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知在
作者:张 洁
而情爱,应该是留有余地的。
于是这两个初始并不十分投契的人,最后却结成了夫妻。
托尼娶了相貌毫不出色的海伦,让那些美女大跌眼镜。她们说,如果非要说海伦有什么出色之处,还不如说她的托尼出色,她是沾了她的托尼的光。
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种论调大错特错。单从托尼对待安吉拉留下的那半幅画的态度和对待海伦这幅“画”的态度,就知道他最后会做什么样的选择。
他们平静地结了婚,平静地生了一儿一女,平静地过着日子……平静得就像教堂里的赞美诗。
不平静的只有海伦的托尼。每天清早,它都在急不可耐地等着海伦和托尼醒来,然后就是雀跃不已,总像与他们久别重逢的样子,直到老态龙钟的时候,照旧不管不顾、上蹿下跳,难怪医生说它死于心动过速。
海伦的托尼死于一九八五年,那一天,恰巧他们的儿子亨利出生。亨利出生的喜悦,多少转移了托尼和海伦,还有女儿毛莉失去它的伤情。
他们的儿子亨利喜爱垒球运动,是全美最有名的投球手之一。尤其当他跃起接球的时候,有个姿态总让海伦想起她死去的托尼。其实亨利成为投球手的时候,它已经死去多年。
只是女儿毛莉有点奇怪,天生不爱男人爱女人,也不喜欢读书,中学没毕业,就自找门路过生活了。
毛莉做过许多工作,好比医院的护理员。院方很喜欢她,因为她的力气比一般女护理员大,搬运病人是个很费力气的活儿。但是她吸烟太多,而医院禁烟,她又不能改掉吸烟的习惯。
她当过火车检票员,后来又做了清洁工,每周或两周,到某户人家打扫一次卫生。她很喜欢这个自由的、不必按时上下班的工作。
两个孩子都没有受到高等教育,但个个都是知足常乐的派头,很像他们的父母。
第 五 章
一
乙酉年末,普天华人同庆的那个夜晚,叶楷文婉谢了几个饭局,又放弃了与某个所谓上流社会的女人共进烛光晚餐的机会,径自留在家里,洗手、研墨、展纸、写字。
谁能说这不是度过除夕最好的方式?
他总是觉得,“来日方长”的说法相当的不负责任,让人们以为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其实对任何人来说,一颦、一笑、一行、一止……都是有去无回、永远不再的风景,都是永诀。
如此这般,他为什么不挑选自己最喜爱的方式,度过每时每刻?
说不定明天他就没有了写字的兴致;
说不定明天写出来的字就没有今天写得称心如意;
说不定明天就会发生车祸,让他失去右臂;
说不定明天医生就对他说,你的右臂患了骨癌,必须立即切去,从此以后,就是最蹩脚的字,他也写不出了……
说的都是比如。
可说不定哪一天,那些“说不定”就会变为“既成事实”。
好比那年去龟兹,几乎丧命不说,死而复生之后,他那男人的顶梁柱突然就委顿下来,此后便像去了势。
比起所有的“说不定”,对一个男人来说,再没有比这更大的锥心之痛。
想当初,真是杀遍床上无敌手。
如今,他想要个女人,或明媒正娶个女人回家,已非难事。哪怕去了势,几百万拍在她们眼前,看哪个女人还有嗓子高喊“女性”、“女权”!君不见那些大太监,不是照旧“娶妻生子”?问题是他自己丧失了“性”致,干脆说,看哪个女人都不上眼。如果知道有朝一日自己竟变成这样的残疾,还不如青春年少时抓紧时机多干几场。
叶楷文对“眼前”的参悟、珍惜,可能就是由他对“说不定”的迷信而来。同样,这也可能是他来美国定居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并非人们所说的羡慕西方的物质生活。
在国内的日子已经相当不错,而他喜欢随心所欲。可是偏有人不但自己不随心所欲,也不许他人随心所欲,于是举手投足都得忍受人们的“说法”。
而在纽约,谁也不管谁。自由自在到即便死在当街,除非警察,也没人会关心他的死因——是吸毒、自杀、他杀,还是心脏病突发……看起来相当无情无义。可话又说回来,无情无义难道不比假情假意更好?
叶楷文认真地洗过手之后才去打开锦盒。从锦盒里郑重地取出一块墨,像守财奴检阅自己的财富那样,怎么看也看他不够。
他虽不是书法家,墨却是块好墨、老墨。尽管墨衣皴裂,内质品位依旧,轻轻击叩,似玉佩相击。干脆说吧,在他看来,好墨即是一块好玉。
卷起袖子,在墨池中点入些许清水,将墨块探入墨池轻轻研动。随着手腕悠悠转动,墨块渐渐散发出清凉开窍的麝香味儿。
说起来有些夸张,每当烦恼无名之时,嗅一嗅墨香,竟成为叶楷文消解烦恼的妙方。
他的书法谈不上高明,但这块墨却为他的书法增色不少。用它写出的字,每笔、每画都泛着紫黑的幽光,那落笔、运力蕴涵不多的字,便有了一种资质深藏不露,却又显出不可等闲视之的高妙。
不像那些廉价货,墨色极黑,无论用于写字还是作画,极乏层次,何谈韵味?不是行家不晓得,以为凡墨即黑,既黑即可,岂不知区别之大,就像面对此生难再的真迹与遭遇赝品的无聊。
宣纸也是多年前从中国带回的,现今该算是品质上乘。
有道是好马还须配好鞍。
所谓文房四宝,缺一不可。如果只有一方好砚,笔、墨、纸皆等而下之,可不就像偷儿穿了一件偷来的乔治·阿玛尼上衣;或是晚宴上的餐具、酒具、酒水、菜式……无不精美,台布、餐巾却是人造纤维,餐台上的花是塑料制品,服务生的袖口上有油渍……
之后,他又从笔架上取过一支长锋笔,在砚池里轻蘸几下,又在池沿上反复舔着,那支笔渐渐就像有了思想……
突然就想起毛莉第一次来家里打扫卫生的事。
他从未告诉毛莉如何收拾他的书案,而且一般来说,他也不愿意让清洁工来整理他的书案。别看他的书案很乱,但是乱中有序,自有条理。可是那天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必须马上出去办事。由于离去匆匆,没有来得及向毛莉交代不要收拾他的书案。
没想到,回家时书案上的东西有规有距,就像他自己偶然兴来收拾得一模一样。最奇怪的是那些前夜用过,只是匆匆冲洗而又冲洗不甚彻底的毛笔,每支都用清水漂洗过,涮得干干净净,并悬挂在了笔架之上。
真是不可思议。
二
应该说他和毛莉·约翰逊有缘。
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是相当理想的雇主和佣人的关系。毛莉对他绝对没有“灰姑娘”之类的梦想,叶楷文也不曾想过与女佣“一夜贪欢”,当然他的“二弟”不行了也是个原因。而毛莉不但不是“灰姑娘”,也不是姑娘,毛莉是“男人”。
那一次叶楷文给职业介绍所打电话,想找一名清洁工,说好第二天面试。可是毛莉打来一个电话,说是非常抱歉,临时有事,无法前来。
好在他也不急于用一个清洁工,也就放下了这件事,一放就是几周。再次联系职业介绍所,对方问他,是继续与毛莉的约谈,还是另选他人?据职业介绍所的人说,在此期间,毛莉不是没有其他机会,可毛莉一直坚持必须与他面试之后才能与其他雇主面试,除非他取消这个意向,并且说,未能面试都是她的责任。
换了别人,可能不会对这个毫无肯定结果的约定承担什么责任,因此叶楷文认为毛莉是个有点儿职业道德的人。
与毛莉的面试也不太寻常。毛莉一见他就高高地挑起眉毛:“天哪,家里人都说我长得谁也不像,原来这里有个人和我相像!”
他一回神儿,可不,毛莉不过比他的头发颜色稍浅,同时多了一对乳房而已。
后来才知道,毛莉的女朋友那一阵儿闹情绪,非要与她分手不可。对毛莉来说这是非同小可的事,她必须为挽回她们的关系做一定努力。最后的结果好像很不理想,所以毛莉初到时情绪低沉,沉默,吸很多的烟,工作态度并不十分积极。
没想到毛莉第一次来打扫卫生,就给了他如此一个意外。
他问毛莉:“你以前为中国家庭工作过?”
“不,这是我头一次做清洁工。从前我是火车上的检票员,按时按点上下班。但是我的女朋友说她不喜欢那样教条、有时还得上夜班的生活,我只好辞职……她最终还是离开了我。不过我现在喜欢上了清洁工的工作,它使我对时间有了不少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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