了班布里路上那听起来既惬意又轻快的车辆的声音。一只画眉唱着复杂的歌儿,每个乐句都处理得拿腔做调,末了到底捱不住炎热,闭上了嘴。当时爱德华正在干着各种各样的临时工,主要在一家板球俱乐部里当管理员。她则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四重奏上。他们聚在一起的时间总是很难凑,于是越发显得弥足珍贵。今天就是一个硬挤出来的周六下午。他们明白,这个日子属于盛夏的最后时光——已是九月初,树叶也好,青草也好,尽管仍然绿得一点儿都不含糊,却多少有点强弩之末的味道了。话说着说着,又讲到了他们头一回四目相对——如今,彼时彼刻已经被赋予了一个秘而不宣的神话。
为了回答几分钟前爱德华的发问,弗洛伦斯说,“因为你当时没穿外套。”
“然后呢?”
“恩,松松垮垮的白衬衫,袖子直卷到胳膊肘,下摆几乎都露出来啦……”
“胡说。”
“还有灰色的法兰绒长裤,膝盖上打着块补丁,橡胶底的帆布鞋邋里邋遢,脚趾头那里都快磨破啦。长发也挺长,差不多要盖住耳朵了。”
“还有呢?”
“因为你看上去有点儿野,就好像刚刚打完一架似的。”
“我那天上午一直在骑车。”
她倚着一只手的肘部撑起来,好仔细打量他的脸,两人的视线交织在一起。对他们来说,盯着另一个成人的眼睛,全无尴尬、随心所欲地连看一分钟,还是一种令人眩晕的全新体验。他想,这会儿他们该是离做爱最近了吧。她一把拽落了他嘴里衔着的草茎。
“你真是个老土。”
“得了吧。还有呢?”
“好吧。当时你走到门口停下来,将周围每个人都打量了一番,就好像这地方归你管似的。傲气。不,我是说,鲁莽。”
这话惹得他笑起来。“可是我当时自己也看自己不顺眼呢。”
“然后你就看见我啦,”弗洛伦斯说,“于是打定主意,死死地盯着我瞧。”
“不是那么回事。明明是你朝我扫了一眼,然后打定主意,我根本不值得看第二眼。”
她吻他,不是深深的那种,而是带点儿调笑的意思,反正他是这么想的。在最初那些日子里,他觉得,像她这样出身于体面人家的仿佛从神话里走来的姑娘,跟他混到一起,这样的机会也就那么一丁点儿——没过多久,机会就来了。不过,他以为她肯定不会跟他一道出门,到这段常有人涉足的河岸边来。
他将她拉近,直到鼻尖几乎碰到一起,他们的脸笼上了一层阴影。他说:“那你觉得那是一见钟情吗?”
他的口气轻描淡写,开玩笑似的,可她还是决定把他的话当真。要到很久以后,那些焦虑才会向她袭来,不过,时不时地,她也会怀疑自己究竟在往什么方向去。一个月前,他们相互吐露爱意,那一刻既让人激动不已,也在后来的某个晚上,弄得她辗转难眠,心里隐隐担忧着自己是不是太冲动了,是不是放走了某种至关重要的东西,是不是把某种其实不属于她的东西给出去了。可是这事儿太有意思了,太新鲜了,太讨人喜欢了,太让人心醉神驰了,根本无法抵挡,爱上一个人,再把这话说出来,真是一种解放啊,她只能让自己越陷越深。此刻,在这个夏季的某个日子里,在叫人昏昏欲睡的酷热中,她在河岸边一个劲地回想他在会议厅入口处驻足的那一刻,回想她往他那个方向张望时,究竟看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