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5期

大鱼老爸

作者:杨全强 [美] 丹尼尔.华莱士




  也许她还要很多的考虑。
  这晚是她整个的考虑过程里的一个重要部分。这晚是个驱车夜游之夜。漫无目的地开了几英里路后,他们发现他们到了一条乡间死路的尽头,黑暗的林子里只有他们俩,周遭的静寂围绕着他们,他靠向她,她也不知不觉地迎向他,眼看他们就要陷入深深的一吻。他们正这样彼此投入,这时我父亲从后视镜里瞧见一对车头灯,起先很小,然后变大,飞快地沿着蜿蜒狭窄的山路驶来。爱德华不知道是堂·普莱斯,他只知道他们后面有辆车正以危险的速度疾驰而来,于是他降下速度,如果有什么突发事件,这也是个明智的决定。
  忽然那车到了他们正后方,车头灯在后视镜里亮得刺眼。爱德华摇下车窗示意来车通过,但是在他这样做的时候那辆车猛撞他的挡泥板。桑德拉惊得屏住了气,我父亲用手碰碰她的腿来安抚她。
  “没事,”他说。“可能是哪个喝醉酒的小鬼。”
  
  “不是,”她说。“是堂。”
  我父亲明白了。没有再说什么话,情况十分明了;就好像这是一百年前的一个西部边陲小镇,在一个尘沙滚滚的街中心,堂遇到了他,手按枪套。这是摊牌。
  堂的车再次猛撞挡泥板,我父亲一踩油门。爱德华必须得证实一下,如果堂·普莱斯要的是快,爱德华可以快,在下一个转弯口他加了速,把堂·普莱斯落在后面很远。
  几秒钟后,他又赶上来了,这次不再从后面冲撞,而是肩并肩,两辆车占据了整幅路面,在山路和弯道上疾驰,彼时彼地的那种路面会让心脏不好的人心跳停顿。堂·普莱斯把自己的车挤我父亲的车道,我父亲再挤回去,两辆车的车门不断地相擦。我父亲知道自己只要愿意是可以在这种路上开的,但他不能确定堂·普莱斯是不是也能开,在两辆车前后追撞、摇晃颠簸的时候,他瞥见了堂的脸。这孩子肯定喝了酒。
  我父亲最后一次加足马力,超到前面,猛打方向盘,用他的车堵住路。堂·普莱斯就在几英尺外一个急煞车,两人立马同时从车上下来,眼对眼,只有一臂之隔。
  “她是我的。”堂·普莱斯说。
  他的个子跟爱德华差不多大,甚至肩膀更宽一些。他父亲有一间卡车公司,堂夏天在那儿打工,装卸拖拉机,效果看得出来。
  “我不知道她属于谁,”我父亲说。
  “那么现在你知道了,种地的小子,”堂说。
  堂看看她,她仍坐在车里。
  “桑德拉,”他叫了解一声。
  但她并没有动。她只是坐在那儿,思考着。
  “我们要结婚了,”堂对我父亲说。“我已经要她嫁给我了,种地的小子,她没告诉你吗?”
  “问题是,她告诉你的是什么呢?”
  堂·普莱斯不说话,但他呼吸加快,眼睛眯了起来,就像要冲上来的公牛。
  “我可以把你像纸娃娃一样撕碎。”他说。
  “你没有理由那样做,”我父亲说。
  “你最好希望不会那样,”堂·普莱斯说。“只要桑蒂上我的车。就是现在。”
  “她没想这样做,堂,”我父亲说。
  堂·普莱斯大笑。
  “你凭什么说这话?”
  “你喝醉了,堂,”他说。“我先开车送她下山,然后她要跟你走就跟你走。怎么样?”
  但是这话只是使得堂·普莱斯笑得更狂。即使他记起好几个星期以前他在老太太的玻璃眼珠里看到的景象,堂·普莱斯还是狂笑。
  “谢谢你给我的狗屁选择,种地的小子,”他说。“不过,不敢当。”
  堂·普莱斯带着十个人的怒气冲向我父亲,但是我父亲的力气比十个人的还大,他们拳脚相加地打了好一阵子。鲜血满脸,鼻子、嘴巴不停地往外流血,最后堂·普莱斯倒在地上站不起来。我父亲挺立在他身边,胜利了。随后他把对手因疼痛而瘫软的身体拖进他的后排车座,带着堂和我母亲驶下山,回到了城里。直到我母亲的宿舍,把车停在后半夜的一片漆黑。堂·普莱斯仍在后座软软地呻吟。
  有一会我父亲我母亲都不说话。静寂得到几乎可能听到彼此的思想。然后我父亲说,“他要你嫁给他了,桑蒂?”
  “是的,”我母亲说。“他说过。”
  “那么你怎么跟他说的?”他问她。
  “我告诉他我考虑考虑,”她说。
  “那?”我父亲说。
  “我已经考虑好了,”她说,把我父亲沾了血的手握在她的手里。
  他们陷入了深深的一吻。
  
  晋见岳家
  
  按照我父亲的说法,我母亲的父亲周身无毛。他在乡间有一座农场,他跟他妻子住在那儿,他妻子已卧病十年,不能吃也不能说,他骑一匹很棒的马,体型大小跟其他的马差不多,黑色,只在马蹄上每条腿各有一个白点。
  他非常喜爱我的母亲。在她小的时候就不断地讲些稀奇古怪的故事给她听,现在他是老了,有时候头脑不是很清楚,似乎已经开始相信起那些故事来。
  他以为是她把月亮挂上去的。他真的始终相信这一点。他相信月亮要不是她把它挂上去,本来是不会在那儿的。他相信每颗星都是一个愿望,有一天这些愿望都会实现。为她,他的女儿。她小的时候他就说这些让她高兴,现在他老了,他相信这些,因为这可以让自己高兴,因为他真的太老了。
  他没有被邀请去参加婚礼。原因很简单:没请任何人。它并不能称得是婚礼,只不过是奥本法院里的一道法律程序而已,由陌生人做见证,一个发高烧的老法官证婚,他老人家慢条斯理地在那儿宣布,嘴角还不时地冒出白色的唾沫,从今以后你们俩结为夫妇、白首偕老、至死不渝,等等,等等。事就这样成了。
  要向邓波顿先生对结婚这件事加以解释可真不容易,不过我父亲决定一试。他把车开到农场大门口,门上有块牌子上面写着“禁鸣喇叭”,更巧的是,他的新娘的父亲就在那儿,他骑在马上,显得比平时高大魁梧,正满腹狐疑地瞄着这辆长型车,他女儿在车里羞怯地向他挥手。他把嵌在墙柱上六英寸宽的沟缝里的木闩拿掉,打开大门,我父亲把车慢慢地开进去,以免惊动那匹马。
  他把车开向正屋,邓波顿先生骑马跟在后边。我的父亲和母亲都很安静。他看看她,面带微笑。
  “不用担心,”他说。
  “谁担心了?”她笑道。
  尽管他们两人似乎都不怎么确定。
  ……
  “爸爸,”在屋前她抬起头说,“我想让你见见爱德华·布鲁姆。爱德华,这是赛斯·邓波顿。你们握个手吧。”
  他们握了手。
  邓波顿先生看着他女儿。
  “我做这个干嘛呢?”他说。
  “做什么?”
  “握这个人的手?”
  “因为他是我丈夫,”她说。“我们结婚了,爸爸。”
  他继续握着他的手,使劲地盯着爱德华的眼睛。然后哈哈大笑。听来就像是放鞭炮。
  “结婚了!”他说着走进屋里。一对新人跟在后面。他从冰箱取出两罐可乐给他们,他们坐在起居室里,邓波顿先生将象牙柄的烟斗塞满黑色的烟草,然后点着,房间里立刻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烟,就漂在他们头顶。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说,吸了口烟,咳嗽起来。
  这似乎是个不太好回答的问题,他们俩谁也没说话。只是笑。爱德华瞪着这个人光秃秃的鸡蛋似的脑袋,然后看着他的眼睛。
  “我爱你的女儿,邓波顿先生,”我父亲说。“我会一辈子爱她照顾她。”
  我父亲已经为该说什么词儿想了好久,他早已想出了这几句简明扼要的话。他觉得这几句已经说出了需要说出的一切,他希望邓波顿先生也会这么想。
  “你说,你姓布鲁姆?”邓波顿先生斜眯着眼说。“我以前认识一个姓布鲁姆的人。跟他一起骑过马。1918、1919年,我在骑兵队。驻扎在黄石。那个时候经常有土匪。你大概不了解。大都是墨西哥的土匪。马贼以及一些一般的小偷。我和布鲁姆合力追捕他们。当然,还有其他人。罗杰森,梅贝利,史丁森。直捣墨西哥。我们追赶他们。直捣墨西哥,布鲁姆先生。直捣墨西哥。”
  我父亲点头,微笑,啜着手上的可乐。他刚才说的话,邓波顿先生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你那匹马非常漂亮,”我父亲说。
  “你懂马,啊?”他说,再次哈哈大笑——爆裂碎哑的声音。“你找到了一个懂马的男人,不是吗,宝贝?”
  “我想是吧,爸爸,”她说。
  “很好,”他说,点着头。“那很好。”
  那个白天就这样过去了。邓波顿先生讲了他当年在骑兵队时的故事,哈哈笑着,谈话转到了宗教和耶稣,这是邓波顿先生最喜欢的两个话题,他始终认定钉十字架是极其卑怯的行为,想当年总督彼拉多和耶稣在牛津曾是室友。就这点看来,彼拉多实在太对不起主。后来的整个下午谁都没再提结婚这档子事——事实上,邓波顿先生似乎根本就忘了他们为什么来的了——当暮色降临,该是告辞的时候了。
  这三个人站起来,两位男士再次握手,他们走过卧室关着的门,在那儿慢下来。桑德拉看着他父亲,他摇摇头。
  “今天日子不对,”他说。“最好不要打扰她。”
  于是他们走了,他们俩,透过变暗的天色他们向老人挥手告别,他一面挥手回应他们,一面指向星空,带着孩子般的喜悦。
  
  他的三份差事
  
  因为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市是个充满希望的大都会,我父母就迁居到那儿,在那儿我父亲想碰碰他的运气。关于他的大力气、他的聪明、他的坚毅,甚至传到了如此之远,小时候就如此了得,我父亲知道在他找到正确的位置之前,他必须先干许多很了不起的差事。
  他的第一份差事是做一个兽医的助手。作为兽医的助手,他最重要的职责是清扫猫笼狗舍。每天早上他到的时候,笼舍里的排泄物几乎全满了。有些是撒在头天晚上他放的纸上的,更多的是糊在壁板上,有些就粘在动物身上,不过,多半是糊在四面壁板上。我父亲每天早晚都清扫这些秽物。他把笼子都清洗得闪闪发亮,你甚至可以直接就着地上进餐,简直就是一尘不染。但是过不了几秒钟就又变得一塌糊涂了,这就是这份差事令人有西西弗式的挫折感的地方:一只狗,就在你刚刚把它关进它那可爱的、新斩的笼子里,它就可能直盯着你,拉屎。
  
  他的第二份差事是在市区一间名叫史密斯的百货商店的女式内衣部当店员。他被安排在女式内衣部看来是个残忍的笑话,事实上他也听够了来自其他部门的男人们极其无礼的闲话——尤其是运动服区的男人。但是他忍了下来,最终赢得了经常来史密斯购物的那些女人的信任,事实上连跟他一起上班的女同事们都开始喜欢他了。大家对他敏锐的眼光评价甚高。
  但是有一个女人始终不肯接受作为店员的我的父亲。她叫穆里埃尔·莱茵沃特。她一直住在伯明翰,有过两个丈夫,都死了,没有孩子,钱多得一辈子都花不完。她当时差不多有八十岁了,就像一棵树,每年都能看到她的腰围扩张,最后成了巨无霸;她仍然目中无人。尽管她并不在乎能比现在更瘦一些,可她当然还是希望看起来显得瘦一些,因此经常到史密斯女式内衣部搜寻最新款的束腰。
  也因此,每个月莱茵沃特太太都会驾临史密斯,坐在提供给顾客用的有加厚软垫的大座椅上,不说一个字,只是向店员点个头,那店员就会及时把最新款的束腰拿给她。但那名店员从来都不会是爱德华·布鲁姆。
  这显然是一种冷落。但事实是爱德华也不怎么喜欢莱茵沃特太太。其实谁也不喜欢她——她的一双脚有樟脑球的味道,她的头发像烧焦的布料,她指着她想要的东西时,两条膀子上下翻飞。只是她坚持不许他为她服务,也让她成了爱德华在这个店里最想争取的顾客。他定下目标,哪天一定要招待招待穆里埃尔·莱茵沃特不可。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拦下新进的一批束腰,把它们藏在仓库里只有他才知道的一个角落。第二天。莱茵沃特太太果然来了。她坐在有加厚软垫的椅子上,指着一名女店员。
  “你!”她说。“把束腰给我拿来!”
  那个女孩战战兢兢,因为她比较怕莱茵沃特太太。
  “束腰?”她说。“但是没到货呀!”
  “怎么会没到!” 莱茵沃特太太说,一张阔大的嘴像个山洞。“我知道货已经到了!你!”她说,又指向另外一个,那条臂膀晃起来像个水气球。“她不行,你来。把束腰给我拿来!”
  原先的这个女孩哭着跑开了。莱茵沃特太太还没说什么,下一个女孩就双膝倒地。
  最后,除了我父亲已经无人可指。他站在展示厅最远的一头,高而且傲。她看见了他,但却假装看不见。她只当作他根本就不存在。
  “有谁能帮个忙吗?”她尖声叫道。“我想看看新到的束腰!有谁能——”
  我父亲穿过展示厅,站到她面前。
  “你想干嘛?”她说。
  “特来侍候您,莱茵沃特太太。”
  莱茵沃特太太甩头盯着自己的脚;看起来想吐的样子。
  “这个部门没男人的份儿!”她嚷道。
  “可是,”他说,“我在这里。只有我知道新到的束腰在哪儿。只有我能帮得上你。”
  “不要!”她说,不相信地摇着她的头,瞪着两只大马眼,显然受了惊。“这不可能……我,我——”
  “我非常乐意为您把它找出来,莱茵沃特太太。非常乐意。”
  “那好!”她说,唾沫堆上了她的嘴角。“把束腰给我拿来!”
  于是他把束腰拿来。莱茵沃特太太站了起来。她鸭形拽(此字应为足旁)步地走向更衣室,束腰就在更衣室的凳子上。她砰的一声关上门。我父亲听见她在里面又哼又哈又塞又扯,终于,过了好几分钟,她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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