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5期

非法入侵

作者:[美国]苏·格拉夫顿




  随着一声惨叫,他的双腿像装了弹簧似的突然张开了,冷空气涌了进来。我就地一滚,手脚并用,向车子方向爬过去。他在我身后疼得在地上直打滚,喘息着、呻吟着。他紧紧抓住裆部,看来正如我所愿,已经给他那个地方造成了重创。他哭喊着,声音嘶哑,有些痛苦,又有点不相信。我在车子周围摸到了车钥匙,因为浑身颤抖得很厉害,捡起来又掉了,我不得不又赶紧捡起来。他挣扎着想站起来,可是等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却又呕吐不止。他满头是汗,面色苍白,一只手撑着腰,一瘸一拐地朝我这边走过来。肥胖的身躯加上蹒跚的步履使他移动得很慢。这段时间刚好够我打开车门坐进去。我“砰”地关上车门,“啪”的一声把门把手锁上,哪知这时候他按住门把手使劲往外拽。我只得移到客座上,把那边的门把手锁上。然后我坐在那里喘息着积聚力量。
  他用双手在车顶上砸,又用力往前推,想凭借他的体力掀翻它。要是那辆我深爱的大众汽车,他就会把车掀倒然后再把它底朝天翻过来。他没有料到这匹“野马”却一动也不动。他不能忍受这种挫折,抓住挡风玻璃上的雨刷,把它弄弯,直到它像一根脱臼的手指那样支棱着。我看到他还想找点别的东西来破坏。
  他绕车转了一圈。我昏昏沉沉地一直看着他,他转到车后,然后又出现在我左边,我扭过头去一直看着他。他嘴里在说着什么,好像说的是英语,可是说的那些音发得很平,从口型上也看不出来。没有断句,也没有元音辅音之别。他向后跳了两步,向车子猛冲过来,踢在车门上。我知道车子已经被他踢凹了。由于他是赤脚,加上穿的又是紧身裤,他对自己造成的伤害要比对车子造成的伤害厉害多了。他又开始拉扯车门,用拳头在玻璃上捶,然后使劲把肥大的手指伸进车窗和门柱之间的缝隙。我就像一只装在玻璃罩子里的老鼠,外面有一条蛇在“咝咝”地吐着信子,徒劳地攻击着。我像是被一支高压电击枪击中一样,恐惧顿时传遍全身。他的攻击有点催眠的效果,凶猛,持久。他要花多长时间才能攻破我这小小的堡垒呢?我不敢离开车,因为待在车里让我感到安全,车子至少可以把他挡在外面。我一直按着喇叭,直到汽笛声响彻夜空。
  他又绕着车子转起来,偷偷地想找出我防御上的破绽。他能清清楚楚地看见我,却没法接近,这显然激怒了他。他站在驾驶室旁盯着我,突然转身走了。我以为他要离开了,然而他穿过街道到了那边之后又转过身来对着我。他的目光里有某种非常疯狂的东西,吓得我直哆嗦。
  我终于在乱糟糟的一大把钥匙中找到了正确的那把,插进了点火器,转动钥匙,引擎发动起来。我猛地把方向盘往左边一打,车子离开了路边。我很清楚要向左打两次才能避开我保险杠前面的障碍物。我倒回来又打了一次方向盘,看到蒂尼向车子这边跑来,像他这样的体形居然能跑这么快,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他收起右拳,快接近车子时,拳头直直地伸了进来,玻璃碎了。我尖叫着迅速低下头以免被飞落的碎片伤着,一些玻璃片落在我的腿上。留在车窗上面的玻璃戳进他的肉里。他那只手一直到肩膀都伸进来了。他想抽回去,车上的碎玻璃像鲨鱼的锯齿一样挂住了他的上衣。他盲目地在车子里摸索着,想抓到我,我感到他的手指快摸到我的喉咙了。身体接触的简单事实让我断然采取了行动。
  我猛地把变速杆推到一挡,又把离合器猛踩下去。随着轮胎“嘎吱”一声尖叫,“野马”向前冲去。我从眼角的余光中仍然能看到蒂尼的胳膊和手,像一根树枝被一阵大风刮得穿墙而过。我“吱”的一声把车刹住,心想这下可以把他甩掉了。这时我意识到自己错了。由于他的身体重,我的车速快,我已经把他甩了半个街区的距离。留在车上的只有他的一只手,像个老朋友似的轻轻地搭在我的肩膀上。
  
  35
  
  我不想一点一滴地回忆那场可怕的噩梦之后紧接着发生的事情。反正大部分我都忘了。我只记得警官安德森开着巡逻车来了,然后是切尼开着漂亮的红色梅赛德斯折篷车也来了。我的车依旧停在原地。当时我坐在亨利房子前面的路边,好像患了神经错乱症,浑身颤抖不已。跟蒂尼搏斗之后,我身上留下了许多挫伤和擦伤,这些足以让人们相信我的说法:是蒂尼在袭击我。受到重击之后,我的头依然嗡嗡作响。由于对蒂尼已经发出了相关罪行的逮捕令,所以没有人认为我有过错。
  有很多事实对我是有利的:
  事故发生以后,我停下车,向伤者靠近,确实是想给他提供必要的帮助,而这不是因为他已经死了。
  根据呼气测醉器以及随后的血液检查结果,我根本没有醉酒或者吸食毒品后驾车的嫌疑。
  交通局的官员到达现场以后,我向他提供了我的姓名、地址、车牌号以及保险证明。我持有合法的加利福尼亚的驾驶执照。他很快对照了一下我的姓名、驾照号码和车牌号,认定跟我的一切相关记录都没有出入。我倒是担心他知道临时禁令那点事情,但是由于我们还没有出庭,禁令有可能还没有进入他们的系统。更何况除此以外我对他没做过任何事情。
  有人认为我可能防卫过当,但这一观点随即就被推翻了。
  我的“野马”在汽修厂放了一个星期。挡风玻璃上的雨刷和驾驶室的窗玻璃都得换了。驾驶室车门被踢凹了,驾驶员坐的白色乙烯基凹背单人座椅毁了,无论对椅背清洗多少次,清洗得多彻底,都无法洗掉接缝处的血迹。我是否继续保留这辆“野马”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拥有这辆车就像拥有一匹纯种赛马一样——外面光鲜,可是维护费用却很昂贵。毫无疑问,这辆车救了我的命,但我也在想,以后每次开这辆车的时候,我是否都会看见蒂尼收回右拳拼命向我的车子奔过来的情景。
  格斯在医院住了两天以后出院了。梅拉妮找当地的相关部门为他安排了一名新的陪护。那个妇女帮他干点轻松的家务活:做饭、跑腿,晚上回到她自己的家里。不过,两个星期一过,格斯就把她解雇了。接着请的那个陪护一直干到现在,可是亨利说他经常听到远远地从树篱那边传来争吵声。蒂尼死了一个星期之后,在离墨西哥边境六个街区的地方发现了格斯的别克依勒克拉。车上的指纹已经被处理过了,但是在车子的后备箱里锁着一堆油画。这些画作后来卖了大价钱,大约一百万美元。索拉纳抛弃这样值钱的家当一定是很不情愿的,然而倘若她紧紧抓住这一车偷来的艺术品不放的话,她就不会消失得这么无影无踪了。
  她失踪带来的另一个好处是在就禁令听证的那一天她不会到庭。虽然禁令解除了,但要想把我的枪拿回来,仍然需要得到法官的许可。在我内心深处,我知道我要抓住她,她也要逮到我。我对她唯一的孩子的死亡负责,我将为此付出代价。
  同时,我告诉自己担心是没有用处的。索拉纳是失踪了。可是如果她哪一天回来了,我就得跟她打交道。我得把这事放下。一切已经发生了、发生了、发生了。已经发生的事情无法再改变,面对故人我外表平静如水,可在我内心却没法控制住那汹涌澎湃的情感。亨利肯定知道这些,可是他却老练地大声探问我是怎么处理蒂尼死亡这事的,建议我说,“找个人谈谈”或许会好些。
  “我不想跟任何人谈,”我说。“我是被迫而为。他完全可以不攻击我,也完全可以不把拳头塞进车窗里。这些都是他的选择。我做出了我自己的选择。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又不是我杀死的第一个人。”
  “呃,这就清楚多了。”
  “亨利,非常感谢你的关心,可是你关心错了地方。”
  我承认我有点急躁,不过除此之外,我觉得自己还好。至少我跟亨利这样说,跟任何问及此事的人也是这样说。我貌似勇敢,可这些天来我内心却经历了我自己都不愿承认的一种低级情感——恐惧。我希望结束这一切。我需要把这一切未了之事来一个了断。只要索拉纳还在,我就不会感觉安全。我害怕,用“恐惧”这个词来描绘更好。后来我才知道我患了一种叫作“后损伤性压力紊乱症”,然而当时我只知道怎么去尽力压制我的焦虑。我没有胃口。虽然我没有失眠,可是凌晨4点钟我就醒了,再也睡不着。我无法集中注意力。我害怕人群,稍大一点的声音就感到非常紧张。每天像这样努力地去抑制自己的情绪,一天下来就使我感到精疲力竭。“害怕”这种情感跟其他强烈的情感一样,要掩盖起来很难,可我的大部分精力却都耗费在这上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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