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在切瑟尔海滩上(下)

作者:黄昱宁 [英]伊恩·麦克尤恩




  她惊恐地放开手,爱德华满脸困惑地抬起身子,阵阵痉挛中,他健硕的背部弯成弓形,大滴大滴地将自己清空,数量充沛但愈喷愈少,温热而黏稠的液体盛满了她的肚脐,洒遍了她的小腹、大腿,甚至还溅到了她的下巴上。这真是场灾难,而她马上就知道这全是自己的错,知道自己非但百无一用,而且愚不可及。她不该插手的,她根本就不该相信什么小册子。即便是他的颈静脉破裂,场面也不会比现在这样更恐怖了。多么典型啊,她刚愎自用地搅和到一团乱麻中;她本该对此心知肚明:把对付弦乐四重奏排练的态度搬到这里来,是不管用的。
  这里头还蕴含着另一种东西——它非但本身更糟糕,而且她简直控制不了—勾起陈年往事,而她很久以前就认定,那些回忆其实并不属于她。仅仅在半分钟以前,她还自鸣得意,觉得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情感,可以让外表看起来镇定自若。然而,现在,她无法抑制发自本能的厌恶,她的五脏六腑都在恐惧,生怕来自另一具身躯的液体把她弄得湿乎乎、黏答答。须臾间,来自海上的微风已经把她皮肤上的液体吹得冰凉,即便如此,不出她所料,她还是觉得那玩意把她给烫着了。她的天性里没有什么能制止她马上把这种厌恶嚷出来。她觉得那液体汇成稠稠的溪流,在她皮肤上蠕动,它那陌生的乳白色,它那亲近的淀粉味,拖曳着一股子腥臭,那是锁在发霉密室里的某个见不得人的秘密所散发的气味——她受不了啦,她非得把它弄走不可。当爱德华在她眼前蜷缩成一团时,她转过身,双膝跪爬了几步,从床罩底下拽出一只枕头,发疯似地往自己身上擦。甚至就在她这么做的时候,她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多么招人厌,多么没教养,她知道,眼睁睁地看着她如此绝望地把他身体里的一部分从她皮肤上抹去,必然会给他增加多少痛苦。而且,说真的,这事儿也并不那么容易。她愈是抹,它们粘得愈牢,有些地方都已经干了,结成有裂纹的釉块。她分成两个自己——一个恼羞成怒地将枕头往下挥舞,另一个旁观,并为此深深自责。让她忍无可忍的是,这一幕他都看在眼里,看到了他犯傻娶来的这个累人的、歇斯底里的女人。此刻他目击现场,而且将永志不忘,为此,她可能会恨他。她非得离开他不可。
  她火冒三丈,不胜羞愧,猛地从床上弹起来。即便如此,她的另一个正在旁观的自我似乎还是在冷静地告诉她一只是好像并未付诸言辞一可是这样做就是在发疯呀。她没法看他。跟一个见识过她这副样子的人继续同处一室。实在是种折磨。她抓起地板上的鞋子,一路跑过起居室,从他们吃剩的残羹冷炙边经过,跑到外边的走廊上,跑下楼梯,穿过大门,绕过饭店一侧,穿过长满青苔的草坪。终于抵达海滩之后,她也还是在不停地跑。
  
  第四章
  
  他与弗洛伦斯初次邂逅在圣吉尔斯,结婚则在半英里之外的圣马利,在两者相隔的短短一年间,爱德华常常到班布里路附近的那幢维多利亚时代的大别墅里过夜。维奥莱特-庞丁把他安顿在他们家所谓的“小房间”里,房间在顶层,颇为坚贞地离弗洛伦斯那间好远,透过窗户看得见一个四面围墙、有一百码长的花园,再往远处,还能瞧见一片地盘,或是一所学院,或是一位老者的家——他从来就没费神去弄清楚到底是什么。那个“小房间”比特维尔荒原农舍里的任何一个卧室都要大,说不定比那里的起居室还大。房间里的一面墙上覆满朴素的白漆书架,架上全是拉丁文和希腊文的洛布古典丛书。爱德华喜欢与如此一丝不苟的学问扯上关系,不过他也知道,即便在床头桌上搁几本埃皮克提图或者斯特雷波的书,也骗不了什么人。与房子里的别处一样,他那个房间的四面墙都给漆成了白色,颇具异国情调——在庞丁家的领地上看不到一小片墙纸,不管是印花的还是条纹的都没有——而且地板也是光光的、没打过蜡的那种。这栋房子的顶层归他独用,楼梯平台上有一间宽敞的浴室,镶着维多利亚时代的彩色玻璃窗和上光软木砖——又是一个新玩意。
  他的床很宽,且硬得非同寻常。房间的一角,在房顶的斜坡下面,有一张擦得锃亮的松木桌,一盏可以调节臂杆的万向灯,一张漆成蓝色的厨房椅。没有画,没有小地毯和小饰品,没有撕碎的杂志,也没有什么投入某种嗜好或者从事某项事业所留下的痕迹。平生第一次,他稍稍费了点劲保持整洁,因为这里跟他以前见过的房间不一样,在这里,让思绪平静、条理清晰,是有可能的。就是在这里,爱德华给乔弗里·庞丁和维奥莱特·庞丁写了一封正儿八经的信,宣告了他迎娶他们女儿的雄心,与其说是请求他们的恩准,不如说是踌躇满志地等候他们预料之中的首肯。
  他没想错。他们看起来很开心,然后在某个周日,在伦道夫饭店的家庭午宴上宣告订婚。爱德华不太懂人情世故,以至于受到了庞丁家族的欢迎,也并不吃惊。作为弗洛伦斯稳定的男朋友——后来又成了未婚夫,他客客气气地把一切看作理所应当:他每次搭便车或者乘火车从汉雷抵达牛津时,他那个房间总是虚位以待,饭菜总是准备停当,饭桌上也总是有人向他征询对政府机构及世界局势的看法,他还能自由出入藏书室和那个划分出槌球区和羽毛球场的花园。当他的脏衣服被纳入全家换洗流程时,当一堆干干净净、熨烫平整的衣服出现在床尾的毯子上时(这是那位每个工作日都会来帮佣的清洁女工的好意),他心存感激,但一点儿都不吃惊。
  乔弗里·庞丁居然想跟他到夏日镇的草地球场上打网球,这事儿看起来也只能说无可厚非。爱德华的技术稀松平常——他能仗着个子高发个漂亮的球,偶尔也能从底线抽到一个结结实实的好球。可是,一到网前,他就捉襟见肘、笨手笨脚,而且他的反手球打得乱七八糟,他自己都信不过,宁可追着球往左边跑。对于女友的父亲,他有点害怕,担心乔弗里·庞丁把他看成一个侵略者,一个骗子,一个小偷,打算先进攻他女儿的贞操,得手以后就逃之夭夭——这种想法里只有一部分是真的。他们驾车驶往网球场的路上,爱德华也对这场球忧心忡忡——取胜不合礼数,但如果爱德华打不出什么像样的反击,那岂不是在纯粹浪费东道主的时间?其实这两点他都多虑了。庞丁属于另一种类型,击球出手快、落点准,年过半百能有如此旺盛活跃的精力,着实惊人。他以首盘六比一、次盘六比零、末盘六比一取胜,不过,最要命的是,但凡爱德华得了一分,他就火冒三丈。这位年长的网球手一边走回自己的位置,一边叽里咕噜地对自己发表演说,爱德华从他那头依稀听到,演说里有几句是针对他自己的暴力恫吓。事实上,时不时地,庞丁确实挥起拍子照着自己右侧的臀部揍过几下。他不仅仅是非赢不可,或者赢得不费吹灰之力。每一分他都需要。他分别在第一盘和第三盘里输掉的那两局,还有他屈指可数的几次无谓失误都把他惹得几乎尖叫起来——哦,看在上帝的份上,老兄!拉倒吧!开车回家的路上,他寡言少语,至少,爱德华能感觉到,虽说三盘球里他统共只得了十二分,却已经构成某种程度上的胜利了。但凡他按照正常的路数把比赛给赢下来,那兴许这辈子就没法获准再见到弗洛伦斯了。
  通常,乔弗里·庞丁会用他那种神经兮兮、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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