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复 仇
作者:乔治·乔纳斯 著 唐克胜 译
个人利益。只有上帝知道为什么“爸爸”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一点与他们在魁北克出生的组织者凯瑟非常相似——但这也许是个以己之腹度他人之心的问题。
阿弗纳对此不敢苟同。毫无疑问,确实有一些独裁者、石油酋长、富有的新纳粹分子或者古怪的浪漫革命的花花公子,到处给恐怖集团或恐怖活动提供资金,组建恐怖集团,组织恐怖活动。意大利那个有钱的出版商詹贾科莫·菲尔特里内利就是一个例子。一年前,即1972年春天,他穿着一件卡斯特罗式的夹克衫,企图破坏米兰附近的一些工业设施,结果把自己炸死了。但阿弗纳说,在国际恐怖活动或反恐怖活动中,这些人都只占很小一部分,跟偶尔出现的独自去暗杀国家领导人的狂人一样少。也许这里或那里有一些学生革命者或民族主义者自发的组织,但他们没有任何支持。在阿弗纳看来,那些较大的组织都是由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资助的。即使像菲尔特里内利这样的人,最终都是由他们资助的。要么资助金钱,要么给他们提供培训、证件或武器。
但这显然不是“爸爸”的观点。阿弗纳感到好奇的是,作为一个了解民间疾苦的法国人,一个对欧洲间谍活动的基本特征如此了解的人,得出的结论跟那些完全不了解间谍活动的写卡通片、好莱坞电影和流行小说作家一样。为什么“爸爸”会认为这一切都是某些神秘人物——商人或旧式贵族之类的人——在瑞士的城堡里密谋接管这个世界而干的?如果“爸爸”相信什么的话,他似乎就相信这个。他那圆滑世故的微笑跟凯瑟最喜欢的一句话异曲同工。“所有其他的解释都是骗傻瓜的。”
阿弗纳想,无论怎么样,他和他同伴们都是傻瓜。但如果“爸爸”喜欢美国的私人犹太组织的话,阿弗纳就打算不跟他争吵了。归根结底,到底谁说得清?阿弗纳当然说不清。尽管阿弗纳对“爸爸”关于世界的看法没有什么印象,但对别的方面却又印象深刻。这位法国抗德游击队员很显然对自己的生意很熟悉。他对于所有现实问题的评论都是准确的。更重要的是,他似乎都经历过。阿弗纳不想跟他作对。这次见面之后,他觉得只要“爸爸”站在他这边,他就是安全的。
这位老人陪他们向汽车走去时,他的动作强化了这一点。阿弗纳伸手去拿仪表板上的墨镜时,“爸爸”从他手里夺了过去。“哦,屎!”他说,把墨镜递给他的儿子。儿子笑着放进了衣袋里。
回去的路上,他对阿弗纳说:“看来老人很喜欢你。”
阿弗纳微笑着咕哝了几句“很高兴”之类的话。他想说“很好,那我也许就能活得长一点了。”但他不想知道“集团”有没有幽默感。
事实是,自从与“集团”打交道之后,阿弗纳总感到不安,总觉得他和同伴们骑虎难下了。在以后的任务中,他跟“爸爸”及其儿子们的关系与其说是一种爱与恨的关系,还不如说是一种信任与恐惧的关系。“集团”是受显而易见的政治原因的驱使还是仅仅靠出售情报和提供支援来赚几个钱——这次与“爸爸”会面时,阿弗纳没有搞清楚这一点,接下来的那次会面也没有——在很大程度上,这只是一种猜测。巴解组织是不是他们的顾客也难说。虽然阿弗纳并不怀疑他们的顾客之中肯定有巴德尔一迈因霍夫集团的“红色军团”,否则的话,安德雷斯不会认识路易斯。他们的大多数顾客很可能都是在政治上反对戴高乐的人和其他“黑色”恐怖——即右翼——的拥护者。这样,为什么“爸爸”相信隐藏在国际阴谋背后的推动力量是强大的私人利益和旧式贵族家庭就很好理解了。他自己在这方面的经历就证实了这一点。这也可以解释他为什么不喜欢英国人。虽然没用一兵一卒英国人就放弃了自己的帝国,旧的世界秩序因而被打破,但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的制度和精神却通过那些粗鲁、富裕、完全不可预测的美国人传承下来。如果“爸爸”的某些政治观点跟那些反对戴高乐的顾客们一样的话,那他肯定也是这样看的。
但是,像“集团”这样的私掠船船长忠诚的通常并不是观念上的东西,而是金钱,常常是个人的利益。从理论上讲,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一个恐怖分子卖给一个反恐人员,或者把一个巴勒斯坦人卖给一个以色列人。但反过来,也同样轻而易举。如果某个人可以给他们带来好处,或者这个人他们喜欢,无论他在哪个阵营,他们都可以保护他。阿弗纳的第六感觉表明,只要“爸爸”喜欢他,信任他——或者喜欢或信任他们这种生意上的关系——他就不会有什么问题。至于“集团”提供的情报和服务,还是物有所值的——正如汉斯所说,“爸爸”和路易斯应该收那么多。他们很老练,比他们经常使用的“穆萨德”的联络员和阿拉伯线人要老练得多,可靠得多。但,是不是没有他们阿弗纳的突击队就找不到这些恐怖头子呢?事实是,一直到1973年夏天他们都没有找到。除了贝鲁特的纳塞尔、阿德宛和纳杰尔之外,“穆萨德”只有汉姆沙里的地址——在任务开始时伊弗里姆提供的材料里——和可以在罗马的某个地方找到兹威特这个情报。其余的情报全部来自“集团”。
卡尔甚至给路易斯取了个绰号,叫“解围之神”,阿弗纳一直记不住这个法语词汇,于是把它改成了“摩西机器”。他每次要给路易斯打电话时,总是说:“我要给摩西机器打个电话。”
一个星期以后,路易斯报告说,穆罕默德·布迪亚在巴黎。当天晚上罗伯特就飞到了布鲁塞尔。刚过了一个星期,大约上午10点25分,斯蒂夫就把“爸爸”的一辆货车停在了一家名叫“金星”的小咖啡馆前的马路对面。这家咖啡馆位于左岸祖斯街和弗斯·圣一伯拉德街的拐角处。这天是6月28日星期六。
布迪亚这人很难盯。他跟以前的目标不一样,每天晚上待的地方都不一样,白天在什么地方出现、什么时候出现都无法预测。惟一的办法是一直对他实施监控。他们一旦发现他是独自一人,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只要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条件合适,就干掉他。
有一个前提是,那个机警小心、经验丰富的阿尔及利亚人没有发现自己被跟踪,没有乘他们不备溜掉。
为了降低风险,阿弗纳让路易斯对他实施大规模的监控,能找到多少人监视他就找多少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个确保目标发现不了自己被跟踪的最好的办法,就是避免同一个人或者同一辆车在他周围出现两次。在某种程度上,这只是个钱的问题。在巴黎,可供“集团”支配的训练有素的特工有十几个甚至更多。
布迪亚经常开车,阿弗纳和卡尔就让罗伯特准备一颗汽车炸弹,当然也不排除使用其他办法。在暗杀行动中,枪击总是一个可用的方法——准备工作最少——但难的是从现场脱身,也毫不具备伊弗里姆说的“机智灵敏”。坦率地说,也没那么恐怖。因为队员们情感上对枪击有负担,所以阿弗纳也不喜欢。虽然一直没有说出来,但它确实是一个原因。说明白一点,在远处按按钮比在两英尺外朝一个人连续射出几发子弹要容易一些。
罗伯特和他的比利时联络人准备的炸弹跟他们用来暗杀阿尔一契尔的炸弹基本上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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