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在切瑟尔海滩上(下)
作者:黄昱宁 [英]伊恩·麦克尤恩
充沛的方式关怀他。如果爱德华在那栋房子里,那么,约莫七点他下班回来之后,会从酒柜里拿出金酒和汤力水,给他们俩各自调上一杯—金酒与汤力水对半,放许多冰块。在爱德华看来,在酒里加冰可是件新鲜事。他们会坐在花园里谈谈政治——多半,是爱德华聆听他未来的岳父侃侃而谈,什么英国商业之衰落啦,工会之分工争端。啦,允许众多非洲殖民地独立是多么愚不可及啦。庞丁即便是坐下来,状态也不松弛——他整个人就抵在座椅边沿保持平衡,随时准备跳起来,而且,他一边说话,膝盖一边上下晃,要不就是和着他脑瓜里打的拍子扭动他穿在凉鞋里的脚趾头。他的个子比爱德华矮得多,但颇为强壮,为了显摆肌肉发达、铺着一层金色汗毛的胳膊,他喜欢穿上短袖衬衫,哪怕上班也穿。他已经谢了顶,与其说是年龄的写照,不如说那更像是某种昭示权力的宣言——硕大的头颅上,晒成棕褐色的皮肤伸展得既光滑又紧致。那张脸盘也很大,小小的、肥嘟嘟的嘴唇处于静止状态时总会毅然决然地噘着,一只又扁又圆的小鼻子,眼睛分得很开,以至于在某些光线底下他活像是个巨大的胎儿。
弗洛伦斯似乎从来就不想掺和他们在花园的闲聊,也可能庞丁不想让她在场。凡爱德华目之所及,父女俩几乎不怎么说话——除非眼前有客人。而且,就算说话也有一搭没一搭。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父女俩很在意对方,他有个印象,别人说话时他们俩会用目光交流,仿佛偷偷地合起伙来对别人评头论足。庞丁总会伸开胳膊揽住露丝的肩膀,可他从来——就爱德华所见——没拥抱过露丝的姐姐。尽管如此,言谈间,庞丁多次善解人意地提到“你和弗洛伦斯”,或者“你们两个年轻人”。是他,而不是维奥莱特,被订婚的消息鼓舞得兴奋不已,也是他,在兰道夫饭店张罗了那场午宴,当场祝酒多达六次。当时爱德华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半真不假的念头:他是巴不得要把女儿嫁出去啊。
差不多就是在那段时间里,弗洛伦斯向父亲提议,爱德华也许可以到公司里帮把手。某个周六上午,庞丁用他那辆汉堡车载着他开到位于惠特尼边缘的自家工厂,那里设计组装插满了晶体管的科学仪器。当他们俩从乱糟糟的工作台之间走过时,周围尽是焊锡熔化后那股子乏善可陈的味道,爱德华整个人都被科学技术给震懵了,连一个有意思的问题都提不出来,对此,庞丁好像一点儿都不在乎。直到在一个没有窗户的僻静房间里碰上那位二十九岁的秃顶销售经理,爱德华才缓过一点劲来,那人在杜伦大学拿到过历史学位,博士论文是关于英格兰东北部的中世纪修道院生活。当晚,就着“金汤尼”鸡尾酒,庞丁给了爱德华一份工作,替公司出差,赢取新商机。他得研读产品知识,稍稍懂点儿电子学,再知道些合同法的皮毛。彼时爱德华尚未对职业作过什么规划,轻易便能想象自己大可以在开会间歇的火车上、饭店房间里写写历史书,于是就答应下来,也谈不上真有什么兴趣,更多的还是出于礼貌。
爱德华自告奋勇替庞丁干过各种各样的家务活,藉此与他们家的关系愈发亲近。一九六一年夏天,他多次给各种草坪除草一园丁病假——替木料间劈过三考得。木材,还定期开着他们家的第二辆车(奥斯丁35型)从闲置车库里把垃圾运到垃圾场去,维奥莱特打算改造那车库,再扩出一个藏书室来。也是开着这辆车—一从来不许他开那辆汉堡——他送弗洛伦斯的妹妹露丝到塞姆、班布里和斯特拉福德去会朋友和表亲,然后再把她接回来。他还当过维奥莱特的私人司机,有一次是去温彻斯特参加一场关于叔本华的研讨会,路上她盘问了他对千禧年教派的兴趣。这些信徒的产生,与饥荒或者社会变革有何关联?鉴于他们的反犹立场和对基督教、商人的攻击,能否将这场运动看成社会主义和苏联模式的早期形式?此外,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是,难道核战争不是《启示录》中的天启末世论的现代版本么?束缚我们的,向来不就是我们的历史和我们那背负罪愆的本性一臆测我们终将灭绝吗?
他紧张地回答着,只觉得自己的理性素质正在经受考验。他们一边说话,一边驶过温彻斯特郊区。透过眼角的余光,他看见她拿出小粉盒,在她白皙而瘦削的五官上敷粉。他对她苍白的、竹竿似的胳膊和棱角尖锐的手肘很感兴趣,再次惶惑她到底是不是弗洛伦斯的母亲。不过,此刻他得一边开车,一边集中精力回答问题。他说他相信,此一时,彼一时,差异比相似更显著。差异表现为,一方是个耸人听闻、荒诞不经的白日梦,始作俑者是个后黑铁时代。的神秘主义者,后来又被中世纪那些轻信的同代人添油加醋;而另一方,则是对于一个可能发生、而我们也有能力防止其发生的骇人事件的理性的恐惧。
她脆生生地申斥起来,告诉他,他并没有领会她的意思,从而成功地掐断了对话。关键不是那些中世纪的信徒对于《启示录》和世界末日的看法有没有错。他们当然错了,可他们狂热地相信他们是对的,而且按照自己的信念行事。同样地,他本人也真诚地相信核武器会摧毁整个世界,并依此行事。无足轻重的是他的观点并不对,其实那些武器倒是能让这世界免于战乱的。说到底,核武器的目的就在于威慑。当然啦,他是学历史的,知道数百年来,大众的梦幻都有相同的主题。当爱德华领会到,她是在把他对于核裁军运动的支持与加入某个千禧年教派相提并论时,他礼貌地退缩了,剩下那半英里路,他们在车上一声不吭。还有一回,他载着维奥莱特往返切尔顿汉姆,去给女子学院六年级学生开讲座,阐述在牛津接受教育有何裨益。
他自己倒是在有条不紊地进步。就在那年夏天,他平生第一次吃到了用一只柠檬和油汁调制的色拉,还在早餐时喝到了酸奶,这种迷人的玩意他以前只在一部007小说里才见过。他那位不堪重负的父亲厨艺泛泛,而他学生时代里吃来吃去也不过是馅饼加薯片,从未见识过那些古怪的蔬菜——茄子,辣椒,青椒,小胡瓜和嫩豌豆——如今他已经司空见惯。他第一次上门,维奥莱特端来的头一道菜是一碗半生不熟的豌豆,他吓了一跳,简直有点不知所措。他还得克制自己对大蒜的厌恶,不喜欢那股子气味,更受不了它的赫赫声名。他把棍子面包叫成羊角面包,惹得露丝咯咯直笑,一直笑到从房间里走出去为止。起先,他让庞丁家略感诧异的是,他宣称自己从来没出过国,只到苏格兰的诺伊达特半岛上爬过那三座门罗山。平生头一回,他陆续遭遇了牛奶什锦早餐、橄榄、新鲜黑胡椒、不涂黄油的面包、凤尾鱼、半生的羊羔肉、除了“切达”之外的奶酪、普罗旺斯杂烩、粗红肠、鱼肉浓汤、不含土豆的全餐,还有,最最富有挑战性的,是一团散发着鱼腥味的粉红色的面团——希腊鱼子泥色拉。这些玩意,有好多吃起来略感恶心,而且,也说不清是在哪方面,它们显得颇为相似,不过,他下定决心,不能让人家觉得他没见过什么世面。有时候,一旦他吃得太快,就简直觉得自己要吐出来。
有些新玩意他倒是一见钟情:现磨现滤的咖啡,早餐喝的橙汁、焖鸭肉、新鲜无花果。他不可能知道,庞丁家的情形是如何非同寻常,那是牛津名师与商业巨子的联姻,维奥莱特一边在课堂上阐释“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