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5期
大鱼老爸
作者:杨全强 [美] 丹尼尔.华莱士
“我必须就威利说的说点什么,”阿尔说。“不是每个人都能只因为喜欢就买下整座城的。”
我父亲眼睛几乎要闭上了;看来要不了多长时间,他外出就非得戴颜色很深的太阳眼镜不可了,他的眼睛对光线越来越敏感。但是他可以欣然接受这些好话。
“谢谢你,阿尔,”他说。“当初我一看见斯贝克特,我就知道我一定拥有它。除了这么说,我真不知是为什么。我必须得全部都要。我想这可能跟圆、跟整体有部分关系。对像我这样一个人来说,很难零零碎碎地去搞定一件事。如果它的一部分不错,那么它的全部只会更好。就斯贝克特来说,事情就是这样。要就要全部——”
“但是你并没要到,”威利说,仍旧咬着笔杆。他的眼睛从阿尔移到我父亲身上。
“威利,”阿尔说。
“哎,这是事实!”他说。“如果这是事实,我这么说就错不了。”
我父亲慢慢转向威利,因为他有这种天赋:只消看着一个人,他就能看出他说一件事情的动机,不管他说的话是真是假是诚实还是使诈,这是一种能耐,也是他致富的一个原因。
他看得出威利说的是真话。
“哎,不可能吧,威利,”他说。“据我所知这不可能。这个镇的每一寸土地我不是走过就是开车经过,甚至从空中看过,我确定我都买下了。整个,全部。一个完美的圆。”
“那么好吧,”威利说。“我就不必提盖着一间小木屋的那块地了,那块地正好夹在路的尽头和湖开始的地方,它就是很难发现,不管你是走路、开车或者从空中看,可能连地图上都没有标出来,连地契上可能也没加以说明,布鲁姆先生。既然你和阿尔伟大光荣正确,也许,你们不知道我在说什么。那么我要请心知肚明的你们海涵。”
威利非常好心,他告诉我父亲去那里的路该怎么走,他说那路看似到头了实则还没有,那湖泊看似到了实则没到,谁都很难想到去找这么个奇怪的地方:一片沼泽。沼泽中一座小木屋。于是我父亲驱车而往,直到路似乎到了头,他下了车才搞清楚,在那些树、那些藤、那此泥、那些草之外,还有路,路还在延伸。那是自然之天工,傍着湖,高过了它的堤岸。在不过三寸的沼泽里,那水沉缓得连大洋都承载不了;在沼泽的边缘,淤泥结成了硬块,变得暖热,生命在其中滋长。他走了进去。沼泽吞没了我父亲的鞋。他一直走。水漫上来,脚往下陷时软泥沾上了他的裤管。这感觉很好。
他继续走,昏暗的光线不会让他视线不好。前面忽然冒出一间屋子——是一间屋子。他简直不能相信这样一种东西能在这儿矗立着,这么软的泥土根本承载不起任何重量,可是它分明在那里,根本不是一间小木屋,而是一座货真价实的房子,小但显然建得很精巧,四面好好的墙,烟囱里冒着烟。他往前走,水往他身后退,地面结实起来,一条小路引着他。他想了想,笑了,多聪明,多生动:一条小路在最后的时刻出现,在最不需要的时刻出现。
屋子一边是一片菜园,另一边是跟他一样高的一堆木头。在一个窗架上是一排黄花。
他循路上前敲门。
“喂!”他叫道。“家里有人吗?”
“有,”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回应着。
“我可以进来吗?”
稍一停顿,然后,“在垫子上擦擦脚。”
我父亲照此做了。他轻轻地推开门,站在那儿,四下里望着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干净与整齐:在从没见过的死水之中,他居然能看到一间温暖、清洁、舒适的房间。他先看到炉火,视线随即转开。然后他瞥到的是壁炉架,壁炉架上摆着许多成对的蓝色玻璃罐,从那儿他往墙上看去,墙上什么也没有。
有一张小沙发,两把椅子,一条棕色炉毯。
在通往另一间房的走道上站着那个女孩。长长的黑发编在脑袋后面,一双深蓝的眼。她不会超过二十岁。在他想象中,住在这样的沼泽地带她应该像他现在一样满身是泥,但除了脖子一侧有一抹黑灰,她白皙的皮肤和纯白的棉布衣服简直不能比现在更干净了。
“爱德华·布鲁姆,”她说。“你是艾德·布鲁姆,对不对?”
“对,”他说。“你怎么知道的?”
“猜的,”她说。“不然,还会是谁?”
他点点头,说他很抱歉打扰她和她府上,但他来是为了洽谈生意。他告诉她,他现在希望跟屋主——她的父亲或母亲?——谈谈关于房子建在其上的这块地。
她告诉他找对了。
“我很抱歉?”
“这儿是我的,”她说。
“你?”他说。“可是你只是个——”
“女人,”她说。“差不多吧。”
“我很抱歉,”我父亲说。“我的意思不是——”
“生意,布鲁姆先生,”她说,淡淡地一笑。“你刚才提到关于什么生意。”
“喔,是的,”他说。
然后,他跟她说了他所知道的一切,他怎样来到斯贝克特,怎样爱上了它,又怎样想把它全部据为己有。如果你愿意,你可以说这是他天性的缺点,但是他要定了,全部都要,而这显然是他忽略的一块土地,如果她不介意,他愿意向她买下来,并且什么都不会改变,只要她愿意,她可以一辈子都住这儿,他只希望能完全拥有这个小城。
她说,“让我替你直说了吧。你要从我这儿买下这片沼泽地,但我还可以住这儿。你要拥有这座房子,而它仍旧归我。我待在这儿,而你可以来去随愿,因为你天性中有缺点。我说对了吗?”他说她说的全对,说的一字不差,她说,“那我并不这么想,布鲁姆先生。如果什么都不会改变,我倒宁愿事情照原来的样子,什么都别改变。”
“你不了解,”他说。“本质上你什么都没有失去。大家实际上从中得了利。你明白吗?你可以问斯贝克特城里任何一个人。我最大的优点就是行善。无论就哪方面来说,斯贝克特的人都因为我的存在而得到了许多好处。”
“就让他们得去吧,”她说。
“这其实只是件小事。我希望你能再考虑考虑。”他差不多要生气了,或者是伤心得快要崩溃。“我只希望大家好。”
“尤其是你,”她说。
“是为大家,”他说。“包括我。”
她盯着我父亲看了半晌,然后摇摇头,她的蓝眼睛沉着而坚定。
“我没有任何亲人,布鲁姆先生,”她说。“他们过世很久了。”她冷而坚决地瞪视了他一眼。“我在这儿过得很好。事情我懂——我懂的事情也许会让你惊讶。不是一张大额支票就能改变得了我。钱——我不需要。我不需要任何东西,布鲁姆先生。眼前的一切让我很满足。”
“小姐,”我父亲不敢置信地问道,“请问芳名?”
“珍妮,”她说,这句话比她此前说的都要柔和。“我叫珍妮·希尔。”
故事就这样进展着:一开始他爱上的是斯贝克特,后来他爱上了珍妮·希尔。
爱情很奇怪。是什么使得像珍妮这样的一个女人忽然就认定我父亲就是为她准备的男人?他对她做了什么?是传说中的那种魅力吗?或者珍妮·希尔和爱德华·布鲁姆就是为了对方而造?是不是我父亲等了四十年,珍妮·希尔等了二十年,终于等到了生命中的真爱?
我不知道。
他背着珍妮出了沼泽,坐上车一起开往小城。他经常开得很慢,在他的车边走得快些跟他说话的情形绝对可能,或者,就像今天,斯贝克特全体人员在人行道是列队观望着他身边的同伴,观望着可爱的珍妮·希尔。
从他在斯贝克特住宿开始,我父亲就在离城镇公园不远,美如春日的街道上保留着一户有黑色窗叶的小白屋,屋前是柔软的绿色草坪,一侧是一个玫瑰花园,另一侧是一个旧仓库改成的车库。一只红色木鸟高踞在一根白色的尖篱上,翅膀随风打转,前廊上铺着一方编有家字的草垫。
他还从来没在这儿住过。自从他爱上斯贝克特,五年来他还从未在小城里这间惟一空着的屋子里住过一个晚上。在带珍妮进城之前,他一直都在别人家里住。但是现在,这间离公园不远、有柔软的绿色草坪的小白屋里有了珍妮,他要住进来了。他不再在暮色中腼腆地敲着门为斯贝克特的人带来惊喜(“是布鲁姆先生!”孩子们一阵尖叫,都跳到他身上,就像他是一个失散多年的叔叔)。他现在有了一个自己落脚的地方,尽管一开始有些人觉得受了伤害,一些人问过其中的情由,很快大家都明白了这份智慧,跟你爱的女人同住在你爱的小城里的这份智慧。有智慧:这正是从第一天起他们对我父亲的看法。他有智慧,善良,心地好。如果他做了什么似乎很奇怪的事——比如去沼泽买地,结果却找到了这个女人——那也因为其他人的智慧、善良、心地都不如他。因此很快谁也不再多想珍妮·希尔,不再使小心眼,只是想知道爱德华不在的时候她怎么打发,就连斯贝克特城里最宽容的人也得承认,爱德华总是不在的时候多。
他们想知道,她不觉得寂寞吗?她自己一个人做什么呢?诸如此类。
尽管如此,珍妮还是投入了小城的生活。她帮助学校组织各种竞赛活动,并负责每年秋季这个镇举办的地方博览会的步态竞赛项目。在沼泽地待了这么长的时间,对她来说要保持草坪的青葱翠绿根本不是什么问题,在她手下,花园看起来更显得繁盛茂密。但是在夜晚,她的邻居们经常会听到她发自内心深处的哀泣,而且似乎他也听见了,第二天或者第三天,人们就会看到他慢条斯理地开着车穿过小城,向每个人都挥手招呼,最后他会停在小屋的车道上,他会向他爱的女人挥手,她也许是站在门廊上,在围裙上蹭着她的手,在她可爱的脸上,笑容绽放有如太阳,头轻轻地摇动着,轻轻的一句嗨,就好像他根本就没有离开过。
事实上,这也正是为什么一段时间以后,大家常常能看到他的原因。自他买下小城外围的第一批土地起,多少年的岁月来了又去,而自他经常现身小城以来,又是多少年过去了,人们实际上已逐渐把他的出现视作理所当然。今天他在斯贝克特出现还令人很惊奇,明天就像家常便饭了。他拥有小城的每一寸土地,也走过了他所拥有的每一寸土地。他在每一户人家都住过,也造访过各行各业;他记得每个人的名字,记得每个人的狗的名字,记得孩子们多大,大的生日什么时候来临。当然,也是这些习惯了看到他来的孩子,首先接纳了他,就像他们看待任何其他自然现象、正常事物一样,然后这种接纳再延伸到大人。也许他一整个月都不在小城,然后某个日子到了,爱德华也就跟着来了。他那辆慢吞吞的老爷车——多妙的场面!嗨,爱德华!这么快又见面啦。问候珍妮。到店里坐坐。多少年就是这样过去,他的出现变得如此平常如此可以预期,最后倒不是显得他根本就没有离开过,而是似乎他根本就不曾来。对这座奇妙的小城的每个居民来说,从年纪最小的男孩女孩到年纪最老的老人,爱德华·布鲁姆就像是在这儿住了一辈子。
在斯贝克特,从没发生过的事叫做历史。这儿的人喜欢把事情搞得一团糟,忘掉的记得的都是错的。剩下的就是虚构。虽然他们俩从没有结婚,珍妮却成了他的年轻的妻子,而爱德华是那种四处漂泊的海员。人们喜欢想象他们当初是怎么遇上的。很多年前的那天,他进了城,遇到她——是在哪里呢?——是跟她母亲在市场里?爱德华的眼光怎么也离不开她。一整天她到哪他就跟到哪。或者,是她这个女人——是小女孩吧?——那天主动要替他洗车赚几分钱,就从那天起她就爱上了这个男人,对所有愿意听的人说,他是我的。等我到了二十岁就要他娶我。果然,二十岁那天,在乡村小店的前廊上她找到了爱德华·布鲁姆,他和威拉、威利以及其他人坐着摇椅,他们甚至不必同声宣誓,她所要做的只是伸出她等着人来握住的手,他把它握住,然后双双离去,下一次无论谁看到他们,他们都是丈夫和妻子,妻子和丈夫,正准备搬进那座靠着公园有着花园的完美小屋。还有就是……
这无关紧要;故事永远在变。所有的故事都这样。既然故事开头就没一个是真的,小镇上的人们的记忆都蒙上了一层特别的色彩,所以在夜里当他们想到了其他什么更新奇、更值得与人分享的故事,到早上他们就大声嚷嚷出来,新的花样,新的谎言。在一个炎热的夏日之晨,威拉或许会说起那天——谁能忘得了那天?——当时爱德华只是个十岁的少年,那条条河(现在消失了,干涸了,找也找不到了)涨得很高,大家都害怕黑云上只要再降一滴水,小城就会被冲走,只要在那条怒吼的河里再添一滴雨,斯贝克特就会不复存在。谁也不会忘记当时爱德华是如何唱起歌来的——他的声音高亢清亮——他离开小城,边唱边走——那雨是如何跟着他走的。那一滴雨是如何没落进河里的,因为云跟着他呢。他吸引了降落的雨水,太阳出来了,爱德华一直走到雨水接近田纳西才回头,斯贝克特安全了。谁能忘得了这事?
有谁比爱德华·布鲁姆对动物更富有爱心吗?有人也许能找出来。如果有,带他来见我;我倒愿意见见他。因为我记得在爱德华还是十几岁的时候,他就对动物极其富有爱心,对所有的动物……
当然,爱德华不会常常待在斯贝克特;一个月一次,一次最多待个两三天。虽然事实是有天下午他们这位有钱的新地主开着一辆抛锚的车子来到这儿,在他的生命度过了四十个年头的那天下午,而小城的人都做着他们一直在做的事——编织故事——但是现在,他们不再说从前那些曾经满足过他们的小人物的故事,而是说着从来没在斯贝克特住过的爱德华·布鲁姆的生活史,一种他们希望自己拥有的生活,最后,他在他们的心中扎了根:正如爱德华·布鲁姆再造了他们,他们也再造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