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韩国小说三篇

作者:李清俊




  密密麻麻的人群,污浊的空气,当地方言混在一起,大家都像在吵架。和这些相比更让我不能忍受的,还是我那件粉红色的韩服。为了换掉这怎么看怎么扎眼的韩服,我今天再怎么也必须回家。或许我脸上流露出这样暗淡的心情,有人问我是不是一个人,我只点了点头,他告诉我,不应该站在售票口,等也是白等,应该去乘车的地方。要是一个人,在汽车临出发之前,也许就能坐上事先买好票而没赶上车的乘客的座位。天无绝人之路,在这种乱糟糟的地方,还能有这样的招数,我没来得及好好谢谢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给我提供这样宝贵信息的人,就跑到坐车的地方去了。
  但是聪明人不止我一个,在等坐车的地方,心存侥幸等待空座的人另外排了一个很长的队。幸亏不是用吵架或夹塞的方式,而是按顺序坐,倒让我感到了一丝安慰。十分钟一趟的车在我看来不能再慢,但每次都有一两个人弄到了座位。可是今天之内能够离开这地方的希望正在变得渺茫,因为车长每次都把优先权给了那些没赶上车的人,而不是我们这些没买着票的人们。我没耐心去等待那渺茫的幸运,我穿的缎子上衣尤其使我焦躁,从前的绸缎穿在身上既暖和又贴身,可现在的缎子不知为什么起点儿风就往里灌,再加上乘车场在室外,秋天的夕阳一落山,气温的变化非常明显。
  我跟排在我后边的小姐做了去卫生间的手势,让她帮我留个位子。“进候车室说不定就会有什么办法。客车公司如果有良心,星期六下午就应该加几趟去汉城的车次。和我差不多遭遇的人也许可以一起向汽车公司呼吁。”想到这儿浑身又有了使不完的劲儿,我飘舞着裙摆一进候车室就发现不可思议的幸运等待着我。对面出入口处,有位老人手里举着两张票往售票口方向走去,我立刻明白他是过来退票的。车票,那是我做梦也想得到的。我马上挡住老人的去路问是去哪儿的票。
  “是去汉城的,三十分钟以后出发。”
  “大爷,那票卖给我吧。多少钱可以呢?”
  “我要是去退票口也能退全额……”
  我的原意是可以加点儿钱,但老人看到我一边打开钱包,一边说话的急切样子,以为卖不了原价,戒备地攥着票。我说可以按原价买,他却说必须两张一起买。他觉得卖了一张,另一张还得去退票口退,麻烦。买下两张也没有问题,那一张我可以去退,没等我开口,有一只手伸过来,“和我分一张吧。”是戴着“阿夸玛琳”戒指的手。我没来得及细看他的脸,因为腾不出工夫,也没什么好奇的。我手里握着一张高速客车票,就如同拿到了中奖的彩票,心里激动不已。
  我为了放松一下紧张心情,也为了庆祝我的好运气,到自动贩卖机那儿买了杯咖啡。余下的半小时对喝咖啡来说是不多也不少的时间,在候车室能找到座位简直不敢想象,但在角落里靠墙喝着暖暖的咖啡,心情也还不错。我也无暇顾及自己的穿着与靠墙喝咖啡的姿势多么格格不入。咖啡的浓香使我的舌根酥酥麻麻的,我也许不是在品咖啡的味道,而是打开记忆之门回味有关“阿夸玛琳”的传说。
  发车前五分钟我上了车,靠窗坐下了。他在临出发前才上车。我没有正面看他。他脱下卡其色风衣放到行李架上,我瞥见风衣里子有“伦敦雾”商标。风衣精细的做工和脱俗的样子,给人的印象还不错。独自坐高速汽车时,最令我左右为难的是,坐在旁边的人不停地喝牛奶或是吃面包、桔子之类的东西还让你吃,至少我不用担心发生那样的事了。但那时,在我意识中的“阿夸玛琳”和“伦敦雾”还在各自不同的角落里。车窗外的夜幕从雾色变成了淡淡的墨水的颜色。汽车终于把大邱的雾色抛在后边,进入了高速公路。他翻报纸时不小心碰到了我肩膀,“对不起”,他语气郑重却不失温柔。我没有正眼看他,只是点了点头,表示没关系。我没仔细看,但他拿着报纸的手所戴的戒指映入了眼帘,那戒指与骨骼粗壮而有力的男人的手很相配,简洁厚重的设计也很耐看。我竟然对别人的衣着打扮和首饰发生了兴趣,并且有些心潮起伏,这连我自己也感觉很意外,我不想再往下想了,所以把椅子往后靠一靠,闭上了眼睛。甜甜的睡意在脑海里打转,一天往返了相当长的路程,应该身心俱疲,但对他的好奇一直牵动着我的神经,让我无法入睡。
  我装作从熟睡中惊醒的样子,挺起上半身想望一下窗外,但玻璃上有雾气看不清楚。我想用窗帘擦掉雾气,这时他递过来一团面巾纸。我还是没说谢谢,只是点了一下头表示感谢,接过面巾纸擦了玻璃。窗外是一片旷野,沿途上以五百米为单位写着离汉城距离的路牌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了又消失,可我更想知道的是剩下的时间。但是在星期六下午,把距离换算成时间似乎没有什么意义。“马上就到金刚休息所。”他跟我搭话,我只是简短地说了声“啊,是。”表示我知道了。
  车在金刚休息所停了二十分钟,他下车后,我耽搁了一会儿才下了车。厕所不脏,但地上有很多水。我上厕所时,有人还在那儿泼水,“这也叫打扫?弄得满地都是水。”裙子不好摆弄让人烦躁,我走到外面,想找刚才那辆车,看到站在路灯下喝茶的他在冲我微笑。那微笑沁人心脾,我赶紧避开了他的视线。他站着的姿势就像电影里最后一个镜头使人印象深刻。他在蓝色衬衫上面穿了件葡萄酒色的V领毛衣,在胸前随意系着绿豆色的毛围巾,他的打扮和新生代歌手相比也毫不逊色,与他的银发也很相称。我赶紧把提到膝盖的裙子放下来,一脸不痛快地往汽车的方向迈起了小碎步。自己在没有水的地方做了淌水过河的样子,这令我觉得非常生气、丢脸。
  我坐在汽车里继续凝望着窗外的他,他不仅很时髦,对体形似乎也花了不少心思。肚子没有鼓出来,腿也修长,步伐很矫健。我看了一眼整齐地叠放在行李架上的他的风衣。虽不是相同的牌子,但我也有一件不错的风衣。“要不是那要命的币帛,我也会穿着那件风衣来的,那么,我至少会比现在看起来年轻十岁。”
  我不知不觉想象两人都穿着风衣,身上带着清新的寒意,到气氛高雅的酒吧喝洋酒的样子。我能够这么想象肯定是与“阿夸玛琳”有关系。不,也许是因为认识一家能够展开这种想象的酒吧。有段时期我经常出入朋友那位于酒店地下商业区的钻石店,那时候我比现在年轻许多,但也不十分年轻。那时整天忙着伺候上班的老公、给孩子辅导功课,对走过的日子有些自豪,又有些失落,那么应该是过了四十岁吧。心灵感到空虚之后,我看着各方面成长得不错的孩子,事业有成的老公却提不起精神。有了这种情绪的困扰,就觉得浑身上下都没有劲。忽然有一天,有点闲钱的朋友开了钻石店,我不买什么却成天往那儿跑,也与这种失落的心情有关。我们对只剩下衰老的年纪怀着恐惧的心情,觉得年龄的增加比死还可怕。
  那时从那钻石店去往“饭店一条街”的拐角处有个叫“卡萨诺瓦”的酒吧。我们偶尔在那儿喝一杯红酒或鸡尾酒,并非觉得酒的味道特别,而是感觉那家的氛围十分幽雅。刚开始觉得两个女人去喝酒有些不好意思,也觉得对老公们不好交代,就把他们也叫出来一起喝,他们俩也是同学。“今晚有些心烦意乱,给我买一杯酒好吗?”这样的撒娇对我老公和同学的老公都行不通。如果换一顿骂我们也许会乖乖地回了家,可他们都大方地说,晚上已经跟人家约好了,让我们俩去。男人们的中年看起来比我们还惨淡,和他们在一起我们也倍感凄凉。老公们也对我们不管不问,让我们本来就缺少自信的年龄显得更微不足道,以这种心情去氛围高雅的酒吧,喝富翁朋友给买的酒,享受那种气氛,就像戴着借来的别人的钻石赴豪华酒会一样,让人心酸,但又是一个不能拒绝的安慰。
  当时我们更喜欢的不是红酒或威士忌的味道,而是那家的氛围。提起那家的氛围,不得不说那家的老夫妻常客。斯文庄重的老绅士和老夫人每次都坐在吧台边的长椅上。没有椅背,腿却很长的椅子就像他们身上昂贵的手饰一样与他们很相配。酒吧里专为恋人们准备的光线暗淡又安静的座位很多,但是他们每次都坐的那个座位虽然光线明亮、反而显得很隐秘,他们先坐下后,其他常坐在吧台附近的人们也会挪地方,因为他们所散发的隐秘感有种安详,让人们不忍去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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