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5期

大鱼老爸

作者:杨全强 [美] 丹尼尔.华莱士




  “可是当然,他不让他们这么做。他不能让他们救他的命。没有什么人像你父亲这样正直——这样的人太少了,威廉,真是少之又少——他不肯接受这样的善心,即使是生死这样的问题。因为如果他真的能活下来,知道自己的生命跟别人如此纠缠不清,知道自己不是自己的主人,他如何还能面对自己?
  
  “因此,血仍在流,一条腿上也破了两道口子,爱德华找了一个扫把,把店铺打扫干净。然后他找来拖把和水桶,急着要做好该做的事,完全忘记了他身上开裂的、流血不止的伤口,直到他打扫完毕他才发现他在整个店里已经留下了一条血染的印记。所以他拖。他抹。他跪在地上用抹布擦,老汉、妻子和孩子看着他。他们肃然起敬。满心敬畏。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人努力想擦掉他自己留在松木地板上的血渍。这不可能,不可能——他还在努力。事情就是这样,威廉:他试了,又试,直到不能再试,直到他趴倒在地上,还在抓着抹布——死了。
  “或者他们这么想。他们以为他死了。他们冲到他身边:那时他还一息尚存。像你父亲所描述的,那个场面总叫我想起米开朗基罗的圣母像,那母亲,一个强壮的妇人,把他托起来抱在怀里,搁在腿上,为他祈求生命,为这个年轻人,这个垂死的人。似乎毫无希望了。但是就在这三个人焦急地围在他身边时,他睁开了眼睛,说了一句有点像是遗言的话,是对那个老汉说的,突然间爱德华意识到他的店根本没有顾客上门,他用可能是最后的一口气说,‘广告’。”
  “兄弟”这两个字说得响彻屋宇。
  “剩下的,如他们所说,就成了历史。你父亲复原了。很快他又身强体壮。他耕田,除草,在店里里里外外地帮忙。他游走乡间张贴小传单,为本·吉姆森的乡村小店广而告之。对了,给他取名叫‘乡村’小店是他的主意。他觉得这听起来更亲切一点,比单纯叫“小店”更有吸引力,他是对的。差不多也是在这时候,你父亲又发明了一句标语:‘买一送一’。尽管短短四个字,威廉,它们却使本·吉姆森变成了富翁。
  “他跟吉姆森一家住了将近一年,赚到了他生平第一笔私房钱。世界,像一朵灿烂的花,为他绽放。就像你能看到的,”他指指自己那金质真皮的豪华办公室,朝我这边微微一点头,好像我也不过是我父亲传奇事业里的一个产品,“对一个来自阿拉巴马阿什兰小镇的小男孩而言,他干得相当不赖。”
  
  第二部
  
  老太太和眼睛
  
  离开吉姆森一家之后我父亲穿过乡间往南走,走过了一座座小镇,冒过许多的险,遇到过许多有趣的奇人。但是他的漫游是有目的的,有一个目标,就像他做每件事一样。在过去的一年里,他学到了生命中的许多经验,现在他希望通过上大学来更进一步拓展他对世界的本质的理解。他听说有一座叫奥本的城市里有这么一所学校。他要去的就是这座城镇。
  有一天傍晚他来到这里,又累又饿,在一位收容寄宿生的老太太家里找了间房。她给他做吃的,并给了他一张床休息。他睡了三天三夜,醒来后又觉得身强体壮,神清气爽。当下他谢过老太太的援手,作为回报,他可以为她做任何他力所能及的事。
  嗨,巧的是这位老太太只有一只眼睛。另一只是玻璃做的,她每天晚上都把它取出来浸在床头柜上的一个水杯里。
  更巧的是,在我父亲到那儿的几天前,一群年轻人闯进了老太太的家,偷走了她的眼睛,于是她跟我父亲说,如果他能找回她的眼睛归还给她,她将非常感激。我父亲当场起誓,说会去做这件事,当天早晨他就离开了她的家去找那只眼睛。
  天气凉爽晴朗,我父亲心里充满了希望。
  奥本城是根据一首诗命名的,那时,这里是求学的很大的中心。渴望了解世界奥秘的年轻人都挤在小小的教室里,专心聆听着在他们面前走来走去的教授的言辞。这是爱德华一心向往的地方。
  相反的,很多人来这儿纯粹是混日子的,就为了这个目的,他们成群结伙。没花多长时间我父亲就了解到闯进老太太家偷走她眼睛的就是其中的一伙。
  事实上,这只眼睛已经成了某些声名狼藉的人关注的焦点,而且在爱德华·布鲁姆机敏地跟他们交着朋友的某些人当中,他们公开讨论着它,对它相当的推崇。
  据说这只眼睛有魔力。
  据说这只眼睛能看见。
  据说直接对着这只眼睛看会带来噩运,因为那时那个老太太会认出你,然后在一个黑漆漆的夜晚她会对你穷追不舍,直到找到你,然后会对你做一些可怕的事情。
  这只眼睛从来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呆两次。就像一种入会仪式,每个夜晚它都会被交给不同的男孩。看着这只眼睛不让它受到伤害是这个男孩的责任。拿到这只眼睛的男孩那整个晚上都不许睡觉;他只能好好地看守着它。这只眼睛包在一块柔软的红布里,这块布被放在一个小木盒子里。到了早上,这只眼睛要归还给团体的首领,他会问看守的孩子一些问题,检查过眼睛之后,他才让男孩走。
  爱德华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把所有这些都摸清楚了。
  为了把这只眼睛归还给老太太,爱德华知道,他必须成为享有守夜权的男孩中的一个。这是他要想办法做到的。
  爱德华向一个新朋友表达了自己想成为看守眼睛的成员之一的愿望,经过了一番慎重的考虑之后,对方告知他当晚单独到数里路外的乡间的一座谷仓。
  谷仓又黑又破,他推门的时候,门发出诡异的吱嗄声。悬挂在黑铁支架上的烛光在谷仓的四面墙上跳跃,角落里黑影幢幢。
  六个人影围成一个半圆面向谷仓的后方坐着,全都罩着深褐色的头套,好像是用麻布袋做的。
  在他们面前的小桌子上的,是老太太的眼睛。就像躺在红色丝枕上的一颗宝石。
  爱德华毫无畏惧地走上前去。
  “欢迎,”中间的一个人说。“请坐。”
  “但是不管你做什么,”另一个人用十分不祥的口吻说,“千万别看这只眼睛!”
  我父亲在地上坐下来,默默地等着。他不看这只眼睛。
  过了一会,中间的那个人又发话了。
  “你为什么来这儿?”他问。
  “眼睛,”爱德华。“我来这儿是为了这只眼睛。”
  “是这只眼睛把你召到这儿来的,是吗?”他说。“你没听到这只眼睛在召唤你吗?”
  “听到了,”爱德华说。“我听到这只眼睛在召唤我。”
  “那么把眼睛放进盒子,整夜都要守着它,明天就在这儿归还。要是出了什么差错——”
  中间的那个人停了说话,其余几个人放出一阵悲声。
  “要是出了什么差错,”他又说,“如果它不见了,或者打碎了——”
  说到这儿他又打住了,从他的头套的裂缝里盯着我父亲。
  “——那么我们就取你的一只眼睛做补偿,”他说。
  六个头套一齐点头。
  “我明白,”我父亲说,此前他完全不知道有这等严格的约定。
  “那就,明天,”他说。
  “好,”我父亲说。“明天。”
  
  离开谷仓,踏进黑暗的乡村之夜,爱德华向着奥本的万家灯火走去,陷入深深的沉思。他不知道该怎么做。如果第二天他没法归还这只玻璃眼睛,他们是不是真的会取他的一只眼睛?怪事年年有。他走着路,右手抓着盒子,左手摸着自己的眼睛,每只都摸过了,不知道如果少了一只会是什么样子,是否真的要遵守对老太太的誓言,如果危险是如此之大。他知道戴头套的那六个家伙可能无意真要取他的眼睛,然而如果有十成的可能,甚至只有一成的可能,那值得吗?毕竟他的眼睛是真的,那老太太的眼睛只不过是玻璃做的……
  他彻夜守着这只眼睛,盯着它闪耀的蓝,看到眼睛里的自己,直到第二日晨,太阳在林梢升起,在他看来太阳似乎化成了哪个被遗忘之神的闪亮眼眸。
  
  在白天的亮光下,谷仓看起来显得不一样——不那么吓人了。只不过是一间少了些围板的老谷仓,干草像塞进一个枕头似的从破洞里钻出来。牛群在草地上吃着草,附近圈着一匹棕色老马,鼻子不断地喷着气。爱德华在谷仓门口迟疑着,然后他推开门,那吱嗄声也不再那么诡异。
  “你迟到了,”有人说。
  爱德华朝谷仓后方看去,但这次没有戴头套的人,只是六个学校学生,年纪都跟爱德华相仿,穿的也差不多——路夫鞋,卡其裤,淡蓝色带扣棉衬衫。
  “你迟到了,”他又说了一次,爱德华认出是昨晚的声音。他就是居中的那个人,是个头。爱德华看了他半晌。
  “抱歉,”爱德华说。“有个人我必须去见一下。”
  “眼睛在吗?”他问他。
  “在,”爱德华说。“眼睛在这里。”
  那人指着爱德华抓在手中的小盒子。
  “那就交出来吧,”他说。
  爱德华把盒子交给那人,在其他人聚拢来看的时候,他打开了盒子。
  他们盯着那盒子看了似乎有好一会,然后都转向爱德华。
  “不在里面,”那个头说,几乎耳语般地,一张脸气得通红。“眼睛不在里面!”他尖声叫道。
  他们立刻逼近他,直到爱德华举起手说,“我告诉你们眼睛在这里。我并没有说是在盒子里。”
  六个男孩停住了,生怕眼睛藏在我父亲身上的什么地方,如果他们要痛扁他一顿,也许会伤到眼睛。
  “交出来!”那个头说。“你没这个权利!眼睛是我们的。”
  “是吗?”
  正在这时,谷仓的门吱的一声轻轻推开,所有的人都转头看着向他们走过来的老太太,她的眼睛又重新装上了。六个人都不解地盯着她。
  “怎么——”有一个转向其他人说。“谁——”
  “眼睛,”我父亲说。“我说过眼睛在这里。”
  当老太太走近时,他们可以看到眼睛确实在这里,不是在盒子里,而是又回到了老太太的脸上。他们想跑却不能跑。想转头也不能转头,就在她看着他们每个人的时候,他们每个人也都深深地看进了老太太的眼睛里,据说在那只眼睛里他们每个人都能看到自己的未来。一个人一看之下尖叫不已,一个人大哭起来,但有一个有只是深深地注视着这只眼睛,一幅迷惑不解的样子,然后抬起头楞楞地盯着我父亲,仿佛对他有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最后她“收功”了,所有的孩子都夺谷仓门而出,融进人明朗的清晨。
  爱德华在奥本短暂的停留就这样开始了,他几乎再也没有被任何人骚扰过,因为大家都以为老太太和她那只无所不见的眼睛在保护着他。他入了学,成了一名优等生。他记忆力极佳。过目不忘。他记得那天在谷仓里的那个头目的那张脸,正如那个头目也会记得他的脸。
  我母亲嫁的几乎就是那张脸。
  
  父亲之死:第二场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老大夫本内特,我们的家庭医生,走出客房,轻轻地带上房门。他已经老得不能再老了,看起来就像曝晒在阳光下的苹果核。我出生的时候他就在那儿,那时他就已经很老了。母亲和我坐在起居室里等他的话。他移开耳朵上的听诊器,无望地看着我们。
  他说,“我已无能为力。非常抱歉。如果你们有什么话要跟爱德华说,随便什么话,现在可能就……”说到后来他就变成了默默的嘟囔。
  这早就是我们预料中的事,这最后的盖棺。我和母亲都同声唏嘘。有哀伤,有解脱,就像紧张脱离了肉身,我们看着对方,眼神交流,那是一生难见的眼神。我略感惊讶,这一天终于来了,大约一年前,本内特大夫就已经给了他还有一年可活的话儿,而他拖了这么久,我真觉得他会一直这么拖下去。
  “也许我应该先进去,”她说。她看上去像受到重创,憔悴不堪,了无生气的笑容里,又带着几许沉静。“除非你想先进去。”
  “不,”我说。“你只管去——”
  “要是有什么情况——”
  “没关系,”我说。“通知我一声就行了。”
  她吸了口气,站起来,梦游似的走进他的房间,任房门在她身后开着。本内特大夫,微微驼着背,好像他的骨头都随着他的年龄而熔化了去,他神不守舍地站在起居室的中央,为生与死的力量而感到难以名状的错愕。几分钟后母亲又出来了,擦掉颊上的一滴泪,给本内特大夫一个拥抱。他认识她的时间比认识我的时间长。她也老了,但是站在他边上她显得格外年轻。她就像一个即将成为新寡的少妇。
  “威廉。”她说。
  于是我走了进去。房间里一片昏暗,一种午睡的阴暗,尽管隔着窗帘你可以看见外面穿透进来的天光。这里是客房。我的一些朋友在高中毕业之前,常常来过夜时就住在这里,现在在这个房间里我父亲正在走向死亡,就要离开人世。我一进来,他脸上露出微笑。要“走”了,他脸上的神情是那些要“走”的人常常会有的那种神情,快乐又悲伤,疲惫又精神满足,都在同一时间出现。我在电视上见过。主角去世时脸上轻快的样子一直保持到最后,用他虚弱的声音向所爱的人一一交代,对自己最终的结局怀着虚假的乐观,通常都会因为把事情处理得太好而令人失声哭泣。但是我父亲不这样。他既没有轻快的表情,也完全不抱虚假的希望。事实上他很像是要说,“为什么我还活着?我觉得自己早就该死了。”
  他看起来也像是这样。他刚过中年的身体看起来就像是从地底下挖出来准备供另一个灵魂进去居住的,他本来头发就不很多——梳理却很专业——现在连仅有的几根也没了,他的皮肤的颜色是死一般的白,因此当我看着他,出现在脑海里的字眼是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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