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达·芬奇密码》背后的人
作者:莉萨·罗格克
学生们只好用恶作剧来打发过剩的精力,但这依然不能做得太过火,大多数时候他们只在图书馆里小打小闹。校图书馆由费城的著名建筑师路易斯·卡恩设计而成,馆内有一个巨大的中厅,学生们常常在这里练练身手。他们有时从大厅的上空抛出一根长长的绳子,像蜘蛛侠一样飞来飞去,有时就在大厅边上表演乒乓球回旋特技。
随着毕业的临近,高年级学生变得越来越无法无天。他们甚至拿学校的校规“八大条”打赌,谁触犯的规定越多,谁就是胜者。“八大条”是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学院的建校之本,它涵盖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从饮食起居,到贩毒、敲诈、剽窃,无所不包,连爬上教学楼的屋顶也算违规。在此之前,任何一位学生要是胆敢触犯“八大条”都会毫不留情地被学校扫地出门。
除了品学兼优、体育出色的学生,“菲利普斯·埃克赛特学院对那些擅长写作的人也总是另眼相看。”丹·布朗说。
刚刚入学不久,布朗就走进了杰克·希思先生的英文课堂。希思是学校的神秘人物,向来少言寡语。当十四岁的布朗知道马上将拥有这样一位目光如炬的老师时,他简直要欣喜若狂。他的写作天赋终于有人赏识了。
第一次作业,布朗写了一篇关于大峡谷的作文。“我不胜其烦地描写了石灰石的外形、色度,甚至包括每道裂纹。”布朗说道,“作文发下来以后,我却发现里面圈满了红笔印,希思先生删掉了将近百分之九十的形容词,还给我一个C-。在文章的顶端,他写了四个字:简洁即美。”
功夫不负有心人。到了期末,布朗的作文成绩总算上升到了C+。最后一堂课下课之后,所有的学生都兴高采烈地涌出了教室,而这个学乖了的毛头小伙却走到老师跟前,向他请教写作的奥秘。
“简洁即美。” 希思依然这样说。
临近毕业的时候,希思以一名棒球教练的身份再次出现在布朗的生活中。与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学院其他赛队的教练不同,希思给这些年轻队员下的指令相当直观和简单。他不会采用一连串复杂的手势,也不会摇头晃脑,混淆视听。如果他想要一垒的跑垒手偷垒的话,他只会朝二垒点点头。
有一次,布朗问教练为什么他的方法如此与众不同。希思又跟以前一样说道,“简洁即美”。
《达·芬奇密码》大获成功后,丹·布朗总是对慕名而来记者和作家说,他成功的秘诀在于毫不吝啬地使用删除键。尽管走了不少弯路,但是他在中学里所学的写作技巧总算派上了用场。布朗坦言,是希思的教诲让他学会了字字珠玑、力透纸背的艺术,干净漂亮地完成了《数字城堡》。
有趣的是,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学院还出了两位重量级的小说家:《象棋花园》的作者布鲁克斯·汉森和广受好评的《手语生涯》一书的作者李昌来1。他们二人都是1983级的学生,比布朗低一届。此外,在20世纪90年代的工业股牛市中大捞了一笔的华尔街金融巨子亨利·布洛杰特也曾与布朗同时在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学院就读。
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学院还教给了布朗一个受益终生的道理——这点在他那包罗万象的小说中格外明显——那就是,人毕生的追求应当是如何成为一个多才多艺的人。当时,几乎所有的私立学校都秉承一个秘而不宣的宗旨:培养面面俱到、文理兼通的学生。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学校为学生安排了多门课程,从自然科学到人文艺术,从文学文献到体育锻炼,内容涉及到多个学科和领域。显然,这种理念是希望学生在进入大学学习之前能尽可能地接触各类知识,以便找到适宜的领域进行专项研究。
布朗从小就在这种氛围里长大,耳濡目染,所以他对这一点的理解远比他的同学深刻。这也让他在以后的日子里能轻而易举、游刃有余地应付从未接触过的知识。
这种好奇心与求知欲并没有因为学生时代的结束而终止。大学毕业之后,布朗曾试着朝音乐界发展,但是他很快发现这个行业根本不适合自己。他不愿意呆在聚光灯下,这种忙忙碌碌而又无所作为的工作令他感到窒息。更糟糕的是,音乐让他失去了展示自我的舞台,他那博古通今的才华简直要被埋没了。所以后来他决定选择四方讲台作为自己的天地。虽然在课堂里,他必须围绕一个主要课题讲述,比如英语,但是他却有足够的机会旁征博引,将其他知识和学科穿插其中。布朗终其一生就是希望找到一份工作能让他接触到方方面面的知识,而小说创作恰恰让他得偿夙愿。
丹·布朗之所以能轻松自如地应付诸多学科,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在其他人看来水火不容的两大学科——科学与宗教——在他的家庭里却和谐地共处,它们彼此依赖,相克相生。他的父亲以教授数学为生,而他的母亲却钟爱宗教音乐,擅于演奏风琴;他们互为补充,配合得天衣无缝。布朗从小就是个基督徒,他常常去唱诗班演唱,参加主日学校的清修,与小孩子们一起在教堂夏令营里度过了许多个漫长的夏日假期。
布朗还透露了童年生活所带给他的影响。
“我是一位数学家和一位宗教音乐学家的儿子,因此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就注定一生迷茫困惑。”布朗平静地说道。“同一知识领域,科学依靠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如照片、方程式、或其他实物,来支撑自己的论断。而宗教却显得那么横蛮无礼,总是要求我不加怀疑地接受它所提出的一切。让一个那么小的男孩在这样一个残破不堪、伤痕累累的世界里去信仰一个虚幻的神,实在是很难。所以一开始,富含实证的科学更加吸引我。但是在这座固若金汤的科学圣殿里走得越远,我就发现自己越是身陷泥潭。”
布朗的父亲对唱歌也情有独钟。还在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学院读书的时候,他就曾领着一大帮同学去观看父亲的演出。这是一出由当地剧团表演的名为《潘赞斯的海盗》 的歌剧,布朗的父亲在其中担纲主角。布朗的父母还非常注重培养孩子的创造性思维,总是鼓励他们开拓新知。“我总觉得在我的一生中一定得干出点非同反响的事情来。”布朗雄心勃勃地说道。
苏珊·奥德韦记得,布朗曾打算在中学毕业后从事音乐行业,这一点几乎尽人皆知。但让苏珊和其他同学意想不到的是,后来布朗竟然出版了一部小说——《数字城堡》。而在此之前,布朗从未透露过他对秘密团体如此着迷。
“上中学的时候,他从未提起过他喜欢秘密团体,更没有干过与此有关的事。” 奥德韦说,“他是个非常阳光的大男孩,热情开朗,整天跟他的哥们混在一起,与所有的同学都合得来。看上去,他只是个普通的小伙子,天真浪漫,有个稳定的家庭,有个在学校工作的父亲。我们都没有察觉到他跟秘密团体有什么关系。”
第二章 羽翼初丰
“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迷上了两件事:小说创作和歌词创作。”
1982年春,从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学院毕业之后,布朗把整个暑假用来游历西班牙。那次旅行让他迷上了周游世界。同年秋,他被阿默斯特学院录取。入校后不久,他加入校合唱团,并报名参加了来年的环球旅行。每当提到这次旅行,布朗总是说这是大学里最难忘的一次经历。在这次旅行中,他不仅领略了不同的文化,而且接触到各个国家的人。“几个月里,我们去了十三、四个国家,”布朗兴奋地说。“要不然我大概这辈子也去不了。真是太奇妙了。”
布朗还报名参加了校壁球1代表队。据他自己说,这支队伍简直是常败将军,屡战屡败,甚至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上被其他代表队打得“落花流水”。在校期间,他仍然十分注重培养自己多方面的能力。为此,他选修了两门专业课:英语和西班牙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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