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 W. F.
Hegel;1770—1831),德国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西方哲学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求学于图宾根大学,先后任教于耶拿大学、海德堡大学、柏林大学。主要著作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科学百科全书》、《法哲学原理》等。 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因此,事物的更替、发展、永恒的生命过程,就是绝对精神本身。黑格尔哲学的任务和目的,就是要展示通过自然、社会和思维体现出来的绝对精神,揭示它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实际上是在探讨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在唯心主义基础上揭示二者的辩证同一。 围绕这个基本命题,黑格尔建立起令人叹为观止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主要讲述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三个阶段: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黑格尔在论述每一个概念、事物和整个体系的发展中自始至终都贯彻了这种辩证法的原则。这是人类思想史上最惊人的大胆思考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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