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小艳史

作者:老张斌




  “你不要误会,我在想别的事情……”
  “你跟我在一起却在想别的事情?这也太过分了吧?”
  “啊,别误会,我有个毛病,不管什么时候,思想说溜号就溜号,主要是想一句诗,有点走火入魔……”
  其实我想的是今天晚上的事儿,她肯定不让我走,还想让我“试”。我对此很反感。我已经试过了,跟我想象的相差十万八千里。在没有真正体会之前,我想象中那可能是世界上最美的事情。今天真正试过之后才知道,那滋味一点也不好。再说,她不是处女。我怎么能跟一个和别的男人上过床的女人结婚呢?既然不想要,何必还跟她继续上床?那不是不道德吗?所以我必须想个说词,摆脱她。
  “你这个毛病可不好,”她批判着,“一句诗比爱情还重要?那你写诗是为了什么呢?不是为了爱情吗?普希金的诗不都是歌颂爱情吗?当爱情真的到来时,诗人却去想诗,而不想爱情了,这真让人难以理解。”她嘴里说着,并没有放弃吃饭。她用小勺子舀着米粥,一口一口地往嘴里送,很少吃菜。桌子上的四个炒菜几乎没动过。
  我给她往碗里夹了点菜,劝她多吃菜。我算了一下,她今天一天就花了我七十多,明天还不知道想买啥呢。唉,这个小白,给我介绍的是个什么人啊?既不纯洁,又俗不可耐。你看人家安,从来不说钱的事儿,更不会花男人的钱。
  小勺子打在了我的手背上,一双眼睛瞪着我。
  “啊,对不起,你说什么?”我回过神来问她。
  “我什么也没说!”
  我用毛巾擦着手背上沾的米汤,说,“我又想诗去了,这的确不像话,跟爱情在一起不想爱情却去想诗,好像诗比爱情还重要似的,你说这不是本末倒置吗?”
  她笑了笑:“说说看,你想的那句诗什么样儿?”她是想检验我是不是在撒谎。这难不住我,我张口就来。
  “我曾经爱过你,这爱情的火焰,至今还没有止息……”
  “这是你写的?”她瞪着我,一脸的讥笑。
  “当然不是……是普希金写的。”我讪笑着说。
  “那你想的那句诗呢?”她穷追不舍。
  “我想的是关于秋林……咱们上午不是去秋林商场了吗?秋林这两个字挺有诗意的,我一下子就想到了秋天的树林,比如俄罗斯的白桦林之类,有个采蘑菇的小姑娘,胳膊上挎个篮子,她没有采到蘑菇,却采到了一片树叶……我想的就是这个画面……”
  她点了点头,说:“嗯,像那么回事儿……不过,大概你也听说过,凡事再一再二不能再三,要是你跟我在一起,思想总溜号,那我可就要生气了,因为你不重视我。”
  “我保证……”我低头大口大口地吃起饭来。
  
  五
  “我一个人不敢睡觉。”她说,“你必须在这儿陪我。”她已经躺下了,却拉着我的手,不让我走。
  我看着她,这个姑娘躺在被窝里,辫子松开了,曲曲弯弯地散漫在枕头边,那么柔软,像一片云,包围着那张洗得干干净净,白里透红的小脸蛋儿,她的眼睛水汪汪的,十分无助,像是在哀求。看到她这个样儿,我的心就软了,我觉得我太无情了。这么可怜的一个姑娘,她请求你留下陪她,也许她是真的胆小,一个人不敢睡。她是为你才睡到这个陌生的房间的,你怎么能一走了之呢?再者说了,就算你不爱她,就算她不是处女,到底她也是个姑娘不是?她长得也还算漂亮不是?你就是跟她再试一回,也不会有多大损失,反正你已经失去了你的童贞,还在乎再失去一次?
  我们躺到了一起,互相抚摸着,搂着,一下一下地亲嘴儿。我亲了她的两个小桃子。我的感觉比中午好多了。
  “这回你慢一点,不要那么着急……”她说,抚摸着我的后背,很温柔。“你要从思想上解决这一个问题,就是干这种事儿并不像你想的那么丑,恰恰相反,它是美好的。我说的是性爱。两性之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能表达相互之间的爱意呢?再也没有了,你说是不是?”
  “我是害怕……”我继续亲她的小桃子。我爱上了它们俩。
  “你怕什么呢?怕我怀孕?”
  “是……”其实我根本没想到这一层,她一说,倒真吓了我一跳。
  “不要紧,你只要别往里边射就行了。”她说得很平淡,好像她对此已经习以为常。我立即反感起来。
  “我不是怕那个……”。
  “那你怕啥呢?”
  “我怕弄坏你的处女膜。”说完我盯着她的眼睛,看她是不是想撒谎。
  她笑了笑,说:“处女膜真有那么重要吗?我给你讲个故事……
  不是故事,是真事儿,你听了一定会说不可思议。”她说。“有一次,上解剖课,老师说今天标本闹恐慌了,咱们班没有人体标本,怎么办?有没有哪位同学自愿充当人体标本?一个男同学自愿上了标本台,老师指划着他的身体,这儿是什么,那儿是什么。讲完了,问女生,有没有自愿的?大家你推我,我推你的。最后经过选举,把我给选上了,因为我的体形最标准。我只好也像那个男生那样,躺到标本台上,让老师用教鞭指划着讲,这儿是什么,那儿是什么……”
  “天哪!你就光着身子让大家看?”
  “是啊,不就是一个身体吗?谁没有哇?看就看呗,又不缺胳膊少腿的。”
  “天哪!”
  “又有一次,在千山顶上,天晚了,又下起雨来,我们下不去山了,只好睡在大庙里。大庙里没有窗户,冷得直打哆嗦。男生们就问女生,有没有愿意让他搂着睡的?为了取暖嘛。实在是冷得受不了了,女生们就各自找自己喜欢的男生,让他搂着睡……”
  “你也找了一个?”
  “嗯。”
  “你喜欢他?”
  “嗯,他是我们班的篮球队长,每次比赛,我都去给他们加油。我一直想跟他好,就是没有机会……”
  “结果呢?”
  “结果你不已经知道了吗?”
  “我知道什么?”
  “他偷走了我的处女膜。”
  “天哪!”
  
  六
  送走了她,我就去找小白。一路上我回忆着跟秀在一起的两天,这两天除了去了一趟秋林商店,几乎全在床上。从前我对姑娘的理念(她们是神圣的,像仙女一样,需要仰视,需要小心翼翼)遭到了无情的打击。她一点也不神圣,简直就是一个大俗人,从里到外,彻头彻尾。她甚至有点无耻。她再一次用她自己的身体给我当人体标本,给我讲这是什么,那是什么,把我从前视为神秘之物,完全当作稀松平常之物,就像拆一件机器一样,把那些零件的名称、功能,一一详细讲解。这样一来,对我来说,一个姑娘,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充满神秘的世界了,我对她就像对我自己一样,一目了然。事后想想,实在是太可怕了。
  我想爱情之所以能够成立,原因就在于双方都保有一种神秘,一个未知角落。只有这样,才会构成吸引。为什么说结婚是爱情的坟墓?就因为它失去了原来的那份神秘,不再具有诱惑。你对她了如指掌,就那么回事儿,她跟你一样凡俗,比你还俗。对这样一个凡俗之人,你还能爱得起来吗?
  小白正在收拾饭桌上的东西,见我进来,以为我又是来混饭吃来了,就说:“来晚了,啥吃的也没有。”
  “王木呢?”
  “李有良找他说事儿去了。”
  我坐到了椅子上,看她扫地。她见我不走,就站在那儿看着我,问:“有啥事儿?”
  “我想跟你这个媒人说说秀的事儿……”
  “她咋啦?你俩不是挺好的吗?”
  “她不中我的意,我不想再跟她来往了。”我坚决地说。
  “为啥?”
  “她太俗。”
  “咋个俗法?”
  “我给你举个例子,见面第一天,她就把我口袋里的钱都掏走了,说是给她自己买两件衣服,还说衣服穿她身上,实际上是为了给我看,因此也就是为了我……”
  小白笑起来,地也不扫了,坐床上了,好像对我讲的故事挺感兴趣。我继续说:“我总共就80多块钱,一个上午她就全花光了,弄得我这个月连吃饭钱都没有了,只好问书典借……”其实我想说的不是这些,但我说不出口。
  小白问:“就为了这个?再没有别的了?”
  “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