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小艳史

作者:老张斌




  我在黄昏的大街上踟蹰,晃晃荡荡,估计像一个酒鬼,凡是从我身边走过的男人都要看我一眼,而姑娘们则都避得远远的。过去以后就回过头来指指戳戳的,嘁嘁嚓嚓的,掩口而笑。她们笑什么呢?当然是笑一个酒鬼,不在家呆着,还到大街上来晃荡,让人耻笑。她们,我才不在乎呢。我现在好像明白了一个真理,姑娘,我从前最喜欢的一帮子,她们都很可爱,我总想得到一个,或者得到一帮子,以为那是最大的快乐。不,生活告诉我,不是那么回事儿,她们不会带给你快乐,倒是会带给你祸殃。一点不错。所以不管你们怎么指我说我笑我,我都对你们不屑一顾,我不会再爱你们当中的任何一个,包括安。
  我的眼前是一个明亮的热闹的所在,人们三三两两,进进出出,嘻嘻哈哈地笑着,手臂互相挽着,好像故意向我发出挑战。这儿是电影院。海报上画着一个外国人,不是一个,而是两个,其中有个金发美女,另一个是个长着小胡子的男人,他们驾着一辆马车在绿色的田野里奔跑。我看过这个电影,是一部老片子,名叫《幸福的生活》,我还知道那个金发女郎名叫毕百玲,那个男的叫个乌鸦。两人都是集体农庄的主席。影片里有一首好听的情意绵绵的插曲,我和书典常哼唱开头的两句——你从前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哥萨克,勇敢的鹰……
  我坐在最后一排。我不是为了看电影,而是为了坐着,坐在人群之中,又在人群之外,我想享受一下人群。我是一个俗人,俗人必须生活在人群中。我还想看看毕百玲,她长得真好。她的性格也挺可爱。那首插曲就是唱的她,她的内心情感。她爱上了那个乌鸦。我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爱他?他有什么可爱之处?难道就因为他是一个哥萨克你就那么爱他?是的,就因为他是哥萨克,是一只勇敢的鹰。他还是她的初恋。她也是我的初恋,我指的是安。但我不是哥萨克,我不是一只勇敢的鹰,而是一只胆小的鹌鹑,一只和平鸽。就是说看上去挺美,但到了关键时刻就包了,就一钱不值了。
  可能因为是老片子吧,一直到开演,也没坐满员,至少有五分之一的空位。我希望有个姑娘坐我旁边。我不爱她们,但我还是爱闻她们身上的气味,那种青草或者丁香花的气味。她们好像知道我不爱她们,所以谁也不往我跟前凑合。也不能这么说,在电影开演一会儿之后,来了一位,坐我前边了,她的头发的香味一波一波地往我鼻子眼儿里送,足够我闻到电影散场了。她开始是一个人,让我有一点窃喜,但不多工夫就又来了一位,看样是她的爱人,或者情人。他拿着两根冰棍,你一支,我一支,吃了起来。他们还小声说话,还时不时地做点小动作,那个姑娘把她的脑袋靠在了那个男的身上,那个男的把一只胳膊(手是看不见的)横到了她的胸前,两个人都比赛着喘着粗气,让我有点怀疑,别的事情还没发生。我可以放心地走了。我一走,他们就自由了。
  片子断了,大厅的灯忽然亮了。挺好。前排座那两个人……天哪,那个姑娘的头发,我是说,她的两根大辫子怎么盘到头上去了?她那么一盘有点像一个人,像谁呢?啊,像破秀!这一下,我可是蒙了。虽然说我不爱她,我和她已经吹灯拔蜡了,但……她站了起来,对那个男的说,她想去趟厕所。那个男的也站了起来,并且回过头来朝后看了看,天哪,这不是那谁谁谁吗?我一下子就认了出来,他就是那个虎背熊腰的上海佬儿!当那个姑娘从她们那一排坐椅出来,把她的面孔转向后边时,我差一点就大叫一声“嘿!”
  她不是别人,正是破秀。
  我跌坐在靠椅上,像他们那样喘着粗气。我想我还是快点走吧,不然她一回来就会发现我,那会十分尴尬的。
  我从电影院出来,抹着额上的汗,心里纳闷儿,这两个人是怎么搞到一起的呢?这岂不是说,上海佬背叛了安么?她还能跟他去南方吗?也许,她是跟另一个,就是那个娘娘腔?我真受不了。
  
  八
  我骑着我的破白山自行车,吭哧吭哧地往南岗蹬。中央大街的地面是上个世纪用石头铺的,看上去挺美,骑车子就受罪啦。从前我去找安,心里的滋味无比甜蜜,再难骑的路我也不在乎。今天我去找她,就像去找死神一样地悲观。这时候的中央大街就成了我的死对头。没多久,我的头上脸上就流淌着像眼泪那么大的汗珠子了。
  当我从秋林商店门口经过时,我觉得这家商店就跟我老朋友一样,对我龇牙一笑,当然是嘲笑。我诗中那些个美好的意象,什么秋天的白桦林啦,什么南飞的雁群啦,还有篮子里挎着一片落叶的小姑娘啦,都站得远远地望着我,对我进行嘲笑。
  当我气喘吁吁地来到安的房门外时,我的心也在那儿呼呼哧哧地喘。我记得好像是上个世纪某个寒冷的日子,曾经来过这里。我们相对而坐,井水不犯河水。她的光彩照人的小脸蛋儿就在我眼前发出诱惑的信号,我却不敢向它靠近。
  我举起了手,它却没有落下去。一个男人正在里面大声说话,女人的声音比他还大。怎么回事儿?安在跟谁吵架?
  我不是用手指头而是用拳头使劲擂门,整个走廊都能听见我发疯似的擂门声。只有这样才能制止里面的吵嚷。“哗啦”一声门开了,我怔在了那里。你们一猜就知道我看见了谁。
  给我开门的那人不是安,而是李有良。他穿着便服,也就是一件竖条条府绸衬衫,一条藏蓝色毛料裤子之类。衬衫扎进裤子里,看上去挺精神。他怒气冲冲地瞪着我,回头问安:“怎么回事儿?是你叫他来的吗?”
  安见是我也有点慌张,这从她的眼神就能看出来,但她很快就装得很高兴的样子,冲我叫道:“是啊,是我叫他来的,怎么,你不高兴?”她说完却瞪了我一眼,让我摸不着头脑。我站在门口,等待发落。这时候我又一次表现出了包样儿。我干吗不大大方方地进去坐下,不对李有良开个小小玩笑之类?我就像个傻瓜样地那么怔站着,不敢进也不想退。再没有比那个样儿更让人恼火的了。要我是李有良,就会用鼻子哼一声,对这个包不屑一顾。这样的包有什么可计较的?你就是给他十个胆子他也竞争不过你。这个李有良啊,看来也缺少骑士风度,居然那么小肚鸡肠,一见情敌进来就要气绝身亡的架势,鼻子和嘴巴都移动了位置,全他妈的歪歪了。
  “要么他走,要么我走,你说吧!”他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向安下着最后通牒,眼睛再一次横了我一下,像一根棍子拦腰扫向我,恨不得一棍子把我的腰打断了。
  我本想对他说,你不要误会,我来是要告诉安,我从今天起退出竞争,安不再是我的女友,如果她爱你,你们就可以谈谈下一步结婚的事儿,我不但不会阻挠,还要向你们祝福……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就因为我知道安不会嫁给我,没我的事儿。这会儿,我倒觉得,安与其跟上海佬,还不如跟李有良,至少我还能看见她。我得不到她,能时不时地看看她也好啊。一天见不着她,我就想得要命,要是让我一辈子见不着她,还不把我给想死啊?再者,我也隐隐地觉得眼下的局势是,只有安能从李有良手里把我解救出来,她说她要帮我,怎么个帮法?还不就是同意跟他好,跟我断吗?我不能往下想了……可是李有良的态度激怒了我,你以为你是谁呀?谁给了你在这儿发号施令的权力?在安的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谁能赢得她的芳心要由她决定。你牛什么牛?老子偏不尿你那一壶!
  于是我放松了放松,不在门口站着了,像个孙子似的。我走到李丽的床前,大大方方地坐下了,脸上还带着某种挑衅的微笑。
  这一下可把李有良气疯了,他歪歪着鼻子问安:“怎么回事儿?你不是说你跟他已经断了吗?不是说决定跟我结婚吗?那你叫他来干什么?想请他当证婚人吗?”
  他的话对我打击实在太大啦,我没想到,在我来之前,他们已经达成了这样的协议,完完全全地把我给“甩”了。也可以说是安为了我而做出了实质性的让步。天哪!我还以为她只不过是说说而已,谁会为了别人牺牲自己的一生呢?这种牺牲有什么必要呢?你又不欠我的,你什么也不欠,你干吗要这样?你这一份情我一辈子也还不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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