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3期

女子渔猎手册

作者:梅莉莎.班克




  我暗想,如果你相信下一个电话的话,那就不会有这样的感觉了。可菲思提醒我:“不要开玩笑。”
  “那么”,他说,“你愿意来喝点咖啡吗?”
  我让自己说:“我去不了。”
  “好姑娘。”菲思说道。
  “哦”,他说道。顿了顿。然后他问我星期五想不想一起吃晚饭。
  “你已经有计划了”,菲思说道。“说啊。”
  “星期五我去不了。”我说。
  他没在意,马上又问我星期六如何。
  “好的。”菲思说道。
  “好的。”我对罗伯特说。
  然后接线员又出现了,要求再投一枚硬币。
  他说道:“听听,她假装以前没有打扰过我们似的。”
  我非常开心,兴高采烈。
  治疗之后,我乘上电梯,邦妮对我说:“你做得很好!”
  “什么?”我问她。
  “你遵守了别把指南告诉治疗师的誓约!”
  “因为我想让她认为我的情况正在转好”,我说道,“我希望有一天她会告诉我说我已经很好了,再也不用回到她那儿去了。”
  “那一天你的干洗机也会建议你用手洗衣服的。”菲思边说边梳着自己的头发。
  星期四的晚上,罗伯特在电话留言里给我留了他姐姐家的电话;我把号码抄下来,然后拿起话筒准备给他打个电话。
  “还没到时候”,菲思说道,“让他先小小地怀疑一下。”
  “那不是很无礼吗?”
  “不”,菲思说,“你没有给三周前带你一块去康涅狄格的同性恋伴侣写感谢信,那才叫无礼。”
  “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和他们混在一块儿!”邦妮说着,从那一大碗爆米花上抬起头看着我说。“同性恋男人讨厌女人。”
  “你说什么?”我问她。
  “是真的。”菲思说道。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我说。
  菲思回答我说:“因为你后半生不想和埃迪斯·华顿上床。”
  我上班的时候给罗伯特打了个电话。
  “八点钟好吗?”他问道。
  我同意了,我很难把自己激动的感觉从声音里赶出去。
  邦妮指指她的小手表,然后用她那银铃般的声音说道:“挂掉!”
  我说道:“我得走了。”
  我挂上电话以后,邦妮对我说:“谈话时间要短!你要做先挂电话的人!”
  菲思点点头:“让他想念你。”
  方格舞会在东边的二十大道上举行,地点不过是个体育馆,门口站着梳辫子的组织者。我发现了丽兹,她整个人看上去非常可爱,还有穿着西装的亨利。
  “你们好啊。”我对他们说道。
  我和哥哥以及丽兹站在一块儿。我现在是在星期五的晚会上,而且明天我有个约会,我这么想着,我真是个约会家;我真是个游着社交泳的潜水者。
  菲思说:“感觉很好吧,对不对?”
  确实如此。
  人们拼命地鼓掌,跺脚,叫嚷。当然,我不能鼓掌,不过我正准备喊两嗓子的时候,菲思摇了摇头。
  “我只不过是在享受好时光啊。”我说。
  菲思提醒我我不是为了这个才来这儿的。
  “这是个单身者舞会!”邦妮边说,边和着节拍适时地拍着手。
  丽兹说我们应该跳舞,等我表示赞同的时候,她马上自顾自地帮我找起了舞伴。
  她带回来的那个小伙子叫加斯,是个舞台总监。他长得像个泰迪熊,有一张长满绒毛的脸,他的牙那么小,以致于看上去他像没长牙一样。
  他很有意地表现出他的善意;看上去他把我当作《华盛顿广场》里可怜、单纯的凯瑟琳了;或者是《玻璃动物园》里穷困、多病的罗拉。
  他牵着我的手,领着我去跳舞。
  “对舞伴鞠躬”,梳辫子的组织者说道,“女士们,请行屈膝礼。”
  等加斯和我跳起来的时候,他微笑着鼓励我,好像我是《海地》里的克拉拉,而他正在教我走路。不过我一下子想起来大概三年级的时候在体育馆里的那次方格舞会,我的骨子里是9岁的我在和我的舞伴摇摆着,然后背对背交换舞伴。
  “太棒了!”邦妮说道。
  菲思则很克制地给了我一声:“哟和。”
  跳完舞,我正想说,我干得像负鼠,可菲思打断我说:“你要这么说,‘让我们去喝点冷饮吧’”,于是我照她说的说了。
  “当然。”加斯说道。
  我们去了竖着啤酒桶的酒吧,菲思说:“问他,舞台总监是干什么的。”
  “男人喜欢讨论他们自己!”邦妮说道。
  于是我问了加斯,他说:“我干别人都不愿意干的活。”
  我被告知应该微笑,做出被迷住了的样子。
  自顾自啜饮着啤酒的菲思说:“现在让他干活吧。”
  我正高兴着呢,可不愿意这么干。
  邦妮说:“用你的眼神扫视舞池!”不过这看上去不怎么善意。
  “他只是你的候选人”,菲思说,“不是慈善家。”
  我四处望着,而加斯则试图想重新吸引我的注意力,他问我是否还想再跳一曲。
  邦妮说:“每位客人一支舞。”
  我没有开玩笑说,非常愿意,不过我得去找我的亲戚了,而是抢在菲思前面说:“加斯,遇见你很高兴。”
  邦妮自己像个组织者似的说:“动起来!”我照办了。
  菲思说:“别和别人用眼神交流。”
  “真的?”我问。
  “你认为那是引起一个男人注意的惟一方式,对不对?”她问我。
  “你这可怜的小羊羔!”邦妮说。
  我甚至对自己都没有承认过这一点。我听上去真可怜。
  “对的”,菲思说,“特别是因为对于男人来说,没有什么比失去兴趣更引人注目的了。”
  让我吃惊的是,她是对的。男人们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偷偷地看着我。邦妮和菲思告诉我该怎么着,我听从她们的话:我拒绝了我吸引的男人跳第二支舞的邀请;我没有参加吃饼比赛;我提了像“你遵循什么样的行为准则”之类的问题。
  到晚会结束时,我的电话号码已经在七八个人的口袋里了。“这以前从来没在我身上发生过。”我告诉菲思。
  她说:“我知道我应该做出惊讶的样子。”
  哥哥和丽兹送我去取自行车的时候,他问我:“和你说话的那些家伙都是谁?”
  “天晓得?”我说道,带着可以随便开玩笑的轻松。“我感觉自己是个舞会美人。”
  他则说:“舞会上的舞女。”
  “你知道我发生了什么吗?”我大笑着问他。“我去参加了在体育馆举行的单身方格舞会,为的是去见男人。”
  等丽兹说“你可不能那么想”的时候,我想起菲思在人事办公室里说的话:“只要尽力就好。”
  我不知道哥哥会不会和她结婚。
  就在罗伯特来之前,邦妮说:“别显得那么渴望!”我朝镜子里看,我的微笑很夸张,我的双眼因为渴望而眼球突出。我告诉自己想想死亡。发现这没用的时候,我又想到昨天晚上舞会的那个智力节目,是给一家新开的常客司机汽车俱乐部取个名字。
  罗伯特按了门铃。我开了门,他看上去和我一分钟之前一样兴奋。他看到了杰泽贝尔,然后把她抱在自己的膝盖上,抓了抓她的腰。“杰兹。”他对她说。
  “想喝杯酒吗?”我问他。
  他想。
  他跟着我进了厨房。他说他现在还在找房子,问我介不介意他在我房子里四处看看。
  “随便看。”我说道。然后他就去了。
  他问我有没有帮他看过这幢大楼里的空房子,我想起了《日落大道》里爱瑞克·冯·斯托海姆的名言:“他要的不是夫人,他要的是她的车。”
  “不好意思,我没有”,我说道;如果我是在他的一部漫画里的话,那么现在肯定有冰柱从写有我说的话的气球上垂下来。
  可能他听到了,因为他沉默了一会儿。他在我的起居室里转悠,然后在桌子旁边停了下来,桌子上摆着纸板做的家养动物,动物都放在木头做的小墩子上。他把每个小动物都拿了起来——公牛,小羊,猪,还有母牛,然后看了写在背后的品种说明。我说我是在伯克郡的一个跳蚤市场上发现这些玩意儿的;我向他描述了农场的小家伙们从琐事中脱身,跑过来玩他们的纸板牛和纸板羊。我还想向他说说我发现的令人感动同时也让人发笑的事儿,不过我看出来那没有必要。
  他走到我的书架旁边,注意到我的50年代生产的便携式打字机。他小声地说着它们的名字“沉默”和“安静华丽”,我第一眼看到它们的时候,也是这副样子。
  在邻区的一个很傻的小法国餐馆吃饭的时候,他问我怎么会干广告这行的。
  邦妮叫道:“别消极!”
  “一开始那只是份白天的工作”,我说道。我告诉他说我以为我晚上就可以写写剧本、小说或是电器说明什么的了。可广告使我的智商下降;每天晚上我要做的,就是退回到正常状态。
  “那你做什么呢?”他问我。
  我抛弃了电视,我告诉他说,开始读经典。
  “比如说哪些呢?”他问。
  “第一本是《中途》。”我说道。
  他大笑。“你说话的样子就好像不敢肯定我是不是听说过它。”
  我们接着谈书的话题,等我告诉他《安娜·卡列尼娜》是我最喜欢的书的时候,看起来这话具有和“我什么内衣都没穿”对于别的男人一样的效果。
  我对他说:“读书的好处就在于你的思路不会被阻塞——每一页都写得那么精彩。”他微笑着,不过是严肃的微笑,我看出来了,他听到的是我没有说出来的那些东西。
  我问起他的工作,他说要把漫画描述出来非常困难——人们总是说到情节,可他的漫画什么情节都没有。“我会给你看的。”他说道。
  但我问起他为什么离开洛杉矶的时候,他告诉我说那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地方。“特别是和那里的人在一块儿”,他说道,“大家都为你的笑话而微笑。”
  他喜欢纽约,他说道。“就像欧柏林——哪儿都不属于的人们都属于这里。”
  直到菲思告诉我别再瞪着罗伯特看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这么做。我眼光向下,看到他放在桌子上的手。我能看到他握笔的地方留下的凹痕,那凹痕由于沾上墨水的关系,已经有点发黑了,而且洗不掉。
  邦妮说话了:“问问他用不用电脑。”
  “你不用电脑吗?”我问他,好像这是我可以问的最世俗化的问题。
  “只是在做动画的时候用”,他说道。“我是个勒德分子(注:Luddite,强烈反对提高机械化和自动化的人。),就像你用你的——”他小声地说道:“安静豪华。”
  我不知道什么是勒德分子,可邦妮不让我问。
  帐单拿来的时候,菲思说道:“看都别看。”
  “让他付帐!”邦妮说道。
  “你在想什么?”罗伯特问道,并且把信用卡放到皮质的折叠夹里。“八十七块五,买你一个想法。”
  “保持神秘感!”邦妮又说。
  “抱歉”,我说道,然后起身去了卫生间。
  “红酒在你牙上留下了点痕迹”,邦妮说着,递给我一张纸巾。“把门牙上的痕迹擦掉。”
  “听着”,我对她们说,“我很感谢你们为我做的一切,不过我觉得我最好对罗伯特保持本色。”
  “昨天晚上的成功可绝非侥幸。”菲思这么说道。
  “可罗伯特不一样。”我说。
  “惟一的区别就是你喜欢他。”菲思说。
  回家的路上,罗伯特拉着我的手,虽然没有手指交叉着握在一起,可却是真正地掌握着我的手。
  “你先松开他的手。”菲思说道。
  我喜欢握着手。在我全部的约会生涯中,我从来没有先把手松开过。
  “你能做到。”菲思说着。我努力着做到了。
  邦妮说:“让他害相思病!”
  到了我家门口,罗伯特没有问是不是可以进去,而问能不能带杰泽贝尔和我一块儿出去。
  “我们第一次约会就这样?”我问。
  “如果你让我这么做的话”,他说道,“我会更加尊重你的。”
  走在外面,他碰到了邻居家的狗狗们;他说了我常说的话:“我能和你的狗打个招呼吗?”他最喜欢的也是我最喜欢的——弗洛拉,那条巨大的牛头犬;还有罗密欧,那条滑稽的丹麦种大狗。
  我暗想,你和我一样爱狗狗。
  回到公寓里,我从他手里接过杰泽贝尔的皮带,在我小小的门廊里,他朝我侧过身来,然后我们接了吻。
  “约会现在结束”,菲思说道,“再下去就不好了。”
  “好的”,我在爱的眩晕中说道,“晚安,罗伯特。”
  他的双眼流露出失望的神色,我真想抓住他的手,把他拉到我这儿来,可邦妮说:“让他猜测去!”我照办了。
  第二天早上罗伯特打来电话,不过我正在和杰泽散步。“嗨,女孩儿们”,他在留言里说,“我不知道你们想不想参加狗狗赛跑。”
  我再没有比这更想做的了,可我知道我不能去。
  邦妮结结实实地拥抱了我。
  “我想见你。”罗伯特晚些打来电话说。
  我整个身体都听到了这话。
  他问我我们什么时候能再碰头,尽管我想,现在我都等不及了,可我还是说:“星期五?”
  “下个星期五?”他垂头丧气地问。
  “满分。”邦妮说着,和菲思击掌祝贺。
  罗伯特问我:“你真的爱我吗?”
  “当然,我爱你。”
  “很爱吗?”他问。
  菲思告诉我在回答之前要先停顿一下,然后我说:“对。”
  “那就好”,他说,“可别停下来。”
  邦妮唱道:“谁能用她的微笑开启这世界?”
  罗伯特往我的办公室和家里打电话。他打电话就是为了跟我说声早安和晚安。
  一天晚上,他打来电话说他发现了一处离我只有几个街区远的公寓房,他想让我过去看看。
  我想去得发狂。我告诉罗伯特说等我正常了以后我希望我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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