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复 仇

作者:乔治·乔纳斯 著 唐克胜 译

“棒”——恰恰就忘了她们的行为只能证明她们的行为跟男人一样轻率和残酷。
  当然,阿弗纳在接受训练时就知道,不能低估女性恐怖分子,并不是因为这样的事发生在卡尔身上了。“穆萨德”一直认为,女人在组织能力、设置圈套和对事业的投入方面不仅跟男人一样强,而且比男人更强。她们比男人稍微逊色的地方,也许就是在使用机械的效率和受到攻击时的预见性方面更容易出错,用自己的手榴弹把自己炸死,或者陷入绝境时投降——不过,最后这点表明,跟男人比起来,女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更强。在某些情况下,女人的这个特点只能使她们更加危险。
  “谁雇的她?”阿弗纳问道。
  路易斯耸耸肩。
  “我想只要谁能满足她的要价,”他说。“我知道南美有很多人雇她。”
  “她现在在哪里?你能找到她吗?”
  “失业了,还没有新工作。她住在荷兰的一个海滨小镇上。”路易斯说。“这个地方叫胡恩,离阿姆斯特丹大约三十公里。”
  阿弗纳点点头。他知道胡恩在哪。“她是住在一座房子里,还是住在一套公寓里?”他问道。
  “信不信由你,她住在游艇上,”路易斯大笑起来。“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同性恋,还是既是异性恋也是同性恋。她跟一个女孩住在那里。至少,在那里的时候是这样。但现在不在那里。”
  “你能搞清楚她什么时候在那里吗?”阿弗纳说。“当然,这是一笔交易。”
  “我试一试吧。”路易斯回答道。“如果我搞清楚了,我就告诉你。除了业务费用之外,其他免费。”
  “非常感谢。”阿弗纳说。“你听到什么就跟我联系。”
  随后,他飞到了法兰克福,其他人已经到那里了。把卡尔的消息告诉他的遗孀对汉斯和斯蒂夫两个人来说,都是一次让人受伤的经历。阿弗纳问他们的时候,他们只是耸耸肩。“她怎么说?”汉斯重复了一遍阿弗纳的问题。“她是不是难以接受?你希望她怎么接受?”
  “更重要的是,”斯蒂夫说。“我们还要多久才能找到那个杀死他的王八蛋?”
  “很容易,”阿弗纳说。“我们刚才还在谈这件事,别着急。”
  他把路易斯告诉他的情况重复了一遍,说:“让我们首先假定我没有认错照片上的那个人……”
  “你认错了吗?”汉斯打断他的话。
  “没有,我没有认错。”阿弗纳毫不犹豫地回答道。“但你们谁都无法肯定这一点。好了,让我们假定她就是进入卡尔房间的那个人,路易斯的情报是准确的,她是契约杀手,我们在伦敦格罗夫纳酒店闲逛的时候他们就盯上我们了,然后派她来干掉我们当中的一个。她做到了。好了,我们发现她在胡恩。我们怎么办?”
  “杀了她。”斯蒂夫迅速地说。“还怀疑什么?”
  “我明白阿弗纳的意思,”罗伯特说。“我们有两件无法预测的事情。第一,如果阿弗纳错了怎么办?第二,如果路易斯错了怎么办?她跟恐怖组织头子不一样。关于她,我们没有别的资料来核实。如果……哦,我不知道,如果她是个妓女,卡尔不愿意给她钱才杀死他怎么办?”
  “胡说,”斯蒂夫说。“你说的是卡尔吗?你以为他会跟一个妓女吵架而让这次任务面临危险?为了赶走她,他愿意付三倍的钱,甚至不惜一切。你的话站不住脚。”
  在这点上,斯蒂夫非常正确。但是,“没有吵架怎么办?”汉斯问道。“她是个妓女,仅仅为了把他的钱包搞到手,开枪把他杀了。”
  “对,但是什么都没有丢失,”阿弗纳说。“他的钱包恰恰还在他的夹克口袋里。钱包里有一百多镑现金。”
  “你明白吗?”斯蒂夫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如果她是因为要搞到他的钱包才杀的他,我们就把她放掉吗?”
  “有区别,”罗伯特说。“我们在执行任务。我们不要去追像‘开膛手杰克’那样的妓女而停止手头的工作。关键是,她不是妓女。如果她杀卡尔是因为钱,那么阿弗纳说得对,她应该抢才对。”
  “但如果她是个设陷阱的女人怎么办?她设下陷阱之后就走了,另外一个人来把卡尔打死了。如果是这样怎么办?”
  “卡尔是被另外一个人杀死的?”阿弗纳问道。“当他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的时候?卡尔睡觉时从来不裸体。我跟他在一起住过。我知道。
  而且,难道不是太巧合了吗?卡尔把一个路易斯认为是雇来的枪手干了之后被另外一个人杀了?那个首先盯上我的枪手?当我在伦敦的大街上被跟踪之后?对不起,我不敢苟同。
  “如果不是她杀的,也至少是她设好陷阱让别人来杀的。”
  “对,”罗伯特说,“我们又回到了起点上。如果路易斯是对的,我认为就没有多少怀疑了。是她杀了卡尔——是一个人,还是跟其他人一起,关系不大,如果他是对的话。当然,如果阿弗纳也是对的话,即照片上的那个女人跟那个女孩是同一个人。”
  汉斯转向阿弗纳。“呃,”他说,“你敢肯定照片上的那个人就是她吗?”
  “敢。”阿弗纳说。
  “你相信路易斯的话吗?”
  “我正准备相信,”阿弗纳回答道。“你呢?”
  他们面面相觑。到目前为止,路易斯从来没有给他们提供过错误的情报。即使在格拉如斯,无论萨拉米还是阿布·达乌德参加那个会议没有,教堂里确实有三个阿拉伯武装分子。
  跟伊弗里姆核实也毫无意义。“穆萨德”绝不会允许他们在荷兰杀人,不管这个人是否杀了他们的同伴。跟他核实只能使他们陷入一种违抗命令的境地。斯蒂夫站起来。“伙计们,伙计们,”他说。“我们在等什么呢?”
  事实证明,他们在等路易斯告诉他们那个金发女人回荷兰了。这个情报到得很慢——但他们在等待的同时并没有放弃执行任务。那个夏天有几个假警报——既有关于那个女孩和萨拉米的,也有关于阿布·达乌德的——直到8月中旬左右,路易斯才传来肯定的情报。那个女孩珍妮特七八天之内会到胡恩。
  当天晚上,罗伯特又动身去了比利时。
  这一次他不是去设计新型炸弹,在胡恩使用炸弹有几个不利因素,其中一个因素就是,把炸弹放在金发女人的游艇上不足以让他们产生满足感。他们想亲眼看见她死。
  事实是,他们都特别恨她。但跟恨其他目标,包括阿里·哈桑·萨拉米还有点不一样,后者与个人无关。虽然直到很久以后阿弗纳才把这种区别说出来,但这种感觉可以毫不费力地感觉出来。杀恐怖组织头子是为了复仇——纯粹是复仇,为慕尼黑的十一个以色列人复仇——完全不存在个人之间的仇恨。他们了解名单上那些恐怖分子的所作所为,甚至尊敬他们,就像猎人尊敬一个狡猾、坚决的猎物一样。但对那个金发女人不一样。
  她杀了他们的一个朋友——一个兄弟,一个并肩战斗的同志——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屠杀自己同胞的“敌人”。但还不止这一点。阿弗纳想,如果卡尔是在街上被一个普通的恐怖分子开枪打死的,他们不会那样恨他。问题是,那个金发女人是通过欺骗的手段杀死他的,剥夺了卡尔死在一个劲敌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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