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作者,作者(节选)

作者:戴维·洛奇




  一八八八年十二月,他恰好在巴黎。正当他心存感激地重新熟悉着那里纯熟的戏剧表演时,他收到了一封来自英国演员经纪人爱德华·康普顿的信,信里邀请亨利为康普顿喜剧剧团改编他早期的小说《美国人》。亨利的第一反应是拒绝。剧团那时髦的名字听上去就没什么前途,而且他大约在十年前就接受过类似的让他为纽约的戏剧舞台改编《黛西·米勒》的请求,结果白忙一场。他发表了未上演的剧本,并决心不再在这些尝试上浪费时间。但转念一想,他给康普顿写了一封言辞谨慎的肯定答复,等他返回英国后,就对此人进行了一番了解,并得到了能使自己安心的答复。作为演员和经理,康普顿的声誉都很不错。他剧团的常备剧目主要是莎士比亚、加利克、哥德斯密等人的经典英语喜剧,他们一周一周地在全国巡回演出。康普顿希望以一部有名望的作家的新戏来加强剧目,如果成功的话,就在伦敦上演。他相信《美国人》很适合改编成戏剧,会为自己及妻子弗吉妮娅·贝特曼·康普顿,即剧团的首席女演员带来收获。
  亨利越考虑这一建议就越感到它很有吸引力。他确实想了很多,有时他本该集中精力写《痛苦的缪斯》的最后几章时,也会想到这件事。到一八八九年五月,他原则上同意写这个剧本。不仅如此,他私下还决心要写几个剧本,写上个五六部十几部的,不管怎么说得征服英国舞台。尽管戏剧显得粗俗,在美学上十分粗糙,它还是使作家名利双收的最佳捷径,当然,如果他能成功的话。但是他干嘛不能成功呢?他相信,看了这么多原汁原味的法国剧,他完全吸收了戏剧写作的技巧,而且,天知道,他在英国观众中坐得久到足以了解什么才是“合胃口”的东西。尽管他几乎不再考虑康普顿的建议了,但此刻它似乎带了天意,为他提供了一种解决职业危机的途径。一年前,和春三月的一个夜晚,当他绕着波切斯特广场周围漫步时,曾经向杜默里埃承认过这种危机。如果满口袋被剧院版税的钞票撑着,他就用不着再为了出版商那低廉的预付款而讨价还价,也不用哀叹缺乏有鉴赏力的读者来欣赏自己的小说了。等自己这些赢利丰厚的剧本出来后,他要为自己换取空间和时间来创作真正的文学作品,而不用担心其市场性。这里还有更吸引他的原因,在这可行的双重事业中,即使剧本写作多少对大众口味有些妥协,它也不会纯粹是不带情感的苦差事。它甚至能成为乐趣。想到要参与演戏的实践工作,要见演员、参加排演、商讨演出服装和场景安排,他真的感到了一些要参与进去的开心。而且,看到自己的作品在观众面前表演出来,听到他们的笑声和掌声,这种兴奋真是……一想到这里,他就很容易陷入一种白日梦的状态,沐浴在金色的舞台脚灯灯光中,觉得他自己正穿着完美无瑕的晚礼服,在宏亮的“作者!作者!”的叫声中,半推半就地被人从舞台一旁,从观众席被拉出来,红着脸一个接一个地鞠躬。
  他早就明白,必须把小说的情节压缩一下,分为三至四幕,写上几句强有力的落幕结语,而且为了取悦英国人,必须夸大《美国人》中那个粗鲁的主人公,还必须为故事设计一个快乐的结局。小说中那个富有、自力更生的美国人克里斯托弗·纽曼,在巴黎时成了一个无知的外国人,起初他追求那个美丽的年轻寡妇克莱尔·德辛特伯爵夫人时,还获得了贝勒加德这一家人、即她的那些贵族亲戚的准许,可后来就被他们很势利地看轻了。命运给了他羞辱贝勒加德家人的机会,或者说,他以曝光为要胁,迫使他们允许克拉尔嫁给他,但是,出于对欧洲人的尖酸刻薄和腐朽表示反感,纽曼放弃了爱情和复仇,回到了自己的国家,而伯爵夫人则隐入一家修道院。亨利其实并不需要爱德华·康普顿来告诉自己,这样凄惨的结尾是不能用作终止“音符”来打发英国剧院观众,让他们就这样坐上私人马车、公共马车和郊区火车回家去的,但康普顿在和他的通信中还是这么对他说了,说的时候措辞谨慎,但却明白无误。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他过了七个月才正式开始改编工作。在亨利这方面,是因为他总有些不时之应,而在康普顿这方面主要是拖延,他也承认,这是所有剧院经理的职业恶习。在这段时间里,除了同意他计划的费尼莫尔外,他没把自己的宏伟大志告诉任何人,而且即使最终开始写这出戏了,他也只把这件事告诉了爱丽丝和她的同伴凯瑟琳·洛林,而且让她们严守秘密。后来,他又告诉了威廉,但依然反复恳求其保守秘密,这简直有点像共济会员之间的关系。在这片新领域里,他既切盼成功,又害怕失败,因为只有取得成功才能证明他搁置小说家犀利之笔而初弄戏剧之举还是值得的。如果这件事像《黛西·米勒》那样,在报纸上报道了,可后来根本没搬上舞台,那脸可就丢大了。于是他尽可能拖着,尽量不告诉文学界的朋友们他要把《美国人》改编成戏剧并重新命名为《加利福尼亚人》,甚至对乔治·杜默里埃也没说。
  工作进展顺利。二月时,他已经把前两幕的初稿送到了康普顿那里,四月,他完成了第三、四幕。尽管经理只给了一个简短而泛泛的回应,让他有些不知所云,可信的内容还是很积极的,这使他倍受鼓舞。有意思的是(亨利是这么认为的),到那时为止,两人还从未谋面。康普顿总是一周接一周地和剧团一起到乡下的某个小镇或小城去,等他碰巧到了伦敦,亨利却又出城去了。不过两人终于在五月初定了个日子,约好在德维尔花园见面。
  *
  他坐在自己可以俯瞰街道的那间宽敞明亮的书房里,一边等着康普顿,一边翻看着剧本初稿,以唤醒记忆。漂亮的短腿德国母狗托斯卡嗅到有客人来了,就在他脚边弓起身子,竖起耳朵汪汪叫着,没大一会儿,史密斯打开门,高声报告着:“爱德华·康普顿先生和康普顿少爷到。”史密斯在念这两个名字的时候,声音响亮得略微有点夸张,那是他在为伯爵当差时养成的习惯,这声音总让亨利想起舞台总管。也许正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康普顿似乎对这样的夸张并未感到惊讶,也没有觉得紧张。倒是亨利,在看见一个七、八岁模样的小男孩,漂亮的脸上露着警觉,站在父亲身边,手里拿着本蓝色的皮面精装书时,未免觉得惊讶,有些不知所措。康普顿的相貌也让他大为吃惊:那是个英俊的男子,三十四五岁,脸刮得很光,身板笔挺,体形健美,头上不见一根头发。
  “请原谅,詹姆斯先生,”在他们握过手后,康普顿说,“你也看到了,我冒昧地将儿子也带来了。”他慈爱地看着儿子,而那男孩早已和托斯卡交上了朋友。“我像他那么大的时候,当我的父亲带我去见萨克雷时,我有多激动,这次,当我们走在肯辛顿花园附近时,类似的情形发生了,这么多年以后又想起那次见面,我真是高兴。我没法不让他享有这种类似的荣幸。”
  “当然,当然了,我非常欢迎他!”亨利低声说着,他对这种含蓄的赞美感到很开心,虽然这个男孩的在场会让他紧张。“不过在我们讨论工作时,他可以玩些什么呢?”
  “在我严格的要求下,他会安静地坐着,不会插嘴的,”爱德华·康普顿说,“不过能否先承您美意,在他的生日纪念簿上签个名呢……”
  “当然可以,我非常乐意,”亨利说着,从男孩伸出的手中拿过了本子。他读着扉页烫金的标题,“丁尼生生日纪念簿,很好,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叫爱德华·蒙太古·康普顿·麦肯齐,”男孩很清楚地说道。
  “好名字!不过怎么会……”亨利迷惑地皱起眉头,没把问题说完。
  康普顿笑了,“和我父亲一样,我真正的家姓是麦肯齐,父亲舞台演出时去掉了这个姓氏,因为他苏格兰的亲戚不赞成干这一行,我也照他这么做了。我们平时就喊这小家伙‘蒙蒂’。”
  “我明白了……那我要在这么漂亮的本子里写些什么呢,蒙蒂?”
  

[1] [2] [3] [4] [5] [6] [7] [8]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