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复 仇

作者:乔治·乔纳斯 著 唐克胜 译

个陷阱,但阿弗纳还是决定跟安德雷斯和伊冯一起去。他同意卡尔——他们称他为“谨慎的卡尔”——的观点,即让安德雷斯先跟他接触会安全一些。在与巴德尔一迈因霍夫的生意往来中,安德雷斯似乎跟路易斯打过一两次交道。他向阿弗纳描述道:“有点像托尼。”也就是说,也是一个激进的年轻人,“过了”谈论政治的“阶段”。就安德雷斯来说,他不介意再帮一次老朋友——他已经带着欠托尼的钱去过罗马了——因为去法兰克福“红色军团”巢穴的佣金很多。事实上,正如汉斯抱怨的那样,“我们正在让欧洲半数恐怖分子泡在牛奶和蜂蜜里面。他们不久就会放弃俄罗斯,来给我们干活了。”
  阿弗纳当然明白汉斯的意思。这是一句反语:以色列给巴德尔一迈因霍夫匪帮提供了资金,而他们经常帮助敢死队来恐吓以色列。这是一个愚蠢的恶性循环。但除此之外他们还能做什么呢?他们的工作就是找到恐怖组织头子。“打入恐怖分子网络。”伊弗里姆曾经说。他一定知道,给恐怖分子钱是惟一的途径。
  其他人也同意阿弗纳的观点。“我们的任务不是搞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伙计们。”斯蒂夫说。“我们把这个留给那些重要人物。而且,”他补充道。“这种事情两边都说得通。看看安德雷斯那个家伙。他现在一定知道了他在帮我们消灭他的朋友。”
  阿弗纳对此没有太大的把握。安德雷斯在突袭开始之前很久就离开了罗马。他从来不知道阿弗纳要托尼监视的那个人的名字。在意大利,兹威特的死没有刊登在头版。在德国,几乎没有报道这件事。安德雷斯也许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这件事,即使听说过,也没有这样去联想。各种各样的恐怖组织经常互相残杀。
  即使安德雷斯这样去联想了,他还有可能会接受阿弗纳的解释,他只是一个佣工,收集恐怖分子的信息是为了再卖出去。他会以为阿弗纳把它卖给了竞争对手,而不会想到他儿时的朋友会去突袭谁——托尼也不可能告诉他。他不是傻瓜。
  但汉斯是对的。这件事情有时候确实很荒谬。也许聪明一点的做法就是不要想得太多。他们只是特工。如果他们得知老板甚至伊弗里姆秘密参与其中的话,那这一切就会非常明显了。也许在一个更高层次上,这一切更有意义了。
  在巴黎,阿弗纳让安德雷斯拨了路易斯的电话。电话号码是托尼给他的。很明显,这是左岸一个小酒馆的电话。安德雷斯以自己的名义给路易斯留了言,告诉他在哪几个时间可以给他宾馆回电话。
  第二天晚上六点刚过,路易斯回电话了。当时阿弗纳和安德雷斯正在安德雷斯的房间里,他拿起分机。
  “你好,路易斯。”安德雷斯用法语问道。考虑到阿弗纳,他立即改成了英语。“我有一个朋友,现在在巴黎,他给你捎来了托尼的一个口信。”
  “我正等着呢。”路易斯回答道。他的声音很轻,但充满了阳刚之气,跟电视主播的差不多。他的英语有一点口音。“如果他方便的话,告诉他今晚九点在这里见我。”
  安德雷斯瞥了一眼阿弗纳。“我想九点没问题。”他说。“但我想他更喜欢在皇家蒙梭饭店前面见你。你肯定知道,在欧奇大道。”
  “我当然知道。”路易斯回答道,听起来有点挖苦的味道。皇家蒙梭饭店是巴黎有名的酒店之一,决不便宜。“他住在那里吗?”
  阿弗纳对安德雷斯摇摇头。
  “不,我想不是。”安德雷斯回答道。“但他想在那里见你。”
  “好吧,”路易斯简短地回答道。“告诉他我九点到那里。我会停在……前面,哦,是一辆黑色‘雪铁龙’。菲菲跟我一起。”
  “菲菲是一只狗。”路易斯挂断电话后,安德雷斯解释道。“会客时他经常带着它。呃,至少你去找他时不会那么麻烦。”
  阿弗纳对这样的习惯表示理解。他也不介意随身带着查理,甚至在执行任务的整个过程中都不介意。他实际上就住在皇家蒙梭饭店,但暂时还不必让路易斯知道。甚至安德雷斯都不知道。阿弗纳告诉他,他会住在朋友们的家里。这个时候,知道的人越少越安全,虽然“安全”这个词只是一个玩笑而已。零风险!他们航行在未知的水域,但没必要让那些扛着卡拉什尼可夫步枪的人轻易地抓住他们。
  九点钟,那个人敏捷地打开一辆黑色“雪铁龙”的乘客位旁边的车门。他三十出头,穿得很体面,是那种漫不经心的体面。他长得很好看,有点胖,像托尼。但五官轮廓要分明得多。“住嘴,菲菲。”他对后座上汪汪直叫的阿尔萨斯牧羊犬说。“这位先生不会从我们这里拿走什么东西。相反会给我们东西。”他补充道。然后转向站在人行道旁的阿弗纳。
  “我希望你的狗懂英语。”阿弗纳一边从衣袋里掏出一只厚厚的信封,一边回答道。
  路易斯大笑着伸手去取信封。他朝信封里看了看,那一叠一叠的百元大钞连点都没有点一下就放进了公文包里。“谢谢!”他说。“你是只想把这个给我,还是想一起去喝一杯?”
  “如果只是随便吃点什么,”阿弗纳说。“那就这么定了。”
  “好。”这个法国人答道。“在巴黎有非常喜欢的去处吗?”
  听起来还不错。如果路易斯想设埋伏的话,他就会提议去一个地方——他很显然知道阿弗纳知道这一点。“这条街上有一家小餐馆。”他对路易斯说。“我觉得不错。”
  路易斯顺着阿弗纳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点点头。“我二十分钟后到那里找你。”他说着,猛地关上车门,开走了。阿弗纳希望他不要走——但他能理解路易斯,他无非是不希望坐在餐桌旁,手里抓着一个装有一万元现金的公文包。
  这家小餐厅叫欧奇烟店,离戴高乐广场只有一两个街区。坐在人行道上的桌子旁,可以看见凯旋门,这与阿弗纳通过名信片了解的大城市相符。然而,在这个11月份的夜晚,他选择了餐馆里面的一张桌子。 二十分钟后,路易斯来了,没带公文包,也没带那只阿尔萨斯牧羊犬。他很高,当然不瘦,看起来比在车里高多了。他的脸跟法国老牌影星伊夫·蒙当很像——非常精致,有点厌世,但非常惹人喜爱。阿弗纳立刻喜欢上了他。出于某种原因,他感觉路易斯跟他是同一类人——比托尼更像同一路人,比安德雷斯更更像同一路人。
  路易斯似乎也喜欢阿弗纳。他们第一次谈话虽然没有什么实质性内容,但谈了几个小时。吃完晚饭,他们闲逛到凯旋门,然后一直沿着香榭丽舍大街走到协和广场,又走回来。大多数时候都是路易斯在讲。
  很久以后,阿弗纳想起这次谈话时才明白那个法国人讲的是什么。他当时有些走神,没听懂多少东西。路易斯好像受过良好的教育,有时候提到的一些事件、作家或观点阿弗纳从来没有听说过。他说的主要意思似乎是,这个世界是个相当可怕的地方,充满了战争、痛苦和苦难。许多人似乎认为,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这个世界变得很糟了。只有人们成为宗教信仰者或共产主义者,或民主主义者,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好。还有些人认为这只是一个解放阿尔及利亚、妇女跟男人平等,或者加拿大人停止屠杀小海豹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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