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最后一个匈奴
作者:高建群
“世界上有些偏僻的角落,总是需要那些耐得住寂寞的人去填补的。可是,亲爱的朋友,你们做你们的扎根派吧,我却要走了。”这是平头在说话。说话的途中,他还看了丹华一眼,然后继续说:“这次回北京,我顺便联系了一下工作,在郊县的一个老干局,找了份差使。我已经对政治厌倦了,对无休止的你争我斗厌倦了,我想找一个安静的避风港,找一个贤妻良母式的女子,度过这后半生。”
丹华有些惊讶地望着平头。平头的消沉她是知道的,但平头的这些话,却出乎她的意料,尤其是“贤妻良母”这几个字,刺伤了她。她想立即就反唇相讥,但是,没容她开口,姚红却抢先一步,开口了。
姚红不能放过这个适宜的机会,于是抢先开了口,“我也要走了!”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好像她的离去对不起这个松散的小集体,对不起依然留在这块土地上的别的人似的。“我这是最后一次,来参加这个聚会,下一次,我在北京的家里,招待同学们吧!”
姚红的话音刚落,那个山羊胡子,立即紧张起来。他是因为姚红,才迟迟不走的。他每天以主要的精力,盯着姚红,然而这么重大的事情,他竟然一无所知,而且,时至今日,他的身份,也只配和大家一样,做个听众,等待姚红宣布这个消息。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有些愤愤然了。
姚红是个复杂的女性。关于她的那些传闻,不时出现在肤施城的街头巷尾。当然,嚼舌是人类的一种天性,尤其是对她这样引人注目的姑娘来说;说一句刻薄的话,男人的嚼舌出于想入非非,女人的嚼舌则出于嫉妒。据说,她在大队支书的土炕上,在公社主任的硬木床上,或者是工厂主任的长沙发上,都躺过,在她的目光的注视下男人无不臣服,而臣服的下一步就是接受她的驱使,为她奔波和效力。她们姊妹三个,一起来陕北插队,她是老大,老二老三,都先后由她出力,办回去了,她这是最后一个,如今,她也要起身了。
严格地讲来,这个小群体,对姚红的每一次光临,并不怎么欢迎。那些传闻,自然也传到了他们耳里。生活是沉重的,它对待每个人都同样沉重,但是,为了活得轻松一些,就非得那样掉价不可吗?姚红的走,对大家来说,也没有太大的震动,因为她有的是办法,她终究会走的,这个大家心里都明白。
姚红讲完后,久久地没有人搭茬儿,这使她感到不安。她知道大家的心思还停留在刚才自己宣布的那个消息上,并且根据这个消息,又在推测着那牢牢地跟随着自己的流言。她可怜地望了山羊胡子一眼,希望山羊胡子能打破这静寂,将她从窘境中解脱出来,但是,山羊胡子抗拒了她的目光,他将脸别了过去。
“其实,我今天来,是想说一番话的,”姚红突然一改自己刚才的窘态,口齿清晰地说,“是的,我活得贱,活得掉价,但是,我是出于一种毫不利己的高尚目的的,朋友,你们明白我的良苦用心,明白我的那种处境吗?父母在文革中死了,死在北京郊外的一所五七干校里。面对郊外盐碱滩上的那两座孤坟,我拉着大妹和小妹的手,对坟墓说,我起誓,我要带好妹妹,保护好妹妹,并且让她们以后幸福。我做到了这一点,朋友,她们完好无损地回到了北京,没有人动过她们一根指头,我给了她们我所能给的,虽然这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是的,我贱,今天中午午睡时,为了给这张调令上盖最后一个公章,我还是在工厂革委会主任那张吱哑作响的木床上度过的。反正我是无所谓了。忘记我吧,朋友,不要再记着我了,我也许会以一副新的面孔出现在世界上,以后,你们见了我,永远不要提过去的事了;或者,干脆,北京街头匆匆一遇,装做互不认识,马路那么宽,各走各的路,好吗?”
姚红说,她来这里,就是为了说这几句告别辞的,说完以后,她感觉到自己的力气已经用尽了,于是挪了挪小凳,将自己的身体,软绵绵地靠在山羊胡子的胸脯上。
屋里的人受到了感动,起码是山羊胡子,和坐在床边的那一对夫妇。那一对夫妇中的那个女性,温柔地劝解和宽慰着姚红,叹息着女人做人的艰难;山羊胡子则轻轻地用臂腕搂住她,腾出另一只手,用一个指头蛋儿,将她腮边的一滴眼泪抹去。
丹华突然莫名其妙地大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笑过之后,她略带嘲讽意味地对姚红说:“难道,你就这样的给你的妹妹以幸福,好一个圣女!你想到没有,此刻,北京城里,你的妹妹,也许正和那些小流氓厮混哩!你千辛万苦地为她们保护下来的贞操,她们反而会认为这是一种累赘!”
屋里的人,都知道丹华的性格就是这样,所以对她的尖刻,也没有表示出太大的诧异。只是姚红,她哆嗦了一下。她和丹华,小时候就同在一个小学上学。记得一次,为合唱团唱一首什么歌儿担任领唱的事,她和丹华还闹了一段小小的别扭。多年来,她们俩实际上一直竞争着,当然,每次,都是姚红占了上风。时至今日,同是天涯沦落人,那种竞争的心理,早就没了,不管怎么说,都是知根知底的同学,她们还是亲近的。丹华刚才的那一段话,自然刺伤了姚红,但是,姚红今天能来,而且能主动地将那些不能启齿的事情说出,原本也是准备接受比这更难听的话的,所以,听了丹华的话后,她没有反驳。一想到自己快要回北京了,她反而感到一种释然,甚至有一种优越感;但是又一想,现在不是表现优越感的时候,于是又将刚刚露出的一丝浅笑收回去了;不管怎么说,她终归是一个悲哀的女人,凝结在面部深层的那种紫色的悲哀之色,始终未能消退。如此说来,释然、优越感,加上悲哀,这三种感情同一刻出现在脸上,从而带给她一种古怪的表情。
平头这时候接过了话头。平头问起了丹华自己的事情,他说:“丹华,那么,你自己怎么办呢?走不走?我的未来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你还在写作你那永远没有希望,永远只配重新扔进字纸篓的小说吗?这次在北京,我在废旧书摊上,看见了你在文革期间出版的那本反映知青生活的长篇了,小说在书摊上,五毛钱一本,被当做废纸出售,我看了真寒心,赶快躲开了那地方。哦,你最近写的那个短篇,就是取名《最后一支歌》的那篇,怎么样了,有可能发表吗?”
“没有可能发表。出去旅行了一趟,又被一家刊物退回来了!”丹华用手拍了拍办公桌上那只大信封,淡淡地说,“雨果说过,‘文学的第一排总是虚位以待的。’原来我以为,这话是给我说的,现在看来,这话不单单是给我说的,或者说,是给除了我以外的别人说的。也许,以这个短篇的被退回为转机,我将从此洗手不干了。不过,我至今还没有下这个决心,一想到,中国文坛也许将少了一位最优秀的小说家,我就为中国文坛遗憾!”
“你不写了,你报复它们(中国文坛),”平头愤愤地说,说着,瞅了大信封一眼,“那个《最后一支歌》,多漂亮,寄托了一种多么深刻和忧伤的感情呀!‘最后一支歌’,‘最后一支歌’,也许,为这篇小说命名的时候,你就打定主意,这篇小说如果不发表,它就是你的最后一件作品了。”
“你真聪明,是这个意思!”丹华说。她为平头的善解人意感到高兴,而平头所说的报复之类的话,虽然只是失败者的自我宽慰,并且有明显的奉承丹华的意思,但同样也使丹华高兴。他俩被大家认为是一对,而他们自己也有这么一点意思,究其原因,他们的思维往往能达到同步,不能说不是一个重要因素。
姚红这时开口了。她主动地和丹华搭话,以示对于丹华刚才的尖刻,并不在意。她问丹华,这次香港之行的感觉怎么样,能将那里的一些事情,给大家讲讲吗?
丹华的姨妈在香港。她最近探亲,刚刚从香港回来,她在北京,家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因此香港的姨妈,屡屡督促她到那里去一趟,甚至提出,叫她到香港来定居。作为丹华来说,她迟迟下不了这个决心,但是最近,她还是应姨妈之约,去了趟香港。那套牛仔服,就是从香港穿回来的,这种服饰,就是当时在北京,也比较罕见,不过过不了多少日子,它就会在北京街头流行开来,接着迅速地传到肤施城。北京知青来到陕北,给肤施城带来的最大的变化,也许是在服饰上。北京街头流行红裙子,一个礼拜后,肤施的街头也就流行开了,北京街头流行黄衫子,马上,肤施街头,黄色蝙蝠衫便像一面面黄旗帜在人群中招展。男人们传统的大裆裤,女人们传统的大襟袄,由于北京知青的光临,在肤施街头逐渐绝迹。北京至肤施一个礼拜一次的航班,北京知青的大包小包里,装的大约都是为别人代购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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