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期

小艳史

作者:老张斌




  我见他已经拿起电话来了,就眯着眼,没有起来。这个世界上要说还有值得我留恋的东西,眼下也就是这个臭烘烘的热被窝了。
  李铁面无表情地问:“多少?四十八节?多长时间?四个小时?老工人不来了?光我们大队装?你等一下,让我们大队长跟你说……”
  他把电话递给我,说:“章队长说天不好,老工人住在镇上,来不了,让咱们自己干……”
  我操他妈!
  我拿起电话问:“章队长吗?我是老柳……你说,我听着呢……”
  王八操的章石头想要这些人的命啊,四十八节车皮,每一节平均五十吨,我在心里默算了一下,总共两千四百吨,四个小时就要装完,就是说每个人要在指定时间内用土篮子把十多吨卵石从距离火车二三十米的地方挑上去。得爬三节跳板,天还在下着雨,跳板一出溜一滑的,又是黑灯瞎火的,一不小心就得摔个仰面朝天。说是二百八十人,其中有一半肝肿大,只能坐着喘,根本就挑不动土篮子。你说这不是想要这些人的命吗?当然,这些人的命已经不算命了,死一个少一个,死一对少一双,都死了更好,省得还给你们开支(每人每月二十四元到二十八元,个别的保留工资或者降上几级),还得给你们粮食吃。心想这样也好,非常好,就让今天多死几个吧,死得越多,对他们本人来说,就是一种解脱,对其余的也就是没摔死的人来说,也可能带来一点好处。什么好处,我一时也想不出来,至少会引起当局一点重视吧?
  我看一眼眼睛通红的李铁,他已经穿戴整齐,正往肩膀上系垫肩呢。再看睡炕头上的王钢,还在那儿坐着磨蹭呢,一个哈欠接着一个哈欠,嘴张得像个扬子鳄。瞧他那个懒洋洋的样子,一点也不像个反动派,反动派都是一听哨子响就扑腾一声从梦里坐起来,三下五除二胡乱穿上破衣滥衫,下地集合待命,一个个积极得像个劳模,哪有他这么磨蹭的?我是说,他根本就没有认罪服法,好像对摘了帽子重返革命队伍一点也不关心。他说过,就是把这里边的二百八十顶帽子全摘了,只剩一顶也是我的,我着什么急呢?
  为什么他这么悲观?因为他的帽子是县委书记亲自给他戴的,只要这位书记不调走,不下台,不死,他就别想重回革命队伍。他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而那位书记也就是破秀她爹今年才五十出头儿,离死还早着呢。我想过,等我摘了帽子,要是破秀想帮我啥忙,我就让她给她爹说说,放我的朋友王钢一马,不要再打这只落水狗了。据说这些雄性动物们为了争老婆或者争领地打得你死我活之后,只要对方承认失败了,夹着尾巴走了,胜者的一方就宽宏大量,站在原地目送他远去,绝不再追着往死里咬。这是一种王者风度,也是一种战略眼光,他想的是日后他也有被别的更强者打败的时候,到那时,人家同样也会放他一马。
  李铁问:“我去把人叫起来吧?要不要中队长先开个会?”
  我看也不看他,一边穿衣一边恶声恶气地答:“你是生产主管,你问谁?”
  他听出来我的不满。我就是让他听出来,让他学乖点儿。他屏息静气地从我眼前低着个狗头钻到雨里去了。他没有雨衣,我们谁都没有。就是有,只要大队长不穿,谁也不敢穿。我不说你娇气,我只要不穿,你就不敢穿。这就是权威。我发现,不知从何时起,权威就在我身上长出来了,走到哪儿(当然只限于我们这二亩八分地),人们都要看着我的脸色,显出毕恭毕敬,小心翼翼,好像我是什么大官儿似的。只有王钢不买我的账,他还像个团县委书记似的,摆臭架子,有时也让我恼火。
  我也像王钢那样打哈欠,把嘴张得像个扬子鳄,比他张得还大,像个当爹的扬子鳄。我磨磨蹭蹭地穿衣服,系垫肩。一脸的火气。
  大棚子那边响起了哨子声,我估计许许多多的梦(美梦和噩梦,多半是噩梦)都随着尖锐的哨音像水蒸气一样蒸发了。
  
  九
  当车头像跑累了的猛兽喘着粗气爬回车站去把一条黑黢黢的大蜈蚣丢在专用线上也就是把痛苦和死亡留下来时,我的决心才最后下定。
  我先把老余头找来,跟他交代任务。我对他说,今晚的任务非同寻常,至少要有一百人摔伤,也可能摔死个百儿八十的,最后如果只有一个幸存者,那就是你。你必须如实地记下每一个人摔死摔伤的时间,地点,以及有关的一切,日后你有可能成为现场唯一的目击者,责任十分重大。
  二百多个难兄难弟从充满了噩梦和二氧化碳的大棚子里跑出来,按中队建制站好排,站在第一场冷雨中。李铁把今天的任务说了一说,最后的话是:“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完成任务,这是党对我们有没有彻底悔改决心的考验!”这家伙正是毛主席一贯反对的典型的党八股,每次都是老一套,没有一个新语汇。
  他讲完照例问我一句:“大队长还有啥指示没有?”
  也是八股调,连一个字都不会变。这种脑袋就是花岗岩。
  我看着眼前的可怜虫们缩脖端胛一个个冷得直磕打牙,我自己也感到了第一场春雨的冷度远不是别的雨能够与之媲美的,它直接就进入了牙缝和每一个骨头缝里,在那儿像蚂蟥似的使劲往里钻。我走到队前,撸了一把脸,用最为平淡平直的略带水音的声音说:“今晚是个不平常的夜晚,也可以说是一生难得一遇的夜晚,希望大家能够珍惜,永志不忘。”说完这句话,我就带头抄起扁担土篮子,朝那条瞪着血红眼睛的黑蜈蚣走了过去,像一个从容就义的革命烈士。当时我的确有那么一股豪情,确切地说是悲情。我突然感到人生的毫无意义。人生就是任人摆布,被人捉弄,自我捉弄,也就是在权力面前像个孙子,把脑袋一缩,把屁眼夹紧,别让屁放出声来。
  他妈的狗人生!
  
  十
  真是一场好雨!
  老杜甫早在一千年前就看见了这场春雨,他破例地极为抒情地高声吟道:“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说实在的,我不怎么喜欢老杜,认为他这人太较死理儿,也就是太忧国忧民,读他的诗总要把眉头皱紧,没法开心。比较而言,我更喜欢老李白,他的诗都是从酒坛子里泡出来的,带着一股酒香。据说老人家最喜欢诗三李词三李。词三李中有个女才子李清照,是我最最喜欢的。我喜欢她的凄凄惨惨戚戚,一种冷雨般的人生感受。
  
  我躺在绵绵细雨里,就像躺在湿淋淋的诗句上,那些不停地洒到脸上的雨丝有一股甜甜的味道,我对它充满了温情和爱恋,就像当初对那位天下第一美女,她的名字叫安。
  安,再见了,今生今世,来生来世……
  
  十一
  这是我最后的意念吗?可能是。也可能是事后的杜撰吧?谁知道。这些都无从考证了。无所谓了。
  静静的病房,静得像一个真正的病房,也就是我曾经向往的那种——雪白的墙,雪白的床单,雪白的大衣,雪白的大口罩,之类。安就站在那个明亮的玻璃窗前,望着外面的小树林,那儿随风摇曳着一株紫丁香,紫丁香的香味染上了她的头发,嘴唇,进入她的气息,血液,让我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够呼吸到,并为之陶醉。
  是的。
  我说的是从前,上一辈子,曾经有过一个叫安的姑娘,我曾经像一个诗人那样为之倾倒,为她写下一个又一个美丽的诗句。她就像一个美丽的诗句,在我的心头低吟浅唱,清风徐徐吹拂我的脸颊。
  “你醒过来啦?”她当时就是这么问的,微蹙着眉毛,微眯着眼睛。
  我醒过来啦。我为何会醒过来?我是何时因为何故睡过去的?这事让人百思不解。
  我看着她,那苍白的忧蹙的脸上,有一种前世的姻缘闪闪烁烁。她俯下身子,一股丁香花的香味来到我的意识之中。还有一滴泪水,像雨水一样洒到我尚有感觉的脸上,像一条毛毛虫从高处往低处爬行。然后是,然后是,湿漉漉的嘴唇,贴在了,贴在了干燥的沙滩上,龟裂的土地上,那片被记忆丢弃的荒原上。
  我感到惊奇,瞪着两眼,想看,想问,想闻,想知道发生的事情。但我却被死神的无情的手指,拉进了黑暗之中,永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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