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在切瑟尔海滩上(上篇)

作者:译/黄昱宁 文/[英]伊恩·麦克尤恩




  
  第一章
  
  他们年纪轻,有教养,在这个属于他们的新婚之夜,都是处子之身,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根本不可能对性事困扰说长道短的年代。话说回来,这个坎儿向来都不好过。在一所乔治王时代风格的旅馆里,他们坐进底层的一间小起居室吃晚餐。透过敞开的门,看得见隔壁房间里有一张四柱大床,很窄,床罩纯白,其铺展的平整程度颇为惊人,仿佛这活儿不是人类的手能做成的。爱德华没说起他以前从未住过旅馆,而弗洛伦斯呢,自小随父亲多次出游,住旅馆是家常便饭。反正乍一看,他们俩都兴致盎然。他们先前在牛津圣马利教堂举办的婚礼进展顺利:仪式庄重得体,婚宴热情洋溢,在中学和大学里结交的朋友哑着嗓子声声送别,听来暖人肺腑。她的父母并没有对他的父母盛气凌人——他们先前是白担心了一场,而他母亲的举止好歹没有离谱太远,也没有把此番出席的目的忘得一干二净。一对新人坐着弗洛伦斯的母亲的小汽车离开,傍晚抵达位于多塞特海滩边的那家他们订好的旅馆,彼时的天气,在七月里算不得上佳,也不能说与婚礼气氛配合得完美无暇,但也全然合人心意了:天上没下雨,他们本想坐到屋外的露台上吃饭,但弗洛伦斯觉得天还不够暖和。爱德华倒觉得不妨事,不过,他素来谨守礼仪,自然不会在这样一个夜晚跟她作对。
  于是他们就在自己的房间里吃饭,眼前是半开的法式落地窗,窗与阳台连通,能望见一部分英吉利海峡,还能瞧见切瑟尔海滩上无边无际的砂石道。两个身穿正餐礼服的后生从一部停在走廊上的手推车里取菜,再端进来,他们在通常所谓的“蜜月套房”里来来去去,弄得上过蜡的橡木地板在静默中咯吱作响,听起来很滑稽。新郎心高气傲,又草木皆兵,时时留意着别人有没有什么手势或表情看起来含讥带讽。但凡有谁吃吃地笑几声,他也会受不了。不过那两个小伙子来自邻近的一个村子,干起活来都弓着背、板着脸,举手投足犹疑不定,将菜端到上过浆的麻桌布上时,双手一个劲地哆嗦。他们也挺紧张的。
  在英国烹饪史上,那会儿可不是什么美妙时光,不过,除了海外游客,当时也没人对菜色斤斤计较。跟当时司空见惯的做法一样,正餐从一片甜瓜开始,甜瓜上仅仅缀着一颗裹着糖霜的樱桃。屋外的走廊里,点着蜡烛的温盘架上托着银餐盘,躺在盘里待命的是几片老早就烤好的牛肉,浸在酽稠的肉汁里,边上围着稍稍煮过的蔬菜,外加若干青生生的土豆。葡萄酒倒是从法国弄来的,可酒标上没提具体出产地,只画着一只孤零零、急匆匆的燕子。爱德华是不会想到事先去订好一瓶红酒的。
  他和弗洛伦斯心里都巴不得侍应生早点走,便各自在椅子上转了个身,好细细玩赏眼前那片宽阔的、生满苔藓的草坪,再远一点,一丛乱蓬蓬的开着花儿的灌木和几棵大树紧挨着一道陡峭的岸,那岸的地势逐步下降,渐渐成了一条小道,直奔海滩而去。他们能看见一条小路的头几段,泥泞的台阶向下延伸,小路两旁的杂草格外繁茂——看上去活像壮硕的大黄叶和卷心菜,叶片色泽浓重、叶脉粗壮,那沉甸甸的分量把至少六英尺高的胖鼓鼓的茎杆都压弯了腰。花园里的植物长得花团锦簇,其品种之纷繁多样,颇具热带气息,这画面的视觉效果格外突出,因为它被灰色的柔光陪衬着,被海边飘来的一层轻灵的薄雾烘托着。薄雾步伐稳健,时而推进,时而消退,撞出轻柔的雷声,随即擦到鹅卵石上,倏然间咝咝作响。在大海和那面名叫“弗利特”的环礁湖之间有一条砂石道,他们计划用罢晚餐以后换上耐磨的鞋子,到那里走一走,假如到时候那瓶酒还没喝完,他们就带着酒上路,就像那些马路上的绅士一样,对着瓶子喝个痛快。
  他们有那么多计划,眼花缭乱的计划,属于雾霭迷蒙的未来,此刻都堆在他们眼前。它们就像夏日里多塞特海滩上的花草树木一样茂盛,一样芜杂,也一样美丽。他们要住在哪里,怎么住,最亲密的朋友会是谁,他在她父亲公司里谋的那份差事,她的音乐生涯,该怎么处置她父亲给她的那笔钱,另外,怎么才能把日子过得跟别人不一样,至少私下里不一样。在那个时代(后来,在这著名的十年里,这个时代会渐渐消亡),当个年轻人,仍然意味着成为一个社会的累赘,一道无足轻重的标志,一种多少有点尴尬的疾病,只有结了婚,才能着手治疗。他们俩简直像是一对陌生人,一起别别扭扭地站在一座崭新的生命的巅峰上,他们满心欢喜,因为新的身份保证能把他们从没完没了的青春岁月里拽出来——爱德华和弗洛伦斯,这下终于自由啦!童年是他们最乐意谈论的话题之一,与其说童年乐趣无穷,倒不如讲那是一团迷雾,其中既有滑稽可笑的误解——现在他们已经突围而出了,也有父母犯下的种种错误以及不合时宜的所作所为——如今他们已经可以原谅了。
  站在这些崭新的高地上,有那么一种自相矛盾的情绪,他们明明看得很清楚,却难以向对方形容:为了那个晚餐过后不久就要来临的时刻,他们各自忧心忡忡,届时,他们的“成长新阶段”将接受考验,他们将一起躺在四柱大床上,向彼此袒露无遗。这一年多来,爱德华魂不守舍,满心期待着七月的某个夜晚,他身上那个最敏感的部分,将会栖居在——不管时间有多么短暂——这个美丽动人、聪明得叫人敬畏的女子体内的一个天造地设的洞穴里。怎么才能做得既不荒诞,又没遗憾呢,这念头弄得他心烦意乱。他这头,归根结底是害怕一次糟糕的经历,害怕会兴奋得过了头,这档子事儿他听别人形容过,说那叫“早泄”。这个问题几乎时时在他脑海里翻腾,不过,尽管他对失败怕得厉害,但他的渴望——渴望销魂,渴望排解——要强烈得多。
  弗洛伦斯的焦虑程度更严重,从牛津过来的路上,有好几次她都打算鼓足勇气,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然而,她的烦恼不仅难以启齿,而且就连她自己也几乎理不出头绪来。在同一个问题上,他只不过是被司空见惯的初夜焦虑折磨了一下,而她经受的,却是一种搅得五脏六腑都不得安生的恐惧,那种忍不住要作呕的感觉,就跟晕船一样明显。筹备婚礼的日子始终欢天喜地,在大部分时间里,她都想法子对幸福表面上的那块污迹视而不见,然而,每当她的思绪转到“一次亲密无间的鱼水之欢” ——别的字眼她都不喜欢——她的胃就干巴巴地绷紧了,喉咙口直犯恶心。有一本高瞻远瞩、旨在帮助年轻新娘的时髦手册,调子是喜气洋洋的,到处都是感叹号和编好了号码的插图,在这本书里,她瞥见过几个简直让她透不过气来的词儿:“黏膜”算一个,还有那个凶相毕露、闪闪发亮的“龟头”。书里还有些句子对她的智慧是种冒犯,特别是那些关于“进入”的:“没过多久,他就进入了她……”要不就是“他终于进入了她……”难道她有义务在新婚之夜把自己变成一扇门,或者一间客厅,好让他进来吗?还有一个使用得几乎同样频繁的词儿,在她看来只意味着痛楚,仿如一把刀逼来,肉身分成了两半:那个词儿叫“穿透”。
  碰上情绪乐观的时候,她努力让自己相信,她受的折磨,不过是一种夸张的神经质罢了,总是能捱过去的。当然啦,只要一想到爱德华的睾丸就垂在“充血的”阴茎——又是个骇人听闻的说法——底下,她的上唇就会噘起来,再想到自己的“下面”居然要给别人碰,哪怕是她心爱的人,她也觉得恶心,就好像要在她眼睛上做手术似的。不过她的神经质并没有延伸到婴儿身上。她喜欢孩子;时不时地,她会帮着表姐妹们照看小宝宝,倒也甘之如饴。她想,若是怀上爱德华的孩子,她会很开心,至少,理论上她并不害怕生儿育女。要是她能像圣母玛利亚那样,只消变个戏法,肚子就能鼓起来,那该有多好。
  弗洛伦斯怀疑自己有点高深莫测的毛病,她觉得自己向来就与众不同,到头来总不免要露馅。在她看来,她的问题要比单纯的生理排斥更严重,更深刻;只要想到牵丝绊藤、肉体横陈的画面,她浑身上下都会反感,原本泰然自若的心境和与生俱来的欢乐也会横遭亵渎。反正她就是不想被“进入”,不想被“穿透”。跟爱德华做爱不会成为她欢乐的总和,而是她必须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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