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论坛
作者:余朝文等
2尊重学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前提
杜威有句名言:“教育即生活。”在生活中,尊重别人是做人、处世的第一原则,也是评价人道德修养的起码要求。尊重学生,首先必须做到人格尊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教师和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都有各自独立的人格尊严,作为教师,以身垂范是极其重要的,这由“为人师表”及“主导作用”所决定。在这个意义来说,师生间情感的“零距离”需要教师行为准则的示范性来帮助完成。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学生往往以第一感觉来评判事物,直观性较强,教师一些不尊重学生的行为和举动常常会被学生认为是带有成见而拒绝接受教育,产生“心理闭锁”,增加教育的难度。同时也在潜意识中埋藏了模仿的因素。如果一个学生对教师的不尊重举动习以为常,那他在今后的行为中就会有意或无意地不尊重他人,做人就成了问题。人格尊重是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最直接的“敲门砖”;
其次,尊重学生的劳动和付出同样重要。对于学生的学习障碍问题,绝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学习态度或学习基础问题,更多的应考虑“能力发掘”和“以学论教”问题。在对待学生回答问题,提出的建议,完成的作业,试卷等应持负责、慎重的态度,决不能因简单、幼稚或错误而表现出不屑一顾或轻描淡写的态度。对于学生来说尊重和关注是排除学习障碍的催化剂。这样的例子非常多,学生常常会为老师一些耐心、和蔼、亲切的举动感动、得益而铭记终身;
再则,要尊重学生的正当需求,包括心理需求。因为“孩子们的许多行为举止在成年人看来是该受到指责的,可往往是由于心灵上那种高尚的激情所促使,如果你不明白,没有发现这种激情,你就可能扑灭那小小的、不易发现的人类高尚品格的火光。”不能用成人的眼光来看待学生,这就需要作仔细的观察和深入的了解,更突出了心理健康教育和交流的必要和重要性。
实践中,学会尊重学生是对教师传统观念“师道尊严”的一个挑战,也是对教师语言权威性的一个挑战。主导的意义在于引导,引不起学习主体的积极作用,如何称之为主导?作为教师,首先应该理解学生对你尊重的涵义,无非就是两个字,“德”和“才”。千万不能把为人之师作为筹码而自认为高学生一等,以俯视的态度对待学生,否则,你得到的只是“敬而远之”和“曲意迎解”,或者是强烈的对抗情绪,变成了在制造距离。只有在实践中以诚待人,真正尊重、关心学生,才能得到学生的“亲”和“敬”,心理健康教育才能有实际意义上的展开,主导的作用才能得以发挥。以“威严”和“权威”得到的只是学生的“畏惧”和空虚的自我满足感。“立竿见影”的表面的背后其逆反的弹性将更大。
笔者曾遇到这样一位教师,从事教学多年,工作的责任心非常强,他备课、上课非常认真,特别是对学生学习上的要求,既仔细,又具体,可学生却和他“亲近”不起来,就因为他个性刚愎自用,批评学生时容不得半点辩解,稍有不服,更加严厉,人为地制造了师生间交流的障碍,把自己放在“统治”地位的同时却丧失了学生的尊重。
当然,严格要求学生也是尊重学生,绝不能对学生的错误行为听之任之,放任不管。但“严”必须有个“度”。这个“度”,有两层意思:①必须严格遵照法律的尺度,有清醒的头脑和强烈的法律意识;②必须是学生能接受的极限。“物极必反”。如何确定极限的范围,就在于了解学生的程度。了解的过程,实质上是交流的过程,必须充满理解,才能完成交流,从而获得学生的信任。理解是沟通师生情感的桥梁,是实施、完成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教师只是教育的参与者和合作者,而不是统治者。沟通和交流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基础不实,谈何沟通、交流?更何况教育和影响是在交流中产生作用的,勉强的、强加的说教不能称之为教育。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社会各种媒体舆论和各种情况的复杂变化,学生的知识面已经和我们所了解的产生了相当大的“逆差”,对“高调式”的所谓“讲道理”是绝对“不屑一顾”的,因此,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自身知识面的拓宽,也面临着一个新课题,更突出了这种师生教学互动、教学相长的重要性。
3理解学生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有一个永恒的话题:学生是有差异的,学生总是要犯过失的。这应该成为理解学生的基本认识。同时也应该意识到有这样一个规律:任何人在心理上都希望得到别人的理解。笔者所说的对学生的理解,不是简单的同情和容忍,而是积极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更高层次的理解应该是善于发现学生心灵深处追求高尚品格的小小火花,再加以细心的保护和培育。
对于理解的涵义,笔者有三个方面的认识:
1)建立信任,避免浮躁。学生的学习效果及行为表现决不是偶然的,是后天形成的。每个学生的潜意识里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美好追求,在等着去发现和发掘,调动追求高尚品格的积极性始终是理解的首要。由于表现形式的多样,有时学生往往以过激的形式或截然相反的外在行为来表达自己的向往,这就需要冷静地作出全面分析,戒除主观臆断和急躁情绪,耐心地加以引导,切忌简单的正面说教或粗暴的惩罚形式。有件事笔者有很深的体会:笔者在中学教学时曾遇到这样一个学生,不思学习,厌学情绪严重,打架斗殴,恃强凌弱。初步接触下来,对老师戒心重重。经过了解,发现他欺负的同学,或多或少地有些所谓“两面派”行为,他讨厌虚伪。笔者就找机会和他谈心,作进一步的了解,原来他认为班主任老师偏听偏信、处事不公,重用讨好虚伪的同学,而且这些同学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他看不过,反映又受到冷遇,还被人误解,几次下来能说会道的人总是有理,因此认为世道不公,开始自暴自弃,以放弃学习和暴力行为来发泄自己的不满。当笔者确信这是他的真实想法时,感到了来自心灵的震撼:多么幼稚、天真,而又发人深省!这种追求高尚品格的小小火花很可能在我们的不经意间就被扼杀。经过分析、考虑,笔者给了他三条意见:①自暴自弃是无知和堕落。牺牲自己的前途和暴力发泄是愚昧无知和最愚蠢的表现;②人当自强。正因为世上有许多不公,才需要努力奋斗,提高能力去改变现状。现在最需要的是思考,再思考,深沉也是美德;③超越自我。改变自我是超越别人的基础,只有踏踏实实地做好目前该做的每件事,才有可能比别人强。后来,这位学生上了师范当了老师,还成了学校的骨干,并且进步很大,有了一定成就。这件事给笔者的启发是:当学生个性中追求高尚的火花和教师心灵发生共鸣时,教育就是双向的。作为教师,塑造追求高尚的心灵尤为重要,不能认为自己很完美。在履行职责的时候,也是在塑造自我灵魂;
2)辩证地看待学生行为。学生的行为效应及矫正结果存在着两个方面或多个方面,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发生转化,关键是认识的角度和采取对策的得当。在实践中笔者发现,学生犯错以后,对道理是知道得很清楚的,但由于一种普遍的“从众心理”,对错误的性质认识比较模糊,面对教师,他(她)最关心的是结果如何,会怎样处理?总想把影响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因此心理上忐忑不安,有后悔,也希望侥幸,非常复杂,情绪很不稳定,对这种心理进行积极的心理健康教育,理解就产生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和轻微的违法行为,就应该从不同的角度来认识。违纪,就应该从行为习惯方面来分析,以学生的行为习惯为重点进行了解,疏导也应以具体的正面范例来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并辅之以具体的行为要求指导,达到矫正的目的。违法,就应该从学生具体的环境影响和认识方面来分析,以学生在一段时期内的总体表现为重点,进行全面了解,单纯的说教往往很难奏效,必须重视对学生周围环境影响的改善和具体行为的约束,从学生认识后果的严重性上着手,严格要求,并注意运用适当的鼓励方式,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同时更要有耐心,对学生的反复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认识的转变是有一定的过程的。例如对于较复杂的学生中的偷窃行为,就要具体分类对待。偶然发生的,以正面教育为主,屡教不改的,就要考虑周围环境的影响,包括家庭、社会、生活方面的因素,运用集体的、各方面的力量配合进行教育。简单的强制教育只会使学生“压而不服”!某学生的小偷小摸行为,从家中偷到邻居、同学,学校和家庭采取了多种强制措施以限制他的行为,如上学家长接送、家中每天检查书包、衣物,学校里不允许他串班串座位等等,但收效甚微,可谓“屡教不改”了,当改变做法,采用平等恳谈,同学帮助,耐心说理,允许他陈述理由,尊重和理解他的要求等不歧视他的措施后,取得了良好效果,以后没有再犯。从交流中了解的他行为的形成和心理轨迹颇值得心理健康教育:自小因父母从商繁忙而缺少照顾,从为解决饥渴到满足欲望,从小就形成了偷拿的恶习,事发后总是受到辱骂和限制行为等歧视,已成习惯。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对人间温暖本来有着强烈的向往,但因为他的行为在家中受父母白眼,在学校被同学疏远,并经常受到老师的批评,产生了心理扭曲,把偷窃作为发泄不满的报复手段,进而恶性循环为不偷窃无以满足挥霍欲望。当改变强制做法,从人格上给以尊重,在环境中制造温暖,以真诚助他重走正道,对他冷漠厌世的心理冲击极大,唤醒了他追求美好的人性本能,使他对生活重新有了希望,对自己的不良行为有了自觉的限制。辩证地看待学生行为,有一条原则必须坚持:在认识问题上,量的积累本身就孕育着质的变化。必须对在单个或多个学生身上屡次发生的不轨行为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是对学生行为认识的基点。同时,在正确分析学生行为后确定采取措施方面,也要注意尊重学生人格,杜绝过激行为和自身不自觉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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