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关东狼
作者:严歧成
杀手可怕,杀手背后的女人更可怕;
杀机可怕,杀机背后的欲壑更可怕;
杀戮可怕,杀戮背后的仇恨更可怕。
天使或魔鬼,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第一章
田大阔心底潜伏着的复仇怪兽开始蠢蠢欲动。他认定:这个有着一双菱形眼睛的职业杀手,一定能替他抹去百万富翁的耻辱
暴风雨中的夜,渐渐拉开了一丝亮色。遥远的天边却依旧滚着一声紧似一声的惊雷。那雷声沉沉的、闷闷的,仿佛在愤怒地诉说着什么。
广袤的松辽平原,无边无际。夏天,这里是无边无际的青纱帐;冬天,这里是无边无际的雪原。现在是仲秋,这千里平原的青纱帐到了收获季节,翠绿中泛出了微黄。
隐隐光亮中,青纱帐小径上两个鬼一样的身影在高一步低一步地移动。
这里是松辽平原的腹心,102国道的中部。在坦荡无际的平原上,人们如芥子般渺小。可熊灿不觉得渺小,他感到浑身都在膨胀——心在膨胀,身体也在膨胀。这膨胀需要宣泄,已经到了不宣泄就要爆炸的地步。如果不是嗅出了不安的味道,不是在逃亡的路上,他相信自己需要立即砸翻整个世界。
紧跟着熊灿的,是比他小两岁的表弟任建。任建平头、短髯,眼角一块条状伤疤。闪电映照出他眼中的贪婪和狠毒。
昨晚从王尾镇出发后,他们一直在沿一条小路向北走。
为什么向北?熊灿说不清楚。但他的确是沿着北斗星的方向走去的。
天亮时分,他们走进了一座小镇。镇头有一个挂着幌子的“边镇小吃”,在晨风中冒着腾腾热气。
推开门,他们发现小吃店里竟人满为患,许多民工模样的人围桌而坐,吃着包子喝着开水;靠里边的桌上放着一盘牛肉,一个四十多岁的红脸汉子,在那里自斟自饮。
熊灿看一眼这屋里的人,大踏步走进,径直在那红脸汉子的正对面坐下。任建大声嚷嚷,要了四个菜、一壶温酒。
红脸汉子瞟了熊灿一眼,没有说话。
熊灿将服务员端上的菜往那汉子面前推了推,开口道:“大哥,出门在外,遇到一起就是朋友。一个人喝酒有什么意思?”
任建心领神会,忙站起身将壶中的酒给那汉子满上。
那汉子也不客气,举杯和熊灿、任建轻轻一碰,仰脖干了。然后,他将杯子重重地搁在桌面上,道:“二位老弟,哪里去啊?”
没等任建回答,熊灿道:“四海为家。”
那汉子一愣,仔细打量二人一番,又道:“愿意跟我走吗?”
熊灿给那汉子倒上酒,举杯道:“我猜大哥是领人干活的,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如果大哥愿意照应,小弟就跟大哥走。”
酒多了,那汉子的话也多了。他姓田,叫田大阔。他在遥远的大兴安岭包了一个林班,现在就是领人去伐木的。
说了一会儿话,田大阔喝得下垂的眼皮往上抬了抬说:“兄弟!我看你五官清秀,可眉目之间怎么布满杀气啊?”
熊灿心头一怔,暗道,这个包工头绝非外表那么粗鲁,倒要小心了。但他神色未变:“大哥说笑了。不过,人生在世,恩仇难免。有恩要报,有仇也要报。杀气正是男子汉大丈夫的英雄气。”说完,将瞳仁里聚起的两道光芒向田大阔射去。
田大阔久历江湖,看熊灿和任建的两肩风尘、满脚泥土,就判定他们是走了一宿的路,又经过轻轻的试探,心中便有了数。他避开熊灿那如电的目光,垂下眼皮说:“我佩服老弟的英雄气,不过,我这小庙不知能不能容得下你这尊大神……”
熊灿急忙答道:“跟上大哥,就永远是大哥的小弟。兄弟别的不懂,讲义气处朋友、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还是懂得的。”
任建在旁察言观色,跟着说道:“我们哥们儿这辈子讲的就是义气,为朋友两肋插刀,从不含糊。大哥放心!”
田大阔终于点了点头。等他打着饱嗝儿,扔下筷子,用两只肥厚的大手擦了擦油光光的嘴巴,所有的人才开始扛上行李向天色大亮的外面走去。
他们挤上了一辆公交车,一路颠簸着到了火车站。然后是一路火车。没有卧铺,终日面包和冷水相伴。任建不习惯这些简单的食物,憋不住,老是觉得贴身衬衣兜里抢来的人民币在跳动。他几次示意熊灿,要到餐车上去大吃一顿。但熊灿忍住了,他不想搞得那么显眼。
一路北行,天气越来越冷。田大阔告诉熊灿,他们的目的地是漠河。
漠河是中国离北极最近的地方,奇冷的天气可以降至零下数十度。正因为如此,熊灿才非要跟上田大阔。熊灿天生喜欢冒险,能到那冰天雪地去,他兴奋异常。当然,避祸是一个重要原因。
这天晚上,田大阔在餐车里单独招呼熊灿和任建。餐车里菜也不算好,不过比起干面包来,那就是另一个天地啦。点上几个菜,要了一瓶高粱酒,三个人在飞驰的火车上推杯换盏地大吃大喝起来。
田大阔抓起酒杯一口一干。熊灿毫不相让,高浓度的酒,他像水一样往嘴里倒。
喝至酒酣耳热,田大阔突然道:“二位老弟,再往北就要到咱们的家了。我看清楚了,你们不是干活的人。到了地方,你们还是另谋高就吧!”
熊灿猛地一怔,两道锋利的目光向田大阔射去。
田大阔不慌不忙地抓起一个烧鸡腿,大口啃食,看也不看熊灿一眼。
熊灿从怀里拽出一把尖刀,顺着小餐桌下面蛇一样沿田大阔裤管游进,并恰到好处地停住。他压低嗓音喝道:“大哥什么意思?人生地不熟,让我们上哪儿去?”
田大阔头不抬,眼不睁,仍旧吃得津津有味。过了半晌,他才嘴一抹,道:“老弟不必激动,实际上,我就喜欢你这种人。患难与共,生死同心,绑在一起来个大场面,死了也无悔。”
“什么?”熊灿愣住了。他感到手腕失去了力量。田大阔摸索着将那把刀从裤管里拔出:“兄弟,哥哥不是嫌你,但哥哥的想法可能很大,你能干到底吗?”
其实,这是田大阔的再一次试探。他是有过“辉煌”的,现在,到那冰天雪地的大兴安岭去包工采伐,是迫不得已。他摸清熊灿的路数,是要在他身上下一笔大赌注的。
田大阔祖居长白山脚下的参市。他靠做人参生意发迹。在参市,他是很有名气的“田百万”。正因为他有了钱,他的地位在不知不觉间就有了变化。人们看他的眼光变了,和他说话的语气变了。而他自己,说话的声调高了,走路的腰板硬了。田大阔活得越来越滋润。可惜的是,这滋润里却有一丝不足——年逾四十,却膝下无子。这个不足,给那滋润的一切涂上了一块黑斑。
田大阔喜欢喝茶。小小的参市只有一家茶馆,铺面不大,几张茶桌,但老板娘冲出的菊花茶的确有点儿风味。这风味别致的菊花茶,吸引田大阔稍有闲暇就会走进来。当然,除了可口的菊花茶之外,老板娘那含情脉脉的眼神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老板娘姓息,单名一个春字。这息春独处多年,曾引导不少男人走向她的逍遥床。她早就注意上了田大阔,注意上了他那鼓鼓的钱袋。
因此,只要田大阔走进茶馆,息春的脸上立刻挂满春风,先为田大阔搬凳掸尘,然后亲自捧来一碗飘着清香的菊花茶,坐在田大阔对面,与他一家人似的攀谈起来。
时间长了,田大阔便对息春有了化不开的感情。一次夜静更深,息春拽着他的手,让他上了她的二楼。二楼,那是息春的卧室,独身女人的卧室。没进门他就发现,那悬着帘子的床头插了一根香。房间里只有一盏红灯。而且,那盏灯很暗。
息春轻轻锁上了门。幽暗的灯火,迷人的香烟……田大阔感到了晕眩。然而,更使他晕眩的是,息春缓缓走上前来,柔情万种地用她的纤纤玉手解开了他的深蓝色领带;同时,她那秋波荡漾的黑色瞳仁闪出的诱人光泽,像网一样罩了过来。
田大阔心跳加速,血往上涌。他疯了。他抓住息春,将她拦腰抱起放在铺好锦被的床上……
息春成了他的情人。
后来,田大阔开了家“钱丰酒楼”,息春就成了这座拥资近百万的酒楼的老板娘。然而,息春对金钱的欲望没有满足。她朝思暮想的是,怎么能将这百万家财据为己有呢?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