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最后一个匈奴

作者:高建群




  孩子瞅着,看这一行人在谁家落脚。
  谁知,迎亲的队伍仅仅是穿过村子而已。“这肯定是一户大户人家成亲,好排场呀!”孩子想。遇一个村子,这一行人便要吹一阵唢呐,炫耀一阵,过了村子,便又偃旗息鼓,匆匆赶路了。唢呐声停息了,大路上难得的这几个行人,现在也不见了踪影,四周变得空荡荡的。高原重新恢复它死一般的静寂。静寂得叫人难受。
  孩子瞅得那一行人转过山峁,消失了,才回过神来。他感到在这荒山野坬有些孤单,就没有心思再吃杜梨果了,也没有心思像个憨憨一样大呐二喊了。他拍了拍自己圆滚滚的肚皮,用两手抱住树身,哧溜一声,溜下树来。
  吴儿堡开始升起了炊烟。
  孩子挥动牧羊铲,铲起土块,站在高坡上,向四下里甩着,开始将羊只归拢在一起。后来,他便赶着羊,缓慢地向山下走去。
  
  第三章
  
   孩子眼中看见的那一行人,确实是一支迎亲的队伍。轿子里坐着的,自然是新媳妇。前边骑着高头大马,头戴瓜皮帽,胸前斜挎一绺红绸的,是新郎倌。新郎倌骑马在前边引路,后边是花轿,簇拥着花轿的是吹鼓手们,再后边,一群骑着小毛驴和大走骡的婆姨们,有的是新郎家派来的迎新的,有的是新娘家派出的送女客。
  这一行人从一个叫袁家村的地方出发,顺着这条赶牲灵的道路,晓行夜宿,赶往一个叫黑家堡的村子。也就是说,袁家村的女子嫁给了黑家堡一户人家,或者说,黑家堡的小子,娶了袁家村的女子。千里姻缘一线牵,这两个陕北著名的高门大户,千里结亲,从而生发出许多的故事。
  新媳妇姓白,在娘家时,她的大名叫白玉娥。正像前边我们以礼赞式的口吻讲述那些黄土地上的风流女子的情形一样,她做女的时候,便是方圆几十里地面的一个人物稍子。小巧的身材,半大的小脚,浑身的皮肤像小蒜骨朵儿一样白皙,夏天,她穿一身白洋布衫子,一双红鞋,往村口一站,惹得远远近近的小伙子,眼睛都直了。“女要俏,一身孝”。小伙子们扯着脖子,站在远处骚情:“你穿红鞋 畔上站,把我们年轻人的心扰乱!”女子则抿嘴一笑,仍然用信天游回敬:“我穿红鞋我好看,与你别人毬相干!”
  这白姓在陕北是一个著名的家族。在我们的小说以后将要叙述的那些年月里,时势造英雄,从这个家族中,将不断有重要的人物出现,并且伴随着革命的发展,显赫于中国的政治舞台。一九三六年十一月,本世纪中国最重要和最有影响力的人物毛泽东,正是在这白姓人家的炕桌上,由黑白氏十二岁的儿子研墨,写下那首不可一世的抒怀之作《沁园春·雪》的。当然,这些都是以后的事了。这当儿,我们叙述的是小美人白玉娥。“这小女子长得真叫人心疼,将来长大了,不知道要害多少男人哩!”村上人这样说。这话其实不含贬义,更多的是一种赞美。话说随着这女子渐渐长大,出脱得一表人才,四乡里登门求亲的,涌涌不断,几乎要踢塌了门槛,可是,这女子心高气盛,硬是一个也不搭眼。眼看女儿渐渐长大,快要变成老闺女,且不断有闲言碎语传出,爹娘正在发愁。一个骑高头大马的壮汉,从北草地归来,路经袁家村,一眼就看中了这女子。尽管这大汉面黑如漆,脸上且有几颗大白麻子,谁知,四目相对,眉目传情,这女子却看中了这壮汉。后来这壮汉三匹大走骡,驮着聘礼,上门求亲,白家一打问,这壮汉姓黑,这黑家也不是没名没姓的人,于是在征求女子意见后,慨然应允。女子的脚一踏进花轿,从此,白玉娥这个名字便消失了,她开始称黑白氏。
  陕北高原最后一场民族之间的战争,发生在清同治六年,这就是那场为史学家所忌讳莫深的回汉战争。现今的说法称那场战争是回族百姓不满于清廷封建统治者的压迫,而举行的回民起义,而陕甘一带的百姓,仍然沿袭陈旧的说法,称那场战争为“回回乱”或者“跑回回”。
  羌笛鼙鼓起自贺兰山,尔后,大军一路掩杀,顺河套进入陕北高原。进入陕北后,大军分成几股,一股顺宁塞川而下,直取肤施城,一股自鱼河堡进入无定河流域,一股沿着古老的秦直道,兵逼长安。刹那间陕北大地血流成河,横尸遍野,大一点的川道,都成为无人区。大军所到之处,夺州掠县,锐不可当,短短三个月时间,陕北高原大部分县城,包括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肤施,同时沦陷。各县旧县志,对这一场战乱,都做了详尽的记载。记史之外,县志中都列着长长的一串烈妇烈女和以身殉职的官员的名单。而时至今日,陕北高原,那些茂密的次生林地带,那些荒凉偏僻的荒沟野岔,常常会发现一个村落的遗址,或者几孔半塌的窑洞和窑洞前面的石砬石碾,相信这些废墟正是战乱的产物。据说,闻名遐迩的南泥湾,战乱前乃是一个繁华的村镇,战乱使这里成为无人区,于是蒿草、狼牙刺、马茹子、黑刺,乃至一兜一兜的背搭杨和榆树,茂盛地生长起来,于是给整整七十年后的三五九旅屯垦南泥湾,准备了条件。
  上面谈到同治六年的那场战乱,并不是为了别的,单为了说一说黑大头,也就是胸前挎着红绸带的这个新郎倌。
  “回回乱”那阵,黑大头的爷爷,正是这支队伍中一个手执砍刀的凶猛异常的小头目,后来战事罢后,好像大海退潮一样,这一股子决堤的狂澜,慢慢地缩回了海心,重归于朔方。然而,黑大头的爷爷没有跟着溃败的队伍回去,他像一滴走失了的水滴一样,被这厚厚的黄土吸收了。同时留下的还有黑家的一伙兵丁和家眷,他们在延河快要注入黄河的地方,选择了一块宽阔的川面,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将包袱里抢掠来的财宝深深地埋藏起来,要做的第二件事情,是破土动工,修建一个叫黑家堡的村子,要做的第三件事情,是开始耕种这块无人区中荒芜了的土地。随后,一些难民也陆陆续续来到这里,住进了黑家堡,难民们有的租黑家的川地种,有的则把目标对准了荒山,在那里开垦生荒地或者搁荒地。当做完这三件事情以后,下来,黑大头的爷爷,就将自己的族籍改为汉族了,以免招人眼目,以便在这块土地上世世代代安生地生存。
  黑大头的爷爷将这一切安顿好了后,还没等享两天清福,就双腿一蹬,死了。饮马长城窟,水寒伤马骨,水在伤马骨的同时也伤了骑手的骨头,黑大头的爷爷在戎马生涯中,中了寒气,后来生了一种我们今天称之为类风湿的疾病,他的握过砍刀的手指后来缩成一团,像鸡爪子,而那风湿渐渐侵入心脏,直到有一天不可救药。
  黑大头的父亲是个败家子。他又嫖又赌又抽洋烟,因此土地在迅速地减少,地底下埋藏的私财也被他倒腾得剩下不多了。四乡里到处拈花惹草,这样,结下了不少仇家,黑家堡方圆左近,不少人扬言要索他的性命。有一次,他去城里,也是合该有事,他在城里耽搁久了,折身回家时,天已经擦黑。回家要经过一个险要的地方叫老虎崾。他叼着一根烟袋,正走着,迎面过来一个人。那人掏出烟袋,要和他对火。他有点不愿意,但还是将烟袋凑过去了。那人将烟锅点着,狠劲地抽了两口,火燃处,仔细看清了仇家的面孔,于是肩膀轻轻一扛,将他掀下悬崖。黑大头的父亲在掉下悬崖的一刻,才明白这是个苦主儿。只见那苦主儿哈哈大笑:十年等你个闰腊月,谋了很久,这一回算是谋成了。
  父亲一死,这一份家当便落在了黑大头手里。这黑家王朝三世,三年五载后,长成了一个五大三粗、腰圆膀宽的壮汉。一张盆盆脸,黑漆一般,一出汗便黑得闪闪发亮。脸上几颗大麻子,一颗点缀在鼻梁凹里,一颗点缀在左脸脸颊上,还有一颗,隐现在脖子上的衣领间。一颗硕大无朋的头颅,通常总剃得精光,光头上蒙一领羊肚手巾。对襟衫子,粗壮的腰间,一条丈二粗布做成的腰带,缠了三匝。脚下,一双百衲鞋,走起路来,踩得地皮震天价响。生人见了,都禁不住喝一声彩,说做个土财主,委屈了这半截黑塔一样的坯子,要是生在乱世,这肯定是个英雄的角色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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