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3期

复 仇

作者:乔治·乔纳斯 著 唐克胜 译

孩。然后她就会来道歉,让他回雷霍沃特。
  这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在乘坐热烘烘、脏乎乎的公共汽车去格德拉的半路上,这个办法就差不多没用了。那个寸草不生的小镇并不是最终的目的地。要到集体农场还要坐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汽车沿着小山、棉花地和橘子园里未经铺砌的蜿蜒曲折的道路,朝着闪烁的地平线驶去,地平线上点缀着满是灰尘的尤加利树。空气中似乎看得见九十度的热度,牧场中的牛看起来骨瘦如柴,这些动物是奶牛吗?可他在学校里的图画书上看到的奶牛是一种肥肥的友好的动物。在德国整整齐齐、郁郁葱葱的乡下也是这样。
  更为糟糕的是,在某种程度上集体农场不错。阿弗纳不得不承认这一点。人们友好地握手,餐厅很大,食物推车里装满了鸡蛋和新鲜蔬菜,男孩子和女孩子混住在一起,洁白无瑕的宿舍里一间房睡三四个孩子,这些都没什么不好。一切都很好,对喜欢这里的人和以这里为家的人来说,这里会给他们更大的力量。然而阿弗纳知道,他不属于这里,他看这里就像集体农场的那些农民看他母亲在法兰克福给他买的那双鹿皮鞋一样。其他所有的男孩子都穿工靴。他母亲应该知道这一点。
  如果一个人发现自己是个局外人,但又不得不待在这个他觉得没有归属感的地方,那么这个人有三种态度:把自己封闭起来;设法报复;夸大自己的孤独感,表现出一副不法之徒的模样。阿弗纳常常在一天之内同时具备这三种态度。
  把自己封闭起来是最容易的。但并不是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别人仍然能看见他。更多的是内心的麻木和迷惑。在这里,最丰富的想象往往根植于现实薄薄的表层土壤中。早晨六点,这位“约翰·韦恩”跟其他人一样,听到那台老式英国炮舰从旗杆里高声鸣响的时候就起床。他很快洗完澡,把38口径的柯特自动手枪插进枪套,然后去那个巨大的餐厅喝一点水果汁。在早餐前的两节课上,他总是把和蔼的目光透过窗户,投向远处田野里工作的人们。他们是安全的。为了防止约旦人从东边进攻,这位“韦恩”中校有一个应付意外的计划。他命令坦克从牛棚后面的地下室进攻,而不是像约旦人预料的那样从前面进攻,他们要从侧翼挺进棉花地。一按按钮,灌木丛就会分开,一条临时的钢网通道就会显露出来。沿着这条通道,一排长出了战斗轰炸机翅膀的巨型坦克,就会威严地轰轰隆隆地开到光天化日之下。
  两点钟,这位英雄以及人民的保护者、中东最快的枪手走进罐装厂剪鸡指甲。四点钟他就成了阿弗纳土匪。这个土匪是个非常坏的孩子,毫不掩饰自己对压迫者的法律和制度的态度。他和他的土匪帮——伊齐希、约坎那和也门人土娃——竭尽破坏之能事。看看莫舍那个乡巴佬怎样把新灯泡放进院子里头顶上的插槽里吧。他怎么够得着呢?这些俄国移民非常聪明。看他怎么搞吧。他不管梯子是不是太矮,而是猛地拉住四轮马车上的那匹老阉马,然后把梯子放在马背上。要是马……不,那个老阉货绝不会动的。你把一根金属丝加热,粘在它的尾巴上,它可能会动一下!
  令人称奇的是,四年中阿弗纳和那帮人没有杀一个人,甚至没有让一个人受重伤。当阿弗纳“错误地”将一个活跃的蜂巢带进教室,展示如何养蜂时,也没有伤人。他们把从集体农场借来的公牛牵进餐厅时也没有,甚至把莫舍在冷冻房里锁了半天也没有伤到他。更令人称奇的是,他们没有被抓住过。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只要土匪阿弗纳一把自己想象成第三个人,惩罚就来了:阿弗纳是集体农场的模范农民,是个好同志。他把名字写在餐厅的告示板上,自告奋勇地在星期六干活——比如,帮邻近的集体农场收割庄稼——但别人总是当着其他男孩子的面拒绝。算了吧,麂皮鞋先生,你能在那里干什么呢,用大镰刀砍自己的手指?我们要考虑考虑自己的声誉。如果你那么喜欢干活,那就多剪点鸡指甲吧。
  也许这位“约翰·韦恩”打败过约旦人,但土匪阿弗纳却从来没有被抓住过,原因就是作为集体农场农民的阿弗纳从来没有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对象。他只是不是个高级农民。实际上他既不软弱也不迟钝,即使这些孩子——在偏远的灌溉渠边长大的孩子,他既羡慕又鄙视的孩子——比他更为结实,动作更为敏捷。那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比他们聪明。他会说几种语言,德语和英语。他见过世面,跟美国人有过亲密接触,而且足迹遍及半个地球。对那些不喜欢他的集体农场的农民来说,坐着驴车到布内瑞恩去一趟就算一次了不起的远行了。
  阿弗纳应该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以前他总是能轻而易举地给其他男孩子留下深刻印象,甚至在德国也是这样,给女孩子的印象也很深——但是,不知怎么地,在集体农场却不是这样。他随身带着那台晶体管收音机。起初,孩子们还凑在一起听一听。但是办公室里的人立即给阿弗纳的母亲写了一封信,让她来一趟。因为这里是集体农场,其他孩子没有的东西他也不能有。一周之后她来了,把外公给他的收音机拿走了。
  那些不喜欢阿弗纳的孩子叫他“野客”。他是个“野客”。这是阿弗纳在集体农场学到的另一个新东西,虽然不管怎么样,他迟早要学会的。小时候在雷霍沃特,阿弗纳以为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是以色列人,如此而已。也许像他这样土生土长的以色列人和像他父母亲那样的在独立之前的以色列人,以及最近才移居过来的连希伯来语都不会说的以色列人之间会有小小的区别。是的,也有一些以色列人是有宗教信仰的,不过在雷霍沃特几乎没有,即使他们几代人都生活在以色列。可他们的举止行为看起来更像在外散居的犹太人,被纳粹杀害的犹太人。他们身穿土耳其式长衫,头戴宽边帽,耳朵上挂着耳锁。但是“野客”——属于某个亚族,不是纯粹的以色列人——阿弗纳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些。
  然而,在集体农场,阿弗纳学会了把以色列人分为不同的类型——根据他们各自不同的选择。农场里的其他男孩子,绝大部分人是加里西亚人。在阿弗纳看来,这些人变成了粗俗、鲁莽、无知的东欧犹太人。而他呢,虽然是一个“野客”,却是一个有教养、开化、具有西欧血统的地道的犹太人。
  那两个词——至少按照阿弗纳的理解是这样——描述了因地理位置不同形成的品质,也描述了因精神状况不同形成的品质。加里西亚位于古老的奥匈帝国最东部的波兰省,繁衍了排外、腐败、自作聪明、狡诈、低贱的犹太人。不可否认的是,加里西亚人也聪明、足智多谋、坚决果敢。这一点,阿弗纳不否认。他们也有很强的幽默感。就个人而言,他们勇猛无畏,对以色列也全身心投入。但是,他们总是诡计多端,对好的东西一无所知。他们欺骗,撒谎,现实,缺乏信念。他们像胶水那样黏着对方。他们常常使用的词汇是“照顾好自己”或者“面团布丁要均分”之类。当然,这些人并不是全都来自加里西亚。但是,如果他们有这些特性,他们就是加里西亚人。
  “野客”主要来自德国或其他西方国家。阿弗纳的父母就是这样。但无论他们来自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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