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非法入侵

作者:[美国]苏·格拉夫顿




  “我想我们找到了。你们过来瞧瞧。”
  他出了后门,边走边打开门廊的灯。我们跟着他走下台阶,穿过院子,来到院子后面只能停一辆车的车库。旧木门用挂锁锁着,安德森警官用电筒往布满灰尘的窗户里照。我踮着脚往里一瞧,还真是索拉纳的车。车子的顶篷已经拉下来了,前后座位上空无一物。如果切尼想进一步搜查的话,就需要搜查证。
  “弗伦斯基有车吗?”切尼问道。
  亨利说:“他有,是一辆1976年的别克依勒克拉,内外都是蓝色。他很喜欢这辆车并引以为自豪。他有好多年都没有开了。我敢肯定牌照上的标签都过期了。我不知道他的车牌号,可是像那样的车不难发现。”
  “车管局会有它的信息的。我会通知县治安局和加利福尼亚高速公路巡逻队。对索拉纳的去向问题你们有何见解?”
  “没有线索。”亨利说。
  在离开以前,安德森在车库和房门贴上了犯罪现场专用的透明胶带,准备回去后带上搜查证和指纹专家再过来。对于能否追回索拉纳这些年来偷窃的现金以及其他贵重物品,切尼并不乐观,不过不失为一个机会。至少可以看看这些隐性的指纹与案件是否有关。
  “切尼,等一下。”他正要上车时,我喊道。
  他从车顶上看着我。
  “指纹专家什么时候来?告诉他们查一查水池上方柜子里的伏特加酒瓶。索拉纳离开时有可能没有想到擦去上面的指纹。”
  切尼笑着说:“我们会的。”
  
  
  亨利和我回到他家里。“我准备先去医院,然后再去罗斯的酒馆,”我说。“跟我一起去怎么样?”
  “我当然愿意,不过夏洛蒂说她1点钟要来。我要请她吃饭。”
  “原来是这样。呃,有意思。”
  “我不觉得有意思。在格斯的事情上我对她很不好。我顶撞过她,现在是我弥补过失的时候了。”
  
  
  我留下他梳洗打扮,自己走了半个街区上了车。开车去圣特雷莎医院用了不到十五分钟。这让我有时间思考索拉纳失踪以及再见到切尼的事情。我知道再去恢复那种关系不太好。但另一方面,(总是有另一方面,不是吗?)我闻到他剃须后搽拭的润肤液的气味时,几乎要喊出声来。我把车停在边道上,向灯火通明的医院入口处走去。
  按计划,我看望格斯的时间不长。我到了一楼,说明了自己的身份,我被告知他还在睡觉。我跟护士长聊了几句,确信她很清楚谁可以看望他谁不可以来看他。佩吉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工作。我想每个人心里都清楚,格斯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我特意去看了看他,花了半个小时观察他睡觉。他的面色好多了。
  有一件巧事让我感觉不虚此行。我按了电梯后就等着。只见电梯“呼呼”作响,然后“砰”的一声,宣布它从楼下上来了。门开了,我发现跟自己面对面站着的居然是南希·沙利文。她一只手里拿着制作精良的“女童子军”公文包,脚上穿着舒适的低跟鞋。作为世上还有公正的证据,她把我挤掉后,被安排进了格斯的案子。她冷冷地跟我打了声招呼,用的是一种恨不得我掉进洞里去的腔调。我没有搭理她,不过我心里暗自得意。直到电梯门关上,看不见她了,我都一直忍着没有笑出来。然后我嘴里冒出了最悦耳的一句话,“早跟你说了吧。”
  
  
  我开车往家里赶,心中想象着要在罗斯的酒馆吃的晚餐。我要参加吃高脂肪、高胆固醇食物的比赛:面包和黄油、瘦肉,在吃的所有的东西上面涂上酸奶油,还有一大份甜津津的甜点。我这样大吃大喝的时候还要带一本平装小说。我等不及了。我把车开到阿尔巴里尔路,发现几乎没有车位了。我忘了今天又是个“驼峰日”,这个时候的狂欢者们一下子使车位不够了。为了找到停车位,我用半速在街上巡游着,同时还在寻找另外两样东西:一样是黑白相间的警车,表明警察又到格斯家里来了,另一样是装了报警器的蓝色别克依勒克拉,表明索拉纳就在附近。可是看了一下,两样都没有发现。
  我又转过拐角上了海湾路,一直把车开到街区尽头也没有发现路边有可停一辆车的地方。我又向右开到卡巴拉大街,然后再向右转回到阿尔巴里尔路,再一次看了一下这个街区。在前面人行道上,我发现一个女人身穿军用雨衣,脚穿高跟鞋。她的头发在我的前灯的照射下显得太黄了,有些失真——染过色,弯曲如钩,很花哨。这女人身材高大,即使从后面看也显得有点不对头。直到我的车从这女人身旁经过时,我才看清原来是男扮女装。我转头望了一下。是蒂尼吗?我从后视镜里观察着他。终于找到了停车位,我便把车子开了进去。
  我关掉发动机之前,又朝人行道上看了看。没发现那个“宝贝”的踪影,于是我把窗户向下摇了摇以便能听见他的高跟鞋在水泥地上发出的“噔噔”声。街上很安静。如果是蒂尼,他要么折回去,要么转过拐角,这两者我都不喜欢。我从打火装置上取下钥匙,捏在手里,钥匙从我的指间露了出来。我再次向右转过头去,想在打开车门之前看看人行道上的动静。
  车门把手突然脱手,车门猛地被拉开了。有人抓住我的头发使劲把我往外拽。我背部着地摔在人行道上,尾骨火辣辣地痛。我从气味判断出是蒂尼——又酸又臭。我连连挥动手臂,回头望着他。他那淡黄色的假发已经歪了。他脸上胡子拉碴,依我看就算刮一下午也很难刮干净。他脱掉军用雨衣,蹬掉高跟鞋。他穿了一件女人的衬衫,特大号裙子,现在裙子已经卷到屁股上,这让他行动更加自如。他仍然用手拽着我的头发。我抓着他的手设法站了起来,这样他才不至于扯掉我的头皮。车钥匙已经掉在了车下面。现在已经没有时间操心那些了。我挣扎着站稳,一脚踢在他的右膝上。我的靴后跟可能踢伤了他,不过他皮厚肉多,很难让他感到疼痛。受到这种刺激之后,他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越发兴奋起来。一条大号紧身裤将其小腿和大腿下部的毛压平了。胯下之物犹如蛇一般把尼龙裤撑得胀鼓鼓的,喉咙里“吭哧”有声,一半是因为用力,一半是因为兴奋,想着把我弄伤之后再杀死我。
  我们扭打着,两个人都摔倒在人行道上。他躺着,我也躺着。我四肢张开躺在他身上,十分难堪。他双腿绞动,想用腿夹住我的身子。我向后伸出手去抓他的脸,想把他的眼珠抠下来。我的指甲抓到了他的脸,一定把他抓疼了,因为他朝我头上打了一拳。这一拳好重,简直快把我的脑袋打开花了。这浑蛋足足比我重两百磅。他把我死死抱住。手像老虎钳一样把我卡住。我的身子紧贴着他的身子,就好像我没有胳膊肘似的。他摆动着身体,用力向前推挤着,使劲用一条腿绞住另一只腿。我成功地侧了一半身子,把盆骨的骨架当作楔子让其两腿分开。我很清楚他要干什么——用两腿卡死我。大腿不断加压让我只能呼气,然后再使劲夹。他像一条王蛇紧紧缠着我,直到我停止呼吸为止。
  我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除了喘息声,周围一片寂静,我感到孤独极了。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即使稍微远一点的地方也没人知晓我们正在这里进行着一种奇怪的拥抱。他开始发出猫叫似的声音——快活,抑或是发情——不知道是哪一种。我从他身上滑了下来。现在他长满肥肉的大腿压到了我脸上。他很热,两腿全是汗。光是他的体重就足以把我压碎。他不用再费任何力气就可以骑到我的胸部上。用不了三十秒钟,黑暗就会降临。
  我什么也听不见了。他的大腿把一切声音都盖住了,我只能感觉到他的血液在静脉血管里汩汩流动。我一点点地扭动着,移动着,终于我的鼻子接触到了他的裤裆,那个凸出物显得软弱无力,我伸手可及。很明显,只要不是紧身裤,任何其他衣服——牛仔裤,或者宽松长运动裤,或者有遮阴布的短裤之类的——都可以给他提供保护,保护他的睾丸。然而他的皮肤一接触到柔软的衣物就兴奋。这就是生活。我们都有各人的偏好。我张开嘴咬住他的阴囊,闭上眼睛使劲咬,一直咬到感觉上牙齿与下牙齿快要在中间会合了。我口中的软物有着海绵乳胶一般的韧性,只不过中间核心部分有一点软骨。我像猎狗一样咬住不放,清楚地感觉到他身体里发出像闪电一样的疼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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