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4期
最熟悉的陌生人
作者:[美国]埃利塞·沙因 保拉·伯恩斯坦 著 胡开宝 王 彬 缪 余 译
通过对1500对双胞胎的研究,行为基因专家大卫·利肯认为,尽管环境因素会影响人的精神,但每个人都有一个与生俱来的幸福“固定点”,那是调节心情的平衡点。换句话说,有些人天生就有抑郁的倾向,而其他人却快乐对待生活。
和我一样,埃利塞是一个天性乐观的人,她已经经受住抑郁症的考验。同时,她也是一个敏感的、体贴的理想主义者,当有什么让她失望时,她总是能够理解别人的痛苦,而且一个人默默承受痛苦。
平衡点决定了你一半的幸福感,但这由基因说了算。另一半是由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幸与不幸决定的。利肯1996年告诉《纽约时报》,他和他的合著人发现,“和被分开抚养的同卵双胞胎相比,一起长大的双胞胎在幸福感上的差异很小。”
以前,我通常充分利用杰茜在幼儿园的一周3天时间,为杂志编辑捕捉故事素材或为自己的散文绞尽脑汁。但是自从埃利塞回到巴黎,我就无法再回到从前的生活。我把大量的闲暇时间用在喝茶,研究如何与埃利塞一起了解到关于那个“秘密研究”的更多信息上了。
凯瑟琳·博拉斯是第一个告诉我有关双胞胎妹妹消息的人。我想她应该还有些什么没和我说清楚。就在埃利塞找到我的两个月前,路易斯·威斯公司在2月底正式关门。她是最后一个离开路易斯·威斯公司的员工,这段日子一定在忙着做些扫尾工作。
我翻出了平日里记录问题和想法的笔记本,拨通了凯瑟琳的电话。没等她开口说“你好”,我迫不及待地把所有的问题都抛给她。“埃利塞和我为什么会被分开?为什么不在我们被收养的时候对我们进行研究?我们的生母同意我们分开领养吗?还有没有其他的双胞胎至今都不知道自己是双胞胎?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生母有精神分裂症?1987年,在我联系收养机构查找关于亲生父母家庭的非公开信息时,为什么没有人说我是双胞胎呢?”
“你的养父母在收养你时,本应该有人告诉他们你是双胞胎。1987年你本应该了解生母的精神疾病。只是那个时候,处理事情的方法有所不同。”凯瑟琳说。
路易斯·威斯公司没有向我的养父母透露生母的精神疾病,对此我一点儿不惊讶。1968年,法律没有规定必须披露这些情况,也没有法律专员调查生母的病是否具有遗传性。此外,如果我的养父母知道了生母的精神问题,他们也许就会领养其他孩子了。不过,如果生母的精神病是由环境因素引起的,那么我的养父母很可能还会领养我。
要是养父母知道西摩·凯蒂的著作,他们在领养“来历可疑”小孩方面就不会这么开明。20世纪60年代,凯蒂在国家精神健康研究所担任精神病专家。当时他发表了一系列精神分裂症研究成果,提出基因对这类疾病的影响。凯蒂发现,母亲是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被收养的孩子,其精神分裂症发病率和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生母带大的孩子一样高。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大约占总人口的1%, 但凯蒂认为,如果孩子的父母有一个患有精神分裂症,那么这个孩子的发病率在10%至12%;如果孩子的父母都患有精神分裂症,那么这个孩子的发病率将会是40%至50%。
最近所做的研究表明,双胞胎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比普通人要高,但是科学家还无法确定原因。如果双胞胎中的一个患有精神分裂症,那么他们的双胞胎兄弟或姐妹患上此病的几率高达40%至60%。
虽然精神分裂症由父母传给孩子的概率很高,但有关数据正在大幅度下降——第二代亲属如孙子辈的遗传概率从12%降至5%。不过,这一概率还比正常人高4%。想到杰茜, 我安慰自己,希望精神分裂症并不完全是遗传下来的。相反,遗传学家认为人们继承的只是患有这种病的倾向,环境因素后来对这种倾向施加影响。
由于凯蒂和其他人在该领域所做的研究工作,1987年我与路易斯·威斯公司联系时,情况发生变化,大多数精神病专家认为,精神分裂症和其他大多数疾病一样都存在基因遗传的可能。结果,纽约州在1983年通过了法令,要求所有的领养机构必须向养子女和养父母提供非公开的医学资料。
“是谁最早提出要让双胞胎分开领养的?” 我问凯瑟琳。
“路易斯·威斯公司当时的首席精神病顾问维奥拉·伯纳德提出分开领养会对双胞胎的成长更有利。”凯瑟琳平静地向我解释,仿佛她在讲述世界上最平常的事。以前,我在《纽约日报》上读到过伯纳德的观点,但我觉得这种观点实在太荒唐了。
“我能告诉你的只是有一项研究,双胞胎因此被分离。大概一年一次,有人去双胞胎的家里研究他们。” 她继续说道。
“难道没有人认为将双胞胎分离是错误的吗?” 我问道。
“那个时候,双胞胎分开领养是合法的。但道义上应不应该这么做,我就不知道了。判断历史的对与错总是危险的。请记住:以前很多情况都和现在不同。医生不能为了挽救患者就直接告诉他们得了癌症。”
这项研究今天看来是有悖道德的,但在开展这项研究时,没有任何规定要求征得当事人的同意,而现在必须如此。路易斯·威斯公司征得亲生母亲的同意后,让不同家庭收养多胞胎。但是收养家庭并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双胞胎或多胞胎。那个时期,关于行为研究的准则还没有出台。1979年,那组三胞胎重逢的前后,美国卫生、教育与福利部发表了《贝尔蒙报告》,这份报告确定了所有人类主题研究的道德准则,阐述了希波克拉底的格言“不要对任何人造成伤害”。报告要求参与研究的人必须是自愿的,必须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
当时在酝酿这项双胞胎研究时,没有法律禁止分离双胞胎。只是在1981年,纽约州才开始要求收养机构让同胞子女被同一领养人收养。1998年,国际双胞胎研究协会宣布双胞胎和多胞胎有权被一起领养。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我和埃利塞刚出生时的情景。不知道我们被领养之前,有没有在一起生活过。
“是的,你们一起在一个寄养人家里,直到5个月后各自被正式领养。但是你们两个身体发育的情况不同,那可能是你们被排除出这项研究的原因。”凯瑟琳解释道。
“如果他们想在不同的环境里对我们进行研究,那又为什么把我们放在同一个寄养人家里呢?”
“他们建议过寄养人把你们分开照料的。” 凯瑟琳说。
我觉得在一个家里分开照顾两个婴儿是件相当辛苦的事。我不觉得我们的寄养人能抚养好两个孩子。
在劳伦斯·怀特的《双胞胎》一书中,他写道,维奥拉·伯纳德在分离双胞胎时划了界限:孩子们是否经历了“双胞胎反应”和他们什么时候经历这种反应。20世纪60年代早期,心理分析学家把“双胞胎反应”定义为一种极端的相互依赖,双胞胎的一方支配另一方,被支配的一方处于被动地位。但是,没有明显的方法可以鉴定“双胞胎反应”。伯纳德博士认为双胞胎一旦相互依恋,这种情况会很快发生,之后再将双胞胎分离将对他们非常有害。
“她怎样肯定我们没有相互依赖呢?” 我问。
“我不知道。” 凯瑟琳带有歉意地说。
我尽量问一些合理的问题,希望得到合理的解释,但是凯瑟琳的答复却又引出了更多的问题。
“路易斯·威斯公司1987年给我的来信中,提供了一些非公开信息,但显然不完整。你能否把修改后的信息寄给我?” 我问凯瑟琳,她答应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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