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作者,作者(节选)
作者:戴维·洛奇
“好的,先生。”
“那就晚安。”
“晚安,先生,”史密斯说着为他拉开了公寓的前门,“我肯定今晚让人很快乐。”
[这时候,剧院里所有的楼座和后排座位都已坐满了人,前排座位也开始有人入座了。J排坐着《蓓尔美尔街日报》年轻的剧评家,他正饶有兴趣地左顾右盼着,因为像这样穿着晚装、坐在剧院的前排座位上观看新戏首演,对他来说还是件新鲜事。赫伯特·威尔斯担任《蓓尔美尔街》剧评家还是星期三的事。报纸的主编哈里·卡斯特早先答应过他,说报纸一有空缺就把那位子给他,结果空出的正好是剧评一栏。他曾对卡斯特明确说过,自己除了看过一些哑剧,以及偶尔看过吉尔伯特和萨利文的戏之外,一生就去过两次剧院,可是卡斯特似乎觉得这倒正好是个长处。他说,“这就是我要的,新鲜的观点。把这星期的票都拿着:明天是奥斯卡·王尔德,星期六是亨利·詹姆斯。给你点磨牙齿的东西。”赫伯特是做自由撰稿人的,早已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丝毫不怀疑自己能应付这样的挑战,倒是很清楚自己对穿着打扮的分寸把握十分有限。“我得穿晚装去吗?”他问道。卡斯特是布朗洛伯爵的儿子和继承人,听到这样的问题显然很是惊讶,略一停顿后才回答道,“要穿,当然要穿的。”于是他赶紧跑到查尔斯街上,找了个能让他赊帐的裁缝,那裁缝二十四小时内给他赶了一套晚装,正好赶上他看海马克特上演的《理想丈夫》。晚装做得还挺漂亮的,简在给他拉拉领带、用一吻把他送出住处时对他说,这一身使他显得更潇洒了。不过今晚坐前排的并不是人人都穿晚礼服的,他看见有个穿着诺福克夹克外套的人正往自己的座位上坐下,那是肖伯纳,他刚开始为弗兰克·哈里斯的《星期六评论》写剧评。他认出了那一头火红的头发,它配着一缕同样鲜红的火舌般的须髯。他几年前做学生时,曾在费边社的一些聚会上听肖伯纳讲过话。他具有典型的毫无畏惧的激进思想,当然不会去遵守什么看戏服装礼仪了。想到这里,赫伯特对自己这套服装的得意心情稍稍减退了些。]
他在肯辛顿三角地叫了辆小马车,让车夫把他带到海马克特街,可是他发现时间尚早,便在皮卡迪里广场哈恰德书店对面下了马车,从那里步行过去。铺着地砖的皮卡迪里广场上像每个星期六一样,挤满了各色人等:头戴丝帽的家伙见了女人便要调戏一番,伦敦的东区佬成双结对地在那里晃悠,有卖花的,有卖报的,还有相互挽着胳膊的大胆女人,她们见了腼腆的小伙子便嚷着无礼的话,而那些小伙子们则侧身让她们过去。这样的女人大概可以称为业余妓女,出来既想弄点钱,也想弄段开心时光混混。但是当他转身走上海马克特街时,满街的妓女争着要引起他的注意,或故意往他身上撞来,拼命想兜揽生意,这简直让他厌恶之极。有三个妓女简直给他来了个伏击战,没等他走近皇家剧院的大理石廊柱便把他当街拦住。“觉得孤单了吧,俊小伙子?”“那你想要我们中的哪一个呢?”“半个金币就能玩一小会啦,”她们纠缠不休地说着。
“请让我过去,”他带着尊严的神情说道。
“噢,先生,你就别这样啦!”
这三个女人把他紧紧围住,手在他衣服上抓来抓去。他闻到一股廉价香水的臭味,还有她们嘴里喷出的难闻气息,不由得退缩了一步。
“嘿,这几个丫头,别惹那位先生了!快给我滚开!”一个年轻男子嚷着把那几个女人哄走了。这男子头戴布帽,身穿一件破旧不堪、皮毛领上毛已褪尽的大衣。亨利正要向他致谢,猛听得他的救命人说道,“他感兴趣的不是你们,不是吗,亲爱的?”然后意味深长地眨眨眼睛。他身后站着一小帮身穿同样杂色衣服的年轻人,在一边看着,咧嘴直笑。那几个女人满脸讥讽地笑着走开了。“你是奥斯卡的朋友吗?”那年轻人问道。
“不是,我当然不是,”他说道。“借光——”他说着挤身走了过去。
“嘿,见了他替我向他致意!”那年轻人追着他背后喊道,“我叫查理。”
穿过古典风格的柱廊,走进前厅,吊灯绚烂,贵宾满堂,他终于长长地出了口气。刚才那一幕令人不快的遭遇使他的心怦怦直跳,直到他把大衣帽子存进衣帽间,在观众席上坐定,才觉得心情平静了许多。这时候,菲尔德的闹剧已经开始一段时间了,最后一拨马车这时候正在圣詹姆斯剧院大门口一辆接一辆地停下,上面的乘客都是观众中最富足、最有教养的那一批,他们是故意要等前戏完了才到的。
[“真要命!”乔治·杜默里埃坐在马车里嚷着掏出表,凑着街灯的亮光看看时间。“已经错过前戏了。”从汉普斯泰德坐公共马车过来,花了比往常更多的时间,此刻他们在摄政王街上又被堵在了一长列车队中。
“亲爱的,别在意,”爱玛柔声说道。“不会错过亨利·詹姆斯的戏,不是吗?”
“可我喜欢看闹剧,”杜默里埃咕哝道。两人都明白,他那么牢骚满腹的真正原因是,花了两部戏的钱却只看了一部,钱的价值没有完全实现,这才是使他不开心的原因。《特丽尔比》最近的成功使他收入突然高涨,可这并没有改变他吝啬节俭的习惯。“霍普金斯真是个糟糕透顶的车夫,”他说道,“他老是盯着车多的主干道走,而你们伦敦的车夫最熟悉那些穿街过巷的小路。……”
“不过他赶车安全可靠呀,”爱玛说道。
“老是坐这样四面漏风的老式马车,没完没了地进城出城,真把人给烦死了,我是说永远得这样,而不是每年来几个月。反正我们现在也买得起了。”杜默里埃就是这样:小花费考虑起来很难,一考虑就是大笔开销。
“唔,齐齐,这我可不知道,”爱玛喃喃道,“也许你会想念荒埠的。”
“城里有公园可以散步,平整的公园。汉普斯泰德的坡地我走起来已经有点不行了,每次回家都直喘粗气。”
“这我知道,不过——”
“现在杰拉德干得挺漂亮,我们得更经常地去剧院了。看完戏之后还得鞍马劳顿往家里赶,简直让人厌烦透了。”
“我一直希望他这么做只是做一段时间,”爱玛叹口气说道。“但愿他总有一天会感到厌倦,重新找一份让人尊敬的工作。”
“你就别指望了,佩姆。我一见他在《老犹太人》里扮成那招待的样子,就知道他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活。剧本上根本就没那角色什么台词,可这家伙居然从每一行里都能榨出点笑料来!”一想到这些,他脾气似乎好了些,不禁笑出声来。“现在想想,那是整整一年前的事情:一月六号。让我们希望詹姆斯的首演也能交上好运吧!”]
“玛格丽特,今晚去哈特洛克?”
“可能吧,你呢?”
“去。那里的聚会可实在无聊透顶,不是吗?”
“无聊透顶!真不知道我干嘛要去,不知道我干嘛要出门。”
“我到这儿是来受教育的。”
“啊!我就讨厌受教育!”
“我也是。简直把人和商业阶级等同对待了,是不是啊?”
一听见《理想丈夫》开场时的这几句对话,他就明白自己来看戏是犯了个错误。他无法进入戏的灵魂,无法回应戏中的笑话,无法理解戏的情节,因为他的思绪不在这里,在另一出戏上,或至少有一半思绪根本不在这里,或所有的思绪有一半时间不在这里。情况似乎是,他同时从两个源头接收信息,而其中只有一个才是他真正感兴趣的。他听得见演员在说话,他听得出他们是在说英语,他也能听见邻座的人边看戏边发出笑声,可这一切对他却毫无意义,他只有有意识地努力回想,把脑子里想象的关于自己那出戏(现在随时就要拉开大幕了)的图景推到一边,他才能想起一两句王尔德的台词,并明白它之所以会让人觉得好笑的原因,可这时候,台上的对话早已经继续进行下去了,这使他更觉得茫然。他身体僵直地坐在椅子上,目光空洞,朝前呆滞着,肌肉一动不动,像变成了石雕,而他周围的人们早已在座椅上笑得不可开交,肩膀直甩,开心得你捅我一肘,我捅你一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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