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秘密特工
作者:[英国]斯特拉·里明顿 著 马道珍 陶 竹 译
“谢谢,”莉兹叹着气说。“我能猜到他为什么找我。”接着,她竭力控制着自己的感情,问:“你这儿有进展吗?”
“我刚从牛津回来。”
她似乎欲言又止,因而莉兹问:“有发现吗?”
“现在还不知道——我正在等‘技术能手泰德’的消息。”
“好吧,”莉兹说。“我去找戴夫。”
牛津大学和爱尔兰共和军安插的间谍似乎风马牛不相及。
十九
欧文·帕特尔从未想过安装摄像机,正如他对妻子萨丁妲说的那样:“这东西有什么用?我知道那些小男孩中谁会把一包包炸薯条往夹克里藏。我不需要通过摄像机来辨认。我也知道那些醉汉什么时候会企图把葡萄酒往包里放。你以为我会靠这个破玩意儿去抓他们?你真以为那些警察会花时间去看这些小偷小摸的录像吗?这不太现实。”
但是萨丁妲很坚决。“重点不在这里,欧文。”她厉声说道。他很久以前就了解她一旦用这种语气说话,再争执也是徒劳。他们初次见面时,她是个美女,大概她那时也一定指望他会有所作为。他的事业让她失望,她是怎么忍过来的?倒也简单,他可怜巴巴地想,一切都由她当家,这不,这回还是她说了算。
他从来都不喜欢做某一类人,虽然,要说明智,他知道自己属于这一类。他父母是亚裔乌干达人。欧文才五岁的时候,他们就被艾迪·阿明乌干达共和国人,1971年发动政变推翻当时在新加坡出席联邦会议的总统欧伯特,自立为总统,外号“乌干达屠夫”。赶出了家园。到了英国,父母为他们的孩子重新起了名字。欧文是个英国名字,还是个基督徒的名字,他们很喜欢。但他们没有意识到“帕特尔”这个姓氏的保留还是让他们露了馅。
但是,如果欧文也和很多类似他的家庭中的孩子一样,事业有成,成为律师或者医生,他的姓氏也不成问题。但是欧文努力了,却没能通过初中入学考试,而就在一年后,这个考试就被工党政府取缔了。这让他吃尽了苦头。他父母到这里已将近三十年了,他却仍然经营着他父亲若干年前购买、经营的这家报刊零售店。不错,他这家店里的杂志种类更多、档次更高,但是欧文十分清楚,像这样的店,英国有数千家,而店主也都是姓帕特尔的移民。
“摄像机的目的是,”萨丁妲宣布,“起到威慑作用。它是否能抓到小偷并不重要。首先,它能阻止人们行窃。”
就这么定了,争论结束。就这样,他付钱给斯坦曼父子公司——当地的一家保安公司,叫他们来安装了摄像机,而且,在萨丁妲的坚持下,甚至还付了维护费用,以确保摄像机始终能够正常工作。结果怎样?无数个小时的录像带,只要他想看,他随时可以在店铺的里间回放所有那些录像。很快他就不愿再看了,总是店里的那三排货架,总是那些顾客,买的也总是同样的东西——切片白面包、茶点、牛奶——日复一日,看来看去都一样,这有什么意义?
因此,那天早晨当地的一个警察出现在他的收银台前时,他感到有些疑惑。通常他们每周来一两次,买些香烟或者买一包保罗牌的薄荷糖,有时他们还会聊几句,比如阿森纳足球队的最新战况,或者高街的路什么时候能修好。但是今天,这个警察纯粹为公事而来,拿着写字板、铅笔,面容严肃。“早上好!”他说,“我想了解一下你的闭路电视的情况。它一直在使用,是吗?”
欧文点点头,稍稍有点警觉。就算警察不那么可靠,他也一直都把他们当作盟友,但是,他尽量不对他们提什么要求,而他们也从来没有问过他什么事。
“我们需要最近十天的所有录像带。”那位警察说得很简明。“请配合。”他想想又补充了一句。
“没问题,”说话的时候,欧文就在想到底怎么拿给他。他得等他儿子奥斯卡放学回来后问问才知道。这些事情奥斯卡最清楚,他甚至有他自己的电脑,在店铺楼上他和妹妹合住的卧室里。“你们在找什么?”
那个警察耸耸肩。“我们只是卖苦力的,警察普罗德指英国儿童作家艾尼德·布莱顿的儿童故事《诺弟》中的警察普罗德先生。从不问为什么。”
他大笑,但笑声很短。欧文认为陪他一起笑是明智之举,于是也笑了。“今天下午给你行吗?”他问。
“只要你能把它送到警察局就行。我今天想把它们都收齐。”
二十
参加完韦瑟比的会,莉兹决定回家,因为情况已经很清楚了,呆在这儿也没什么忙可帮。当电梯在五楼就快关上门时,有一只手伸了进来,于是门又开了。汤姆·达特默斯走进来,疲惫地对莉兹笑了笑。她也很累。在贝尔法斯特的时候,她已经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利亚姆·欧菲兰的身上;可是自从她回到伦敦,她的脑子里就只有索海尔的事。这似乎有些不可思议。她盼着回到寓所,努力把那一天的事情整理一下。
“今天可真够呛,”说着,他用一只手松了松领带。“尤其是你。想喝一杯吗?”
他说这话时很随意,但却很热情。她还在生气,但已不再针对汤姆——事实上,那天下午她对他显得非常咄咄逼人,为此她感觉很糟糕。“为什么不呢?”她说,瞄了一眼手表,尽管她晚上什么安排都没有。
他们去了一家酒吧。这家酒吧所在的旅馆是新开张的,外装饰多采用钢和玻璃,离泰晤士大厦不远,它的外观比军情五处的工作人员常去的那些卖酒的地方要光鲜得多。“我并不反对‘康普敦之盾’位于伦敦伊斯林顿的一家酒吧。,”汤姆解释,“但我觉得这里要安静一些。”
这个酒吧里的客人都是些小有成就的商务人士,不像马渡口路和威斯敏斯特附近的酒吧,经常出入的都是些邋里邋遢的文员和记者。她的身上还是那一件去贝尔法斯特时穿的亚麻夹克,让她欣慰的是,经过两天的旅行衣服看上去还不错,因此,进了酒吧她自然没有任何格格不入的感觉。这是她第一次在工作以外的场合见到汤姆,平时见到他要不是在开会的时候,要不就是像那天早些时候那种令人担忧的场合。现在她才注意到他非常有魅力。他身材高大,六英尺一英寸或者两英寸,宽阔的肩膀,但他属于瘦长型的,而不是肌肉型的。他穿着质地较轻的蓝色西服,颜色鲜艳的领带很可能招来电视新闻播音员的嫉妒,皮肤略带古铜色。他的到来确实让一些女士侧目。
莉兹要了干白葡萄酒。面前的桌子上放了一大碗脆米饼,她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开始嘎巴嘎巴地吃起来,这时,她才意识到她已经饿极了。最近一次吃东西就是克罗登旅馆的早饭。她不能确定汤姆这一次约她出来是为了社交性的聊聊还是要谈工作。
“我想问一些有关‘杏仁软糖’的事,”他们要的酒水一到,他就说明了目的。“我知道你休假时戴夫开始接替你和他联络,但是你和他认识的时间更长一些。”他从快要见底儿的碗里拿起一块脆米饼,若有所思地大声咀嚼着。“在‘杏仁软糖’的个人经历中如果有什么值得追索,你一定会了解。”
“我一直在绞尽脑汁地想。”
“当然,”他说,“我只是想了解一下他的交友情况——你知道的,也许他会对他们中的一个说了些不该说的话。即使是最好的特工有时也感觉有必要找个人倾诉一下。”
“他一点都不合群,”莉兹说。她呷了一小口葡萄酒。“这一点在他刚被招募时就已经得到了确认。他没有一个好朋友,甚至连真正亲近的伙伴都没有,尽管他和同学相处得都很好。他们中的大多数现在都上大学了。”她显得有些语塞。“‘杏仁软糖’本来也要……”她低下头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她不喜欢在同事面前表现得情绪化。
“我知道这事让你很难过。”他同情地说。
“戴夫也是一样。”说这话时她没有多想,她提醒自己汤姆只是一番好意,何况这件事自始至终都不是他的错。随后,她接着说:“你在巴基斯坦的时候遇到过类似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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