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最后一个匈奴
作者:高建群
丹华不是党史资料专家,她也对那种琐碎考证没有兴趣,这个故事带给她最初的感觉,除了将眼前那个普通而又普通的农家妇女,和那个抑或留下恶名抑或留下骂名抑或还曾经是一位天才军事家的历史人物联系在一起所产生的惊愕外,就是脚下这块高原的深厚、博大、诡谲四布、玄机四伏,所带给她的惊骇之感了。
现在,在这个夜晚,在老炕上,丹华将话题转到荷包上,又从荷包转到怀表上,她希望能撬开这位老年妇女的嘴巴,希望能从她的嘴里,再听到一个与上面类似的故事。
这一次,丹华是失算了。因为一提到怀表,那老年妇女突然警觉起来。看来,这怀表一定是她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睡觉的时候,老年妇女虽然脱了衣服,但是她将大襟袄,叠好,压在了枕头底下。看来,她对接待这个生活中突然的闯入者,已经有几分悔意了。
不过在这天晚上,在丹华迷迷糊糊睡觉的时候,她听到了这支信天游,并且听完了它的全部。作为那个老年妇女,她也许是睡梦中,在精神失控的状态下唱的。而丹华尽管迷糊了一阵,但是随着歌声响起,她立即被惊醒了。她没有敢翻身,更没有敢往小本上去记,她明白自己哪怕是最微小的一丝响动,都会惊动这位老人,从而令她停止了梦呓般的歌唱。
丹华在老年妇女那梦呓般的歌唱声中,又沉沉睡去。她不知道那歌声后来停止了下来,还是一直喋喋不休,歌唱到第二天早晨。那歌声好像催眠曲,走了一天山路的丹华,在歌声中睡得很甜。
丹华一直睡到日上三竿的时候,才醒来。她发现她是被那老年妇女唤醒的。老年妇女已经滚好了米汤,米汤里熬上了老南瓜。她请丹华用早饭。
吃完饭后,丹华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这位老年妇女,她真想在这孔充满神秘色彩的土窑洞里,待上几天,认真地和这位老年妇女,培养感情,掏出她心中的那些秘密,记录下她那神奇的信天游歌词。可是,后边还有一堆事在等待着她,她已经没有时间和耐心,在这里羁留了。于是她扬了扬手臂,向仍然站在 畔上的这位杨干妈,挥手告别。
丹华来到了后庄,来到了那个剪纸小姑娘的村子,按照单位同志介绍过的方位,她找到了那架坐北向南的山坡。
三孔窑洞还在,只是门窗没有了,山坡上,只剩下三个曾经烟熏火燎过的黑窟窿。
陕北人的习惯,如果出门讨吃,觉得出去的时间可能要长一些,于是在临走时,把窑洞的门窗刨下来,埋在窑门前的黄土里,啥时主家回来了,再从土里刨出来,重新安上。这样,在主家不在的时候,门窗就不至于被人盗走或被动物破坏。
见门窗没有了,丹华明白,这家人肯定是准备在外边待很长一段时间了,甚至说不定迁移到了别的地方了。
对着空荡荡的山坡,她很伤感。她问村上的人,果然,人们说,这家全家起营,走南路了。
丹华离开村子,顺着山坡,慢慢地踱上高高的山顶。四周静寂得异样,一个一个大馍馍一样的山头,在丽日蓝天下,缄默不语,凝重而深刻。几朵白云,那永恒的流浪者,那仿佛被上帝判定须得终生流浪的吉普赛人一样,在天空哀恸地飘着,一任往来无定的风将它们吹向下一个目的地。而在那天与地相接的遥远的天边,那视力所及的地平线上,苍茫的山冈,横亘的云层和斑驳的阳光,组成一幅奇异的风景,那叫“山现”,通红一片。陕北民歌中“登上山顶把妹妹看,看不见妹妹看山现”,说的就是它。
丹华在这高高的山顶上,站了很久,直到日近黄昏,“山现”出现。她的西边,是那座横亘在陕北高原西部边缘的逶迤的山脉,陕北最高的山——子午岭。“山现”就是在那里出现的。太阳正在落山,红得像一个烧透的煤球,这正是诗人所津津乐道的那远山衔日的瑰丽景象。红日的更西边的地方是一簇簇黑魆魆的山脊。山脊靠红日的中间地带是一匹又一匹蓝缎子般的浮云。日头快接近浮云了,霎时间,浮云便变得金碧辉煌,显化出一处又一处的亭台楼阁,显化出杂乱错落的村镇,显化出星罗棋布的羊群,显化出喧泻奔腾的河流,显化出飞天的人物。在那辉煌的霞光中,子午岭黑色的岩石,参天的古木,甚至那些衰微的小草,都在这一瞬间异常清晰,荜缕可见,仿佛梦中情景。
传说在子午岭那隆起的鱼脊般的逶迤山脊上,有一条宽阔的、横贯高原的道路,老百姓称这条道路叫“天道”、“圣人条”,而史学家则称它为“秦直道”。这古老的神秘的道路,早已湮灭在战乱中、湮灭在时间的流程中了,它仅仅只存在于传说中、歌谣中和地方志几句简短的记载中。然而,这古老的道路,闪现在茫茫的远山,每每伴着这大自然奇异的景观——“山现”,显现一下它的身姿,从而给代代的陕北儿女以梦想,激发出他们走出高原、走出这半封闭环境的野心。
据说法国杰出的小说家罗曼·罗兰,他的一部著名长卷的创作,就是源于自然景观的一次神秘启示。罗曼·罗兰在半是混沌半存理性的创作冲动中十年徘徊以后,有一天,乘兴登上山顶,抑或是看见了辉煌的日出,抑或是看见了辉煌的日落,于是,久久地酝酿在他心中的那个孤独的奋斗者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形象,突然出现在天边,出现在那一方奇异的风景线上:那么清晰、那么逼真、那么栩栩如生。罗曼·罗兰泪流满面地向他走去,牢牢地抓住他,热烈地拥抱他,并将他变成了他的长卷中的主人公。
我们的丹华像罗曼·罗兰一样,在看见了这大自然的神秘谕示后,同样地泪流满面,耳畔产生魔笛般的音乐,心头生出无穷的幻觉。而这个匆匆的在人世间行走的身体,敏感而哀恸地接受着八面来风的身体,那所有的感觉和印象,所有的原型和细节,在这一刻,仿佛十月怀胎的婴儿正接近于分娩,等待着她给它们血肉和灵魂。那时它们将呼啸而出。但是,丹华止住了它们,她在这一刻让创造的死敌——理性,重新抬头,从而将那些夺路而出急于表现的幽灵,统统地赶回到她身体中它们原来停驻的那些地方。
生活中毕竟还有许多另外的诱惑,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呢?再说,你那渺小的声音又能给社会多少补益呢?罗曼·罗兰固然不凡,但是,他呕心沥血创作出的那部长篇,却是孕育一九五七年中国一代右派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尽管这些可爱的幼稚的被错划成“右派”的人们现在又在接受平反,接受生活和他们开的这个玩笑。哦,罗曼·罗兰,请接受我对你的诅咒。
聪明的丹华已经或多或少地感悟到大自然的用心良苦了,但是,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那样,她没有接受抛过来的这个球,而是返身一脚,又将它踢回去了。她已经没有时间和耐心,在这里羁留了,她已经被寂寞的感觉压倒了,或者说打败了,她想尽快地从寂寞中逃出,而最近接踵而至的一连串事情,更坚定了她远行的决心。
“地球上有些偏僻的角落,是需要那些耐着寂寞的人去填补的!”丹华想起了平头这富于哲理的话。这话对极了,是的,让那些耐得寂寞的人留在这里吧,厮守这一块土地吧,可是我得走了,我已经寂寞了十年了!
丹华一直坐在山顶,等待“山现”彻底地消失,等待暮色四合。随后,她回到后庄,她在后庄随便地找了户人家,歇息了一晚,第二天,就来到公路上,挡了一辆开往肤施城的拉盐的卡车,坐在驾驶室里,回到了单位。
回到单位后,她即着手办理前往香港定居的手续。
她将那些多年来伴随她的旧衣物,妈妈留给她的书籍,还有那些带着耻辱味道的被退回的稿件,扔了一地。那篇叫《最后一支歌》的小说,这次高原之行之前,她已经将那被那一家刊物的主编签了“不用”二字的第一页,撕下后重抄了,又自己糊了个牛皮纸信封,准备查上一个地址,再寄出去。这时,她看了一眼,也将它扔了。随着信封落地的声音,她感到自己获得了某种解脱。
拉拉杂杂那只白木箱子里,只装了半箱生活的必需品。
临离开肤施城的那一天,她看见传达室的老头,在她的门口探头探脑,于是用手指了指地上,她让他将这些破烂玩意儿统统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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