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画廊忣殇
作者:[美国]丹妮尔·斯蒂尔 著 吕洪灵 译
“那我们去亨利酒吧,”她简洁地说。她喜欢在那里用餐。那家饭店是她在伦敦最喜欢的一家。
“天哪。简直不敢相信这发生在我身上。你能相信吗?”他转身冲塞维尔咧嘴一笑,塞维尔也开心地对自己的朋友笑着。结局比他想得好得多了。他为利安姆感到激动,也感激母亲给了他一次机会。
“能,我能,”塞维尔利索地回答道。
“小子,我欠了你一大笔。”说着,利安姆和他击了一掌。他们俩在萨莎看来就像俱乐部里的两个孩子,她希望利安姆晚上在亨利酒吧会举止得当。艺术家总是让人拿不准,这也是为什么她很少带他们去那里。但她决定冒险带利安姆去一次。他身上有种天真迷人的东西,如果他做出格的事情,或者大喊大叫,她会告诫他检点一些的。她的艺术家在她看来就像孩子一样,虽然有的比她年纪还大。她觉得自己像他们的代理妈妈,会有很多事情,但这也是她热爱这份工作的部分原因。画家是她的小鸡,她是他们的鸡妈妈。尽管她并不比利安姆年长很多,但他看上去像小飞侠彼得·潘一样需要个妈妈。
“我们八点用餐。我让司机七点半去接你,然后你们再到宾馆来接我。我会在楼下等,”她在和塞维尔离开的时候说。
“别忘了把合同带上,”在他们下楼时他提醒道。
对于他们俩来说,这个下午都是一个有收获的下午,利安姆在晚餐时很激动。他想和她谈画展,谈需要多少作品的事情。他愿意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像个画廊奴隶似的创作出自己有史以来最好的作品。他不会令她失望的。这是一次关键的机会,利安姆明白这点。他一生都在为这一时刻工作着。不管他在私人生活中或者和塞维尔晚上出去时是多么纵容自己,他对工作一向是严肃认真的。他从小就认为自己是为艺术而生的。这使他在小时候就与众不同而且不合群,少年时期和青年时期也是如此。他总是认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因此并不怎么在意。他母亲一贯鼓励他,让他追求自己的梦想。家里其他人可没这么热心,甚至他自己的父亲都把他当怪人看待。这造成了他们之间永久的裂痕。似乎只有他母亲能够发现他的特殊才能。其他人,他的父亲、兄弟、甚至朋友都只认为他很怪,他早期的那些作品在他们看来毫无意义。他父亲称它们为垃圾,他兄弟们则说是胡乱涂鸦。他们不让他介入他们的任何事情,而他在孤立之中就从绘画中寻求安慰。和那些早期受到挫折的人一样,利安姆比他看起来的要深沉得多。萨莎还不知道这些,但她已经感觉到了。她认识的画家个个都有个人的痛苦或者难熬的经历。到最后,这也许会使他们的生活更痛苦,但却也强化了他们的艺术创作及对艺术的投入。幼年丧母的经历使得她对他们抱有更多的同情,也更加理解他们所受的痛苦。有时候她不了解实际情况,反而能更理解他们。她与他们之间仿佛有种没有说出来的和谐关系。
“我想你会喜欢他的作品的,”塞维尔在车里说,显得很高兴的样子。“他很有才华,”他为朋友感到骄傲。
“是的,的确如此。”她对此深信不疑,也为塞维尔发现了他而感到激动。她为自己儿子敏锐的眼力感到骄傲。
“他也是个好人,”塞维尔又向她保证说。“他善良、正派、诚实。他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即便有时候表现得疯狂点,也还是个好人。他很狂,但不伤人。”
“他妻子在佛蒙特这太糟了。我倒想见见她。与之结过婚的人可以告诉你很多有关他们的事情,”萨莎平静地说,有一阵子塞维尔没说话。
“她很棒。他们结婚要生活到老的。她只是在佛蒙特呆一阵子。”
“这是什么意思?”萨莎眼睛质疑地看看儿子。“他们依然是夫妇,还是她离开他了?”
“我想两个答案都是的。他们依然是夫妇,我猜他们在闹分手还是怎么的。他从不谈这事。她每年都去佛蒙特的家看望自己的父母。今年到了九月她没回来。他说她想在那儿呆上几个月。七月份她就去了。利安姆是个很棒的家伙,但我觉得和他一起生活还是不大容易的。她靠在夏冬的旅游胜地做女佣支持他的学业。她在这儿做秘书。她非常支持他和孩子,而且忍受了他作为画家的所有的胡说八道。我想他不会和她离婚的,但我觉得连孩子一起,她要养活五个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希望她能回来。她是个好女人,我知道他爱她。”
“或许我们现在可以让他有所改变,”萨莎说。这是个老套的故事。她的艺术家大多都把自己的妻子逼疯,他们自己作画却靠别人支撑他们的才华。利安姆和他妻子并不是第一个因为艺术的缘故而造成婚姻紧张,甚至解体的事例。她以前就听说过。“如果能有所帮助的话,我可以先给他一点启动金。我得看看他晚餐时怎么说。或许可以帮助他和她摆脱困境。”
“可能意义重大。对他来说时机太好了。他的大儿子明年上大学。他需要这笔钱。”
“但愿我们可以让他赚多一点。但这不是过一晚上就能发生的。”不过他们俩都知道有时候事情就是这样。听了塞维尔对她说的话以后,她希望这样的事会发生在利安姆身上。他的家人当然和他一样配得到这样的结果。特别是当有个孩子要上大学的时候。利安姆看上去不像有个将近二十岁孩子的人。他自己就像个十来岁的人。
塞维尔与母亲拥抱了一下,答应第二天早上一起吃早餐。他们说定十点钟会面,她早上还要打几个生意上的电话。她打算在十二点动身去机场,在离开伦敦之前的几个小时她都想和儿子在一起度过。
“晚上规矩点,”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向他发出了母亲的警告,而他笑笑就离开了。至少这次利安姆不和他在一起了,萨莎暗自思忖着。既然她自己要和利安姆见面,那就不用太担心他对塞维尔的影响了。她猜塞维尔是对的。利安姆或许看起来像青少年,显得不成熟,但是不会伤人。
“早上见!”塞维尔挥挥手,上了自己的车,不一会儿他就得意地开着车走了。这个下午他们干得不错。利安姆起步腾飞了。他刚刚开展的事业获得了戏剧性的上升的转机。
第五章
萨莎的司机开车在七点三十分整接到了利安姆,然后在七点四十五分开到克拉里奇宾馆接萨莎上车。按照先前说好的,她在楼下等他们,他们一到她就钻进车子坐到了利安姆的身边。他穿了一身看上去很体面的黑色西服,和一件原来是白色的但被他涂鸦成红色的衬衫。他忘了这就是他对那另外一件好衬衫、没有被他用来给汽车上过蜡的衬衫所做的事。有天晚上,他喝醉后给衬衫上了色,觉得这样做很好玩。赴宴的当晚他发现这现在是他惟一的一件衬衫。他希望萨莎会喜欢。她不喜欢,但未加评论。他是位画家。她儿子也是,倘若塞维尔以这身装扮到亨利酒吧去,她会杀了他的。然而利安姆不是她儿子。
不露声色地,她瞅瞅他的鞋子,鞋子还算体面,但也不够好。鞋子是成人穿的比较庄重的黑色皮鞋,应该是有鞋带的,但不知为了什么荒唐的原因,他把鞋带扔了。在穿鞋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可能把它派过用场,也许用来捆寄到什么地方去的包裹,但他再也想不起来了。他觉得鞋子没有鞋带看上去更好,他就喜欢这样。他修面修得很光洁,刚刚冲过澡,身上散发着好闻的味道。他的头发光洁无瑕,长长的金色马尾辫上还拴了一根他自己用纯黑丝带缠绕的橡皮筋。他看上去帅气清纯,要不是因为衬衫和鞋子上没有鞋带的缘故,他应该显得很体面,但毕竟他是位艺术家。利安姆不按规矩办事,也从来没有按规矩办过事。他觉得除了自己的准则外根本没有必要遵循别人的规则,这也许是他妻子从七月份就呆在佛蒙特没见他的部分原因吧。除去染红的衬衫和马尾辫,他显然还具有英俊高贵的气质。他是个漂亮的男人,一个矛盾体。如果有其他的生活方式或从事其他的职业,他也许会做演员或者模特、律师或者银行家,但是他身上穿的染红的衬衫在说他不仅是个画家而且是个叛逆的小孩。他说:“瞧我。我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而你就是拿我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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