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在切瑟尔海滩上(下)

作者:黄昱宁 [英]伊恩·麦克尤恩

和“绝对命令”,一边操持家业,引领厨房革命风气之先——她一度与伊丽莎白·大卫过从甚密。爱德华浸淫在这样的家居环境中,却对他们那颇具异国风情的富庶浑然不觉。他只觉得牛津大学的老师理应如此,因而对这股子富贵气,他也没有流露出一点动心的样子。
  说实在的,当时他乐疯了,他住在一个梦里。在那个温暖的夏天,他对弗洛伦斯的渴望与布景融为一体——那些白色的大房间,一尘不染的地板被阳光晒暖,纷繁芜杂的花园里那凉丝丝的、绿意盎然的空气,透过敞开的窗户沁进来,北牛津那些香气四溢的鲜花,还有藏书室桌上那一堆堆刚刚出版的精装书——爱丽丝·默多克的新作(她是维奥莱特的朋友),纳博科夫的新作,安格斯·威尔逊的新作——他还头一回看到了一台立体声录音机。某日上午,弗洛伦斯给他看从一只优雅的灰匣子里伸出来的一支扩音器,看它裸露的、闪闪发亮的橙色电子管,外加齐腰高的扬声器,她给他放莫扎特的哈弗纳交响曲,毫不留情地把音量开到最大。开头的八度音阶跳进以其近乎鲁莽的清晰将他牢牢吸引——仿佛突然有一整支管弦乐队在他眼前排开阵势——他突然抬起一只拳头,也不管会有谁听见,冲着房间那一头嚷嚷他爱她。无论是对她还是对任何人,这话他都是第一次说。她无声地变化口型,也拿这几个字回应他,看到他终于被一支古典乐曲打动,她笑逐颜开。他穿过房间,想跟她一起跳舞,可那调子愈来愈急,愈来愈躁动不安,于是他们只好草草停下脚步,拥抱在一起,任凭音乐在身边盘旋。
  他怎么能欺骗自己呢,相比他那点狭小的眼界,这些难道不是非同寻常的经历吗?这些事他努力不去想。他生来不喜欢瞻前顾后,何况,彼时他在她的房子里走来走去,动不动就勃起,这种情形似乎将他的思维磨钝了,密封了。按照房子里那些秘而不宣的规矩,白天她练琴时,他获准懒洋洋地倚在她床上,只要卧室门开着就行。他本应该看书的,可他只能盯着她看,爱她赤裸的胳膊,她的发圈,她挺直的后背,爱她把小提琴往下颌底下一塞时,下颌美美翘起的样子,爱她乳房的曲线侧映在窗户上的剪影,爱她拉琴时棉布裙边在棕褐色的小腿肚上蹭来蹭去,随着她的变速和摇摆,腿肚上一小块一小块肌肉波澜起伏。时不时地,她会在自以为某个音调或者乐句处理得不够完美时叹一口气,把某个段落拉上一遍又一遍。另一个能看出她情绪的标志是翻乐谱的样子,手腕突然猛地一抖,啪嗒一声将某支曲子翻过去,而有时她又会流连不已,好像终于对自己满意了似的,要不就是对崭新的乐趣充满期待。她总是忘记他的存在,这让他有点儿恼,简直无法忘怀——她有全神贯注的天分,而他却会陷在某种百无聊赖、情欲萌动的含混状态中,打发掉整整一天。约莫过了一个钟头,她才似乎想起他就在身边,虽然她会回眸一笑,可她从来不会跟他一起躺到床上去——可能是孜孜不倦的职业理想,也可能是另一条家里的清规戒律,让她在原地站定。
  他们在波特草地上散步,沿着泰晤士河往上游走,到“栖木”或“鲑鱼”里喝点小酒。谈及情感时——爱德华已经开始对这样的交谈厌烦了——他们提到了各自的野心。他侃侃而谈,说想写一系列短短的历史人物志,这些人物如今几乎已被人遗忘,但当年他们或曾在伟人身边片刻停留过,或曾在太阳底下须臾璀璨过。他跟她描述罗伯特·凯利向北方狂野飞奔的壮举,讲他赶到詹姆斯的宫廷时,如何从马上跌落,弄得脸上鲜血淋漓,而他的努力最终又是如何一无所获。自从那回与维奥莱特谈过以后,爱德华决定加上诺曼·科恩那本书里提过的一个中世纪教主——十四世纪六十年代鞭笞派的救世主,按照他及其追随者的宣言,他的降临是应验了《以赛亚书》中的预言。基督只是他的先驱罢了,因为他非但是最后审判日的君主,还是上帝本身。他那些喜欢拿鞭子抽打自己的信徒对他奴颜婢膝,在他面前做祷告。他的名字叫康拉德·施米德,据说在一三六八年被宗教裁判所绑在火刑柱上烧死,此后对他的大规模追随便烟消云散。照爱德华的设想,每本历史书都不会超过两百页,附上插图,由“企鹅”出版,或许等这个系列出齐以后,还能装在一个特制的盒子里整套推出。
  顺理成章地,弗洛伦斯也说起了她对“伊尼斯莫四重奏”的计划。上个礼拜他们到先前就读的学院跑了一趟,在导师跟前将贝多芬的拉祖莫夫斯基四重奏从头拉到尾,他显得颇为兴奋。他马上告诉他们,他们是有前途的,无论如何,一定要坚持在一起,拼尽全力。他说他们应该打磨一套保留曲目,将重点放在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和舒伯特上,而后才是舒曼、勃拉姆斯以及所有那些二十世纪的作曲家。弗洛伦斯告诉爱德华,她不想要别样的生活,她无法忍受窝在某个管弦乐团的后排演奏席上浪掷光阴——假使她居然能在那里谋到个职位的话。而在四重奏组合里,工作是那么富有激情,全神贯注显得那么必要,每位演奏者都像是在独奏,那音乐又是如此美丽而丰富,以至于每回一曲终了,他们都觉得发现了某些新的东西。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心里明白,他对古典音乐全无心得。在他看来,最好是把古典乐放低音量、权当背景,让这些彼此间并无显著差别的啜泣声、刮擦声和号角声如溪水般流过,这些声响通常象征着严肃与成熟,象征着对往昔的尊重,但它们没有一丁点趣味性和兴奋点。然而,弗洛伦斯相信,他在哈弗纳交响曲开头时的那声兴高采烈的欢呼是一个突破,于是她邀请他跟她一起到伦敦去看排练。他欣然接受——当然啦,他想看看她工作时的样子,不过更要紧的是,他很好奇,那位总挂在她嘴边的名叫查尔斯的大提琴手,究竟有没有情敌的嫌疑。如果是,那么爱德华觉得自己有必要高调亮相。
  夏天是预定淡季,因此威格莫尔音乐厅隔壁的钢琴陈列室借给四重奏组合一间排练房,只象征性地收点费用。弗洛伦斯和爱德华赶在别人之前抵达,这样她就能领他先把整个音乐厅参观一遍。演员休息室也好,小更衣室也好,即便是观众席和穹顶,在他看来,也无法解释她何以对此地敬畏有加。她对威格莫尔音乐厅是那么引以为傲,就好像那里是她设计的。她领着他走上舞台,要他想象一下从台口走到洞察秋毫的观众眼前演奏,该是怎样的胆战心惊。他想象不出来,可他没这么说。她告诉他,会有这么一天的,她已经下决心了:“伊尼斯莫四重奏”会在这里演出,场面美轮美奂,大放异彩。他爱她赌咒发誓时那副庄严肃穆的样子。他吻了她,然后跳到观众席,向后数三排,站在正中央,暗暗发誓,到了那一天他一定会在这里,就在这个座位,9C,演出结束时他要带头鼓掌、喝彩。
  排练开始时,爱德华静静地坐在空旷的房间里的某个角落,沉醉在深深的幸福中。他发觉恋爱不是一种稳定的状态,却是一种由清新而澎湃的浪潮构成的东西,他现在就身陷其中。那个大提琴手是个矮矮胖胖、呆头呆脑的家伙,说话结巴,皮肤问题也很严重,他显然被弗洛伦斯的新朋友弄得惊慌失措,连爱德华都挺同情他,于是慷慨地原谅了他唯唯诺诺地黏在弗洛伦斯身边的熊样,毕竟,爱德华自己也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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